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5178,"title":"昌言","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昌言》漢 仲長統","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謹按：仲長統，字公理，山陽高平人也。《後漢書》與王充、王符合傳，韓愈《後漢三賢贊》即贊此三人。曰：「論說古今，發憤著書，《昌言》是名。友人繆襲，稱其文章，足繼西京。」《隋書隋書志》三《子部雜家》：「仲長子《昌言》十二卷，《錄》一卷。漢尚書郎仲長統撰。」《舊唐書經籍志》下作十卷。《新唐書藝文志》三移入儒家，亦十卷。《崇文總目》列雜家，作三卷，曰：「漢仲長統撰。按本傳，統論說古今及時俗行事，著論名《昌言》，凡三十四篇，十餘萬言。隋唐書目十卷。今所存十五篇，分為三卷，餘皆亡。」《宋史藝文志》四作二卷，亦列雜家。後此之《郡齋讀書志》，《直齋書錄解題》不復著錄。明陳第世《善堂書目》有二卷。嚴可均疑即十五篇本。後所見刻本僅明胡維新《兩京遺編》，有《理亂》，《損益》，《法誡》三篇；歸有光《諸子匯函》有《理亂》，《損益》二篇；皆出本傳，無所增多。則北宋十五篇本又復佚失。嚴可均《全後漢文》從《群書治要》寫出九篇，益以本傳三篇，以《意林》次第之。刺取各書引見，補正脫訛，定著二卷。然所引未備，間有缺略，且所據版本或有未善。餘不揣淺陋，續加鳩集，編為三卷：上卷收本傳所引四篇，中卷收《群書治要》所引九篇，下卷則收《意林》等書所引，凡《全後漢文》未收者，亦著明。並稍集相關資料以為附錄，俾覽者或免翻檢之勞焉！——魯東野人胡不歸識"]},{"id":"chapter-1-section-2","title":"《昌言》上","paragraphs":["理亂篇","豪傑之當天命者，未始有天下之分者也。無天下之分，故戰爭者競起焉。於斯之時，並偽假天威，矯據方國，擁甲兵與我角才智，程勇力與我競雌雄，不知去就，疑誤天下，蓋不可數也。角知者皆窮，角力者皆負，形不堪復伉，埶不足覆校，乃始羈首繫頸，就我之銜紲耳。夫或曾為我之尊長矣，或曾與我為等儕矣，或曾臣虜我矣，或曾執囚我矣。彼之蔚蔚，皆匈詈腹詛，幸我之不成，而以奮其前志，詎肯用此為終死之分邪？","及繼體之時，民心定矣。普天之下，賴我而得生育，由我而得富貴，安居樂業，長養子孫，天下晏然，皆歸心於我矣。豪傑之心既絕，士民之志已定，貴有常家，尊在一人。當此之時，雖下愚之才居之，猶能使恩同天地，威侔鬼神。暴風疾霆，不足以方其怒；陽春時雨，不足以喻其澤；周﹑孔數千，無所復角其聖；賁﹑育百萬，無所復奮其勇矣。","彼後嗣之愚主，見天下莫敢與之違，自謂若天地之不可亡也，乃奔其私嗜（《意林》作「情」），騁其邪欲，君臣宣淫，上下同惡。目極角抵之觀，耳窮鄭、衛之聲。入則耽於婦人，出則馳于田獵。（《意林》作「入則騁於婦人而不反，出則馳于田弋而不還」）荒廢庶政，棄亡人物，澶漫彌流，無所底極。信任親愛者，盡佞諂容說之人也；寵貴隆豐者，盡后妃姬妾之家也。使餓狼守庖廚，飢虎牧牢豚，遂至熬天下之脂膏，斲生人之骨髓。怨毒無聊，禍亂並起，中國擾攘，四夷侵叛，土崩瓦解，一朝而去。昔之為我哺乳之子孫者，今盡是我飲血之寇讎也。至於運徙勢去（《意林》作「命移運去」），猶不覺悟者，豈非富貴生不仁，沈溺致愚疾邪？存亡以之迭代，政（《舊唐書》卷十六《穆宗本紀》史臣論引作「治」）亂從此周復，天道常然之大數也。","又政之為理者，取一切而已，非能斟酌賢愚之分，以開盛衰之數也。日不如古，彌以遠甚，豈不然邪？漢興以來，相與同為編戶齊民，而以財力相君長者，世無數焉。而清絜之士，徒自苦於茨棘之閒，無所益損於風俗也。豪人之室，連棟數百，膏田滿野，奴婢千群，徒附萬計。船車賈販，周於四方；廢居積貯，滿於都城。琦賂寶貨，巨室不能容；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妖童美妾，填乎綺室；倡謳伎樂，列乎深堂。賓客待見而不敢去，車騎交錯而不敢進。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清醇之酎，敗而不可飲。睇盼則人從其目之所視，喜怒則人隨其心之所慮。此皆公侯之廣樂，君長之厚實也。苟能運智詐者，則得之焉；苟能得之者，人不以為罪焉。源發而橫流，路開而四通矣。求士之舍榮樂而居窮苦，棄放逸而赴束縛，夫誰肯為之者邪！夫亂世長而化世短。亂世則小人貴寵，君子困賤。當君子困賤之時，局高天，蹐厚地，猶恐有鎮厭之禍也。逮至清世，則復入於矯枉過正之檢。老者耄矣，不能及寬饒之俗；少者方壯，將復困於衰亂之時。是使奸人擅無窮之福利，而善士掛不赦之罪辜。苟目能辯色，耳能辯聲，口能辯味，體能辯寒溫者，將皆以修絜為諱惡，設智巧以避之焉，況肯有安而樂之者邪？斯下世人主一切之愆也。","昔春秋之時，周氏之亂世也。逮乎戰國，則又甚矣。秦政乘併兼之埶，放虎狼之心，屠裂天下，吞食生人，暴虐不已，以招楚漢用兵之苦，甚於戰國之時也。漢二百年而遭王莽之亂，計其殘夷滅亡之數，又復倍乎秦﹑項矣。以及今日，名都空而不居，百里絕而無民者，不可勝數。此則又甚於亡新之時也。悲夫！不及五百年，大難三起，中閒之亂，尚不數焉。變而彌猜，下而加酷，推此以往，可及於盡矣。嗟乎！不知來世聖人救此之道，將何用也？又不知天若窮此之數，欲何至邪？（《後漢書仲長統傳》）","損益篇","作有利於時，制有便於物者，可為也。事有乖於數，法有翫於時者，可改也。故行於古有其跡，用於今無其功者，不可不變。變而不如前，易有多所敗者，亦不可不復也。漢之初興，分王子弟，委之以士民之命，假之以殺生之權。於是驕逸自恣，志意無厭。魚肉百姓，以盈其欲；報蒸骨血，以快其情。上有篡叛不軌之奸，下有暴亂殘賊之害。雖藉親屬之恩，蓋源流形埶使之然也。降爵削土，稍稍割奪，卒至於坐食奉祿而已。然其洿穢之行，淫昏之罪，猶尚多焉。故淺其根本，輕其恩義，猶尚假一日之尊，收士民之用。況專之於國，擅之於嗣，豈可鞭笞叱吒，而使唯我所為者乎？時政雕敝，風俗移易，純樸已去，智惠已來。出於禮制之防，放於嗜慾之域久矣，固不可授之以柄，假之以資者也。是故收其奕世之權，校其從橫之埶，善者早登，否者早去，故下土無壅滯之士，國朝無專貴之人。此變之善，可遂行者也。","井田之變，豪人貨殖，館舍佈於州郡，田畝連於方國。身無半通青綸之命，而竊三辰龍章之服；不為編戶一伍之長，而有千室名邑之役。榮樂過於封君，埶力侔於守令。財賂自營，犯法不坐。刺客死士，為之"]}]}],"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昌言》漢 仲長統","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昌言》漢 仲長統","section_title":"《昌言》上","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昌言》漢 仲長統\n謹按：仲長統，字公理，山陽高平人也。《後漢書》與王充、王符合傳，韓愈《後漢三賢贊》即贊此三人。曰：「論說古今，發憤著書，《昌言》是名。友人繆襲，稱其文章，足繼西京。」《隋書隋書志》三《子部雜家》：「仲長子《昌言》十二卷，《錄》一卷。漢尚書郎仲長統撰。」《舊唐書經籍志》下作十卷。《新唐書藝文志》三移入儒家，亦十卷。《崇文總目》列雜家，作三卷，曰：「漢仲長統撰。按本傳，統論說古今及時俗行事，著論名《昌言》，凡三十四篇，十餘萬言。隋唐書目十卷。今所存十五篇，分為三卷，餘皆亡。」《宋史藝文志》四作二卷，亦列雜家。後此之《郡齋讀書志》，《直齋書錄解題》不復著錄。明陳第世《善堂書目》有二卷。嚴可均疑即十五篇本。後所見刻本僅明胡維新《兩京遺編》，有《理亂》，《損益》，《法誡》三篇；歸有光《諸子匯函》有《理亂》，《損益》二篇；皆出本傳，無所增多。則北宋十五篇本又復佚失。嚴可均《全後漢文》從《群書治要》寫出九篇，益以本傳三篇，以《意林》次第之。刺取各書引見，補正脫訛，定著二卷。然所引未備，間有缺略，且所據版本或有未善。餘不揣淺陋，續加鳩集，編為三卷：上卷收本傳所引四篇，中卷收《群書治要》所引九篇，下卷則收《意林》等書所引，凡《全後漢文》未收者，亦著明。並稍集相關資料以為附錄，俾覽者或免翻檢之勞焉！——魯東野人胡不歸識\n## 《昌言》上\n理亂篇\n豪傑之當天命者，未始有天下之分者也。無天下之分，故戰爭者競起焉。於斯之時，並偽假天威，矯據方國，擁甲兵與我角才智，程勇力與我競雌雄，不知去就，疑誤天下，蓋不可數也。角知者皆窮，角力者皆負，形不堪復伉，埶不足覆校，乃始羈首繫頸，就我之銜紲耳。夫或曾為我之尊長矣，或曾與我為等儕矣，或曾臣虜我矣，或曾執囚我矣。彼之蔚蔚，皆匈詈腹詛，幸我之不成，而以奮其前志，詎肯用此為終死之分邪？\n及繼體之時，民心定矣。普天之下，賴我而得生育，由我而得富貴，安居樂業，長養子孫，天下晏然，皆歸心於我矣。豪傑之心既絕，士民之志已定，貴有常家，尊在一人。當此之時，雖下愚之才居之，猶能使恩同天地，威侔鬼神。暴風疾霆，不足以方其怒；陽春時雨，不足以喻其澤；周﹑孔數千，無所復角其聖；賁﹑育百萬，無所復奮其勇矣。\n彼後嗣之愚主，見天下莫敢與之違，自謂若天地之不可亡也，乃奔其私嗜（《意林》作「情」），騁其邪欲，君臣宣淫，上下同惡。目極角抵之觀，耳窮鄭、衛之聲。入則耽於婦人，出則馳于田獵。（《意林》作「入則騁於婦人而不反，出則馳于田弋而不還」）荒廢庶政，棄亡人物，澶漫彌流，無所底極。信任親愛者，盡佞諂容說之人也；寵貴隆豐者，盡后妃姬妾之家也。使餓狼守庖廚，飢虎牧牢豚，遂至熬天下之脂膏，斲生人之骨髓。怨毒無聊，禍亂並起，中國擾攘，四夷侵叛，土崩瓦解，一朝而去。昔之為我哺乳之子孫者，今盡是我飲血之寇讎也。至於運徙勢去（《意林》作「命移運去」），猶不覺悟者，豈非富貴生不仁，沈溺致愚疾邪？存亡以之迭代，政（《舊唐書》卷十六《穆宗本紀》史臣論引作「治」）亂從此周復，天道常然之大數也。\n又政之為理者，取一切而已，非能斟酌賢愚之分，以開盛衰之數也。日不如古，彌以遠甚，豈不然邪？漢興以來，相與同為編戶齊民，而以財力相君長者，世無數焉。而清絜之士，徒自苦於茨棘之閒，無所益損於風俗也。豪人之室，連棟數百，膏田滿野，奴婢千群，徒附萬計。船車賈販，周於四方；廢居積貯，滿於都城。琦賂寶貨，巨室不能容；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妖童美妾，填乎綺室；倡謳伎樂，列乎深堂。賓客待見而不敢去，車騎交錯而不敢進。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清醇之酎，敗而不可飲。睇盼則人從其目之所視，喜怒則人隨其心之所慮。此皆公侯之廣樂，君長之厚實也。苟能運智詐者，則得之焉；苟能得之者，人不以為罪焉。源發而橫流，路開而四通矣。求士之舍榮樂而居窮苦，棄放逸而赴束縛，夫誰肯為之者邪！夫亂世長而化世短。亂世則小人貴寵，君子困賤。當君子困賤之時，局高天，蹐厚地，猶恐有鎮厭之禍也。逮至清世，則復入於矯枉過正之檢。老者耄矣，不能及寬饒之俗；少者方壯，將復困於衰亂之時。是使奸人擅無窮之福利，而善士掛不赦之罪辜。苟目能辯色，耳能辯聲，口能辯味，體能辯寒溫者，將皆以修絜為諱惡，設智巧以避之焉，況肯有安而樂之者邪？斯下世人主一切之愆也。\n昔春秋之時，周氏之亂世也。逮乎戰國，則又甚矣。秦政乘併兼之埶，放虎狼之心，屠裂天下，吞食生人，暴虐不已，以招楚漢用兵之苦，甚於戰國之時也。漢二百年而遭王莽之亂，計其殘夷滅亡之數，又復倍乎秦﹑項矣。以及今日，名都空而不居，百里絕而無民者，不可勝數。此則又甚於亡新之時也。悲夫！不及五百年，大難三起，中閒之亂，尚不數焉。變而彌猜，下而加酷，推此以往，可及於盡矣。嗟乎！不知來世聖人救此之道，將何用也？又不知天若窮此之數，欲何至邪？（《後漢書仲長統傳》）\n損益篇\n作有利於時，制有便於物者，可為也。事有乖於數，法有翫於時者，可改也。故行於古有其跡，用於今無其功者，不可不變。變而不如前，易有多所敗者，亦不可不復也。漢之初興，分王子弟，委之以士民之命，假之以殺生之權。於是驕逸自恣，志意無厭。魚肉百姓，以盈其欲；報蒸骨血，以快其情。上有篡叛不軌之奸，下有暴亂殘賊之害。雖藉親屬之恩，蓋源流形埶使之然也。降爵削土，稍稍割奪，卒至於坐食奉祿而已。然其洿穢之行，淫昏之罪，猶尚多焉。故淺其根本，輕其恩義，猶尚假一日之尊，收士民之用。況專之於國，擅之於嗣，豈可鞭笞叱吒，而使唯我所為者乎？時政雕敝，風俗移易，純樸已去，智惠已來。出於禮制之防，放於嗜慾之域久矣，固不可授之以柄，假之以資者也。是故收其奕世之權，校其從橫之埶，善者早登，否者早去，故下土無壅滯之士，國朝無專貴之人。此變之善，可遂行者也。\n井田之變，豪人貨殖，館舍佈於州郡，田畝連於方國。身無半通青綸之命，而竊三辰龍章之服；不為編戶一伍之長，而有千室名邑之役。榮樂過於封君，埶力侔於守令。財賂自營，犯法不坐。刺客死士，為之","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