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5438,"title":"容斋三笔","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容齋三筆","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卷第一(十四則)","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2","title":"晁景迂經說","paragraphs":["景迂子晁以道留意六經之學，各著一書，發明其旨，故有易規、書傳、詩序論，中庸、洪範傳、三傳說。其說多與世儒異。","謂易之學者所謂應、所謂位、所謂承乘、所謂主，皆非是。大抵雲，繫辭言卦爻象數剛柔變通之類非一，未嘗及初應四、二應五、三應六也。以陽居陽、以陰居陰為得位，得位者吉。以陽居陰、以陰居陽為失位，失位者兇。然則九五、九三、六二、六四俱善乎？六五、六三、九二、九四俱不善乎？既為有應無應、得位不得位之說，而求之或不通，則又為承乘之說。謂陰承陽則順，陽承陰則逆，陽乘柔則吉，陰乘剛則兇，其不思亦甚矣。又必以位而論中正，如六二、九五為中且正，則六五、九二俱不善乎？初、上、三、四永不得用中乎？卦各有主，而一概主之於五，亦非也。","其論書曰：予於堯典，見天文矣，而言四時者不知中星。禹貢敷土治水，而言九州島者不知經水。洪範性命之原，而言九疇者不知數。舜於四兇，以堯庭之舊而流放竄殛之。穆王將善其祥刑，而先醜其耄荒。湯之伐桀，出不意而奪農時。文王受命為僭王，召公之不說，類乎無上。太甲以不順伊尹而放，群叔才有流言而誅，啟行孥戮之刑以誓不用命，盤庚行劓殄之刑而遷國，周人飲酒而死，魯人不板幹而屋誅。先時不及時而殺無赦。威不可訖，老不足敬，禍不足畏，凶德不足忌之類。惟此經遭秦火煨燼之後，孔壁朽折之餘，孔安國初以隸篆推科斗。既而古今文字錯出東京，乃取正於杜林。傳至唐，彌不能一，明皇帝詔衛包悉以今文易之，其去本幾何其遠矣！今之學者盡信不疑，殆如手授於洙、泗間，不亦惑乎？論堯典中星雲，於春分日而南方井、鬼七宿合，昏畢見者，孔氏之誤也。豈有七宿百九度，而於一夕間畢見者哉？此實春分之一時正位之中星，非常夜昏見之中星也。於夏至而東方角、亢七宿合，昏畢見者，孔氏之誤也。豈有七宿七十七度，而於一夕間畢見者哉？此夏至一時之中星，非常夜昏見者也。秋分、冬至之說皆然。凡此以上，皆晁氏之說。所辯聖典，非所敢知。但驗之天文，不以四時，其同在天者常有十餘宿。自昏至旦，除太陽所舍外，餘出者過三之二，安得言七宿不能於一夕間畢見哉？蓋晁不識星故云爾。","其論詩序雲，作詩者不必有序。今之說者曰，序與詩同作，無乃惑歟！且逸詩之傳者，岐下之石鼓也，又安覩序邪？謂晉武公盜立，秦仲者石勒之流，秦襄公取周地，皆不應美。文王有聲為繼伐，是文王以伐紂為志，武王以伐紂為功。庭燎、沔水、鶴鳴、白駒，箴、規、誨、刺於宣王，則雲漢、韓奕、崧高、烝民之作妄也。未有小雅之惡如此，而大雅之善如彼者也。謂子衿、候人、采綠之序駢蔓無益，樛木、日月之序為自戾，定之方中、木瓜之序為不純。孟子、荀卿、左氏、賈誼、劉向漢諸儒，論說及詩多矣，未嘗有一言以詩序為議者，則序之所作晚矣。晁所論是否，亦未敢輒言。但其中有云，秦康公隳穆公之業，日稱兵於母家，自喪服以尋干戈，終身戰不知已，而序渭陽，稱其「我見舅氏，如母存焉」，是果純孝歟？陳厲公弒佗代立，而序墓門責佗「無良師傅」，失其類矣。予謂康公渭陽之詩，乃贈送晉文公入晉時所作，去其即位十六年。衰服用兵，蓋晉襄公耳，傳雲「子墨衰絰」者也。康公送公子雍於晉，蓋徇其請。晉背約而與之戰，康公何罪哉？責其稱兵於母家，則不可。陳佗殺威公太子而代之，故蔡人殺佗而立厲公，非厲公罪也。晁詆厲以申佗，亦為不可。","其論三傳，謂杜預以左氏之耳目，奪夫子之筆削。公羊家失之舛雜，而何休者，又特負於公羊。惟穀梁晚出，監二氏之違畔而正之，然或與之同惡，至其精深遠大者，真得子夏之所傳。範寧又因諸儒而博辯之，申穀梁之志，其於是非亦少公矣，非若杜徵南一切申傳，決然不敢異同也。此論最善。","然則晁公之於群經，可謂自信篤而不詭隨者矣。"]},{"id":"chapter-1-section-3","title":"邳彤酈商","paragraphs":["漢光武討王郎時，河北皆叛，獨鉅鹿、信都堅守，議者謂可因二郡兵自送，還長安。惟邳彤不可，以為若行此策，豈徒空失河北，必更驚動三輔。公既西，則邯鄲之兵，不肯背城主而千里送公，其離散逃亡可必也。光武感其言而止。東坡曰：「此東漢興亡之決，邳彤亦可謂漢之元臣也。」彤在雲臺諸將之中，不為人所標異，至此論出，識者始知其然。漢高祖沒，呂后與審食其謀曰：「諸將故與帝為編戶民，今乃事少主，非盡族是，天下不安。」以故不發喪。酈商見食其曰：「誠如此，天下危矣。陳平、灌嬰將十萬守滎陽，樊噲、周勃將二十萬定燕、代，比聞帝崩，諸將皆誅，必連兵還向以攻關中，亡可翹足待也。」食其入言之，乃發喪。然則是時漢室之危，幾於不保，酈商笑談間，廓廓無事，其功豈不大哉？然無有表而出之者！迨呂后之亡，呂祿據北軍，商子寄紿之出遊，使周勃得入。則酈氏父子之於漢，謂之社稷臣可也。寄與劉揭同說呂祿解將印，及文帝論功，揭封侯賜金，而寄不錄，平、勃亦不為之一言，此又不可曉者。其後寄嗣父為侯，又以罪免，惜哉！"]},{"id":"chapter-1-section-4","title":"武成之書","paragraphs":["孔子言：「周之德，其可謂至德也已矣。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所謂服事者，美其能於紂之世盡臣道也。而史記周本紀雲西伯蓋受命之年稱王，而斷虞芮之訟，其後改法度，制正朔，追尊古公、公季為王。是說之非，自唐梁肅至於歐陽、東坡公、孫明覆皆嘗著論，然其失自武成始也。孟子曰：「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今考其書，雲「大王肇基王跡，文王誕膺天命，以撫方夏」，及武王自稱曰「周王發」，皆紂尚在位之辭。且大王居邠，猶為狄所迫逐，安有「肇基王跡」之事？文王但稱西伯，焉得言「誕膺天命」乎？武王未代商，已稱周王，可乎？則武成之書不可盡信，非止「血流漂杵」一端也。至編簡舛誤，特其小小者雲。"]},{"id":"chapter-1-section-5","title":"象載瑜","paragraphs":["漢郊祀歌象載瑜章雲：「象載瑜，白集西。」顏師古曰：「象載，象輿也。山出象輿，瑞應車也。」赤蛟章雲「象輿車羲」，即此也。而景星章雲：「象載昭庭。」師古曰：「象謂懸象也。懸象秘事，昭顯於庭也。」二字同出一處，而自為兩說。按樂章詞意，正指瑞應車，言昭列於庭下耳。三劉漢釋之說亦得之，而謂「白集西」為西雍之麟，此則不然。蓋歌詩凡十九章，皆書其名於後，象載瑜前一行雲「行幸雍獲白麟作」，自為前篇「朝隴首，覽西垠」之"]}]}],"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容齋三筆","section_title":"卷第一(十四則)","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容齋三筆","section_title":"晁景迂經說","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3","chapter_title":"容齋三筆","section_title":"邳彤酈商","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4","chapter_title":"容齋三筆","section_title":"武成之書","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5","chapter_title":"容齋三筆","section_title":"象載瑜","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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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景迂經說\n景迂子晁以道留意六經之學，各著一書，發明其旨，故有易規、書傳、詩序論，中庸、洪範傳、三傳說。其說多與世儒異。\n謂易之學者所謂應、所謂位、所謂承乘、所謂主，皆非是。大抵雲，繫辭言卦爻象數剛柔變通之類非一，未嘗及初應四、二應五、三應六也。以陽居陽、以陰居陰為得位，得位者吉。以陽居陰、以陰居陽為失位，失位者兇。然則九五、九三、六二、六四俱善乎？六五、六三、九二、九四俱不善乎？既為有應無應、得位不得位之說，而求之或不通，則又為承乘之說。謂陰承陽則順，陽承陰則逆，陽乘柔則吉，陰乘剛則兇，其不思亦甚矣。又必以位而論中正，如六二、九五為中且正，則六五、九二俱不善乎？初、上、三、四永不得用中乎？卦各有主，而一概主之於五，亦非也。\n其論書曰：予於堯典，見天文矣，而言四時者不知中星。禹貢敷土治水，而言九州島者不知經水。洪範性命之原，而言九疇者不知數。舜於四兇，以堯庭之舊而流放竄殛之。穆王將善其祥刑，而先醜其耄荒。湯之伐桀，出不意而奪農時。文王受命為僭王，召公之不說，類乎無上。太甲以不順伊尹而放，群叔才有流言而誅，啟行孥戮之刑以誓不用命，盤庚行劓殄之刑而遷國，周人飲酒而死，魯人不板幹而屋誅。先時不及時而殺無赦。威不可訖，老不足敬，禍不足畏，凶德不足忌之類。惟此經遭秦火煨燼之後，孔壁朽折之餘，孔安國初以隸篆推科斗。既而古今文字錯出東京，乃取正於杜林。傳至唐，彌不能一，明皇帝詔衛包悉以今文易之，其去本幾何其遠矣！今之學者盡信不疑，殆如手授於洙、泗間，不亦惑乎？論堯典中星雲，於春分日而南方井、鬼七宿合，昏畢見者，孔氏之誤也。豈有七宿百九度，而於一夕間畢見者哉？此實春分之一時正位之中星，非常夜昏見之中星也。於夏至而東方角、亢七宿合，昏畢見者，孔氏之誤也。豈有七宿七十七度，而於一夕間畢見者哉？此夏至一時之中星，非常夜昏見者也。秋分、冬至之說皆然。凡此以上，皆晁氏之說。所辯聖典，非所敢知。但驗之天文，不以四時，其同在天者常有十餘宿。自昏至旦，除太陽所舍外，餘出者過三之二，安得言七宿不能於一夕間畢見哉？蓋晁不識星故云爾。\n其論詩序雲，作詩者不必有序。今之說者曰，序與詩同作，無乃惑歟！且逸詩之傳者，岐下之石鼓也，又安覩序邪？謂晉武公盜立，秦仲者石勒之流，秦襄公取周地，皆不應美。文王有聲為繼伐，是文王以伐紂為志，武王以伐紂為功。庭燎、沔水、鶴鳴、白駒，箴、規、誨、刺於宣王，則雲漢、韓奕、崧高、烝民之作妄也。未有小雅之惡如此，而大雅之善如彼者也。謂子衿、候人、采綠之序駢蔓無益，樛木、日月之序為自戾，定之方中、木瓜之序為不純。孟子、荀卿、左氏、賈誼、劉向漢諸儒，論說及詩多矣，未嘗有一言以詩序為議者，則序之所作晚矣。晁所論是否，亦未敢輒言。但其中有云，秦康公隳穆公之業，日稱兵於母家，自喪服以尋干戈，終身戰不知已，而序渭陽，稱其「我見舅氏，如母存焉」，是果純孝歟？陳厲公弒佗代立，而序墓門責佗「無良師傅」，失其類矣。予謂康公渭陽之詩，乃贈送晉文公入晉時所作，去其即位十六年。衰服用兵，蓋晉襄公耳，傳雲「子墨衰絰」者也。康公送公子雍於晉，蓋徇其請。晉背約而與之戰，康公何罪哉？責其稱兵於母家，則不可。陳佗殺威公太子而代之，故蔡人殺佗而立厲公，非厲公罪也。晁詆厲以申佗，亦為不可。\n其論三傳，謂杜預以左氏之耳目，奪夫子之筆削。公羊家失之舛雜，而何休者，又特負於公羊。惟穀梁晚出，監二氏之違畔而正之，然或與之同惡，至其精深遠大者，真得子夏之所傳。範寧又因諸儒而博辯之，申穀梁之志，其於是非亦少公矣，非若杜徵南一切申傳，決然不敢異同也。此論最善。\n然則晁公之於群經，可謂自信篤而不詭隨者矣。\n## 邳彤酈商\n漢光武討王郎時，河北皆叛，獨鉅鹿、信都堅守，議者謂可因二郡兵自送，還長安。惟邳彤不可，以為若行此策，豈徒空失河北，必更驚動三輔。公既西，則邯鄲之兵，不肯背城主而千里送公，其離散逃亡可必也。光武感其言而止。東坡曰：「此東漢興亡之決，邳彤亦可謂漢之元臣也。」彤在雲臺諸將之中，不為人所標異，至此論出，識者始知其然。漢高祖沒，呂后與審食其謀曰：「諸將故與帝為編戶民，今乃事少主，非盡族是，天下不安。」以故不發喪。酈商見食其曰：「誠如此，天下危矣。陳平、灌嬰將十萬守滎陽，樊噲、周勃將二十萬定燕、代，比聞帝崩，諸將皆誅，必連兵還向以攻關中，亡可翹足待也。」食其入言之，乃發喪。然則是時漢室之危，幾於不保，酈商笑談間，廓廓無事，其功豈不大哉？然無有表而出之者！迨呂后之亡，呂祿據北軍，商子寄紿之出遊，使周勃得入。則酈氏父子之於漢，謂之社稷臣可也。寄與劉揭同說呂祿解將印，及文帝論功，揭封侯賜金，而寄不錄，平、勃亦不為之一言，此又不可曉者。其後寄嗣父為侯，又以罪免，惜哉！\n## 武成之書\n孔子言：「周之德，其可謂至德也已矣。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所謂服事者，美其能於紂之世盡臣道也。而史記周本紀雲西伯蓋受命之年稱王，而斷虞芮之訟，其後改法度，制正朔，追尊古公、公季為王。是說之非，自唐梁肅至於歐陽、東坡公、孫明覆皆嘗著論，然其失自武成始也。孟子曰：「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今考其書，雲「大王肇基王跡，文王誕膺天命，以撫方夏」，及武王自稱曰「周王發」，皆紂尚在位之辭。且大王居邠，猶為狄所迫逐，安有「肇基王跡」之事？文王但稱西伯，焉得言「誕膺天命」乎？武王未代商，已稱周王，可乎？則武成之書不可盡信，非止「血流漂杵」一端也。至編簡舛誤，特其小小者雲。\n## 象載瑜\n漢郊祀歌象載瑜章雲：「象載瑜，白集西。」顏師古曰：「象載，象輿也。山出象輿，瑞應車也。」赤蛟章雲「象輿車羲」，即此也。而景星章雲：「象載昭庭。」師古曰：「象謂懸象也。懸象秘事，昭顯於庭也。」二字同出一處，而自為兩說。按樂章詞意，正指瑞應車，言昭列於庭下耳。三劉漢釋之說亦得之，而謂「白集西」為西雍之麟，此則不然。蓋歌詩凡十九章，皆書其名於後，象載瑜前一行雲「行幸雍獲白麟作」，自為前篇「朝隴首，覽西垠」之","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