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5237,"title":"盛世危言","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盛世危言","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清 鄭觀應"]},{"id":"chapter-1-section-2","title":"卷一","paragraphs":["通論","道器","《易。系》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蓋道自虛無，始生一氣，凝成太極。太極判而陰陽分。天包地外，地處天中。陰中有陽，陽中有陰，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者，是也。由是，二生三，三生萬物，宇宙間名物理氣無不羅括而包舉。是故，一者奇數也，二者偶數也。奇偶相成，參伍錯綜，陰陽全而萬物備矣。","故物由氣生，即器由道出。《老子》雲：“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昔軒轅訪道於廣成，孔子問禮於老氏，虞廷十六字之心傳，聖門一貫之秘旨，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蓋人受天地之中以生，天地有中，人亦同具。秦漢以降，群言淆雜，大抵失中之旨。《大學》雲：“止至善。”止此中也。《中庸》雲：“得一善則拳拳服膺。”服此中也。至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此中國自伏羲神農黃帝堯舜禹湯文武以來，列聖相傳之大道，而孔子述之以教天下萬世者也。","夫道，彌綸宇宙，涵蓋古今。成人成物，生天生地。雖《中庸》《周易》已詳，要非俗儒所能知，亦非後天形器之學所可等量而齊觀也。《易》獨以形上形下發明之者，非舉小不足以見大，非踐跡不足以窮神。自《大學》亡“格致”一篇，《周禮》缺“考工”一冊，古人名物象數之學流徒而入於泰西。其工藝之精，遂遠非中國所及。蓋我務其本，彼逐其末；我窮事物之理，彼研萬物之質。秦漢以還，中原板蕩，文物無存，學人莫窺製作之原，循空文而高談性理。於是，我墮於虛，彼徵諸實。不知虛中有實——實者，道也，實中有虛——虛者，器也。","合之，則本末兼賅；分之，則放卷無具。","昔我夫子不嘗曰：“由博返約”乎？夫博者何？西人之所鶩格致諸門，如一切汽車、光學、化學、數學、重學、天學、地學、電學，而皆不能無所依據，器是也。約者何？一語已足包性命之原而通天人之故，道是也。今西人由外而歸中正，所謂由博返約。五方俱入中土，斯即同軌、同文、同倫之見端也。由是本末具，虛實備，理與數合，物與理融，屈計數百年後，其分歧之教必寢衰，而折入於孔孟之正，趨象數之學。必研精而潛通乎性命之樞紐，直可操券而卜之矣。","《新序》曰：“強必以霸服，霸必以王服”。恭維我皇上，天亶聰明，宅中馭外，守堯舜文武之法，紹危微精一之傳。誠使設大小學館，以育英才，開上下議院，以集眾益，精理農商，藉植富國之本，簡練水陸，用伐強敵之謀，由強企霸，由霸圖王，四海歸仁，萬物得所，於以拓車書大一統之宏規而無難矣。","公舉","公舉之法，即鄉舉裡選之遺意也。漢代行之，得人稱盛。蓋士崇秋實，不尚春華；人務經綸，不爭詞采。而化行俗美，端賴乎此。中國取士以科第，專尚時文，較所舉賢良方正、孝弟、力田，先器識而後文藝者相去遠矣。近代設官之意，惟重杜弊。如此省之人往彼省而筮仕，彼省之人來此省而為官，似欲陰脅其人，使不能贍宗植黨以厚施，要結民心；又欲明制其人，使不能洩怨報恩，借公事愉快已意。控馭之法，似為得宜。不知朘剝百姓，貽誤地方，呼籲無門，最為下策。","何則？凡人性情，作客者不如桑梓之真摯，況言語殊異，不若同聲相應之投機。人地既已生疏，情願不相聯屬，休慼無關，肥瘠莫問，充其量也，官見民而生憎，民見官而生畏。名為民之父母，實則民之寇仇。故今之官剝民則無微不至，不計其至再至三也。保民則始終膜視，不聞其興利除弊也。","夫設官所以安百姓，而非所以危百姓；所以利地方，而非所以害地方。","今乃特設一法，必使易地服官，而利害安危仍不免於參半，且變本加厲，則安在其為善法也？法之善者，必使有安無危，有利無害，眾心共愜，人地相宜，可大可久而不可廢者，其惟公舉之一法乎？","查泰西公舉之法，已詳於《議院論》內。有一鄉公舉之人，有一縣公舉之人，有一府公舉之人，有一省公舉之人。凡身家清白、有產業若干者，方可舉人。","今則無產業有俸糈、而確係土人、身家清白者，亦可舉人。其預選舉者，須年在二十五歲左右，有產地於國中、品學兼優、操守廉潔者，方得被選。亦有但問其才力能否勝任，不必問其身家殷實者。","考各國選舉議員之例，為民主、君民共主等國最重之典章。議員即民間之委員。由縣西府，由府而國，而事之利弊、民之好惡，胥藉委員以達之。","為委員者，將出其所學，以濟民之困而養民之和。凡軍國大政，其權雖決於君上，而度支轉餉，其權實操諸庶民。是君民相維，上下一德，皆此例為之。","顧其例偏重於舉之之人，則尤為有理。蓋必使舉人者不限於資格，然後能各供所知；而於所舉者必嚴其限制，然後能杜絕虛聲也。至於陪審公正人員亦向擇於眾百姓中。凡仕宦教讀鄉勇及不諳文字本有職守者，皆不預其列。雖然公舉議員陪審之法甚善，亦由泰西學校多、教育人材之盛所致。","矧其無處不設日報館，無人不觀日報，中外之事，老少鹹知。我學校尚未振興，日報僅有數處，公舉議員之法殆未可施諸今日也。","蓋議院為集眾是，以求一當之地，非聚群囂以成一鬨之場。必民皆智慧，而後所舉之員乃賢。議員賢，而後議論措置乃得有真是非。否則，徒滋亂萌。","所謂欲知其利，當知其弊也。","現我國無公舉之法，有保舉人才一途。惟保舉人才之大員必先度自己之器識如何，才猷如何，而後能知他人之器識是否宏通，才猷是否卓越。如其但有保舉之權，而於時務一無所知，學識一無所長，則何能知屬員之賢否而保薦之？況知人則德，帷帝其難，“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可知以言貌取人者，不失之偽，則失之誣。","世之有才者，未必有德，有德者，未必有才。才德兼優之士必不肯輕易近人，不願干謁當道，終身伏處草茅，富貴人罕識其面，則又何從而知之？","即或知之，亦得諸耳聞，而非目睹。","若夫奇才異能、專精於天文地理算學格致製造諸學者，皆屬藝事，可以考試而定其優劣，此誠顯而易見者矣，然亦非督撫所能定。蓋督撫未必於以上諸學皆能窺其門徑，則又何從辨人之學問深淺哉？況各部堂官，各省督撫，皆由科甲出身，其所識皆門生故吏、世好姻親，無非名利兩途庸俗之人，平日又未暇吐、握髮、延攬人材，故昔日所舉亦無非奉行故事，苟且塞責而已，從未聞薦一山林隱逸、市井遺賢。豈今無傳說孔明侯生景略其人者乎？亦求才者未能虛心，則人才不免"]}]}],"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盛世危言","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盛世危言","section_title":"卷一","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盛世危言\n清 鄭觀應\n## 卷一\n通論\n道器\n《易。系》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蓋道自虛無，始生一氣，凝成太極。太極判而陰陽分。天包地外，地處天中。陰中有陽，陽中有陰，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者，是也。由是，二生三，三生萬物，宇宙間名物理氣無不羅括而包舉。是故，一者奇數也，二者偶數也。奇偶相成，參伍錯綜，陰陽全而萬物備矣。\n故物由氣生，即器由道出。《老子》雲：“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昔軒轅訪道於廣成，孔子問禮於老氏，虞廷十六字之心傳，聖門一貫之秘旨，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n蓋人受天地之中以生，天地有中，人亦同具。秦漢以降，群言淆雜，大抵失中之旨。《大學》雲：“止至善。”止此中也。《中庸》雲：“得一善則拳拳服膺。”服此中也。至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此中國自伏羲神農黃帝堯舜禹湯文武以來，列聖相傳之大道，而孔子述之以教天下萬世者也。\n夫道，彌綸宇宙，涵蓋古今。成人成物，生天生地。雖《中庸》《周易》已詳，要非俗儒所能知，亦非後天形器之學所可等量而齊觀也。《易》獨以形上形下發明之者，非舉小不足以見大，非踐跡不足以窮神。自《大學》亡“格致”一篇，《周禮》缺“考工”一冊，古人名物象數之學流徒而入於泰西。其工藝之精，遂遠非中國所及。蓋我務其本，彼逐其末；我窮事物之理，彼研萬物之質。秦漢以還，中原板蕩，文物無存，學人莫窺製作之原，循空文而高談性理。於是，我墮於虛，彼徵諸實。不知虛中有實——實者，道也，實中有虛——虛者，器也。\n合之，則本末兼賅；分之，則放卷無具。\n昔我夫子不嘗曰：“由博返約”乎？夫博者何？西人之所鶩格致諸門，如一切汽車、光學、化學、數學、重學、天學、地學、電學，而皆不能無所依據，器是也。約者何？一語已足包性命之原而通天人之故，道是也。今西人由外而歸中正，所謂由博返約。五方俱入中土，斯即同軌、同文、同倫之見端也。由是本末具，虛實備，理與數合，物與理融，屈計數百年後，其分歧之教必寢衰，而折入於孔孟之正，趨象數之學。必研精而潛通乎性命之樞紐，直可操券而卜之矣。\n《新序》曰：“強必以霸服，霸必以王服”。恭維我皇上，天亶聰明，宅中馭外，守堯舜文武之法，紹危微精一之傳。誠使設大小學館，以育英才，開上下議院，以集眾益，精理農商，藉植富國之本，簡練水陸，用伐強敵之謀，由強企霸，由霸圖王，四海歸仁，萬物得所，於以拓車書大一統之宏規而無難矣。\n公舉\n公舉之法，即鄉舉裡選之遺意也。漢代行之，得人稱盛。蓋士崇秋實，不尚春華；人務經綸，不爭詞采。而化行俗美，端賴乎此。中國取士以科第，專尚時文，較所舉賢良方正、孝弟、力田，先器識而後文藝者相去遠矣。近代設官之意，惟重杜弊。如此省之人往彼省而筮仕，彼省之人來此省而為官，似欲陰脅其人，使不能贍宗植黨以厚施，要結民心；又欲明制其人，使不能洩怨報恩，借公事愉快已意。控馭之法，似為得宜。不知朘剝百姓，貽誤地方，呼籲無門，最為下策。\n何則？凡人性情，作客者不如桑梓之真摯，況言語殊異，不若同聲相應之投機。人地既已生疏，情願不相聯屬，休慼無關，肥瘠莫問，充其量也，官見民而生憎，民見官而生畏。名為民之父母，實則民之寇仇。故今之官剝民則無微不至，不計其至再至三也。保民則始終膜視，不聞其興利除弊也。\n夫設官所以安百姓，而非所以危百姓；所以利地方，而非所以害地方。\n今乃特設一法，必使易地服官，而利害安危仍不免於參半，且變本加厲，則安在其為善法也？法之善者，必使有安無危，有利無害，眾心共愜，人地相宜，可大可久而不可廢者，其惟公舉之一法乎？\n查泰西公舉之法，已詳於《議院論》內。有一鄉公舉之人，有一縣公舉之人，有一府公舉之人，有一省公舉之人。凡身家清白、有產業若干者，方可舉人。\n今則無產業有俸糈、而確係土人、身家清白者，亦可舉人。其預選舉者，須年在二十五歲左右，有產地於國中、品學兼優、操守廉潔者，方得被選。亦有但問其才力能否勝任，不必問其身家殷實者。\n考各國選舉議員之例，為民主、君民共主等國最重之典章。議員即民間之委員。由縣西府，由府而國，而事之利弊、民之好惡，胥藉委員以達之。\n為委員者，將出其所學，以濟民之困而養民之和。凡軍國大政，其權雖決於君上，而度支轉餉，其權實操諸庶民。是君民相維，上下一德，皆此例為之。\n顧其例偏重於舉之之人，則尤為有理。蓋必使舉人者不限於資格，然後能各供所知；而於所舉者必嚴其限制，然後能杜絕虛聲也。至於陪審公正人員亦向擇於眾百姓中。凡仕宦教讀鄉勇及不諳文字本有職守者，皆不預其列。雖然公舉議員陪審之法甚善，亦由泰西學校多、教育人材之盛所致。\n矧其無處不設日報館，無人不觀日報，中外之事，老少鹹知。我學校尚未振興，日報僅有數處，公舉議員之法殆未可施諸今日也。\n蓋議院為集眾是，以求一當之地，非聚群囂以成一鬨之場。必民皆智慧，而後所舉之員乃賢。議員賢，而後議論措置乃得有真是非。否則，徒滋亂萌。\n所謂欲知其利，當知其弊也。\n現我國無公舉之法，有保舉人才一途。惟保舉人才之大員必先度自己之器識如何，才猷如何，而後能知他人之器識是否宏通，才猷是否卓越。如其但有保舉之權，而於時務一無所知，學識一無所長，則何能知屬員之賢否而保薦之？況知人則德，帷帝其難，“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可知以言貌取人者，不失之偽，則失之誣。\n世之有才者，未必有德，有德者，未必有才。才德兼優之士必不肯輕易近人，不願干謁當道，終身伏處草茅，富貴人罕識其面，則又何從而知之？\n即或知之，亦得諸耳聞，而非目睹。\n若夫奇才異能、專精於天文地理算學格致製造諸學者，皆屬藝事，可以考試而定其優劣，此誠顯而易見者矣，然亦非督撫所能定。蓋督撫未必於以上諸學皆能窺其門徑，則又何從辨人之學問深淺哉？況各部堂官，各省督撫，皆由科甲出身，其所識皆門生故吏、世好姻親，無非名利兩途庸俗之人，平日又未暇吐、握髮、延攬人材，故昔日所舉亦無非奉行故事，苟且塞責而已，從未聞薦一山林隱逸、市井遺賢。豈今無傳說孔明侯生景略其人者乎？亦求才者未能虛心，則人才不免","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