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5344,"title":"东山杂记","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東山雜記","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王國維"]},{"id":"chapter-1-section-2","title":"卷一","paragraphs":["乘石","今北方人家，門前必有升車之石，或累磚為之，而覆之以石。此古天子之制，諸侯以下所不得僭也，其名則古謂之乘石。《周禮·夏官·隸僕》雲：“王行則洗乘石。”鄭司農雲：“乘石，所登上車之石也。”《詩》雲：“有扁斯石，履之卑兮。”鄭毛傳雲：“扁扁，乘石貌。”鄭箋雲：“王后出入之禮與王同，其行登車以履石。申後始時亦然，今也黜而卑賤。”然則乘石惟王與後有之。故《屍子》雲：“周公旦踐東宮，履乘石，假為天子。”任彥升《百辟勸進今上箋》雲：“履乘石而周公不以為疑”。明三公以下不得有此物也。今則士庶人家亦多有之。又車上恆設小杌，以便升降時設之。或用短梯，此亦古婦人用之。《士昏禮》記雲：“婦乘以幾，從者二人，坐持幾相對。”賈疏雲：“此幾謂將上車時乘之而登，若王后則履石，大夫諸侯亦應有物履之。今人猶用臺，是石几之類也。”然則周人用幾，乃類今之小杌。唐人用臺，殆如今之短梯也。","設碑識景","古之宮室三分，庭一在北，設碑所以識日景，引陰陽，宗廟則麗牲焉。據《禮經》所記，則自天子以下至士，寢廟中皆有之，庠序亦然。今中外官署大堂，亦間有此物，亦約三分，庭一在北，但無碑之稱，又不居中而偏左，然用以識日景則一也。周碑制度未聞，今漢碑存者，其上大抵有穿，此亦周之遺制。《祭義》：“君牽牲，麗於碑。”則其穿蓋用以系牲，空時懸棺之木，亦謂之豐碑。蓋以木上有穿以通繩索，其形似碑，故謂之碑。漢碑之用雖與周異，然其制猶周制也。今衙署所用識日景之物則全失其制，殆如佛寺之七如來幢矣。","天子諸侯三朝三門","古者天子諸侯皆三朝三門。先鄭司農以為天子五門，皋、庫、雉、應、路，漢唐諸儒皆從其說。其實天子僅有皋、應、路三門，而無雉門、庫門。戴東原正之，是也。今北京朝門亦與古合。禁城以內，午門、太和門、乾清門為三門，並天安門、端門計之，亦可謂之五門。其朝，則遇獻俘諸大典，天子御午門樓，殆當古之外朝，太和殿當古之治廟，乾清宮當古之內朝。又鄭康成《周禮注》謂：“今司徒府有天子以下大會殿，亦古之外朝。”《續漢書·百官制》注中詳言其事。舊內閣大堂中設寶座，與漢之天子以下大會殿設於司徒府同。然但為天子與閣部大臣議政之所，與周、漢之外朝異矣。","注屋","今之宮殿，正殿皆九間，蓋自漢已然。周制堂上僅有室戶一，房戶二，共三戶。漢時則有九戶。張平子《西京賦》：“正殿路寢，用朝群辟。大廈耽耽，九戶開闢。”蓋漢制已為九間之殿，其前通九間為一所，謂大廈是也。其後畫為九室，每室一戶，或雖通為一，而每間施一戶，故有九戶。《文選·景福殿賦》注引《洛陽宮殿簿》：“魏許昌承光殿七間。”魏時許昌離宮正殿猶用七間，則洛陽正殿自當用九間矣。古宮室之有東西南北四霤者，謂之四注屋。其但有南北二霤者，謂之兩下屋，見《考工記》鄭注。又《鄉飲酒》、《鄉射禮》皆雲“設洗當東榮”，皆古士大夫禮。至《燕禮》雲“設洗當東榮”，為人君禮。鄭注：“當東霤者，人君為殿屋也。”賈疏：“漢時殿屋四向流水，故舉漢以況周。言東霤，明亦有西霤。士大夫言東榮，兩下屋故也。”則周時諸侯以上為四注屋，大夫以下為兩下屋。漢殿皆用四注殿制，故人臣所居亦有殿稱，以其同為四注屋故也。今惟宮殿寺觀廟宇或為四注屋，人家罕用之，蓋自周時已然矣。","檻非門戶之檻","古者室有戶牖，堂則無之，故或用簾以蔽風口。《說文》曰：“飲堂簾也。”簾字從廉、以廉得名。《鄉飲酒禮》所謂“堂廉”，謂堂與堂下間有廉稜也，簾垂於此，故有簾名。此以竹為之。其用布者謂之!，當亦從堂簾得名。《說文》雲：“!，帷也。”《士喪禮》所謂“帷堂”是也。漢時始於階間施欄檻。《漢書·朱雲傳》：“御史將雲下，雲攀殿檻，檻折。”師古曰：“檻，軒前欄。”明非門戶之檻。今之大殿皆有長窗以當門戶，蓋自魏晉以後始矣。","闕","古者天子門側設兩觀而闕其中，故謂之闕。魯亦有之，《禮器》所謂“天子諸侯臺門”是也。今之門樓則設於門上，不在兩側，不知始於何時。餘見漢畫石像拓本，畫漢函谷關形，關有兩觀，其下皆有門，共兩門。韓文公詩“日照潼關四扇開”，是唐時猶然，此實古之兩觀與今之門樓中間之制度也。","櫨","漢武梁祠畫像所畫柱，其上皆有圓木三層，相襲而上，愈上愈大，以承棟樑，此即所謂欂櫨也。《說文》雲：“欂櫨，柱上枅也。”《釋名》雲：“盧在柱端如都盧，負屋之重也。”都盧，矮人之稱，則盧之短可知。又王延壽《靈光殿賦》“層櫨磥垝以岌峨”，畫像柱上之物有三層，其為欂櫨無疑，今時罕用之。","司命與灶","南方人家敬事鬼神，謂之東廚司命，此實合古代五祀中之司命與灶為一也。古者司命之祀有二。《周禮·大宗伯》“以樽燎祀司中司命”，蓋即《史記·天官書》“文昌六星，四曰司命”，此乃天神。《楚辭》所謂大司命是也。《祭法》“七祀”“五祀”皆司命居首。鄭注曰：“此小神，居人間，司察小過作遣責告者。”又云：“司命主督察三命”。此與戶灶諸神，俱為小神。《楚辭》所謂小司命是也。據《祭法》，庶士人立一祀，或立戶，或立灶，無祀司命之法。惟《士喪禮》記之，“疾病祀於五祀”，則有事時一用事而已。至漢則不然，《說文》“秕，以豚祠司命也”，引《漢律》雲“祠秕命”。《風俗通》則雲：“今民間祀司命，刻木長尺二寸為人像，行者簷篋中，居者別作小屋，齊地大尊重之，汝南餘郡亦多有，皆祠以豚，率以春秋之月。”可見漢時司命之祀極盛，與今日祀灶無異也，不知何時始與灶合而為一神。按俗傳《太上感應篇》，此書之作當在唐宋間，而其中已雲司命灶君之神。《東京夢華錄》亦云：十二月二十四日，帖灶馬於灶上，以酒糟塗抹灶凹，謂之醉司命。則北宋時確已謂灶神為司命。然原其混合之始，當在漢晉之交。《抱朴子·內篇》：灶之神，每月晦，輒上天言人罪狀。大者奪紀，紀，三百日也；小者奪算，算，三十日也。此已與鄭君《禮注》督察三命之說相似。鄭注又言今時祠司命，行神、山神，門戶、灶在旁，則漢時已並五祀而一之，習久相忘，遂反配為主也。","古之灶神","古之灶神，《淮南子》以為炎帝，戴聖及賈逵、許慎皆以為祝融。鄭康成據《禮器》文以為灶，老"]}]}],"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東山雜記","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東山雜記","section_title":"卷一","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東山雜記\n王國維\n## 卷一\n乘石\n今北方人家，門前必有升車之石，或累磚為之，而覆之以石。此古天子之制，諸侯以下所不得僭也，其名則古謂之乘石。《周禮·夏官·隸僕》雲：“王行則洗乘石。”鄭司農雲：“乘石，所登上車之石也。”《詩》雲：“有扁斯石，履之卑兮。”鄭毛傳雲：“扁扁，乘石貌。”鄭箋雲：“王后出入之禮與王同，其行登車以履石。申後始時亦然，今也黜而卑賤。”然則乘石惟王與後有之。故《屍子》雲：“周公旦踐東宮，履乘石，假為天子。”任彥升《百辟勸進今上箋》雲：“履乘石而周公不以為疑”。明三公以下不得有此物也。今則士庶人家亦多有之。又車上恆設小杌，以便升降時設之。或用短梯，此亦古婦人用之。《士昏禮》記雲：“婦乘以幾，從者二人，坐持幾相對。”賈疏雲：“此幾謂將上車時乘之而登，若王后則履石，大夫諸侯亦應有物履之。今人猶用臺，是石几之類也。”然則周人用幾，乃類今之小杌。唐人用臺，殆如今之短梯也。\n設碑識景\n古之宮室三分，庭一在北，設碑所以識日景，引陰陽，宗廟則麗牲焉。據《禮經》所記，則自天子以下至士，寢廟中皆有之，庠序亦然。今中外官署大堂，亦間有此物，亦約三分，庭一在北，但無碑之稱，又不居中而偏左，然用以識日景則一也。周碑制度未聞，今漢碑存者，其上大抵有穿，此亦周之遺制。《祭義》：“君牽牲，麗於碑。”則其穿蓋用以系牲，空時懸棺之木，亦謂之豐碑。蓋以木上有穿以通繩索，其形似碑，故謂之碑。漢碑之用雖與周異，然其制猶周制也。今衙署所用識日景之物則全失其制，殆如佛寺之七如來幢矣。\n天子諸侯三朝三門\n古者天子諸侯皆三朝三門。先鄭司農以為天子五門，皋、庫、雉、應、路，漢唐諸儒皆從其說。其實天子僅有皋、應、路三門，而無雉門、庫門。戴東原正之，是也。今北京朝門亦與古合。禁城以內，午門、太和門、乾清門為三門，並天安門、端門計之，亦可謂之五門。其朝，則遇獻俘諸大典，天子御午門樓，殆當古之外朝，太和殿當古之治廟，乾清宮當古之內朝。又鄭康成《周禮注》謂：“今司徒府有天子以下大會殿，亦古之外朝。”《續漢書·百官制》注中詳言其事。舊內閣大堂中設寶座，與漢之天子以下大會殿設於司徒府同。然但為天子與閣部大臣議政之所，與周、漢之外朝異矣。\n注屋\n今之宮殿，正殿皆九間，蓋自漢已然。周制堂上僅有室戶一，房戶二，共三戶。漢時則有九戶。張平子《西京賦》：“正殿路寢，用朝群辟。大廈耽耽，九戶開闢。”蓋漢制已為九間之殿，其前通九間為一所，謂大廈是也。其後畫為九室，每室一戶，或雖通為一，而每間施一戶，故有九戶。《文選·景福殿賦》注引《洛陽宮殿簿》：“魏許昌承光殿七間。”魏時許昌離宮正殿猶用七間，則洛陽正殿自當用九間矣。古宮室之有東西南北四霤者，謂之四注屋。其但有南北二霤者，謂之兩下屋，見《考工記》鄭注。又《鄉飲酒》、《鄉射禮》皆雲“設洗當東榮”，皆古士大夫禮。至《燕禮》雲“設洗當東榮”，為人君禮。鄭注：“當東霤者，人君為殿屋也。”賈疏：“漢時殿屋四向流水，故舉漢以況周。言東霤，明亦有西霤。士大夫言東榮，兩下屋故也。”則周時諸侯以上為四注屋，大夫以下為兩下屋。漢殿皆用四注殿制，故人臣所居亦有殿稱，以其同為四注屋故也。今惟宮殿寺觀廟宇或為四注屋，人家罕用之，蓋自周時已然矣。\n檻非門戶之檻\n古者室有戶牖，堂則無之，故或用簾以蔽風口。《說文》曰：“飲堂簾也。”簾字從廉、以廉得名。《鄉飲酒禮》所謂“堂廉”，謂堂與堂下間有廉稜也，簾垂於此，故有簾名。此以竹為之。其用布者謂之!，當亦從堂簾得名。《說文》雲：“!，帷也。”《士喪禮》所謂“帷堂”是也。漢時始於階間施欄檻。《漢書·朱雲傳》：“御史將雲下，雲攀殿檻，檻折。”師古曰：“檻，軒前欄。”明非門戶之檻。今之大殿皆有長窗以當門戶，蓋自魏晉以後始矣。\n闕\n古者天子門側設兩觀而闕其中，故謂之闕。魯亦有之，《禮器》所謂“天子諸侯臺門”是也。今之門樓則設於門上，不在兩側，不知始於何時。餘見漢畫石像拓本，畫漢函谷關形，關有兩觀，其下皆有門，共兩門。韓文公詩“日照潼關四扇開”，是唐時猶然，此實古之兩觀與今之門樓中間之制度也。\n櫨\n漢武梁祠畫像所畫柱，其上皆有圓木三層，相襲而上，愈上愈大，以承棟樑，此即所謂欂櫨也。《說文》雲：“欂櫨，柱上枅也。”《釋名》雲：“盧在柱端如都盧，負屋之重也。”都盧，矮人之稱，則盧之短可知。又王延壽《靈光殿賦》“層櫨磥垝以岌峨”，畫像柱上之物有三層，其為欂櫨無疑，今時罕用之。\n司命與灶\n南方人家敬事鬼神，謂之東廚司命，此實合古代五祀中之司命與灶為一也。古者司命之祀有二。《周禮·大宗伯》“以樽燎祀司中司命”，蓋即《史記·天官書》“文昌六星，四曰司命”，此乃天神。《楚辭》所謂大司命是也。《祭法》“七祀”“五祀”皆司命居首。鄭注曰：“此小神，居人間，司察小過作遣責告者。”又云：“司命主督察三命”。此與戶灶諸神，俱為小神。《楚辭》所謂小司命是也。據《祭法》，庶士人立一祀，或立戶，或立灶，無祀司命之法。惟《士喪禮》記之，“疾病祀於五祀”，則有事時一用事而已。至漢則不然，《說文》“秕，以豚祠司命也”，引《漢律》雲“祠秕命”。《風俗通》則雲：“今民間祀司命，刻木長尺二寸為人像，行者簷篋中，居者別作小屋，齊地大尊重之，汝南餘郡亦多有，皆祠以豚，率以春秋之月。”可見漢時司命之祀極盛，與今日祀灶無異也，不知何時始與灶合而為一神。按俗傳《太上感應篇》，此書之作當在唐宋間，而其中已雲司命灶君之神。《東京夢華錄》亦云：十二月二十四日，帖灶馬於灶上，以酒糟塗抹灶凹，謂之醉司命。則北宋時確已謂灶神為司命。然原其混合之始，當在漢晉之交。《抱朴子·內篇》：灶之神，每月晦，輒上天言人罪狀。大者奪紀，紀，三百日也；小者奪算，算，三十日也。此已與鄭君《禮注》督察三命之說相似。鄭注又言今時祠司命，行神、山神，門戶、灶在旁，則漢時已並五祀而一之，習久相忘，遂反配為主也。\n古之灶神\n古之灶神，《淮南子》以為炎帝，戴聖及賈逵、許慎皆以為祝融。鄭康成據《禮器》文以為灶，老","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