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5397,"title":"右台仙馆笔记","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右臺仙館筆記》  清 俞樾","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序餘自己卯夏姚夫人卒，精神意興日就闌衰，著述之事殆將輟筆矣。其年冬，葬夫人於錢唐之右台山，餘亦自營生壙於其左。旋於其旁買得隙地一區，築屋三間，竹籬環之，雜蒔花木，顏之曰“右臺仙館”。餘至湖上，或居“俞樓”，或居斯館，謝絕冠蓋，暱就松楸，人外之遊，其在斯乎！餘吳下有“曲園”，即有《曲園雜纂》五十卷；湖上有“俞樓”，即有《俞樓雜纂》五十卷，“右臺仙館”安得無書？而精力衰，不能復有撰述，乃以所著筆記歸之。筆記者，雜記平時所見所聞，蓋《搜神》、《述異》之類；不足，則又徵之於人。嗟乎！不古訓之是式，而惟怪之慾聞，餘之志荒矣。此其所以為“右臺仙館”之書歟！曲園居士自記。","paragraphs":["附錄《徵求異聞啟》並小詩二首：餘今歲行年六十矣，學問之道，日就荒蕪；著述之事，行將廢輟。書生結習，未能盡忘，姑記舊聞，以銷暇日。而所聞所見，必由集腋而成；予取予求，竊有乞鄰之意。伏望儒林丈人、高齋學士，各舉怪怪奇奇之事，為我原原本本而書，寄來“春在草堂”，助作秋燈叢話。約以十事為率，如其多則更佳。先將二絕為媒，幸勿置之不答。","衰不復事丹鉛，六十原非親學年。正似東坡老無事，聽人說鬼便欣然。郭衝五事太寥寥，戲學姚崇十事要。不論搜神兼志怪，妄言亦可慰無聊。"]},{"id":"chapter-1-section-2","title":"●卷一馮孝子，佚其名，太倉州之老閘鎮人。少孤貧，傭耕以養母。亂後無田可耕，乃行乞於市，得錢則市酒肉以進，而歌俚曲以侑之。同治六年，母卒，乞得義冢地，並其父柩合葬之。日則仍出行乞，夕即於墓旁宿焉。每日必攜數石以歸，環墓成垣，自結草廬，寢處其下。後數年，無病卒。鄉人即葬之於其所廬處。知州方公傳書立碣表之，曰“馮孝子墓”。《春秋》二百四十年，人材極盛，而開卷即載潁考叔事，表純孝也。餘研經餘暇，偶掇拾見聞，成斯筆記，而首以馮孝子事，亦庶幾左氏之義夫。","paragraphs":["木工陶某，金陵人。年甫四歲，值粵賊陷城，父為所擄，母子相依，幸而無恙。大亂既平，仍設肆於城中。至同治甲戌，陶年二十五矣。忽有老翁攜瞽婦至門乞食，與之錢不去，熟視陶曰：“爾非陶姓乳名某者乎？”陶問何以知我，翁曰：“爾乃吾子也。”陶乎母出視，果其父，因扶之入，拜問由來。則始而被擄北行，後又流轉至川、陝，今自陝歸也。解腰纏出銀數錠，皆累年貿易所得，恐途中遇盜賊，偽為窶人耳；瞽婦則其續娶者也。因大歡慰，親黨畢賀。夫兵亂以來，父子夫妻離散者多矣，此家乃得完聚，意其有陰德乎？","吾兄福寧太守，官廈門同知時，署附近有僧寺曰“碧山岩寺”，僧曰碧禪，能詩畫，貌亦恂恂，吐屬風雅。署中潘少梅、蔡瑜卿諸君，皆喜與之遊。一日，忽具牒請還俗。吾兄素不喜僧，罵之曰：“今日既欲還俗，當初何必出家邪？”呵叱而遣之。碧禪故與署中吏魁某甲有隙，疑其譖於官也。是晚甲自署歸其家，經由一隘巷，聞碧禪呼其名，回顧之，則已事刂刃於胸出於背。某甲猶能帶刃狂奔，至家，告家人曰：“碧禪殺我。”言已，倒地而絕。事聞於官，吾兄命捕碧禪，不得。數月後，有人於署後山上見碧禪，則已有髮辮矣。呼曰：“碧禪在此！”碧禪飛一足，蹴其人仆地，而自從山後躍而下，捷如飛鳥。望之，見其帽墜於地，辮乃綴於帽，非真發也。嗣後署中一幕友王姓者，房中每夜窗戶不開，而頻有所失。其所失物則皆得之署後山穴中，疑碧禪所為也。閱時既久，捕事益懈，而王姓者失物亦愈稀。已而吾兄調福防同知以去，繼之者為龔司馬，知此事，命捕之。有金姓者，偵知其在妓樓，糾眾以往。碧禪見眾至，自樓窗躍至平地，復從平地躍至屋上，頃刻絕跡。而龔司馬於內室中得一書雲：“吾與汝無仇，汝捕吾何也？然汝亦欲升官耳，吾不汝怨。汝他日還省，當訪我於鼓山。”大駭，不知所自來，疑其人蓋古劍客之流也。乃不復言捕碧禪。及任滿還省垣，竟不敢至鼓山，而碧禪始終不可得。","邢阿金，農家女也。幼隨其母往來大家，故有大家風範。修眉纖趾，望之楚楚，烹飪縫紉，並皆精妙。誦唐人小詩，略能上口。年及笄，嫁田舍兒，性粗暴，以其荏弱不任井臼，虐遇之。阿金性柔和，惟揹人啜泣而已。其母聞之大戚，以錢贖之歸。又嫁一富家子，年少美丰儀。阿金自幸以為得佳婿也，不意其佻達無度，得新棄舊，旋即仳離。乃嫁一官人為妾，又不容於大婦而歸。於是阿金年亦二十外矣。有黃大令者年逾周甲，得之為室，甚嬖之。黃妻久卒，謀以為妻，阿金不可，曰：“妾出身微賤，豈足伉儷君子？不獨損折年壽，亦且累君盛德。”黃鑑其誠，益愛重之。黃有子婦，與年相若，阿金待之極有恩禮。子婦承翁意，事之如姑，阿金雖謙不敢當，然子婦執禮不衰。無何黃病，阿金侍湯藥惟謹，年餘黃卒，竟仰藥以殉。黃之子感其殉父，附葬如禮焉。此女四易所天，不為貞，卒殉其夫，不得不謂之烈。使其初適即得良奧，必為善婦。乃所如不合，遂歷四姓，卒成大節，是謂質美而未學。君子哀其遇可也，取其晚蓋可也。若豫讓“眾人”、“國士”之言，本非正論，固非女子所得藉口矣。","江西玉山縣有水南寺，亦古剎也。有老僧曰月印，年六十餘，終日坐一室誦經，足不出戶，戒行頗高。畜一狗十許年矣，每月印誦經，狗必往聽，一聞木魚聲，輒搖尾而至，僧俗鹹嘆異焉。後其狗忽病癩，皮毛脫落，且有穢氣，然每日聽經如故。一日，月印忽謂其徒曰：“此狗可厭，汝曹可牽出撲殺之。”其徒鹹駭然，罔測其意。以師素嚴重，不敢違。姑呼狗出，禁勿使聽經，實未忍殺之也。越三日，狗又乘間來聽誦經，月印見之，驚曰：“汝曹未殺此犬乎？殆矣，殆矣！”命其徒至某村某姓家探問，則有一婦坐蓐，三日未產，其勢垂危，乳醫束手。月印乃曰：“汝曹不忍殺此犬，乃忍殺彼婦乎？此犬不死，彼婦不產。”乃命其徒立時撲殺之。再偵之，某姓家則已產矣，男也。月印曰：“此犬以聽經善果，得託生為某姓男子，小有祿位。吾不及見矣，汝曹識之。”及某氏子稍長，輒來寺中，依依不去。月印摩其頂曰：“汝不昧宿根，此意甚善。但尚有小富貴未享，勿遽來此也。”某氏子後果膺微秩，其家亦有中人之產。晚歲家居，恆寄宿寺中。時月印圓寂久矣，為葺治其塔；寺中屋傾圮，亦出貲修理之，並買田供常住費。年七十餘而終。","維揚李"]}]}],"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右臺仙館筆記》  清 俞樾","section_title":"●序餘自己卯夏姚夫人卒，精神意興日就闌衰，著述之事殆將輟筆矣。其年冬，葬夫人於錢唐之右台山，餘亦自營生壙於其左。旋於其旁買得隙地一區，築屋三間，竹籬環之，雜蒔花木，顏之曰“右臺仙館”。餘至湖上，或居“俞樓”，或居斯館，謝絕冠蓋，暱就松楸，人外之遊，其在斯乎！餘吳下有“曲園”，即有《曲園雜纂》五十卷；湖上有“俞樓”，即有《俞樓雜纂》五十卷，“右臺仙館”安得無書？而精力衰，不能復有撰述，乃以所著筆記歸之。筆記者，雜記平時所見所聞，蓋《搜神》、《述異》之類；不足，則又徵之於人。嗟乎！不古訓之是式，而惟怪之慾聞，餘之志荒矣。此其所以為“右臺仙館”之書歟！曲園居士自記。","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右臺仙館筆記》  清 俞樾","section_title":"●卷一馮孝子，佚其名，太倉州之老閘鎮人。少孤貧，傭耕以養母。亂後無田可耕，乃行乞於市，得錢則市酒肉以進，而歌俚曲以侑之。同治六年，母卒，乞得義冢地，並其父柩合葬之。日則仍出行乞，夕即於墓旁宿焉。每日必攜數石以歸，環墓成垣，自結草廬，寢處其下。後數年，無病卒。鄉人即葬之於其所廬處。知州方公傳書立碣表之，曰“馮孝子墓”。《春秋》二百四十年，人材極盛，而開卷即載潁考叔事，表純孝也。餘研經餘暇，偶掇拾見聞，成斯筆記，而首以馮孝子事，亦庶幾左氏之義夫。","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右臺仙館筆記》  清 俞樾\n## ●序餘自己卯夏姚夫人卒，精神意興日就闌衰，著述之事殆將輟筆矣。其年冬，葬夫人於錢唐之右台山，餘亦自營生壙於其左。旋於其旁買得隙地一區，築屋三間，竹籬環之，雜蒔花木，顏之曰“右臺仙館”。餘至湖上，或居“俞樓”，或居斯館，謝絕冠蓋，暱就松楸，人外之遊，其在斯乎！餘吳下有“曲園”，即有《曲園雜纂》五十卷；湖上有“俞樓”，即有《俞樓雜纂》五十卷，“右臺仙館”安得無書？而精力衰，不能復有撰述，乃以所著筆記歸之。筆記者，雜記平時所見所聞，蓋《搜神》、《述異》之類；不足，則又徵之於人。嗟乎！不古訓之是式，而惟怪之慾聞，餘之志荒矣。此其所以為“右臺仙館”之書歟！曲園居士自記。\n附錄《徵求異聞啟》並小詩二首：餘今歲行年六十矣，學問之道，日就荒蕪；著述之事，行將廢輟。書生結習，未能盡忘，姑記舊聞，以銷暇日。而所聞所見，必由集腋而成；予取予求，竊有乞鄰之意。伏望儒林丈人、高齋學士，各舉怪怪奇奇之事，為我原原本本而書，寄來“春在草堂”，助作秋燈叢話。約以十事為率，如其多則更佳。先將二絕為媒，幸勿置之不答。\n衰不復事丹鉛，六十原非親學年。正似東坡老無事，聽人說鬼便欣然。郭衝五事太寥寥，戲學姚崇十事要。不論搜神兼志怪，妄言亦可慰無聊。\n## ●卷一馮孝子，佚其名，太倉州之老閘鎮人。少孤貧，傭耕以養母。亂後無田可耕，乃行乞於市，得錢則市酒肉以進，而歌俚曲以侑之。同治六年，母卒，乞得義冢地，並其父柩合葬之。日則仍出行乞，夕即於墓旁宿焉。每日必攜數石以歸，環墓成垣，自結草廬，寢處其下。後數年，無病卒。鄉人即葬之於其所廬處。知州方公傳書立碣表之，曰“馮孝子墓”。《春秋》二百四十年，人材極盛，而開卷即載潁考叔事，表純孝也。餘研經餘暇，偶掇拾見聞，成斯筆記，而首以馮孝子事，亦庶幾左氏之義夫。\n木工陶某，金陵人。年甫四歲，值粵賊陷城，父為所擄，母子相依，幸而無恙。大亂既平，仍設肆於城中。至同治甲戌，陶年二十五矣。忽有老翁攜瞽婦至門乞食，與之錢不去，熟視陶曰：“爾非陶姓乳名某者乎？”陶問何以知我，翁曰：“爾乃吾子也。”陶乎母出視，果其父，因扶之入，拜問由來。則始而被擄北行，後又流轉至川、陝，今自陝歸也。解腰纏出銀數錠，皆累年貿易所得，恐途中遇盜賊，偽為窶人耳；瞽婦則其續娶者也。因大歡慰，親黨畢賀。夫兵亂以來，父子夫妻離散者多矣，此家乃得完聚，意其有陰德乎？\n吾兄福寧太守，官廈門同知時，署附近有僧寺曰“碧山岩寺”，僧曰碧禪，能詩畫，貌亦恂恂，吐屬風雅。署中潘少梅、蔡瑜卿諸君，皆喜與之遊。一日，忽具牒請還俗。吾兄素不喜僧，罵之曰：“今日既欲還俗，當初何必出家邪？”呵叱而遣之。碧禪故與署中吏魁某甲有隙，疑其譖於官也。是晚甲自署歸其家，經由一隘巷，聞碧禪呼其名，回顧之，則已事刂刃於胸出於背。某甲猶能帶刃狂奔，至家，告家人曰：“碧禪殺我。”言已，倒地而絕。事聞於官，吾兄命捕碧禪，不得。數月後，有人於署後山上見碧禪，則已有髮辮矣。呼曰：“碧禪在此！”碧禪飛一足，蹴其人仆地，而自從山後躍而下，捷如飛鳥。望之，見其帽墜於地，辮乃綴於帽，非真發也。嗣後署中一幕友王姓者，房中每夜窗戶不開，而頻有所失。其所失物則皆得之署後山穴中，疑碧禪所為也。閱時既久，捕事益懈，而王姓者失物亦愈稀。已而吾兄調福防同知以去，繼之者為龔司馬，知此事，命捕之。有金姓者，偵知其在妓樓，糾眾以往。碧禪見眾至，自樓窗躍至平地，復從平地躍至屋上，頃刻絕跡。而龔司馬於內室中得一書雲：“吾與汝無仇，汝捕吾何也？然汝亦欲升官耳，吾不汝怨。汝他日還省，當訪我於鼓山。”大駭，不知所自來，疑其人蓋古劍客之流也。乃不復言捕碧禪。及任滿還省垣，竟不敢至鼓山，而碧禪始終不可得。\n邢阿金，農家女也。幼隨其母往來大家，故有大家風範。修眉纖趾，望之楚楚，烹飪縫紉，並皆精妙。誦唐人小詩，略能上口。年及笄，嫁田舍兒，性粗暴，以其荏弱不任井臼，虐遇之。阿金性柔和，惟揹人啜泣而已。其母聞之大戚，以錢贖之歸。又嫁一富家子，年少美丰儀。阿金自幸以為得佳婿也，不意其佻達無度，得新棄舊，旋即仳離。乃嫁一官人為妾，又不容於大婦而歸。於是阿金年亦二十外矣。有黃大令者年逾周甲，得之為室，甚嬖之。黃妻久卒，謀以為妻，阿金不可，曰：“妾出身微賤，豈足伉儷君子？不獨損折年壽，亦且累君盛德。”黃鑑其誠，益愛重之。黃有子婦，與年相若，阿金待之極有恩禮。子婦承翁意，事之如姑，阿金雖謙不敢當，然子婦執禮不衰。無何黃病，阿金侍湯藥惟謹，年餘黃卒，竟仰藥以殉。黃之子感其殉父，附葬如禮焉。此女四易所天，不為貞，卒殉其夫，不得不謂之烈。使其初適即得良奧，必為善婦。乃所如不合，遂歷四姓，卒成大節，是謂質美而未學。君子哀其遇可也，取其晚蓋可也。若豫讓“眾人”、“國士”之言，本非正論，固非女子所得藉口矣。\n江西玉山縣有水南寺，亦古剎也。有老僧曰月印，年六十餘，終日坐一室誦經，足不出戶，戒行頗高。畜一狗十許年矣，每月印誦經，狗必往聽，一聞木魚聲，輒搖尾而至，僧俗鹹嘆異焉。後其狗忽病癩，皮毛脫落，且有穢氣，然每日聽經如故。一日，月印忽謂其徒曰：“此狗可厭，汝曹可牽出撲殺之。”其徒鹹駭然，罔測其意。以師素嚴重，不敢違。姑呼狗出，禁勿使聽經，實未忍殺之也。越三日，狗又乘間來聽誦經，月印見之，驚曰：“汝曹未殺此犬乎？殆矣，殆矣！”命其徒至某村某姓家探問，則有一婦坐蓐，三日未產，其勢垂危，乳醫束手。月印乃曰：“汝曹不忍殺此犬，乃忍殺彼婦乎？此犬不死，彼婦不產。”乃命其徒立時撲殺之。再偵之，某姓家則已產矣，男也。月印曰：“此犬以聽經善果，得託生為某姓男子，小有祿位。吾不及見矣，汝曹識之。”及某氏子稍長，輒來寺中，依依不去。月印摩其頂曰：“汝不昧宿根，此意甚善。但尚有小富貴未享，勿遽來此也。”某氏子後果膺微秩，其家亦有中人之產。晚歲家居，恆寄宿寺中。時月印圓寂久矣，為葺治其塔；寺中屋傾圮，亦出貲修理之，並買田供常住費。年七十餘而終。\n維揚李","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