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5332,"title":"鹤林玉露","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鶴林玉露 宋 羅大經","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甲篇"]},{"id":"chapter-1-section-2","title":"卷一","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3","title":"卷二","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4","title":"卷三","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5","title":"卷四","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6","title":"卷五","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7","title":"卷六","paragraphs":["乙篇"]},{"id":"chapter-1-section-8","title":"卷一","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9","title":"卷二","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0","title":"卷三","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1","title":"卷四","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2","title":"卷五","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3","title":"卷六","paragraphs":["丙篇"]},{"id":"chapter-1-section-14","title":"卷一","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5","title":"卷二","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6","title":"卷三","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7","title":"卷四","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8","title":"卷五","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9","title":"卷六","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20","title":"●甲編 卷一","paragraphs":["《孟子》釋《公劉》之詩曰：“故居者有積倉，行者有裹囊也，然後可以爰方啟行。”釋《蒸民》之詩曰：“故有物必有則，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只添三兩字，意義粲然。六經古注，亦皆簡潔，不為煩辭。朱文公每病近世解經者推測太廣，議論太多，曰：“說得雖好，聖人從初卻元不曾有此意。”雖以呂成公之《書解》，亦但言其熱鬧而已，蓋不滿之辭也。後來文公作《易傳》、《詩傳》，其辭極簡。","唐張參為國子司業，手寫九經，每言讀書不如寫書。高宗以萬乘之尊，萬幾之繁，乃亦親灑宸翰，遍寫九經，雲章爛然，終始如一，自古帝王所未有也。又嘗御書《漢光武紀》賜執政徐俯，曰：“卿勸朕讀《光武紀》，朕思讀十遍不如寫一遍，今以賜卿。”聖學之勤如此。","《史記》：張儀論韓地險惡曰：“民之食大抵飯菽藿羹。”此倒句也。昌黎文：“春與猿吟兮，秋鶴與飛。”“淮之水舒舒，楚山直叢叢。”亦此類。","《春秋》：“星隕如雨。”釋者曰：“如，而也。”歐陽公《集古錄》載《後漢郭先生碑》雲：“其長也，寬舒如好施，是以宗族歸懷。”東坡得古鏡，背有銘雲：“漢有善銅，出白楊，取為鏡，清如明。”皆訓“如”為“而”也。","昌黎《汴州詩》雲：“母從子走者為誰？大夫夫人留後兒。昨日乘車騎大馬，坐者起趨乘者下。廟堂不肯用干戈，嗚呼奈汝母子何！”為汴州之亂、留後陸長源遭殺作也。方董晉帥汴，昌黎在幕中。晉專行姑息，知軍驕難制，變在旦夕。且死，遺戒喪車速發。及長源代之，繩以嚴急，軍果亂，官屬多死之。昌黎隨晉喪已去汴，獲免。夫長源固失矣，晉不能酌寬猛之中，潛消事變，乃以姑息偷免其身，使相激相形，產後來之禍，又不能先以一語忠告長源，烏得無罪？昌黎在幕中，蓋亦與有責矣。此詩末句，似有愧於中，而為自解之辭。","《左氏傳》：鞍之戰，邴夏御齊侯，逢醜父為右。齊師敗績，醜父與公易位，為晉韓厥所及，醜父使公下，如華泉取飲而逃。韓厥獻醜父，獻子將戮之，呼曰：“自今無有代其君任患者，有一於此，將為戮乎！”子曰：“人不難以死免其君，我戮之不祥。赦之，以勸事君者。”此與紀信詐乘漢王之車，以免高祖者何異？晉宥醜父，而楚焚紀信。項氏之不長也，宜哉！","張魏公貶零陵，有書數笈自隨，讒者謂其中皆與蜀士往來謀據西蜀之書。高宗命遣人盡錄以來。臨軒發視，乃皆書冊，雖有尺牘，率皆憂國愛君之語。此外唯葛裘布衾，類多垢敝。上側然曰：“張浚一貧如此哉！”乃遣使馳賜金三百兩。秦檜令宣言於外，謂賜浚死。門生從者聞之，垂泣告公。公曰：“浚罪固當死，若果如所傳，朝服拜命，就戮以謝國家可也，何以泣為？”問使者為誰，曰：“殿帥楊存中之子也。”公曰：“吾生矣。存中吾故部曲，朝廷誠欲誅浚，必不遣其子宋。”已而使者拜於馬前，乃獲賜金之命。公之在秦也，開幕延賢，鑄銅為印，形跡似稍專，故有以來讒者之口。然反因此得以自明，又賴賜金以自活，天果不佑忠賢乎？","古詩云：“人生不滿百，常懷千歲憂。”而淵明以五字盡之，曰“世短意常多”是也。東坡雲“意長日月促”，則倒轉陶句爾。","《呂氏春秋》雲：“今茲美禾，來茲美麥。”注云：“茲，年也。”《公羊傳》雲：“諸侯有疾曰負茲。”注云：“茲，新生草也。”一年草生一番，故以茲為年。古詩云：“為樂當及時，何能待來茲。”《左氏傳》“五稔”，杜詩“十暑岷山葛”，皆此意。","桓溫雄猛蓋一時，賓僚相從燕賞，豈應有失禮於前者？孟嘉落帽，恐如禰正平褻服摻撾嫂侮曹瞞之意。陶淵明，嘉之甥也。為嘉作傳，稱其在朝仗正順，門無雜賓。則嘉亦一時之望，乃肯從溫，何也？溫嘗從容謂曰：“人不可無勢，我乃能駕馭卿。”亦頗有相靳之意。辛幼安《九日》詞雲：“誰與老兵供一笑，落帽參軍華髮。莫倚忘懷，西風也解，點檢尊前客。淒涼今古，眼中三兩飛蝶。”意謂嘉不當從溫，故西風落其帽以貶之，若免冠然。","周瑜赤壁、謝安淝水、寇萊公澶淵、陳魯公採石，四勝大略相似。杜牧雲：“東風不與周郎便，銅雀春深鎖二喬。”意亦著矣。謝安圍棋別墅，真是矯情鎮物，喜出望外，宜其折屐。澶淵之役，畢士安有相公交取鶻侖官家之說，高瓊有好喚宰相來吟兩首詩之說，則當時策略，亦自可見。“天發一矢胡無酋”，荊公句意與杜牧同。採石之師，若非逆亮暴急嗜殺，自激三軍之變，亦未驅攘。是時亮雖遭戕，虜師北歸，紀律肅然，無一人叛亡，此豈易勝之師乎！朱文公曰：“謝安之於桓溫，陳魯公之於完顏亮，幸而捱得他死爾。”要之吳、晉乃天幸，宋朝真天助也。","張儀雲：“兵不如者，勿與挑戰；粟不如者，勿與持久。”二語用兵者所當知。","守城必劫寨。劉信叔守順昌，以數千人摧兀朮數十萬眾，是劫寨之力也。守城不劫寨，是守死爾。","楚公子微服過宋，門者難之。其僕操棰而罵曰：“隸也不力！”門者出之。晉王之敗，沙門曇永匿其幼子華，使提衣囊自隨。津邏疑之，永訶曰：“奴子何不速行！”捶之數十，由是得免。宇文泰與侯景戰河上，馬逸墜地，李穆見之，以策扌失泰背曰：“籠東軍士，汝曹主何在，而尚留此！”追者不疑其為貴人，與之馬，與俱還。三事相類，若郭子儀殺羊而裴劾之，李訴進馬而溫造彈之，亦此意也。","淳熙中，範至能使北，孝宗令口奏金主，謂河南乃宋朝陵寢所在，願反侵地。至能奏曰：“茲事至重，合與宰相商量，臣乞以聖意諭之，議定乃行。”上首肯，既而宰相力以為未可，而聖意堅不回。至能遂自為一書，述聖語。至虜庭，納之袖中。既跪進國書，伏地不起。時金主乃葛王也，性寬慈，傳宣問使人何故不起。至能徐出袖中書，奏曰：“臣來時，大宋皇帝別有聖旨，難載國書，令臣口奏。臣今謹以書述，乞賜聖覽。”書既上，殿上觀者皆失色。至能猶伏地。再傳宣曰：“書詞已見，使人可就館。”至能再拜而退。虜中群臣鹹不平，議羈留使人，而虜主不可。至能將回，又奏曰：“口奏之事，乞於國書中明報，仍先宣示，庶使臣不墮欺罔之罪。”虜主許之。報書雲：“口奏之說，殊駭觀聽，事須審處，邦乃孚休。”既還，上甚嘉其不辱命。由是超擢，以至大"]}]}],"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鶴林玉露 宋 羅大經","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鶴林玉露 宋 羅大經","section_title":"卷一","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3","chapter_title":"鶴林玉露 宋 羅大經","section_title":"卷二","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4","chapter_title":"鶴林玉露 宋 羅大經","section_title":"卷三","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5","chapter_title":"鶴林玉露 宋 羅大經","section_title":"卷四","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6","chapter_title":"鶴林玉露 宋 羅大經","section_title":"卷五","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7","chapter_title":"鶴林玉露 宋 羅大經","section_title":"卷六","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8","chapter_title":"鶴林玉露 宋 羅大經","section_title":"卷一","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9","chapter_title":"鶴林玉露 宋 羅大經","section_title":"卷二","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0","chapter_title":"鶴林玉露 宋 羅大經","section_title":"卷三","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1","chapter_title":"鶴林玉露 宋 羅大經","section_title":"卷四","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2","chapter_title":"鶴林玉露 宋 羅大經","section_title":"卷五","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3","chapter_title":"鶴林玉露 宋 羅大經","section_title":"卷六","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4","chapter_title":"鶴林玉露 宋 羅大經","section_title":"卷一","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5","chapter_title":"鶴林玉露 宋 羅大經","section_title":"卷二","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6","chapter_title":"鶴林玉露 宋 羅大經","section_title":"卷三","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7","chapter_title":"鶴林玉露 宋 羅大經","section_title":"卷四","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8","chapter_title":"鶴林玉露 宋 羅大經","section_title":"卷五","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9","chapter_title":"鶴林玉露 宋 羅大經","section_title":"卷六","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0","chapter_title":"鶴林玉露 宋 羅大經","section_title":"●甲編 卷一","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鶴林玉露 宋 羅大經\n甲篇\n## 卷一\n## 卷二\n## 卷三\n## 卷四\n## 卷五\n## 卷六\n乙篇\n## 卷一\n## 卷二\n## 卷三\n## 卷四\n## 卷五\n## 卷六\n丙篇\n## 卷一\n## 卷二\n## 卷三\n## 卷四\n## 卷五\n## 卷六\n## ●甲編 卷一\n《孟子》釋《公劉》之詩曰：“故居者有積倉，行者有裹囊也，然後可以爰方啟行。”釋《蒸民》之詩曰：“故有物必有則，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只添三兩字，意義粲然。六經古注，亦皆簡潔，不為煩辭。朱文公每病近世解經者推測太廣，議論太多，曰：“說得雖好，聖人從初卻元不曾有此意。”雖以呂成公之《書解》，亦但言其熱鬧而已，蓋不滿之辭也。後來文公作《易傳》、《詩傳》，其辭極簡。\n唐張參為國子司業，手寫九經，每言讀書不如寫書。高宗以萬乘之尊，萬幾之繁，乃亦親灑宸翰，遍寫九經，雲章爛然，終始如一，自古帝王所未有也。又嘗御書《漢光武紀》賜執政徐俯，曰：“卿勸朕讀《光武紀》，朕思讀十遍不如寫一遍，今以賜卿。”聖學之勤如此。\n《史記》：張儀論韓地險惡曰：“民之食大抵飯菽藿羹。”此倒句也。昌黎文：“春與猿吟兮，秋鶴與飛。”“淮之水舒舒，楚山直叢叢。”亦此類。\n《春秋》：“星隕如雨。”釋者曰：“如，而也。”歐陽公《集古錄》載《後漢郭先生碑》雲：“其長也，寬舒如好施，是以宗族歸懷。”東坡得古鏡，背有銘雲：“漢有善銅，出白楊，取為鏡，清如明。”皆訓“如”為“而”也。\n昌黎《汴州詩》雲：“母從子走者為誰？大夫夫人留後兒。昨日乘車騎大馬，坐者起趨乘者下。廟堂不肯用干戈，嗚呼奈汝母子何！”為汴州之亂、留後陸長源遭殺作也。方董晉帥汴，昌黎在幕中。晉專行姑息，知軍驕難制，變在旦夕。且死，遺戒喪車速發。及長源代之，繩以嚴急，軍果亂，官屬多死之。昌黎隨晉喪已去汴，獲免。夫長源固失矣，晉不能酌寬猛之中，潛消事變，乃以姑息偷免其身，使相激相形，產後來之禍，又不能先以一語忠告長源，烏得無罪？昌黎在幕中，蓋亦與有責矣。此詩末句，似有愧於中，而為自解之辭。\n《左氏傳》：鞍之戰，邴夏御齊侯，逢醜父為右。齊師敗績，醜父與公易位，為晉韓厥所及，醜父使公下，如華泉取飲而逃。韓厥獻醜父，獻子將戮之，呼曰：“自今無有代其君任患者，有一於此，將為戮乎！”子曰：“人不難以死免其君，我戮之不祥。赦之，以勸事君者。”此與紀信詐乘漢王之車，以免高祖者何異？晉宥醜父，而楚焚紀信。項氏之不長也，宜哉！\n張魏公貶零陵，有書數笈自隨，讒者謂其中皆與蜀士往來謀據西蜀之書。高宗命遣人盡錄以來。臨軒發視，乃皆書冊，雖有尺牘，率皆憂國愛君之語。此外唯葛裘布衾，類多垢敝。上側然曰：“張浚一貧如此哉！”乃遣使馳賜金三百兩。秦檜令宣言於外，謂賜浚死。門生從者聞之，垂泣告公。公曰：“浚罪固當死，若果如所傳，朝服拜命，就戮以謝國家可也，何以泣為？”問使者為誰，曰：“殿帥楊存中之子也。”公曰：“吾生矣。存中吾故部曲，朝廷誠欲誅浚，必不遣其子宋。”已而使者拜於馬前，乃獲賜金之命。公之在秦也，開幕延賢，鑄銅為印，形跡似稍專，故有以來讒者之口。然反因此得以自明，又賴賜金以自活，天果不佑忠賢乎？\n古詩云：“人生不滿百，常懷千歲憂。”而淵明以五字盡之，曰“世短意常多”是也。東坡雲“意長日月促”，則倒轉陶句爾。\n《呂氏春秋》雲：“今茲美禾，來茲美麥。”注云：“茲，年也。”《公羊傳》雲：“諸侯有疾曰負茲。”注云：“茲，新生草也。”一年草生一番，故以茲為年。古詩云：“為樂當及時，何能待來茲。”《左氏傳》“五稔”，杜詩“十暑岷山葛”，皆此意。\n桓溫雄猛蓋一時，賓僚相從燕賞，豈應有失禮於前者？孟嘉落帽，恐如禰正平褻服摻撾嫂侮曹瞞之意。陶淵明，嘉之甥也。為嘉作傳，稱其在朝仗正順，門無雜賓。則嘉亦一時之望，乃肯從溫，何也？溫嘗從容謂曰：“人不可無勢，我乃能駕馭卿。”亦頗有相靳之意。辛幼安《九日》詞雲：“誰與老兵供一笑，落帽參軍華髮。莫倚忘懷，西風也解，點檢尊前客。淒涼今古，眼中三兩飛蝶。”意謂嘉不當從溫，故西風落其帽以貶之，若免冠然。\n周瑜赤壁、謝安淝水、寇萊公澶淵、陳魯公採石，四勝大略相似。杜牧雲：“東風不與周郎便，銅雀春深鎖二喬。”意亦著矣。謝安圍棋別墅，真是矯情鎮物，喜出望外，宜其折屐。澶淵之役，畢士安有相公交取鶻侖官家之說，高瓊有好喚宰相來吟兩首詩之說，則當時策略，亦自可見。“天發一矢胡無酋”，荊公句意與杜牧同。採石之師，若非逆亮暴急嗜殺，自激三軍之變，亦未驅攘。是時亮雖遭戕，虜師北歸，紀律肅然，無一人叛亡，此豈易勝之師乎！朱文公曰：“謝安之於桓溫，陳魯公之於完顏亮，幸而捱得他死爾。”要之吳、晉乃天幸，宋朝真天助也。\n張儀雲：“兵不如者，勿與挑戰；粟不如者，勿與持久。”二語用兵者所當知。\n守城必劫寨。劉信叔守順昌，以數千人摧兀朮數十萬眾，是劫寨之力也。守城不劫寨，是守死爾。\n楚公子微服過宋，門者難之。其僕操棰而罵曰：“隸也不力！”門者出之。晉王之敗，沙門曇永匿其幼子華，使提衣囊自隨。津邏疑之，永訶曰：“奴子何不速行！”捶之數十，由是得免。宇文泰與侯景戰河上，馬逸墜地，李穆見之，以策扌失泰背曰：“籠東軍士，汝曹主何在，而尚留此！”追者不疑其為貴人，與之馬，與俱還。三事相類，若郭子儀殺羊而裴劾之，李訴進馬而溫造彈之，亦此意也。\n淳熙中，範至能使北，孝宗令口奏金主，謂河南乃宋朝陵寢所在，願反侵地。至能奏曰：“茲事至重，合與宰相商量，臣乞以聖意諭之，議定乃行。”上首肯，既而宰相力以為未可，而聖意堅不回。至能遂自為一書，述聖語。至虜庭，納之袖中。既跪進國書，伏地不起。時金主乃葛王也，性寬慈，傳宣問使人何故不起。至能徐出袖中書，奏曰：“臣來時，大宋皇帝別有聖旨，難載國書，令臣口奏。臣今謹以書述，乞賜聖覽。”書既上，殿上觀者皆失色。至能猶伏地。再傳宣曰：“書詞已見，使人可就館。”至能再拜而退。虜中群臣鹹不平，議羈留使人，而虜主不可。至能將回，又奏曰：“口奏之事，乞於國書中明報，仍先宣示，庶使臣不墮欺罔之罪。”虜主許之。報書雲：“口奏之說，殊駭觀聽，事須審處，邦乃孚休。”既還，上甚嘉其不辱命。由是超擢，以至大","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