{"resource_id":5444,"title":"寄园寄所寄","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例言","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予自少至壯，凡見聞新異，輒筆之於書。積之既久，分類成帙，用作座側之玩，因京園以寄其所寄，故以寄名園。嗣因竹太史採十餘條入《日下舊聞》，知不能久藏笥篋，遂爾付梓。","是書分十二寄，凡屬生平所歷，偶有觸者，輒附於末，以見世間事原有兩相符合處。至予作令晉中，平交山寇，夏君宛來敘其本末行世，亦節取數條，以相印證。","《囊底寄》。凡智囊已載者，概不復採，非好用機械也；有才不措諸實行，讀書不能致用，只紙上空談耳。","《鏡中寄》。忠孝故事，多不勝採，世所赫赫共傳者，不必錄，錄其幽僻而聳聽者。借鑑古人，以自敦本行，亦聖人論士，宗族稱孝，鄉黨稱悌之謂也。","《倚杖寄》。山川取其最大而有名者，新安山水，則齋為一卷，以故鄉從詳也。人生如電光石火，予于山水因緣不淺，況濟勝有具，何可刻置耶？","《燃須寄》。近來進退兩忘，時與良朋篝燈抵掌，非詩無以過日。其林臥遙集，偶然次韻，遂疊至千五百律，吟雖甚苦，心竊樂之，或亦具有夙癖耶？","《滅燭寄》。坡公夏日，愛人說鬼怪，猶屬嬉戲。神禹鑄鼎象物，凡愚賤細民，亦令知警，而預避防之，命音何厚？若言鬼怪而附以存者，雷霆之忽發，物類之駭觀，以及人妖之譎誕，頗有相類，因以編入。","《焚麈寄》。飽食終日，只鬥清譚，於身心何益？一言一事，皆足令人鼓舞興發，斯有濟耳。遺聞以資見聞；座箴談屑，以正人心術，助淹博；科名以勸子弟，壽考神童，皆可類推。","《獺祭寄》，能知事物根源。","《豕渡寄》則不致引典訛誤。","《裂眥寄》。觀勝朝之政事錯雜，盜賊紛紜，益知生太平世者為大幸，而防河洩者，當先杜蟻漏矣。事屬近代，尤不敢漫加己見，悉本成書，細加抄錄；中間或有是非未確處，觀者自能從原書正之。","《驅睡寄》。仙卜醫藥而外，亦有足豁人心脾者。","《泛葉寄》。故鄉事不無瑣細，然事屬桑梓，不厭詳也。至黔兵一剿，乃吾邑金正希先生主之，且一事而屢奉旨意，又經史閣部與馬貴陽幾番辨析，要為吾鄉存其略，以見金公功在扮榆。","《插菊寄》，可以不錄，然借胡盧之口，警君子之心，行事毋貽笑柄。雖屬笑談，未必無補。","丙子夏五，識於燕邸寄園之見心軒。"]}]},{"id":"chapter-2","title":"卷一。囊底寄寄園主人曰：“古人三不朽，德與言猶有假而託之者，赫赫天壤，措諸事業，亙千秋而莫之泯滅，厥惟功哉？名臣匡濟，固自天成，亦須藉資學問，大疑大務，遇智士而立決，豈無本而然歟？餘吏隱寄園，上自朝廟，下暨街巷瑣屑，凡足徵才幹者，輯而存之，以徵吾情所首寄，安知不有補於倉卒？若謂扣囊底智，足以集事，則非餘意矣。”","sections":[{"id":"chapter-2-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經濟五車萬卷，何一非經濟哉？顧熟之紙上而窘於臨機，如君國何成？牘不勝記，抑髫齡得之祖父所傳者，力或迴天，智或除憝，舉數則以該餘。","正德允秦藩請，欲益以陝之邊境。兵部科道交奏不可，上不聽。楊廷和將去冕引疾不草制，梁儲曰：“皆引疾，孰與事君？”上震怒，內臣督促，儲承命草曰：“昔太祖著令曰：”此土不畀封藩，非吝也，念此土廣且饒，藩封得之，多畜士馬，饒富而驕，奸人誘為不軌，不利宗社。‘今王請祈懇篤，朕念親親，異地於王。王得地宜益謹，毋收聚奸人，毋多養士馬，毋聽狂人勸為不軌，震及邊方，危我社稷。是時雖欲保全親親，不可得已，王慎之毋忽。“上覽制駭曰：”若是其可虞，其勿與。“事遂寢。（《通記》）","此真不諫之諫，猶兵機也。先曾祖光祿公每言高祖弱冠，同梁公周旋，常與諸孫道其事。餘閱《明史》，恍如高曾面命也。識之。","郎中李夢陽勸尚書韓文劾劉瑾。文令夢陽具草，既成，讀而芟之曰：“是不可太文，文弗省也，不可多，多覽弗竟也。”疏具，遂合九卿諸大臣上之。（《貞勝編》）","嚴世蕃既敗，復為御史林潤所劾，捕世蕃、羅龍文。諭法司訊狀。世蕃猶抵掌曰：“任他燎原火，自有倒海水。”已而聚其黨竊議，自謂納賄自不可掩，然上所深惡聚眾通倭之說，得諷言官使削去，而故填楊繼盛沈練下獄為詞，則上必激而怒，上怒乃可脫也。謀既定，乃令其黨揚言之。三法司果依其言，具稿詣徐相國階議之，階固已預知，姑問稿安在？吏出懷中以進，閱畢曰：“法家斷案良佳。”延入內庭，屏左右語曰：“諸君子謂嚴公子當死乎？生乎？”曰：“死不足贖。”“然則比案將殺之乎？生之乎？”曰：“用楊沈正欲抵死。”階徐曰：“別自有說，楊沈事誠犯天下公惡，然楊以計中上所諱，取特旨，沈暗入招中，取泛旨。上英明，豈肯自引為過？一入寬疑，法司偕嚴氏歸過於上。必震怒，在事者皆不免，嚴公子騎款段出都門矣。”眾愕然，請更議，曰：“稍遲事且洩，從中敗事者多，事且變。今當以原疏為主，而闡發通倭本謀，以試上意，然須大司寇執筆。”謝不敢當，群以讓階，階手出一幅於袖中曰：“擬議久矣，諸公以為何如？”皆唯唯，因曰：“前囑攜印及寫本吏同至，寧忘之乎？”皆曰：“已至。”即呼入扃戶，令疾書，用印封識，而世蕃不知也，竊自喜於形，謂龍文曰：“諸人慾以爾我賞楊沈命奈何？”龍文不應，執其手耳語曰：“且暢飲，不十日釋紲歸矣，誰謂阿儂智者？”龍文喜問故，曰：“第俟之。”已而階改疏上，但言其通賄僭侈，及龍文通倭狀。上覽疏曰：“此逆情非常，其會都察院、大理寺、錦衣衛鞠訊，具實以聞。”命下，階袖之出長安門，法司官俱集，階略問數語，速具疏以聞，世蕃雖善探，亦莫得知也。疏中極言事已勘實，其交通倭寇，僭謀叛逆，俱有顯證，請亟正典刑，以洩神人憤。上從之，命斬世蕃、龍文於市，二人聞，相抱哭。都人聞之大快，各相約持酒至西市看行刑。有譽階能翦大憝者，蹙額曰：“彼殺桂洲，我又殺其子，人必有不亮者，知我其天平？”（《快心錄》）","是類皆世所共悉，華亭亦勢逼騎虎，然稍一放手，三思五玉，遺憾千古矣！何以舒公忿？餘令交城時，交山賊謀攻城，撫院舍人田福久橫三晉，與賊通，家僮田自友以次應守堞城。總啟煥促之，不應，反恨煥，福佯為好語，召入扃戶，捶之幾死，且曰：“城破在日內，何守為？”予捕福下獄，詳申各憲。有韓魚禎者，康熙元年，為福歐死，遺言妻子無釘棺，此冤終得白。迄九年，啟其棺，面如生，復詳撫院批訊，重責數次。福自知罪大，自繯獄中；家屬領屍出獄，乃不期而與魚禎同日出城葬，"]}]}],"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例言","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2-section-1","chapter_title":"卷一。囊底寄寄園主人曰：“古人三不朽，德與言猶有假而託之者，赫赫天壤，措諸事業，亙千秋而莫之泯滅，厥惟功哉？名臣匡濟，固自天成，亦須藉資學問，大疑大務，遇智士而立決，豈無本而然歟？餘吏隱寄園，上自朝廟，下暨街巷瑣屑，凡足徵才幹者，輯而存之，以徵吾情所首寄，安知不有補於倉卒？若謂扣囊底智，足以集事，則非餘意矣。”","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例言\n予自少至壯，凡見聞新異，輒筆之於書。積之既久，分類成帙，用作座側之玩，因京園以寄其所寄，故以寄名園。嗣因竹太史採十餘條入《日下舊聞》，知不能久藏笥篋，遂爾付梓。\n是書分十二寄，凡屬生平所歷，偶有觸者，輒附於末，以見世間事原有兩相符合處。至予作令晉中，平交山寇，夏君宛來敘其本末行世，亦節取數條，以相印證。\n《囊底寄》。凡智囊已載者，概不復採，非好用機械也；有才不措諸實行，讀書不能致用，只紙上空談耳。\n《鏡中寄》。忠孝故事，多不勝採，世所赫赫共傳者，不必錄，錄其幽僻而聳聽者。借鑑古人，以自敦本行，亦聖人論士，宗族稱孝，鄉黨稱悌之謂也。\n《倚杖寄》。山川取其最大而有名者，新安山水，則齋為一卷，以故鄉從詳也。人生如電光石火，予于山水因緣不淺，況濟勝有具，何可刻置耶？\n《燃須寄》。近來進退兩忘，時與良朋篝燈抵掌，非詩無以過日。其林臥遙集，偶然次韻，遂疊至千五百律，吟雖甚苦，心竊樂之，或亦具有夙癖耶？\n《滅燭寄》。坡公夏日，愛人說鬼怪，猶屬嬉戲。神禹鑄鼎象物，凡愚賤細民，亦令知警，而預避防之，命音何厚？若言鬼怪而附以存者，雷霆之忽發，物類之駭觀，以及人妖之譎誕，頗有相類，因以編入。\n《焚麈寄》。飽食終日，只鬥清譚，於身心何益？一言一事，皆足令人鼓舞興發，斯有濟耳。遺聞以資見聞；座箴談屑，以正人心術，助淹博；科名以勸子弟，壽考神童，皆可類推。\n《獺祭寄》，能知事物根源。\n《豕渡寄》則不致引典訛誤。\n《裂眥寄》。觀勝朝之政事錯雜，盜賊紛紜，益知生太平世者為大幸，而防河洩者，當先杜蟻漏矣。事屬近代，尤不敢漫加己見，悉本成書，細加抄錄；中間或有是非未確處，觀者自能從原書正之。\n《驅睡寄》。仙卜醫藥而外，亦有足豁人心脾者。\n《泛葉寄》。故鄉事不無瑣細，然事屬桑梓，不厭詳也。至黔兵一剿，乃吾邑金正希先生主之，且一事而屢奉旨意，又經史閣部與馬貴陽幾番辨析，要為吾鄉存其略，以見金公功在扮榆。\n《插菊寄》，可以不錄，然借胡盧之口，警君子之心，行事毋貽笑柄。雖屬笑談，未必無補。\n丙子夏五，識於燕邸寄園之見心軒。\n# 卷一。囊底寄寄園主人曰：“古人三不朽，德與言猶有假而託之者，赫赫天壤，措諸事業，亙千秋而莫之泯滅，厥惟功哉？名臣匡濟，固自天成，亦須藉資學問，大疑大務，遇智士而立決，豈無本而然歟？餘吏隱寄園，上自朝廟，下暨街巷瑣屑，凡足徵才幹者，輯而存之，以徵吾情所首寄，安知不有補於倉卒？若謂扣囊底智，足以集事，則非餘意矣。”\n◎經濟五車萬卷，何一非經濟哉？顧熟之紙上而窘於臨機，如君國何成？牘不勝記，抑髫齡得之祖父所傳者，力或迴天，智或除憝，舉數則以該餘。\n正德允秦藩請，欲益以陝之邊境。兵部科道交奏不可，上不聽。楊廷和將去冕引疾不草制，梁儲曰：“皆引疾，孰與事君？”上震怒，內臣督促，儲承命草曰：“昔太祖著令曰：”此土不畀封藩，非吝也，念此土廣且饒，藩封得之，多畜士馬，饒富而驕，奸人誘為不軌，不利宗社。‘今王請祈懇篤，朕念親親，異地於王。王得地宜益謹，毋收聚奸人，毋多養士馬，毋聽狂人勸為不軌，震及邊方，危我社稷。是時雖欲保全親親，不可得已，王慎之毋忽。“上覽制駭曰：”若是其可虞，其勿與。“事遂寢。（《通記》）\n此真不諫之諫，猶兵機也。先曾祖光祿公每言高祖弱冠，同梁公周旋，常與諸孫道其事。餘閱《明史》，恍如高曾面命也。識之。\n郎中李夢陽勸尚書韓文劾劉瑾。文令夢陽具草，既成，讀而芟之曰：“是不可太文，文弗省也，不可多，多覽弗竟也。”疏具，遂合九卿諸大臣上之。（《貞勝編》）\n嚴世蕃既敗，復為御史林潤所劾，捕世蕃、羅龍文。諭法司訊狀。世蕃猶抵掌曰：“任他燎原火，自有倒海水。”已而聚其黨竊議，自謂納賄自不可掩，然上所深惡聚眾通倭之說，得諷言官使削去，而故填楊繼盛沈練下獄為詞，則上必激而怒，上怒乃可脫也。謀既定，乃令其黨揚言之。三法司果依其言，具稿詣徐相國階議之，階固已預知，姑問稿安在？吏出懷中以進，閱畢曰：“法家斷案良佳。”延入內庭，屏左右語曰：“諸君子謂嚴公子當死乎？生乎？”曰：“死不足贖。”“然則比案將殺之乎？生之乎？”曰：“用楊沈正欲抵死。”階徐曰：“別自有說，楊沈事誠犯天下公惡，然楊以計中上所諱，取特旨，沈暗入招中，取泛旨。上英明，豈肯自引為過？一入寬疑，法司偕嚴氏歸過於上。必震怒，在事者皆不免，嚴公子騎款段出都門矣。”眾愕然，請更議，曰：“稍遲事且洩，從中敗事者多，事且變。今當以原疏為主，而闡發通倭本謀，以試上意，然須大司寇執筆。”謝不敢當，群以讓階，階手出一幅於袖中曰：“擬議久矣，諸公以為何如？”皆唯唯，因曰：“前囑攜印及寫本吏同至，寧忘之乎？”皆曰：“已至。”即呼入扃戶，令疾書，用印封識，而世蕃不知也，竊自喜於形，謂龍文曰：“諸人慾以爾我賞楊沈命奈何？”龍文不應，執其手耳語曰：“且暢飲，不十日釋紲歸矣，誰謂阿儂智者？”龍文喜問故，曰：“第俟之。”已而階改疏上，但言其通賄僭侈，及龍文通倭狀。上覽疏曰：“此逆情非常，其會都察院、大理寺、錦衣衛鞠訊，具實以聞。”命下，階袖之出長安門，法司官俱集，階略問數語，速具疏以聞，世蕃雖善探，亦莫得知也。疏中極言事已勘實，其交通倭寇，僭謀叛逆，俱有顯證，請亟正典刑，以洩神人憤。上從之，命斬世蕃、龍文於市，二人聞，相抱哭。都人聞之大快，各相約持酒至西市看行刑。有譽階能翦大憝者，蹙額曰：“彼殺桂洲，我又殺其子，人必有不亮者，知我其天平？”（《快心錄》）\n是類皆世所共悉，華亭亦勢逼騎虎，然稍一放手，三思五玉，遺憾千古矣！何以舒公忿？餘令交城時，交山賊謀攻城，撫院舍人田福久橫三晉，與賊通，家僮田自友以次應守堞城。總啟煥促之，不應，反恨煥，福佯為好語，召入扃戶，捶之幾死，且曰：“城破在日內，何守為？”予捕福下獄，詳申各憲。有韓魚禎者，康熙元年，為福歐死，遺言妻子無釘棺，此冤終得白。迄九年，啟其棺，面如生，復詳撫院批訊，重責數次。福自知罪大，自繯獄中；家屬領屍出獄，乃不期而與魚禎同日出城葬，","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