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5029,"title":"渔樵问对","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漁樵問對》","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漁者垂釣於伊水之上。樵者過之，弛擔息肩，坐於磐石之上，百問於漁者。","曰：“魚可鉤取乎”","曰：“然。”","曰：“鉤非餌可乎”","曰：“否。”","曰：“非鉤也，餌也。魚利食而見害，人利魚而蒙利，其利同也，其害異也。敢問何故”","漁者曰：“子樵者也,與吾異治,安得侵吾事乎？然亦可以為子試言之。彼之利,猶此之利也；彼之害亦猶此之害也。子知其小,未知其大。魚之利食,吾亦利乎食也；魚之害食,吾亦害乎食也。子知魚終日得食為利,又安知魚終日不得食為害？如是,則食之害也重,而鉤之害也輕。子知吾終日得魚為利,又安知吾終日不得魚不為害也？如是,則吾之害也重,魚之害也輕。以魚之一身,當人之食,是魚之害多矣；以人之一身,當魚之一食,則人之害亦多矣。又安知釣乎大江大海,則無易地之患焉？魚利乎水，人利乎陸，水與陸異，其利一也；魚害乎餌,人害乎財,餌與財異,其害一也。又何必分乎彼此哉!子之言,體也,獨不知用爾。","樵者又問曰：“魚可生食乎？”","曰：“烹之可也。”","曰：“必吾薪濟子之魚乎”","曰：“然。“","曰：“吾知有用乎子矣。”","曰：“然則子知子之薪,能濟吾之魚,不知子之薪所以能濟吾之魚也。薪之能濟魚久矣,不待子而後知。苟世未知火之能用薪,則子之薪雖積丘山,獨且奈何哉”","樵者曰：“願聞其方。”","曰：“火生於動,水生於靜。動靜之相生,水火之相息。水火，用也；草木,體也。用生於利,體生於害。利害見乎情，體用隱乎性。一性一情，聖人能成子之薪。猶吾之魚,微火則皆為腐臭敗壞,而無所用矣,又安能養人七尺之軀哉”","樵者曰：“火之功大於薪,固已知之矣。敢問善灼物，何必待薪而後傳”","曰：“薪,火之體也。火,薪之用也。火無體,待薪然後為體；薪無用,待火然後為用。是故凡有體之物,皆可焚之矣。”","曰：“水有體乎”","曰：“然。”","曰：“火能焚水乎“","曰：“火之性,能迎而不能隨,故滅。水之體,能隨而不能迎,故熱,是故有溫泉而無寒火,相息之謂也。”","曰：“火之道生於用,亦有體乎”","曰：“火以用為本,以體為末,故動。水以體為本,以用為末,故靜。是火亦有體,水亦有用也。故能相濟又能相息,非獨水火則然,天下之事皆然。在乎用之何如爾。”","樵者曰：“用可得聞乎”","曰：“可以意得者,物之性也。可以言傳者,物之情也。可以象求者,物之形也。可以數取者,物之體也。用也者,妙萬物為言者也,可以意得,而不可以言傳。”","曰：“不可以言傳,則子惡得而知之乎”","曰：“吾所以得而知之者,固不能言傳,非獨吾不能傳之以言,聖人亦不能傳之以言也。”","曰：“聖人既不能傳之以言,則六經非言也耶”","曰：“時然後言,何言之有”","樵者贊曰：“天地之道備於人，萬物之道備於身,眾妙之道備於神,天下之能事畢矣,又何思何慮！吾而今而後,知事心踐形之為大。不及子之門,則幾至於殆矣。”","乃析薪烹魚而食之飫,而論《易》。","漁者與樵者遊於伊水之上。漁者嘆曰：“熙熙乎萬物之多,而未始有雜.吾知遊乎天地之間,萬物皆可以無心而致之矣。非子則孰與歸焉？”","樵者曰：“敢問無心致天地萬物之方”","漁者曰：“無心者,無意之謂也。無意之意,不我物也。不我物,然後定能物物。”","曰：“何謂我,何謂物”","曰：‘以我徇物,則我亦物也；以物徇我,則物亦我也。我物皆致,意由是明。天地亦萬物也，何天地之有焉？萬物亦天地也，何萬物之有焉？萬物亦我也，何萬物之有焉？我亦萬物也,何我之有焉？何物不我？何我不物？如是則可以宰天地,可以司鬼神。而況於人乎？況於物乎？“","樵者問漁者曰：“天何依”","曰：“依乎地。”","曰：“地何附”","曰：“附乎天。”","曰：“然則天地何依何附”","曰：“自相依附。天依形,地附氣。其形也有涯，其氣也無涯。有無之相生,形氣之相息。終則有始,終始之間,其天地之所存乎？天以用為本,以體為末；地以體為本,以用為末。利用出人之謂神,名體有無之謂聖。唯神與聖,能參乎天地者也。小人則日用而不知,故有害生實喪之患也。夫名也者,實之客也；利也者,害之主也。名生於不足,得喪於有餘。害生於有餘,實喪於不足。此理之常也。養身者必以利,貪夫則以身殉得,故有害生焉。立身必以名,眾人則以身殉名,故有實喪焉。竊人之財謂之盜，其始取之也,唯恐其不多也,及其敗露也，唯恐其多矣。夫賄之與贓，一物而兩名者,利與害故也。竊人之美謂之徼，其始取之也,唯恐其不多也。及其敗露,唯恐其多矣。夫譽與毀，一事而兩名者,名與實故也。凡言朝者,萃名之地也；市者,聚利之地也。能不以爭處乎其間，雖一日九遷,一貨十倍,何害生實霄之有耶是知爭也者取利之端也；讓也者趨名之本也。利至則害生,名興則實霄。利至名興,而無害生實霄之患,唯有德者能之。天依地,地會天,豈相遠哉！","漁者謂樵者曰：“天下將治,則人必尚行也；天下將亂，則人必尚言也。尚行,則篤實之風行焉；尚言，則詭譎之風行焉。天下將治，則人必尚義也；天下將亂,則人必尚利也。尚義,則廉讓之風行焉；尚利,則攘奪之風行焉。三王,尚行者也；五霸,尚言者也。尚行者必入於義也,尚言者必入於利也。義利之相去,一何如是之遠耶是知言之於口,不若行之於身，行之幹身,不若盡之於心。言之於口,人得而聞之，行之於身,人得而見之，盡之幹心,神得而知之。人之聰明猶不可欺,況神之聰明乎是知無愧於口,不若無愧於身，無愧於身,不若無愧於心。無口過易,無身過難，無身過易,無心過難。既無心過,何難之有!籲,安得無心過之人,與之語心哉!”","漁者謂樵者曰：“子知觀天地萬物之道乎”","樵者曰：“未也。願聞其方。”","漁者曰：“夫所以謂之觀物者，非以目觀之也,非觀之以目，而觀之以心也；非觀之以心,而觀之以理也。天下之物,莫不有理焉，莫不有性焉，莫不有命焉。所以謂之理者,窮之而後可知也；所以謂之性者,盡之而後可知也；所似謂之命者，至之而後可知也。此三知也，天下之真知也，雖聖人無以過之也。而過之者,非所以謂之聖人也。夫鑑之所以能為明者,謂其能不隱萬物之形也。雖然鑑之能不隱萬物之形,未若水之能一萬物之形也。雖然水之能一萬物之形,又未若聖人之能一萬物情也。聖人之所以我一萬"]}]}],"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漁樵問對》","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漁樵問對》\n漁者垂釣於伊水之上。樵者過之，弛擔息肩，坐於磐石之上，百問於漁者。\n曰：“魚可鉤取乎”\n曰：“然。”\n曰：“鉤非餌可乎”\n曰：“否。”\n曰：“非鉤也，餌也。魚利食而見害，人利魚而蒙利，其利同也，其害異也。敢問何故”\n漁者曰：“子樵者也,與吾異治,安得侵吾事乎？然亦可以為子試言之。彼之利,猶此之利也；彼之害亦猶此之害也。子知其小,未知其大。魚之利食,吾亦利乎食也；魚之害食,吾亦害乎食也。子知魚終日得食為利,又安知魚終日不得食為害？如是,則食之害也重,而鉤之害也輕。子知吾終日得魚為利,又安知吾終日不得魚不為害也？如是,則吾之害也重,魚之害也輕。以魚之一身,當人之食,是魚之害多矣；以人之一身,當魚之一食,則人之害亦多矣。又安知釣乎大江大海,則無易地之患焉？魚利乎水，人利乎陸，水與陸異，其利一也；魚害乎餌,人害乎財,餌與財異,其害一也。又何必分乎彼此哉!子之言,體也,獨不知用爾。\n樵者又問曰：“魚可生食乎？”\n曰：“烹之可也。”\n曰：“必吾薪濟子之魚乎”\n曰：“然。“\n曰：“吾知有用乎子矣。”\n曰：“然則子知子之薪,能濟吾之魚,不知子之薪所以能濟吾之魚也。薪之能濟魚久矣,不待子而後知。苟世未知火之能用薪,則子之薪雖積丘山,獨且奈何哉”\n樵者曰：“願聞其方。”\n曰：“火生於動,水生於靜。動靜之相生,水火之相息。水火，用也；草木,體也。用生於利,體生於害。利害見乎情，體用隱乎性。一性一情，聖人能成子之薪。猶吾之魚,微火則皆為腐臭敗壞,而無所用矣,又安能養人七尺之軀哉”\n樵者曰：“火之功大於薪,固已知之矣。敢問善灼物，何必待薪而後傳”\n曰：“薪,火之體也。火,薪之用也。火無體,待薪然後為體；薪無用,待火然後為用。是故凡有體之物,皆可焚之矣。”\n曰：“水有體乎”\n曰：“然。”\n曰：“火能焚水乎“\n曰：“火之性,能迎而不能隨,故滅。水之體,能隨而不能迎,故熱,是故有溫泉而無寒火,相息之謂也。”\n曰：“火之道生於用,亦有體乎”\n曰：“火以用為本,以體為末,故動。水以體為本,以用為末,故靜。是火亦有體,水亦有用也。故能相濟又能相息,非獨水火則然,天下之事皆然。在乎用之何如爾。”\n樵者曰：“用可得聞乎”\n曰：“可以意得者,物之性也。可以言傳者,物之情也。可以象求者,物之形也。可以數取者,物之體也。用也者,妙萬物為言者也,可以意得,而不可以言傳。”\n曰：“不可以言傳,則子惡得而知之乎”\n曰：“吾所以得而知之者,固不能言傳,非獨吾不能傳之以言,聖人亦不能傳之以言也。”\n曰：“聖人既不能傳之以言,則六經非言也耶”\n曰：“時然後言,何言之有”\n樵者贊曰：“天地之道備於人，萬物之道備於身,眾妙之道備於神,天下之能事畢矣,又何思何慮！吾而今而後,知事心踐形之為大。不及子之門,則幾至於殆矣。”\n乃析薪烹魚而食之飫,而論《易》。\n漁者與樵者遊於伊水之上。漁者嘆曰：“熙熙乎萬物之多,而未始有雜.吾知遊乎天地之間,萬物皆可以無心而致之矣。非子則孰與歸焉？”\n樵者曰：“敢問無心致天地萬物之方”\n漁者曰：“無心者,無意之謂也。無意之意,不我物也。不我物,然後定能物物。”\n曰：“何謂我,何謂物”\n曰：‘以我徇物,則我亦物也；以物徇我,則物亦我也。我物皆致,意由是明。天地亦萬物也，何天地之有焉？萬物亦天地也，何萬物之有焉？萬物亦我也，何萬物之有焉？我亦萬物也,何我之有焉？何物不我？何我不物？如是則可以宰天地,可以司鬼神。而況於人乎？況於物乎？“\n樵者問漁者曰：“天何依”\n曰：“依乎地。”\n曰：“地何附”\n曰：“附乎天。”\n曰：“然則天地何依何附”\n曰：“自相依附。天依形,地附氣。其形也有涯，其氣也無涯。有無之相生,形氣之相息。終則有始,終始之間,其天地之所存乎？天以用為本,以體為末；地以體為本,以用為末。利用出人之謂神,名體有無之謂聖。唯神與聖,能參乎天地者也。小人則日用而不知,故有害生實喪之患也。夫名也者,實之客也；利也者,害之主也。名生於不足,得喪於有餘。害生於有餘,實喪於不足。此理之常也。養身者必以利,貪夫則以身殉得,故有害生焉。立身必以名,眾人則以身殉名,故有實喪焉。竊人之財謂之盜，其始取之也,唯恐其不多也,及其敗露也，唯恐其多矣。夫賄之與贓，一物而兩名者,利與害故也。竊人之美謂之徼，其始取之也,唯恐其不多也。及其敗露,唯恐其多矣。夫譽與毀，一事而兩名者,名與實故也。凡言朝者,萃名之地也；市者,聚利之地也。能不以爭處乎其間，雖一日九遷,一貨十倍,何害生實霄之有耶是知爭也者取利之端也；讓也者趨名之本也。利至則害生,名興則實霄。利至名興,而無害生實霄之患,唯有德者能之。天依地,地會天,豈相遠哉！\n漁者謂樵者曰：“天下將治,則人必尚行也；天下將亂，則人必尚言也。尚行,則篤實之風行焉；尚言，則詭譎之風行焉。天下將治，則人必尚義也；天下將亂,則人必尚利也。尚義,則廉讓之風行焉；尚利,則攘奪之風行焉。三王,尚行者也；五霸,尚言者也。尚行者必入於義也,尚言者必入於利也。義利之相去,一何如是之遠耶是知言之於口,不若行之於身，行之幹身,不若盡之於心。言之於口,人得而聞之，行之於身,人得而見之，盡之幹心,神得而知之。人之聰明猶不可欺,況神之聰明乎是知無愧於口,不若無愧於身，無愧於身,不若無愧於心。無口過易,無身過難，無身過易,無心過難。既無心過,何難之有!籲,安得無心過之人,與之語心哉!”\n漁者謂樵者曰：“子知觀天地萬物之道乎”\n樵者曰：“未也。願聞其方。”\n漁者曰：“夫所以謂之觀物者，非以目觀之也,非觀之以目，而觀之以心也；非觀之以心,而觀之以理也。天下之物,莫不有理焉，莫不有性焉，莫不有命焉。所以謂之理者,窮之而後可知也；所以謂之性者,盡之而後可知也；所似謂之命者，至之而後可知也。此三知也，天下之真知也，雖聖人無以過之也。而過之者,非所以謂之聖人也。夫鑑之所以能為明者,謂其能不隱萬物之形也。雖然鑑之能不隱萬物之形,未若水之能一萬物之形也。雖然水之能一萬物之形,又未若聖人之能一萬物情也。聖人之所以我一萬","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