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5143,"title":"寓简","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寓簡》 宋 沈作喆","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序","paragraphs":["莊周氏疾夫世之沉濁，不可與莊語也，則託意於荒唐謬悠之說，以玩世滑稽，而其文瑰瑋連犭卞、訁叔詭可觀。蓋實無心於言也，寓焉而已爾。予屏居山中，無與晤語，有所記憶，輒寓諸簡牘。紛綸叢脞，雖詼諧俚語無所不有，而至言妙道間有存焉。已而誦言之，則欣然如見平生，故人抵掌劇談，一笑相樂也。因名之曰“寓簡”，聊以自娛，庶幾漆園之無心，抑有如惠子者，或知其為無用之用乎？甲午夏寓山自序。"]},{"id":"chapter-1-section-2","title":"●卷一","paragraphs":["《詩》之作也，其寓意深遠。後之人莫能知其意之所在也，因《詩序》而知之耳。然則《序》其有功於《詩》矣。予謂病夫《詩》者，亦《序》之力也。蓋《詩》本以微言諫風，託興于山川草木而勸諫，於君臣父子夫婦朋友之間，其旨甚幽，其詞甚婉，而其譏刺甚切，使善人君子聞之，固足以戒，使夫暴虐無道者聞之，不得執以為罪也，是故言之而勿畏。今為之《序》者，曉然使人之知其為某事而作也，又知其切中於其所忌也，故後世以《詩》而得罪者相屬，是則《序》之過也夫。石林曰：“《詩序》蓋當時誦者得於師傳。”","周公作《無逸》：昔在殷王中宗，嚴恭寅畏，享國七十有五年。高宗舊勞於外，享國五十有九年。周文王懷保小民，不遑暇食，享國五十年。皆以不荒寧得壽考之福。其後嗣王生則逸，亦罔或克壽，此萬世有國之明訓，天人之至理也。《戴氏禮》言文王疾，武王夢帝與我九齡，其言已怪誕不可信，而鄭氏又從而釋之曰：“文王以憂勤損壽，武王以逸樂延年。”是勸闢王以安肆盤遊，惟耽樂之從，而毀明主以寅畏自強為不足以引年也：與《無逸》之旨得無戾乎？","《禮記》注云：《兌命》三篇在《尚書》，今亡。又云：《君陳》《泰誓》《甫刑》《高宗》之書皆亡。蓋未見全書之出也，《左氏》所引亦多如此。","《尚書 堯典》“宅西曰昧谷”，古作“度西”，曰柳谷。柳之言聚也，分命和仲典治西方之政，而收聚百穀也。度音宅，古文度與宅相近而誤，鄭氏嘗見之。","商曰“祀”，周曰“年”，而箕子陳《洪範》，史載其言，乃稱惟十有三祀，蓋以見箕子不為臣於周之意。孔子不沒其實，以表為臣之大義也。陶靖節所為詩，自宋世但紀甲子，不書年號，亦此意也。","君人者居極否之世，能約己以厚下，則否傾而為益矣。居交泰之時，或剝下以封上，則泰過而為損矣。在《易》之否ⅰⅱ（坤下乾上），取上一爻而益其下，非益乎？泰ⅱⅰ（乾下坤上），取下一爻而益其上，非損乎？雖益也ⅳⅷ（震下巽上），損下而益上，斯為否矣。雖損也ⅶⅷ（兌下艮上），損上而益下，斯為泰矣。蓋天下治忽之理不遠也，戒在損益而已矣。","誠者天地之心也，人生而皆有之。惑於事物，陷於迷途，是以蔽而不自見。能復其自然之性，則昭然著矣。故《易》之《復》曰：“復，其見天地之心乎？”而次之以《無妄》，誠之至也。","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陸秉曰：“此脫文也，當雲大衍之數五十有五。蓋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正五十有五；而用四十有九者，除六虛之位也。古者卜筮先布六虛之位，然後揲蓍而置六爻焉，如京房、馬季長、鄭康成以至王弼，不悟其為脫文，而妄為之說，謂所賴者五十，殊無證據。”又曰：“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數而數以之成，此語尤誕。且《繫辭》曰：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豈不顯然哉？又乾坤之策自始至終無非五十五數也。”予頃見石林，欲以所見諮稟，遲疑不敢妄發，先生曰：“子姑言之。”予曰：“秉言大衍之數五十有五，是也；其言用四十有九，以為六虛之位，則非也。數始於一而終於五，天以藏德運化，妙其所以為數之始終，而神其所以為用之消長者，故虛一與五，退藏於密秘而弗用，則其用四十九焉而已耳。老氏所謂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是當其無而有大衍之用也。此意恐是聖人千載不傳之奧旨。”石林喜曰：“如是如是。”","文王重《易》，六爻八卦之為六十四自文王始也。而《大傳》言包犧氏以來已有，蓋取諸益、取諸暌，凡一十三卦之類，何也？蓋聖人謂某爻像某物，某得某卦，如耒耜得益，弧矢得暌耳，非謂先有卦名乃作某器也。不然，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蓋取諸，豈未有書契之前已有卦耶？亦謂伏羲造書得之義耳。且如八純卦之象，何曾先立乾、坤、艮、震、巽、兌、坎、離之名，而後始有天、地、雷、風、山、澤、水、火之形哉？仲尼論陽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陰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此三畫之象八卦，小成之體，未重之前也。至論二與四，三與五，同功而異位，則始有重爻之象。六位之體，既重之後也。","“帝乙歸妹”者，言人君之德與帝者相甲乙，故能正人倫也。“高宗伐鬼方”者，言人君之德尊而可宗，故能克陰慝也。此前人之說，可取。","六籍脫簡闕文，先儒強為之說。如《春秋》“甲戌己丑陳侯鮑卒”，“甲戌”之下闕文也，而傳以為“甲戌之日死，己丑之日亡”，真可笑也。《易》比諸經，號為全書，而衍文脫字訛舛亦多矣。釋者往往因陋而臆說，如八卦之名皆以一字，獨“坎”曰“習坎”，蓋“習”字上脫“坎”字也。“坎習坎”，猶曰“井改邑，不改井”也。“同人於野，亨。”上衍“同人曰”三字。註疏謂：“特稱‘同人曰’者，表惟乾之所能行。”謬妄甚矣。坤之用六象曰：“用六永貞，以大終也。”“大”字當作“代”音，轉而然耳，蓋言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艮為指”，當作“止”，亦以音同誤也。《大傳》曰：“《易》曰：‘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子曰：‘隼者，禽；弓矢者，器；射之者，人也。’”然則解之爻辭，當雲“公用弓矢射隼於高墉之上”也，不然何緣有“弓矢者，器”四字哉？“能說諸心，能研諸侯之慮”，當作“能研諸慮”，衍二字也。如此類甚眾。至於說卦取象尤多脫誤，不可不知也。","“元亨利貞”，四者天德也；惟乾能備是四德，以統天而行四時，故《文言》析而言之。若屯、隨、臨、無妄、革五卦，亦云“元亨利貞”者，不得與乾比也。蓋屯以“勿利有攸往”、隨以“無咎”、臨以“八月有兇”、無妄以“匪正有眚”、革以“悔亡”繼“元亨利貞”之下，以明其不得專是四德也。又屯之《彖》曰：“剛柔始交而難生，動乎險中，大亨貞。”隨之《彖》曰：“剛來"]}]}],"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寓簡》 宋 沈作喆","section_title":"●序","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寓簡》 宋 沈作喆","section_title":"●卷一","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寓簡》 宋 沈作喆\n## ●序\n莊周氏疾夫世之沉濁，不可與莊語也，則託意於荒唐謬悠之說，以玩世滑稽，而其文瑰瑋連犭卞、訁叔詭可觀。蓋實無心於言也，寓焉而已爾。予屏居山中，無與晤語，有所記憶，輒寓諸簡牘。紛綸叢脞，雖詼諧俚語無所不有，而至言妙道間有存焉。已而誦言之，則欣然如見平生，故人抵掌劇談，一笑相樂也。因名之曰“寓簡”，聊以自娛，庶幾漆園之無心，抑有如惠子者，或知其為無用之用乎？甲午夏寓山自序。\n## ●卷一\n《詩》之作也，其寓意深遠。後之人莫能知其意之所在也，因《詩序》而知之耳。然則《序》其有功於《詩》矣。予謂病夫《詩》者，亦《序》之力也。蓋《詩》本以微言諫風，託興于山川草木而勸諫，於君臣父子夫婦朋友之間，其旨甚幽，其詞甚婉，而其譏刺甚切，使善人君子聞之，固足以戒，使夫暴虐無道者聞之，不得執以為罪也，是故言之而勿畏。今為之《序》者，曉然使人之知其為某事而作也，又知其切中於其所忌也，故後世以《詩》而得罪者相屬，是則《序》之過也夫。石林曰：“《詩序》蓋當時誦者得於師傳。”\n周公作《無逸》：昔在殷王中宗，嚴恭寅畏，享國七十有五年。高宗舊勞於外，享國五十有九年。周文王懷保小民，不遑暇食，享國五十年。皆以不荒寧得壽考之福。其後嗣王生則逸，亦罔或克壽，此萬世有國之明訓，天人之至理也。《戴氏禮》言文王疾，武王夢帝與我九齡，其言已怪誕不可信，而鄭氏又從而釋之曰：“文王以憂勤損壽，武王以逸樂延年。”是勸闢王以安肆盤遊，惟耽樂之從，而毀明主以寅畏自強為不足以引年也：與《無逸》之旨得無戾乎？\n《禮記》注云：《兌命》三篇在《尚書》，今亡。又云：《君陳》《泰誓》《甫刑》《高宗》之書皆亡。蓋未見全書之出也，《左氏》所引亦多如此。\n《尚書 堯典》“宅西曰昧谷”，古作“度西”，曰柳谷。柳之言聚也，分命和仲典治西方之政，而收聚百穀也。度音宅，古文度與宅相近而誤，鄭氏嘗見之。\n商曰“祀”，周曰“年”，而箕子陳《洪範》，史載其言，乃稱惟十有三祀，蓋以見箕子不為臣於周之意。孔子不沒其實，以表為臣之大義也。陶靖節所為詩，自宋世但紀甲子，不書年號，亦此意也。\n君人者居極否之世，能約己以厚下，則否傾而為益矣。居交泰之時，或剝下以封上，則泰過而為損矣。在《易》之否ⅰⅱ（坤下乾上），取上一爻而益其下，非益乎？泰ⅱⅰ（乾下坤上），取下一爻而益其上，非損乎？雖益也ⅳⅷ（震下巽上），損下而益上，斯為否矣。雖損也ⅶⅷ（兌下艮上），損上而益下，斯為泰矣。蓋天下治忽之理不遠也，戒在損益而已矣。\n誠者天地之心也，人生而皆有之。惑於事物，陷於迷途，是以蔽而不自見。能復其自然之性，則昭然著矣。故《易》之《復》曰：“復，其見天地之心乎？”而次之以《無妄》，誠之至也。\n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陸秉曰：“此脫文也，當雲大衍之數五十有五。蓋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正五十有五；而用四十有九者，除六虛之位也。古者卜筮先布六虛之位，然後揲蓍而置六爻焉，如京房、馬季長、鄭康成以至王弼，不悟其為脫文，而妄為之說，謂所賴者五十，殊無證據。”又曰：“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數而數以之成，此語尤誕。且《繫辭》曰：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豈不顯然哉？又乾坤之策自始至終無非五十五數也。”予頃見石林，欲以所見諮稟，遲疑不敢妄發，先生曰：“子姑言之。”予曰：“秉言大衍之數五十有五，是也；其言用四十有九，以為六虛之位，則非也。數始於一而終於五，天以藏德運化，妙其所以為數之始終，而神其所以為用之消長者，故虛一與五，退藏於密秘而弗用，則其用四十九焉而已耳。老氏所謂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是當其無而有大衍之用也。此意恐是聖人千載不傳之奧旨。”石林喜曰：“如是如是。”\n文王重《易》，六爻八卦之為六十四自文王始也。而《大傳》言包犧氏以來已有，蓋取諸益、取諸暌，凡一十三卦之類，何也？蓋聖人謂某爻像某物，某得某卦，如耒耜得益，弧矢得暌耳，非謂先有卦名乃作某器也。不然，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蓋取諸，豈未有書契之前已有卦耶？亦謂伏羲造書得之義耳。且如八純卦之象，何曾先立乾、坤、艮、震、巽、兌、坎、離之名，而後始有天、地、雷、風、山、澤、水、火之形哉？仲尼論陽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陰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此三畫之象八卦，小成之體，未重之前也。至論二與四，三與五，同功而異位，則始有重爻之象。六位之體，既重之後也。\n“帝乙歸妹”者，言人君之德與帝者相甲乙，故能正人倫也。“高宗伐鬼方”者，言人君之德尊而可宗，故能克陰慝也。此前人之說，可取。\n六籍脫簡闕文，先儒強為之說。如《春秋》“甲戌己丑陳侯鮑卒”，“甲戌”之下闕文也，而傳以為“甲戌之日死，己丑之日亡”，真可笑也。《易》比諸經，號為全書，而衍文脫字訛舛亦多矣。釋者往往因陋而臆說，如八卦之名皆以一字，獨“坎”曰“習坎”，蓋“習”字上脫“坎”字也。“坎習坎”，猶曰“井改邑，不改井”也。“同人於野，亨。”上衍“同人曰”三字。註疏謂：“特稱‘同人曰’者，表惟乾之所能行。”謬妄甚矣。坤之用六象曰：“用六永貞，以大終也。”“大”字當作“代”音，轉而然耳，蓋言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艮為指”，當作“止”，亦以音同誤也。《大傳》曰：“《易》曰：‘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子曰：‘隼者，禽；弓矢者，器；射之者，人也。’”然則解之爻辭，當雲“公用弓矢射隼於高墉之上”也，不然何緣有“弓矢者，器”四字哉？“能說諸心，能研諸侯之慮”，當作“能研諸慮”，衍二字也。如此類甚眾。至於說卦取象尤多脫誤，不可不知也。\n“元亨利貞”，四者天德也；惟乾能備是四德，以統天而行四時，故《文言》析而言之。若屯、隨、臨、無妄、革五卦，亦云“元亨利貞”者，不得與乾比也。蓋屯以“勿利有攸往”、隨以“無咎”、臨以“八月有兇”、無妄以“匪正有眚”、革以“悔亡”繼“元亨利貞”之下，以明其不得專是四德也。又屯之《彖》曰：“剛柔始交而難生，動乎險中，大亨貞。”隨之《彖》曰：“剛來","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