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4968,"title":"尉缭子","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尉繚子","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卷一","paragraphs":["梁惠王問尉繚子曰：『黃帝刑德，可以百勝，有之乎？』尉繚子對曰：『刑以伐之，德以守之，非所謂天官時日陰陽向背也。黃帝者，人事而已矣。","『今有城，東西攻不能取；南北攻不能取；四方豈無順時乘之者耶？然不能取者，城高池深，兵器備具，財谷多積，豪士一謀者也。若城下池淺守弱，則取之矣。由此觀之，天官時日不若人事也。","『按天官曰：「背水陣為絕地，向阪陣為廢軍。」武王伐紂，背濟水向山阪而陣，以二萬二千五百人，擊紂之億萬而滅商，豈紂不得天官之陣哉！","『楚將公子心與齊人戰，時有彗星出，柄在齊。柄所在勝，不可擊。公子心曰：「彗星何知？以彗鬥者固倒而勝焉。」明日與齊戰，大破之。","『黃帝曰：「先神先鬼，先稽我智。」謂之天官人事而已。……。』"]},{"id":"chapter-1-section-2","title":"兵談第二","paragraphs":["量土地肥磽而立邑，建城稱地，以城稱人，以人稱粟。三相稱，則內可以固守，外可以戰勝。戰勝於外，備主於內，勝備相用，猶合符節，無異故也。","治兵者，若秘於地，若邃於天，生於無，故關之。大不窕，小不恢，明乎禁舍開塞，民流者親之。地不任者任之。夫土廣而任則國富，民眾而制則國治。富治者，民不發軔，甲不出暴，而威制天下。故曰：「兵勝於朝廷。」不暴甲而勝者，主勝也；陣而勝者，將勝也。","兵起，非可以忿也，見勝則興，不見勝則止。患在百里之內，不起一日之師；患在千里之內，不起一月之師；患在四海之內，不起一歲之師。","將者，上不制於天，下不制於地，中不制於人，寬不可激而怒，清不可事以財。夫心狂、目盲、耳聾，以三悖率人者難矣。","兵之所及，羊腸亦勝，鋸齒亦勝，緣山亦勝，入谷亦勝，方亦勝，員亦勝。重者如山、如林、如江、如河，輕者如炮、如燔、如垣壓之，如雲覆之，令人聚不得以散，散不得以聚，左不得以右，右不得以左。兵如總木，弩如羊角，人人無不騰陵張膽，絕乎疑慮，堂堂決而去。"]},{"id":"chapter-1-section-3","title":"制談第三","paragraphs":["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則士不亂，士不亂則形乃明。金鼓所指，則百人盡鬥。陷行亂陣，則千人盡鬥。覆軍殺將，則萬人齊刃。天下莫能當其戰矣。","古者，士有什伍，車有偏列，鼓鳴旗麾，先登者未嘗非多力國士也，先死者亦未嘗非多力國士也。","損敵一人，而損我百人，此資敵而傷甚焉，世將不能禁。徵役分軍而逃歸，或臨戰自北，則逃傷甚焉，世將不能禁。殺人於百步之外者弓矢也，殺人於五十步之內者矛戟也，將已鼓而士卒相囂，拗矢折矛抱戟，利後發，戰，有此數者，內自敗也，世將不能禁。士失什伍，車失偏列，奇兵捐將而走，大眾亦走，世將不能禁。夫將能禁此四者，則高山陵之，深水絕之，堅陣犯之。不能禁此四者，猶亡舟楫，絕江河，不可得也。","民非樂死而惡生也，號令明，法制審，故能使之前。明賞於前，決罰於後，是以發能中利，動則有功。","令百人一卒，千人一司馬，萬人一將，以少誅眾，以弱誅強。試聽臣言，其術足使三軍之眾，誅一人無失刑，父不敢舍子，子不敢舍父，況國人乎？","一賊仗劍擊於市，萬人無不避之者，臣謂：「非一人之獨勇，萬人皆不肖也」。何則？「必死與必生，固不侔也。」聽臣之術，足使三軍之眾為一死賊，莫當其前，莫隨其後，而能獨出獨入焉。獨出獨入者，王伯之兵也。","有提九萬之眾，而天下莫能當者，誰？曰：「桓公也。」有提七萬之眾，而天下莫敢當者，誰？曰：「吳起也。」有提三萬之眾，而天下莫敢當者，誰？曰：「武子也。」今天下諸國士所率無不及二十萬眾者，然不能濟功名者，不明乎禁舍開塞也。明其制，一人勝之，則十人亦以勝之也。十人勝之，則百千萬人亦以勝之也。故曰：「便吾器用，養吾武勇，發之如鳥擊，如赴千仞之溪。」","今國被患者，以重幣出聘，以愛子出質，以地界出割，得天下助，卒名為十萬，其實不過數萬爾。其兵來者，無不謂將者曰：「無為人下，先戰。」其實不可得而戰也。","量吾境內之民，無伍莫能正矣。經制十萬之眾，而王必能使之衣吾衣，食吾食。戰不勝，守不固者，非吾民之罪，內自致也。天下諸國助我戰，猶良驥騄耳之駃，彼駑馬鬐興角逐，何能紹吾後哉？","吾用天下之用為用，吾制天下之製為制，修吾號令，明吾刑賞，使天下非農所得食，非戰無所得爵，使民揚臂爭出農、戰，而天下無敵矣。故曰：「發號出令，信行國內。」","民言有可以勝敵者，毋許其空言，必試其能戰也。","視人之地而有之，分人之民而畜之，必能內有其賢者也。不能內有其賢，而欲有天下，必覆軍殺將。如此，雖戰勝而國益弱，得地而國益貧，由國中之制弊矣。"]},{"id":"chapter-1-section-4","title":"戰威第四","paragraphs":["凡兵，有以道勝，有以威勝，有以力勝。講武料敵，使敵之氣失而師散，雖形全而不為之用，此道勝也。審法制，明賞罰，便器用，使民有必戰之心，此威勝也。破軍殺將，乘闉發機，潰眾奪地，成功乃返，此力勝也。王侯如此，所以三勝者畢矣。","夫將之所以戰者民也，民之所以戰者氣也。氣實則鬥，氣奪則走。","刑未加，兵未接，而所以奪敵者五：一曰廟勝之論；二曰受命之論；三曰踰垠之論；四曰深溝高壘之論；五曰舉陣加刑之論。此五者，先料敵而後動，是以擊虛奪之也。","善用兵者，能奪人而不奪於人。奪者心之機也，令者一眾心也。眾不審則數變，數變則令雖出眾不信矣。","故令之之法，小過無更，小疑無申。故上無疑令，則眾不二聽，動無疑事，則眾不二志，未有不信其心而能得其力者也，未有不得其力而能致其死戰者也。","故國必有禮、信、親、愛之義，則可以飢易飽；國必有孝、慈、廉、恥之俗，則可以死易生。古者率民必先禮信而後爵祿，先廉恥而後刑罰，先親愛而後律其身。","故戰者必本乎率身以勵眾士，如心之使四肢也。志不勵則士不死節，士不死節則眾不戰。","勵士之道，民之生不可不厚也。爵列之等，死喪之親，民之所營不可不顯也。必也因民所生而制之，因民所營而顯之，田祿之實，飲食之親，鄉里相勸，死喪相救，兵役相從，此民之所勵也。","使什伍如親戚，卒伯如朋友。止如堵牆，動如風雨，車不結轍，士不旋踵，此本戰之道也。","地所以養民也，城所以守地也，戰所以守城也，故務耕者民不飢，務守者地不危，務戰者城不圍。三者，先王之本務也，本務者兵最急。","故先王專務於兵，有五焉，委積不多則士不行；賞祿不厚則民不勸；武士不選則眾不強；器用不便則力不壯；刑罰不中則眾不畏。務此五者，靜"]}]}],"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尉繚子","section_title":"卷一","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尉繚子","section_title":"兵談第二","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3","chapter_title":"尉繚子","section_title":"制談第三","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4","chapter_title":"尉繚子","section_title":"戰威第四","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尉繚子\n## 卷一\n梁惠王問尉繚子曰：『黃帝刑德，可以百勝，有之乎？』尉繚子對曰：『刑以伐之，德以守之，非所謂天官時日陰陽向背也。黃帝者，人事而已矣。\n『今有城，東西攻不能取；南北攻不能取；四方豈無順時乘之者耶？然不能取者，城高池深，兵器備具，財谷多積，豪士一謀者也。若城下池淺守弱，則取之矣。由此觀之，天官時日不若人事也。\n『按天官曰：「背水陣為絕地，向阪陣為廢軍。」武王伐紂，背濟水向山阪而陣，以二萬二千五百人，擊紂之億萬而滅商，豈紂不得天官之陣哉！\n『楚將公子心與齊人戰，時有彗星出，柄在齊。柄所在勝，不可擊。公子心曰：「彗星何知？以彗鬥者固倒而勝焉。」明日與齊戰，大破之。\n『黃帝曰：「先神先鬼，先稽我智。」謂之天官人事而已。……。』\n## 兵談第二\n量土地肥磽而立邑，建城稱地，以城稱人，以人稱粟。三相稱，則內可以固守，外可以戰勝。戰勝於外，備主於內，勝備相用，猶合符節，無異故也。\n治兵者，若秘於地，若邃於天，生於無，故關之。大不窕，小不恢，明乎禁舍開塞，民流者親之。地不任者任之。夫土廣而任則國富，民眾而制則國治。富治者，民不發軔，甲不出暴，而威制天下。故曰：「兵勝於朝廷。」不暴甲而勝者，主勝也；陣而勝者，將勝也。\n兵起，非可以忿也，見勝則興，不見勝則止。患在百里之內，不起一日之師；患在千里之內，不起一月之師；患在四海之內，不起一歲之師。\n將者，上不制於天，下不制於地，中不制於人，寬不可激而怒，清不可事以財。夫心狂、目盲、耳聾，以三悖率人者難矣。\n兵之所及，羊腸亦勝，鋸齒亦勝，緣山亦勝，入谷亦勝，方亦勝，員亦勝。重者如山、如林、如江、如河，輕者如炮、如燔、如垣壓之，如雲覆之，令人聚不得以散，散不得以聚，左不得以右，右不得以左。兵如總木，弩如羊角，人人無不騰陵張膽，絕乎疑慮，堂堂決而去。\n## 制談第三\n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則士不亂，士不亂則形乃明。金鼓所指，則百人盡鬥。陷行亂陣，則千人盡鬥。覆軍殺將，則萬人齊刃。天下莫能當其戰矣。\n古者，士有什伍，車有偏列，鼓鳴旗麾，先登者未嘗非多力國士也，先死者亦未嘗非多力國士也。\n損敵一人，而損我百人，此資敵而傷甚焉，世將不能禁。徵役分軍而逃歸，或臨戰自北，則逃傷甚焉，世將不能禁。殺人於百步之外者弓矢也，殺人於五十步之內者矛戟也，將已鼓而士卒相囂，拗矢折矛抱戟，利後發，戰，有此數者，內自敗也，世將不能禁。士失什伍，車失偏列，奇兵捐將而走，大眾亦走，世將不能禁。夫將能禁此四者，則高山陵之，深水絕之，堅陣犯之。不能禁此四者，猶亡舟楫，絕江河，不可得也。\n民非樂死而惡生也，號令明，法制審，故能使之前。明賞於前，決罰於後，是以發能中利，動則有功。\n令百人一卒，千人一司馬，萬人一將，以少誅眾，以弱誅強。試聽臣言，其術足使三軍之眾，誅一人無失刑，父不敢舍子，子不敢舍父，況國人乎？\n一賊仗劍擊於市，萬人無不避之者，臣謂：「非一人之獨勇，萬人皆不肖也」。何則？「必死與必生，固不侔也。」聽臣之術，足使三軍之眾為一死賊，莫當其前，莫隨其後，而能獨出獨入焉。獨出獨入者，王伯之兵也。\n有提九萬之眾，而天下莫能當者，誰？曰：「桓公也。」有提七萬之眾，而天下莫敢當者，誰？曰：「吳起也。」有提三萬之眾，而天下莫敢當者，誰？曰：「武子也。」今天下諸國士所率無不及二十萬眾者，然不能濟功名者，不明乎禁舍開塞也。明其制，一人勝之，則十人亦以勝之也。十人勝之，則百千萬人亦以勝之也。故曰：「便吾器用，養吾武勇，發之如鳥擊，如赴千仞之溪。」\n今國被患者，以重幣出聘，以愛子出質，以地界出割，得天下助，卒名為十萬，其實不過數萬爾。其兵來者，無不謂將者曰：「無為人下，先戰。」其實不可得而戰也。\n量吾境內之民，無伍莫能正矣。經制十萬之眾，而王必能使之衣吾衣，食吾食。戰不勝，守不固者，非吾民之罪，內自致也。天下諸國助我戰，猶良驥騄耳之駃，彼駑馬鬐興角逐，何能紹吾後哉？\n吾用天下之用為用，吾制天下之製為制，修吾號令，明吾刑賞，使天下非農所得食，非戰無所得爵，使民揚臂爭出農、戰，而天下無敵矣。故曰：「發號出令，信行國內。」\n民言有可以勝敵者，毋許其空言，必試其能戰也。\n視人之地而有之，分人之民而畜之，必能內有其賢者也。不能內有其賢，而欲有天下，必覆軍殺將。如此，雖戰勝而國益弱，得地而國益貧，由國中之制弊矣。\n## 戰威第四\n凡兵，有以道勝，有以威勝，有以力勝。講武料敵，使敵之氣失而師散，雖形全而不為之用，此道勝也。審法制，明賞罰，便器用，使民有必戰之心，此威勝也。破軍殺將，乘闉發機，潰眾奪地，成功乃返，此力勝也。王侯如此，所以三勝者畢矣。\n夫將之所以戰者民也，民之所以戰者氣也。氣實則鬥，氣奪則走。\n刑未加，兵未接，而所以奪敵者五：一曰廟勝之論；二曰受命之論；三曰踰垠之論；四曰深溝高壘之論；五曰舉陣加刑之論。此五者，先料敵而後動，是以擊虛奪之也。\n善用兵者，能奪人而不奪於人。奪者心之機也，令者一眾心也。眾不審則數變，數變則令雖出眾不信矣。\n故令之之法，小過無更，小疑無申。故上無疑令，則眾不二聽，動無疑事，則眾不二志，未有不信其心而能得其力者也，未有不得其力而能致其死戰者也。\n故國必有禮、信、親、愛之義，則可以飢易飽；國必有孝、慈、廉、恥之俗，則可以死易生。古者率民必先禮信而後爵祿，先廉恥而後刑罰，先親愛而後律其身。\n故戰者必本乎率身以勵眾士，如心之使四肢也。志不勵則士不死節，士不死節則眾不戰。\n勵士之道，民之生不可不厚也。爵列之等，死喪之親，民之所營不可不顯也。必也因民所生而制之，因民所營而顯之，田祿之實，飲食之親，鄉里相勸，死喪相救，兵役相從，此民之所勵也。\n使什伍如親戚，卒伯如朋友。止如堵牆，動如風雨，車不結轍，士不旋踵，此本戰之道也。\n地所以養民也，城所以守地也，戰所以守城也，故務耕者民不飢，務守者地不危，務戰者城不圍。三者，先王之本務也，本務者兵最急。\n故先王專務於兵，有五焉，委積不多則士不行；賞祿不厚則民不勸；武士不選則眾不強；器用不便則力不壯；刑罰不中則眾不畏。務此五者，靜","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