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4970,"title":"战略辑佚","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戰略","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司馬彪撰","劉表","劉表之初為荊州也，江南宗賊盛，袁術屯魯陽，盡有南陽之眾。吳人蘇代領長沙太守，貝羽為華容長，各阻兵作亂。表初到，單馬入宜城，而延中廬人蒯良、蒯越、襄陽人蔡瑁與謀。表曰：“宗賊甚盛，而眾不附。袁術因之，禍今至矣！吾欲徵兵，恐不集，其策安出？”良曰：“眾不附者，仁不足也。附而不治者，義不足也。苟仁義之道行，百姓歸之如水之趣下，何患所至之不從而問興兵與策乎？”表顧問越，越曰：“治平者先仁義，治亂者先權謀。兵不在多，在得人也。袁術勇而無斷，蘇代、貝羽皆武人，不足慮。宗賊帥多貪暴，為下所患。越有所素養者，使示之以利，必以眾來。君誅其無道，撫而用之。一州之人，有樂存之心，聞君盛德，必襁負而至矣。兵集眾附，南據江陵，北守襄陽，荊州八郡可傳檄而定。術等雖至，無能為也。”表曰：“子柔之言，雍季之論也。異度之計，臼犯之謀也。”遂使越遣人誘宗賊，至者五十五人，皆斬之。襲取其眾，或即授部曲。唯江夏賊張虎、陳生擁眾據襄陽，表乃使越與龐寄單騎往說降之，江南歲悉平。(《三國志·魏書·劉表傳》注)","傅幹","袁尚遣高幹、郭援將兵數萬人，與匈奴單于寇河東，遣使與馬騰、韓遂等連和，騰等陰許之。傅幹說騰曰：“古人有言：‘順道者昌，逆德者亡。’曹公奉天子誅暴亂，法明國治，上下用命，有義必賞，無義必罰，可謂順道矣。袁氏背王命，應胡虜以陵中國，寬而多忌，仁而無斷，兵雖強，實失天下心，可謂逆德矣。今將軍既事有道，不盡其力，陰懷兩端，欲以坐觀成敗，吾恐成敗既定，奉辭責罪，將軍先為誅首矣。”於是騰懼。幹曰：“智者轉禍為福。今曹公與袁氏相持，而高幹、郭援獨制何東，曹公雖有萬全之計，不能禁河東之不危也。將軍誠能引兵討援，內外擊之，其勢必舉。是將軍一舉，斷袁氏之臂，解一方之急；曹公必重德將軍。將軍功名，竹帛不能盡載也。唯將軍審所擇！”騰曰：“敬從教。”於是遣子超將精兵萬餘人，並將遂等兵，與繇會擊援等，大破之。(《三國志·魏書·鍾繇傳》)","孟達","孟達將蜀兵數百降魏，魏文帝以達為新城太守。太和元年，諸葛亮從成都到漢中，達又欲應亮，遺亮玉玦、織成鄣汁、蘇合香。亮使郭摸詐降過魏。魏興太守申儀與達有隙，摸語儀言：“玉玦者，謀已決；織成者，言謀已成；蘇合香者，言事已合。”(《太平御覽》三百五十九)","司馬懿","遼東太守公孫淵反。明帝召太尉司馬公討之。軍到襄平，公圍之。北面東面有圍不合，連車置水中，積石鎮其上，以鹿角塞之。(《太平御覽》三百三十七)","遼東太守公孫淵反。太尉司馬公討之。軍到襄平，去城百步，空重塹，堅連柵，安諸營，立樓櫓。其近水沙地不得作圍塹，而車輪以大弋[手豕]穿，中又豎輪障其前。(《太平御覽》三百三十七)","蔣濟","太和六年，明帝遣平州刺史田豫乘海渡，幽州刺史王雄陸道，並攻遼東。蔣濟諫曰：“凡非相吞之國，不侵叛之臣，不宜輕伐。伐之而不制，是驅使為賊。故曰：‘虎狼當路，不治狐狸。先除大害，小害自已。’今海表之地，累世委質，歲選計考，不乏職貢。議者先之，正使一舉便克，得其民不足益國，得其財不足為富；儻不如意，是為結怨失信也。”帝不聽，豫行竟無成而還。(《三國志·魏書·蔣濟傳》注)","傅嘏","嘉平四年四月，孫權死。徵南大將軍王昶、徵東將軍胡遵、鎮南將軍毋丘儉等表請徵吳。朝廷以三徵計異，詔訪尚書傅嘏，嘏對曰：“昔夫差勝齊陵晉，威行中國，不能以免姑蘇之禍；齊閔闢土兼國，開地千里，不足以救顛覆之敗；有始不必善終，古事之明效也。孫權自破蜀兼平荊州之後，志盈欲滿，罪戮忠良，誅及胤嗣，元兇已極。相國宣文侯先識取亂侮亡之義，深建宏圖大舉之策。今權已死，託孤於諸葛恪。若矯權苛暴，蠲其虐政，民免酷烈，偷安新惠，外內齊慮，有同舟之懼，雖不能終自保完，猶足以延期挺命於深江之表矣。昶等或欲泛舟徑渡，橫行江表，收民略地，因糧於寇；或欲四道並進，臨之以武，誘間攜貳，待其崩壞；或欲進軍大佃，逼其項領，積穀觀釁，相時而動；凡此三者，皆取賊之常計也。然施之當機，則功成名立，苟不應節，必貽後患。","自治兵已來，出入三載，非掩襲之軍也。賊喪元帥，利存退守，若撰飾舟楫，羅船津要，堅城清野，以防卒攻，橫行之計，殆難必施。賊之為寇，幾六十年，君臣偽立，吉凶同患，若恪蠲其弊，天去其疾，崩潰之應，不可卒待。今邊壤之守，與賊相遠，賊設羅落，又持重密，間諜不行，耳目無聞。夫軍無耳目，校察未詳，而舉大眾以臨巨險，此為希幸徼功，先戰而後求勝，非全軍之長策也。唯有進軍大佃，最差完牢。可詔昶、遵等擇地居險，審所錯置，及令三方一時前守。奪其肥壤，使還耕塉土，一也。兵出民表，寇鈔不犯，二也。招懷近路，降附日至，三也。羅落遠設，閒構不來，四也。賊退其守，羅落必淺，佃作易之，五也。坐食積穀，士不運輸，六也。釁隙時聞，討襲速決，七也：凡此七者，軍事之急務也。不據則賊擅便資，據之則利歸於國，不可不察也。夫屯壘相逼，形勢已交，智勇得陳，巧拙得用，‘策之而知得失之計，角之而知有餘不足’，虜之情偽，將焉所逃？夫以小敵大，則役煩力竭；以貧敵富，則斂重財匱。故‘敵逸能勞之，飽能飢之’，此之謂也。然後盛眾厲兵以震之，參惠倍賞以招之，多方廣似以疑之。由不虞之道，以閒其不戒。比及三年，左提右挈，虜必冰散瓦解，安受其弊，可坐算而得也。昔漢氏歷世常患匈奴，朝臣謀士早朝晏罷，介冑之將則陳征伐，搢紳之徒鹹言和親，勇奮之士思展搏噬。故樊噲願以十萬之眾橫行匈奴，季布面折其短。李信求以二十萬獨舉楚人，而果辱秦軍。今諸將有陳越江陵險，獨步虜庭，即亦向時之類也。以陛下聖德，輔相忠賢，法明士練，錯計於全勝之地，振長策以御之，虜之崩潰，必然之數。故《兵法》曰：‘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若釋廟勝必然之理，而行萬一不必全之路，誠愚臣之所慮也。故謂大佃而逼之計最長。”時不從嘏言。其年十一月，詔昶等徵吳。五年正月，諸葛恪拒戰，大破眾軍於東關。(《三國志·魏書·傅嘏傳》)","王基","景元二年春三月，襄陽太守胡烈表上“吳賊鄧由、李光等，同謀十八屯，欲來歸化，遣將"]}]}],"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戰略","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戰略\n司馬彪撰\n劉表\n劉表之初為荊州也，江南宗賊盛，袁術屯魯陽，盡有南陽之眾。吳人蘇代領長沙太守，貝羽為華容長，各阻兵作亂。表初到，單馬入宜城，而延中廬人蒯良、蒯越、襄陽人蔡瑁與謀。表曰：“宗賊甚盛，而眾不附。袁術因之，禍今至矣！吾欲徵兵，恐不集，其策安出？”良曰：“眾不附者，仁不足也。附而不治者，義不足也。苟仁義之道行，百姓歸之如水之趣下，何患所至之不從而問興兵與策乎？”表顧問越，越曰：“治平者先仁義，治亂者先權謀。兵不在多，在得人也。袁術勇而無斷，蘇代、貝羽皆武人，不足慮。宗賊帥多貪暴，為下所患。越有所素養者，使示之以利，必以眾來。君誅其無道，撫而用之。一州之人，有樂存之心，聞君盛德，必襁負而至矣。兵集眾附，南據江陵，北守襄陽，荊州八郡可傳檄而定。術等雖至，無能為也。”表曰：“子柔之言，雍季之論也。異度之計，臼犯之謀也。”遂使越遣人誘宗賊，至者五十五人，皆斬之。襲取其眾，或即授部曲。唯江夏賊張虎、陳生擁眾據襄陽，表乃使越與龐寄單騎往說降之，江南歲悉平。(《三國志·魏書·劉表傳》注)\n傅幹\n袁尚遣高幹、郭援將兵數萬人，與匈奴單于寇河東，遣使與馬騰、韓遂等連和，騰等陰許之。傅幹說騰曰：“古人有言：‘順道者昌，逆德者亡。’曹公奉天子誅暴亂，法明國治，上下用命，有義必賞，無義必罰，可謂順道矣。袁氏背王命，應胡虜以陵中國，寬而多忌，仁而無斷，兵雖強，實失天下心，可謂逆德矣。今將軍既事有道，不盡其力，陰懷兩端，欲以坐觀成敗，吾恐成敗既定，奉辭責罪，將軍先為誅首矣。”於是騰懼。幹曰：“智者轉禍為福。今曹公與袁氏相持，而高幹、郭援獨制何東，曹公雖有萬全之計，不能禁河東之不危也。將軍誠能引兵討援，內外擊之，其勢必舉。是將軍一舉，斷袁氏之臂，解一方之急；曹公必重德將軍。將軍功名，竹帛不能盡載也。唯將軍審所擇！”騰曰：“敬從教。”於是遣子超將精兵萬餘人，並將遂等兵，與繇會擊援等，大破之。(《三國志·魏書·鍾繇傳》)\n孟達\n孟達將蜀兵數百降魏，魏文帝以達為新城太守。太和元年，諸葛亮從成都到漢中，達又欲應亮，遺亮玉玦、織成鄣汁、蘇合香。亮使郭摸詐降過魏。魏興太守申儀與達有隙，摸語儀言：“玉玦者，謀已決；織成者，言謀已成；蘇合香者，言事已合。”(《太平御覽》三百五十九)\n司馬懿\n遼東太守公孫淵反。明帝召太尉司馬公討之。軍到襄平，公圍之。北面東面有圍不合，連車置水中，積石鎮其上，以鹿角塞之。(《太平御覽》三百三十七)\n遼東太守公孫淵反。太尉司馬公討之。軍到襄平，去城百步，空重塹，堅連柵，安諸營，立樓櫓。其近水沙地不得作圍塹，而車輪以大弋[手豕]穿，中又豎輪障其前。(《太平御覽》三百三十七)\n蔣濟\n太和六年，明帝遣平州刺史田豫乘海渡，幽州刺史王雄陸道，並攻遼東。蔣濟諫曰：“凡非相吞之國，不侵叛之臣，不宜輕伐。伐之而不制，是驅使為賊。故曰：‘虎狼當路，不治狐狸。先除大害，小害自已。’今海表之地，累世委質，歲選計考，不乏職貢。議者先之，正使一舉便克，得其民不足益國，得其財不足為富；儻不如意，是為結怨失信也。”帝不聽，豫行竟無成而還。(《三國志·魏書·蔣濟傳》注)\n傅嘏\n嘉平四年四月，孫權死。徵南大將軍王昶、徵東將軍胡遵、鎮南將軍毋丘儉等表請徵吳。朝廷以三徵計異，詔訪尚書傅嘏，嘏對曰：“昔夫差勝齊陵晉，威行中國，不能以免姑蘇之禍；齊閔闢土兼國，開地千里，不足以救顛覆之敗；有始不必善終，古事之明效也。孫權自破蜀兼平荊州之後，志盈欲滿，罪戮忠良，誅及胤嗣，元兇已極。相國宣文侯先識取亂侮亡之義，深建宏圖大舉之策。今權已死，託孤於諸葛恪。若矯權苛暴，蠲其虐政，民免酷烈，偷安新惠，外內齊慮，有同舟之懼，雖不能終自保完，猶足以延期挺命於深江之表矣。昶等或欲泛舟徑渡，橫行江表，收民略地，因糧於寇；或欲四道並進，臨之以武，誘間攜貳，待其崩壞；或欲進軍大佃，逼其項領，積穀觀釁，相時而動；凡此三者，皆取賊之常計也。然施之當機，則功成名立，苟不應節，必貽後患。\n自治兵已來，出入三載，非掩襲之軍也。賊喪元帥，利存退守，若撰飾舟楫，羅船津要，堅城清野，以防卒攻，橫行之計，殆難必施。賊之為寇，幾六十年，君臣偽立，吉凶同患，若恪蠲其弊，天去其疾，崩潰之應，不可卒待。今邊壤之守，與賊相遠，賊設羅落，又持重密，間諜不行，耳目無聞。夫軍無耳目，校察未詳，而舉大眾以臨巨險，此為希幸徼功，先戰而後求勝，非全軍之長策也。唯有進軍大佃，最差完牢。可詔昶、遵等擇地居險，審所錯置，及令三方一時前守。奪其肥壤，使還耕塉土，一也。兵出民表，寇鈔不犯，二也。招懷近路，降附日至，三也。羅落遠設，閒構不來，四也。賊退其守，羅落必淺，佃作易之，五也。坐食積穀，士不運輸，六也。釁隙時聞，討襲速決，七也：凡此七者，軍事之急務也。不據則賊擅便資，據之則利歸於國，不可不察也。夫屯壘相逼，形勢已交，智勇得陳，巧拙得用，‘策之而知得失之計，角之而知有餘不足’，虜之情偽，將焉所逃？夫以小敵大，則役煩力竭；以貧敵富，則斂重財匱。故‘敵逸能勞之，飽能飢之’，此之謂也。然後盛眾厲兵以震之，參惠倍賞以招之，多方廣似以疑之。由不虞之道，以閒其不戒。比及三年，左提右挈，虜必冰散瓦解，安受其弊，可坐算而得也。昔漢氏歷世常患匈奴，朝臣謀士早朝晏罷，介冑之將則陳征伐，搢紳之徒鹹言和親，勇奮之士思展搏噬。故樊噲願以十萬之眾橫行匈奴，季布面折其短。李信求以二十萬獨舉楚人，而果辱秦軍。今諸將有陳越江陵險，獨步虜庭，即亦向時之類也。以陛下聖德，輔相忠賢，法明士練，錯計於全勝之地，振長策以御之，虜之崩潰，必然之數。故《兵法》曰：‘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若釋廟勝必然之理，而行萬一不必全之路，誠愚臣之所慮也。故謂大佃而逼之計最長。”時不從嘏言。其年十一月，詔昶等徵吳。五年正月，諸葛恪拒戰，大破眾軍於東關。(《三國志·魏書·傅嘏傳》)\n王基\n景元二年春三月，襄陽太守胡烈表上“吳賊鄧由、李光等，同謀十八屯，欲來歸化，遣將","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