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5219,"title":"爱日斋丛抄","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愛日齋叢抄 宋 葉釐","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卷一","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2","title":"卷二","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3","title":"卷三","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4","title":"卷四","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5","title":"卷五","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6","title":"補遺","paragraphs":["欽定四庫全書提要","愛日齋叢抄","臣等謹案：《愛日齋叢抄》五卷，散見《永樂大典》者共一百四十三條，俱不題撰人姓氏。考諸家書目亦多未著錄，惟陶宗儀《說郛》第十七卷內載有此書二十二條，題為宋葉某所撰，而不著其名。以《永樂大典》本參校，相合者十二條，其《說郛》有，而《永樂大典》脫去者十條，取以參補，實得一百五十三條。雖原書卷目巳佚，而編輯排訂，尚可考見大略。觀其論先儒從祀一條有鹹淳年號，知為宋末人所作也。書中大指主於辨析名物，稽考典故，凡前人說部如趙德麟、王直方、蔡絛、朱翌、洪邁、葉夢得、陸游、周必大、龔頤正、何隼、趙彥衛諸家之書，無不博引繁稱，證核同異。其體例與張淏《雲谷雜記》、葉大慶《考古質疑》彷彿相近，特其文筆拖沓，頗傷冗蔓。又援引多而斷制少，往往惝怳無歸，不能盡出於精粹。然徵摭既富，中間訂訛正舛可採者亦多。如辨印書之起於唐末，“準”作“準”之不始於宋，銅人之有四鑄，舉恩之有二義，婦人拜跪之變，禮百官乘轎之初制，以至雨黃裳、三白石之類，於考證經史頗有裨益。其論詩諸條尤抉摘深微，時能得古人之意，與胡仔、魏慶之諸說足以互相發明，固有未可盡廢者。謹掇拾編次，釐為五卷。間有節錄故事而不及論斷者，鑑《永樂大典》原本脫佚，今無可參考，亦姑仍其舊錄之焉。乾隆五十年二月恭校上。"]},{"id":"chapter-1-section-7","title":"愛日齋叢抄卷一","paragraphs":["釋奠釋菜，古禮僅存，而行於學。歐陽公《記襄州穀城縣夫子廟》有云“釋奠釋菜，祭之略者也。古者士之見師，以菜為贄。故始入學者，必釋菜以禮其先師。其學官四時之祭，乃皆釋奠。釋奠有樂無屍，而釋菜無樂，則其又略也。”“祭之禮，以迎屍酌鬯為盛，釋奠薦饌，直奠而已，故曰祭之略者。”餘讀其文，因考之《禮》：“凡學，春官釋奠於其先師，秋冬亦如之。凡始立學者，必釋奠於先聖先師，及行事，必以幣。凡釋奠者，必有合也”。天子視學“適東序，釋奠於先老”。見《文王世子》。“出征，執有罪，反，釋奠於學，以訊馘告”。見《王制》。凡皆言釋奠，而釋奠必於學。《春官 大祝》：“大會同，皆造於太廟，宜於社，過大山川則用事焉，反行舍奠。”“甸祝，掌四時之田表貉之祝號，舍猷於祖廟，禰亦如之。”師甸，致禽於虞中，乃屬禽，及郊饁獸，舍奠於祖禰，乃斂禽。”則在祖稱亦云舍奠也。案：原本自“祭之以禮”下脫四十四句，今據《說郛》補入。“始立學者，既與器用幣，然後釋菜。”見《文王世子》。“仲春，上丁，命樂正習舞釋菜。”見《月令》。“大學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見《學記》。《大胥》：“春，入學，舍菜合舞。”見《春官》。凡皆言釋菜也，而亦莫不於學。《士昏禮》：“若舅姑既沒，則婦入三月，乃奠菜。”《士喪禮》：“君釋菜入”。門《喪大記》：“大夫、士既殯，而君往焉……釋菜於門內。”《春官 占夢》：“乃舍萌於四方，以贈惡夢。”注謂：“猶釋菜，萌菜始生。”則凡祭禮，皆有釋菜也。鄭氏以釋奠者，設薦饌酌奠而已，無迎屍以下之事，又以為釋菜奠幣。孔氏以為直奠，置於物。方氏以為釋其所執之物而祭之，故其字或作舍奠，言物就可薦以菜，則特用菜而巳。《儀禮》疏：“奠之為言停，停饌具而已。”又按《周禮》注：“鄭司農雲：舍菜，謂舞者皆持芬香之採。或曰：古者士見於君，以雉為摯；見於師，以菜為摯。菜，直謂疏食菜羹之菜。或曰：“學者皆人君、卿、大夫之子，衣服採飾，舍採者，減損解釋盛服，以下其師也。”玄謂舍即釋也，採讀為菜，菜蘩之屬。《呂氏春秋》注：“舍，猶置也，初入學宮，必禮先師，置採帛於前，以贄神。”採、菜，兩音而異義，其說惟議禮之家有以折衷也。","《通鑑》：後唐長興三年二月“辛未，初令國子監校定《九經》，雕印賣之”。又云：“自唐末以來，所在學校廢絕，蜀毋昭裔出私財百萬營學館，且請刻板印九經，蜀主從之，由是蜀中文學復盛。”又云：“唐明宗之世，宰相馮道、李愚請令判國子監田敏校定《九經》，刻板即賣，朝廷從之。後周廣順三年六月丁巳，板成，獻之，由是雖亂世，《九經》傳佈甚廣。”此言宰相請校正《九經》印賣，當是前長興三年事，至是二十餘載始辦。田敏為漢使楚假道荊南，以印本《五經》遺高從誨，意其廣順以前，《五經》先成。王仲言《揮麈錄》雲：“毋昭裔貧賤時，嘗借《文選》於交遊間，其人有難色。發憤，異日若貴，當板以鏤之，遺學者。後仕王蜀為宰，遂踐其言，刊之。印行書籍，創見於此，事載陶嶽《五代史補》。後唐平蜀，明宗命太學博士李鍔書《五經》，仿其製作，刊板於國子監，為監中印書之始。”仲言自雲：“家有鍔書印本《五經》，後題長興二年。”今史雲：三年，中書奏請依石經文字刻《九經》印板，從之。又他書記馮道取西京鄭覃所刊石經，雕為印板，則非李鍔書，仿蜀製作，或別本也。《金石錄》又云：“李鶚，五代時仕至國子丞，《九經》印板多其所書，前輩頗貴重之。”鶚即鍔也。《猗覺寮雜記》雲：“雕印文字，唐以前無之，唐末益州始有墨板，後唐方鏤《九經》，悉收人間所收經史，以鏤板為正，見《兩朝國史》。”此則印書已始自唐末矣。按柳氏《家訓》序：“中和三年癸卯夏，鑾輿在蜀之三年也，餘為中書舍人。旬休，閱書於重城之東南。其書多陰陽、雜說、占夢、相宅、九宮、五緯之流，又有字書小學，率雕板印紙，浸染不可盡曉。”葉氏《燕語》正以此證刻書不始於馮道，而沈存中又謂：“板印、收籍，唐人尚未盛為之，自馮瀛王始印《五經》，自後典籍皆為板本。”大概唐末漸有印書，特未能盛行，遂以為始於蜀也。當五季亂離之際，經籍方有託而流佈於四方，天之不絕斯文，信矣！","宋朝殿上大宴，有蠻人控金獅子對設柱間。乾道八年正月五日，宴北使，雪後，日照殿門，樂語云：“香嫋狻猊，雜瑞煙於彩仗；雪殘鳷鵲，耀初日於金鋪。”此益公記行都事也。故都紫宸殿有二金狻猊，蓋香獸也，故晏公《冬節詩》：“狻猊對立香菸度，鸑鷟交飛組繡明。”今奉使至朔庭，率見之，此陸務觀追東都事也。範至能《攬轡錄》記兩楹間有出香金獅，按大防《北行日錄》記有金香獅、金龍山各二，此必務觀謂率見之者，獨未詳益公所記何"]}]}],"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愛日齋叢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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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遺\n欽定四庫全書提要\n愛日齋叢抄\n臣等謹案：《愛日齋叢抄》五卷，散見《永樂大典》者共一百四十三條，俱不題撰人姓氏。考諸家書目亦多未著錄，惟陶宗儀《說郛》第十七卷內載有此書二十二條，題為宋葉某所撰，而不著其名。以《永樂大典》本參校，相合者十二條，其《說郛》有，而《永樂大典》脫去者十條，取以參補，實得一百五十三條。雖原書卷目巳佚，而編輯排訂，尚可考見大略。觀其論先儒從祀一條有鹹淳年號，知為宋末人所作也。書中大指主於辨析名物，稽考典故，凡前人說部如趙德麟、王直方、蔡絛、朱翌、洪邁、葉夢得、陸游、周必大、龔頤正、何隼、趙彥衛諸家之書，無不博引繁稱，證核同異。其體例與張淏《雲谷雜記》、葉大慶《考古質疑》彷彿相近，特其文筆拖沓，頗傷冗蔓。又援引多而斷制少，往往惝怳無歸，不能盡出於精粹。然徵摭既富，中間訂訛正舛可採者亦多。如辨印書之起於唐末，“準”作“準”之不始於宋，銅人之有四鑄，舉恩之有二義，婦人拜跪之變，禮百官乘轎之初制，以至雨黃裳、三白石之類，於考證經史頗有裨益。其論詩諸條尤抉摘深微，時能得古人之意，與胡仔、魏慶之諸說足以互相發明，固有未可盡廢者。謹掇拾編次，釐為五卷。間有節錄故事而不及論斷者，鑑《永樂大典》原本脫佚，今無可參考，亦姑仍其舊錄之焉。乾隆五十年二月恭校上。\n## 愛日齋叢抄卷一\n釋奠釋菜，古禮僅存，而行於學。歐陽公《記襄州穀城縣夫子廟》有云“釋奠釋菜，祭之略者也。古者士之見師，以菜為贄。故始入學者，必釋菜以禮其先師。其學官四時之祭，乃皆釋奠。釋奠有樂無屍，而釋菜無樂，則其又略也。”“祭之禮，以迎屍酌鬯為盛，釋奠薦饌，直奠而已，故曰祭之略者。”餘讀其文，因考之《禮》：“凡學，春官釋奠於其先師，秋冬亦如之。凡始立學者，必釋奠於先聖先師，及行事，必以幣。凡釋奠者，必有合也”。天子視學“適東序，釋奠於先老”。見《文王世子》。“出征，執有罪，反，釋奠於學，以訊馘告”。見《王制》。凡皆言釋奠，而釋奠必於學。《春官 大祝》：“大會同，皆造於太廟，宜於社，過大山川則用事焉，反行舍奠。”“甸祝，掌四時之田表貉之祝號，舍猷於祖廟，禰亦如之。”師甸，致禽於虞中，乃屬禽，及郊饁獸，舍奠於祖禰，乃斂禽。”則在祖稱亦云舍奠也。案：原本自“祭之以禮”下脫四十四句，今據《說郛》補入。“始立學者，既與器用幣，然後釋菜。”見《文王世子》。“仲春，上丁，命樂正習舞釋菜。”見《月令》。“大學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見《學記》。《大胥》：“春，入學，舍菜合舞。”見《春官》。凡皆言釋菜也，而亦莫不於學。《士昏禮》：“若舅姑既沒，則婦入三月，乃奠菜。”《士喪禮》：“君釋菜入”。門《喪大記》：“大夫、士既殯，而君往焉……釋菜於門內。”《春官 占夢》：“乃舍萌於四方，以贈惡夢。”注謂：“猶釋菜，萌菜始生。”則凡祭禮，皆有釋菜也。鄭氏以釋奠者，設薦饌酌奠而已，無迎屍以下之事，又以為釋菜奠幣。孔氏以為直奠，置於物。方氏以為釋其所執之物而祭之，故其字或作舍奠，言物就可薦以菜，則特用菜而巳。《儀禮》疏：“奠之為言停，停饌具而已。”又按《周禮》注：“鄭司農雲：舍菜，謂舞者皆持芬香之採。或曰：古者士見於君，以雉為摯；見於師，以菜為摯。菜，直謂疏食菜羹之菜。或曰：“學者皆人君、卿、大夫之子，衣服採飾，舍採者，減損解釋盛服，以下其師也。”玄謂舍即釋也，採讀為菜，菜蘩之屬。《呂氏春秋》注：“舍，猶置也，初入學宮，必禮先師，置採帛於前，以贄神。”採、菜，兩音而異義，其說惟議禮之家有以折衷也。\n《通鑑》：後唐長興三年二月“辛未，初令國子監校定《九經》，雕印賣之”。又云：“自唐末以來，所在學校廢絕，蜀毋昭裔出私財百萬營學館，且請刻板印九經，蜀主從之，由是蜀中文學復盛。”又云：“唐明宗之世，宰相馮道、李愚請令判國子監田敏校定《九經》，刻板即賣，朝廷從之。後周廣順三年六月丁巳，板成，獻之，由是雖亂世，《九經》傳佈甚廣。”此言宰相請校正《九經》印賣，當是前長興三年事，至是二十餘載始辦。田敏為漢使楚假道荊南，以印本《五經》遺高從誨，意其廣順以前，《五經》先成。王仲言《揮麈錄》雲：“毋昭裔貧賤時，嘗借《文選》於交遊間，其人有難色。發憤，異日若貴，當板以鏤之，遺學者。後仕王蜀為宰，遂踐其言，刊之。印行書籍，創見於此，事載陶嶽《五代史補》。後唐平蜀，明宗命太學博士李鍔書《五經》，仿其製作，刊板於國子監，為監中印書之始。”仲言自雲：“家有鍔書印本《五經》，後題長興二年。”今史雲：三年，中書奏請依石經文字刻《九經》印板，從之。又他書記馮道取西京鄭覃所刊石經，雕為印板，則非李鍔書，仿蜀製作，或別本也。《金石錄》又云：“李鶚，五代時仕至國子丞，《九經》印板多其所書，前輩頗貴重之。”鶚即鍔也。《猗覺寮雜記》雲：“雕印文字，唐以前無之，唐末益州始有墨板，後唐方鏤《九經》，悉收人間所收經史，以鏤板為正，見《兩朝國史》。”此則印書已始自唐末矣。按柳氏《家訓》序：“中和三年癸卯夏，鑾輿在蜀之三年也，餘為中書舍人。旬休，閱書於重城之東南。其書多陰陽、雜說、占夢、相宅、九宮、五緯之流，又有字書小學，率雕板印紙，浸染不可盡曉。”葉氏《燕語》正以此證刻書不始於馮道，而沈存中又謂：“板印、收籍，唐人尚未盛為之，自馮瀛王始印《五經》，自後典籍皆為板本。”大概唐末漸有印書，特未能盛行，遂以為始於蜀也。當五季亂離之際，經籍方有託而流佈於四方，天之不絕斯文，信矣！\n宋朝殿上大宴，有蠻人控金獅子對設柱間。乾道八年正月五日，宴北使，雪後，日照殿門，樂語云：“香嫋狻猊，雜瑞煙於彩仗；雪殘鳷鵲，耀初日於金鋪。”此益公記行都事也。故都紫宸殿有二金狻猊，蓋香獸也，故晏公《冬節詩》：“狻猊對立香菸度，鸑鷟交飛組繡明。”今奉使至朔庭，率見之，此陸務觀追東都事也。範至能《攬轡錄》記兩楹間有出香金獅，按大防《北行日錄》記有金香獅、金龍山各二，此必務觀謂率見之者，獨未詳益公所記何","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