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5414,"title":"埋忧续集","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埋憂續集","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卷一","paragraphs":["劉綎","劉少保綎，字省吾。以都督家居。時有賊竊發寧州，勢張甚。巡撫遣縣令郡守請救，少保辭以疾，覆命藩臬往請，堅辭。皆大怒。命醫往驗，詐則將參之。醫至，則奄奄床褥也。眾惶急，策無出。未幾，忽報劉將軍破賊歸矣。眾大駭，謂：“將軍出，吾屬固不能知，亦何施此狡獪為？”曰：“賊為陳友諒之裔，蓄謀數傳以俟釁。今發不易遏，若知某往，必大備，故密撲之。此兵法也。”眾乃服。","時方右文，每公會，坐少保諸生下。郡紳士有公宴，醵金不給，輒目少保字呼曰：“省吾以辦此。”少保恆什佰於眾輸辦。或酒酣，令家卒馳馬娛賓。少保興發，往往上馬舞雙刀。觀者但見白氣旋繞眩目，不辨其面。雖奇其藝，亦但作戲玩觀也。","少保子念述，矯捷有父風。然少保袖箭為絕藝，透堅甲，及五六十步；念述止及二十步許，不能穿札，勇不如也。","少保有女亦勇，嫁於某，奩具豐盛。有盜數十，突圍其家，盡室惶恐。女命婢取軟甲披之，率婢揮刀出殺賊。賊不能支，遁去。","按《明史》列少保平緬、平羅雄、平播酋、平倭、平倮功蓋詳，而遺平寧州事，以寇一發即滅耳。然其出奇之功大矣。至若時俗鄙武，裡有達官，緣與少保結婚，至削籍。明之不振有由矣。","按：少保最善拔距，能縱躍十丈，橫躍十丈。拔距者，《左傳》謂“魏犫距躍三百，曲踴三百”，《漢書》謂“甘延壽少以良家子為羽林，善騎射、投石、拔距，嘗超逾羽林亭樓”是也。","又按：此篇見《張瓜田集》。原本篇末言“《明史》列少保平緬、平羅雄、平播酋、平倭、平朝鮮，平倮功”，似有誤，蓋少保平倭時，本與朝鮮兵合也。今特為刪此三字。","黃石齋","祟禎時，餘中丞集與譚友夏結社金陵。適石齋黃公來遊，與訂交，意頗洽。黃公造次必於禮，諸公心向之，而苦其拘也，思試之。妓顧氏，國色也，聰慧通書史。撫節按歌，見者莫不心醉。一日大雨雪，觴黃公於餘氏園。召顧佐酒，公意色無忤。諸公更勸酬，劇飲大醉。送公臥，特設榻上枕衾、茵席各一，使顧盡弛褻衣。隨鍵戶，諸公伺焉。公驚起，索衣不得，因引衾自覆薦，而命顧以茵臥。茵厚且狹，不可轉，乃使就衾。顧遂暱就公，公徐曰：“無庸。”側身內向，息數十轉即安寢。漏下四鼓，覺，轉面向外。顧佯寢無覺，而以體傍公，公酣寢如初。詰旦，顧出，具言其狀。且曰：“公等為名士，賦詩飲酒，行是樂而已矣。為聖為佛，成忠成孝，終歸黃公。”","及明亡，執於金陵。在獄中，日誦《尚書》、《周易》，數日貌加豐。正命之前夕，有老獄卒持針線向公而泣曰：“是我事主之終事也！”公曰：“吾正而斃，是為考終。汝何哀？”故人持酒肉與訣，飲啖如平時。酣寢達旦，盥漱更衣，謂僕某曰：“曩某以卷索書。吾既許之，言不可曠也。”和墨伸紙，先小楷，次行書。幅甚長，乃以大字竟之。加印章，乃出就刑。其卷藏金陵某家。","顧氏自接公，自懟歸某官。李自成破京師，顧氏謂其夫能死，我先就縊。夫不能用。","外史氏曰：此《望溪文集》所紀黃公軼事，與左忠毅公並書者也。夫古來忠臣義士，莫不以天下為己任。即至時丁板蕩，世際滄桑，猶將以一身力扶陽九，不得已而以一死報國，其意固以為未堪塞責也。故當其從容授命，即忠義之名，有不忍言，而何有於身家，更何有於聲色貨利？餘讀佛書，迦葉曰：“金剛之身，非世間火所能燒。”又《瑜伽論》曰：“魔有四女，端正無倫。共來菩薩前，呈諸姿態。菩薩以義心定力，四女皆變老醜，羞慚而退。”蓋理之不勝夫欲，足令賁、育失其勇，良、平失其智，惟仙、佛為能制之。然仙佛一切不動，而聖賢則有動有靜。以左公罹禍之慘，凜凜數言，至今猶有生氣。使其平居有如顧氏者，而與之鍵戶同臥起，謂能動其一顧哉！此先生髮潛闡微意也。至黃公臨命數語，則分定固然，亦二公之所同也。然此豈二公始念哉？此則可為二公痛哭者矣。","對縊","《如是我聞》：京師有富室呂氏娶婦者，男女並韶秀，親串皆望若神仙。窺其意態，夫婦亦甚相悅。次日天曉，門不啟。穴窗窺之，則左右相對縊，視其衾，已合歡矣。婢媼皆曰：“是昨日已卸裝矣，何又著盛服而死耶？”此獄雖皋陶不能聽矣。","按花庵《中興絕妙詞選》：錢塘吳禮三，字子和，有《順受老人詞》五卷。有陶氏者，與王生情好甚篤。計生時雖暫為萍水之聚，而死後終必長離，因於月夜共沉西湖。賦《霜天曉角》吊之雲：“連環易缺，難解同心結。痴呆佳人才子，情緣重，怕離別。意切，人路絕，共沉煙水闊。盪漾香魂何處？長橋月，短橋月。”事亦載《西湖志》。然則天下固有此一種情痴。呂氏夫婦既在合歡之後，得毋亦為情死耶？","生祭","明崇禎十五年，洪承疇為我朝所敗，時傳其已殉難，崇禎帝賜祭十六壇，御製祭文以旌之。其後，我朝兵下江南，洪又經略江南川湖等省。從入關，有土人迎而請見，洪納之。其人入而長跪，出袖中御製祭文朗誦一過，大哭而去。","按：承疇之才，在明末諸臣中，似猶可任以兵事。史中所紀戰功，亦有可觀者。然黃梨洲先生嘗議其所敘戰功之多誣，則有不可盡信者矣。《簷曝雜記》言：承疇兵敗時，其子弟在家，已刻行狀散弔客。崇禎帝方祭十四壇，而承疇生降之信至。後金聲起兵徽州，與門人江天一俱敗。承疇諭令生降，天一誦御製祭文以愧之。其後從本朝歸沒於京師，其子弟又刻行狀，不復敘前朝事，即從本朝入關序起。有輕薄子得其兩行狀，訂為一本，以作笑端雲。","《明史》又言：崇禎十四年，大清兵圍松山。承疇與邱民仰誓死固守，外援不至，芻糧並竭。至明年二月，已圍半年矣。力不支，城破，承疇降。民仰不屈，死，贈右副都御史，賜祭六壇，官為營葬，命建祠都城，與承疇並列。帝將親臨致祭，後聞承疇降，乃止。","熊襄愍軼事","《全謝山集》載：始寧倪生為予言：其尊人曾從裡中倉橋陳氏見其先世《秋曹日錄》一書。其人在熹廟時嘗為獄官。凡魏閹所殺君子，不下東廠而下刑部者，皆載其獄中事。","其言襄憨自入獄，一飲一食，閹皆令獄官以帖子報知。然襄愍亦無所異。其臥用一藤枕，不分寒署，未嘗去身。每晚人靜，再拜禮北辰，則取此藤枕供之，莫能知其意也。或以問襄愍，亦笑不答。已而刑有日，襄愍神色不變，手出遺疏，猶為上言邊事，又作絕命詞。其疏稿為西曹郎所遏，曰：“囚安得上書？”襄愍曰：“此趙高語也。（原"]}]}],"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埋憂續集","section_title":"卷一","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埋憂續集\n## 卷一\n劉綎\n劉少保綎，字省吾。以都督家居。時有賊竊發寧州，勢張甚。巡撫遣縣令郡守請救，少保辭以疾，覆命藩臬往請，堅辭。皆大怒。命醫往驗，詐則將參之。醫至，則奄奄床褥也。眾惶急，策無出。未幾，忽報劉將軍破賊歸矣。眾大駭，謂：“將軍出，吾屬固不能知，亦何施此狡獪為？”曰：“賊為陳友諒之裔，蓄謀數傳以俟釁。今發不易遏，若知某往，必大備，故密撲之。此兵法也。”眾乃服。\n時方右文，每公會，坐少保諸生下。郡紳士有公宴，醵金不給，輒目少保字呼曰：“省吾以辦此。”少保恆什佰於眾輸辦。或酒酣，令家卒馳馬娛賓。少保興發，往往上馬舞雙刀。觀者但見白氣旋繞眩目，不辨其面。雖奇其藝，亦但作戲玩觀也。\n少保子念述，矯捷有父風。然少保袖箭為絕藝，透堅甲，及五六十步；念述止及二十步許，不能穿札，勇不如也。\n少保有女亦勇，嫁於某，奩具豐盛。有盜數十，突圍其家，盡室惶恐。女命婢取軟甲披之，率婢揮刀出殺賊。賊不能支，遁去。\n按《明史》列少保平緬、平羅雄、平播酋、平倭、平倮功蓋詳，而遺平寧州事，以寇一發即滅耳。然其出奇之功大矣。至若時俗鄙武，裡有達官，緣與少保結婚，至削籍。明之不振有由矣。\n按：少保最善拔距，能縱躍十丈，橫躍十丈。拔距者，《左傳》謂“魏犫距躍三百，曲踴三百”，《漢書》謂“甘延壽少以良家子為羽林，善騎射、投石、拔距，嘗超逾羽林亭樓”是也。\n又按：此篇見《張瓜田集》。原本篇末言“《明史》列少保平緬、平羅雄、平播酋、平倭、平朝鮮，平倮功”，似有誤，蓋少保平倭時，本與朝鮮兵合也。今特為刪此三字。\n黃石齋\n祟禎時，餘中丞集與譚友夏結社金陵。適石齋黃公來遊，與訂交，意頗洽。黃公造次必於禮，諸公心向之，而苦其拘也，思試之。妓顧氏，國色也，聰慧通書史。撫節按歌，見者莫不心醉。一日大雨雪，觴黃公於餘氏園。召顧佐酒，公意色無忤。諸公更勸酬，劇飲大醉。送公臥，特設榻上枕衾、茵席各一，使顧盡弛褻衣。隨鍵戶，諸公伺焉。公驚起，索衣不得，因引衾自覆薦，而命顧以茵臥。茵厚且狹，不可轉，乃使就衾。顧遂暱就公，公徐曰：“無庸。”側身內向，息數十轉即安寢。漏下四鼓，覺，轉面向外。顧佯寢無覺，而以體傍公，公酣寢如初。詰旦，顧出，具言其狀。且曰：“公等為名士，賦詩飲酒，行是樂而已矣。為聖為佛，成忠成孝，終歸黃公。”\n及明亡，執於金陵。在獄中，日誦《尚書》、《周易》，數日貌加豐。正命之前夕，有老獄卒持針線向公而泣曰：“是我事主之終事也！”公曰：“吾正而斃，是為考終。汝何哀？”故人持酒肉與訣，飲啖如平時。酣寢達旦，盥漱更衣，謂僕某曰：“曩某以卷索書。吾既許之，言不可曠也。”和墨伸紙，先小楷，次行書。幅甚長，乃以大字竟之。加印章，乃出就刑。其卷藏金陵某家。\n顧氏自接公，自懟歸某官。李自成破京師，顧氏謂其夫能死，我先就縊。夫不能用。\n外史氏曰：此《望溪文集》所紀黃公軼事，與左忠毅公並書者也。夫古來忠臣義士，莫不以天下為己任。即至時丁板蕩，世際滄桑，猶將以一身力扶陽九，不得已而以一死報國，其意固以為未堪塞責也。故當其從容授命，即忠義之名，有不忍言，而何有於身家，更何有於聲色貨利？餘讀佛書，迦葉曰：“金剛之身，非世間火所能燒。”又《瑜伽論》曰：“魔有四女，端正無倫。共來菩薩前，呈諸姿態。菩薩以義心定力，四女皆變老醜，羞慚而退。”蓋理之不勝夫欲，足令賁、育失其勇，良、平失其智，惟仙、佛為能制之。然仙佛一切不動，而聖賢則有動有靜。以左公罹禍之慘，凜凜數言，至今猶有生氣。使其平居有如顧氏者，而與之鍵戶同臥起，謂能動其一顧哉！此先生髮潛闡微意也。至黃公臨命數語，則分定固然，亦二公之所同也。然此豈二公始念哉？此則可為二公痛哭者矣。\n對縊\n《如是我聞》：京師有富室呂氏娶婦者，男女並韶秀，親串皆望若神仙。窺其意態，夫婦亦甚相悅。次日天曉，門不啟。穴窗窺之，則左右相對縊，視其衾，已合歡矣。婢媼皆曰：“是昨日已卸裝矣，何又著盛服而死耶？”此獄雖皋陶不能聽矣。\n按花庵《中興絕妙詞選》：錢塘吳禮三，字子和，有《順受老人詞》五卷。有陶氏者，與王生情好甚篤。計生時雖暫為萍水之聚，而死後終必長離，因於月夜共沉西湖。賦《霜天曉角》吊之雲：“連環易缺，難解同心結。痴呆佳人才子，情緣重，怕離別。意切，人路絕，共沉煙水闊。盪漾香魂何處？長橋月，短橋月。”事亦載《西湖志》。然則天下固有此一種情痴。呂氏夫婦既在合歡之後，得毋亦為情死耶？\n生祭\n明崇禎十五年，洪承疇為我朝所敗，時傳其已殉難，崇禎帝賜祭十六壇，御製祭文以旌之。其後，我朝兵下江南，洪又經略江南川湖等省。從入關，有土人迎而請見，洪納之。其人入而長跪，出袖中御製祭文朗誦一過，大哭而去。\n按：承疇之才，在明末諸臣中，似猶可任以兵事。史中所紀戰功，亦有可觀者。然黃梨洲先生嘗議其所敘戰功之多誣，則有不可盡信者矣。《簷曝雜記》言：承疇兵敗時，其子弟在家，已刻行狀散弔客。崇禎帝方祭十四壇，而承疇生降之信至。後金聲起兵徽州，與門人江天一俱敗。承疇諭令生降，天一誦御製祭文以愧之。其後從本朝歸沒於京師，其子弟又刻行狀，不復敘前朝事，即從本朝入關序起。有輕薄子得其兩行狀，訂為一本，以作笑端雲。\n《明史》又言：崇禎十四年，大清兵圍松山。承疇與邱民仰誓死固守，外援不至，芻糧並竭。至明年二月，已圍半年矣。力不支，城破，承疇降。民仰不屈，死，贈右副都御史，賜祭六壇，官為營葬，命建祠都城，與承疇並列。帝將親臨致祭，後聞承疇降，乃止。\n熊襄愍軼事\n《全謝山集》載：始寧倪生為予言：其尊人曾從裡中倉橋陳氏見其先世《秋曹日錄》一書。其人在熹廟時嘗為獄官。凡魏閹所殺君子，不下東廠而下刑部者，皆載其獄中事。\n其言襄憨自入獄，一飲一食，閹皆令獄官以帖子報知。然襄愍亦無所異。其臥用一藤枕，不分寒署，未嘗去身。每晚人靜，再拜禮北辰，則取此藤枕供之，莫能知其意也。或以問襄愍，亦笑不答。已而刑有日，襄愍神色不變，手出遺疏，猶為上言邊事，又作絕命詞。其疏稿為西曹郎所遏，曰：“囚安得上書？”襄愍曰：“此趙高語也。（原","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