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4949,"title":"兵制","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兵制","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卷一","paragraphs":["有明之兵制，蓋三變矣：衛所之兵，變而為召募，至崇禎、弘光間又變而為大將之屯兵。衛所之弊也，官軍三百十三萬八千三百，皆仰食於民，除西北邊兵三十萬外，其所以禦寇定亂者，不得不別設兵以養之。兵分於農，然且不可，乃又使軍分於兵，是一天下之民養兩天下之兵也。召募之弊也，如東事之起，安家、行糧、馬匹、甲仗費數百萬金，得兵十餘萬而不當三萬之選，天下已騷動矣。大將屯兵之弊也，擁眾自衛，與敵為市，搶殺不可問，宣召不能行，率我所養之兵反而攻我者，即其人也。有明之所以亡，其不在斯三者乎？議者曰：衛所之為召募，此不得已而行之者也，召募之為大將屯兵，此勢之所趨而非制也。原夫衛所，其制非不善也。一鎮之兵足守一鎮之地，一軍之田足瞻一軍之用，衛所、屯田，蓋相表裡者也。其後軍伍銷耗，耕者無人，則屯糧不足，增以客兵，坐食者眾，則屯糧不足，於是益之以民糧，又益之以鹽糧，又益之以京運，而衛所之制始破壞矣。都燕而後，歲漕四百萬石，十有二總領衛一百四十旗，軍十二萬六千八百人，輪年值運，有月糧，有行糧，一人兼二人之食，是歲有二十五萬三千六百不耕而食之軍矣。此又衛所之制破壞於輸挽者也。中都、大寧、山東、河南附近衛所，輪班上操，春班以三月至八月還，秋班以九月至二月還，有月糧，有行糧，一人兼二人之食，是歲有二十餘萬不耕而食之軍矣。此又衛所之制破壞於班操者也。一邊有事則調各邊之軍，應調者食此邊之新餉，其家口又支各邊之舊餉。舊兵不歸，各邊不得不補，補一名又添一名之新餉，是一兵而有三餉也。衛所之制，至是破壞而不可支矣。凡此皆末流之弊，其初制豈若是哉！為說者曰：末流之弊，亦由其制之不善所致也，制之不善，則軍民之太分也。凡人膂力不過三十年，以七十為率，則四十年居其老弱也。軍既不得復還為民，則一軍之在伍，其為老弱者亦復四十年，如是而焉得不銷耗乎？鄉井之思，誰則無有？今以謫發充之，遠者萬里，近者千餘里，違其土性，死傷逃竄十常八九，如是而焉得不銷耗乎？且都燕二百餘年，天下之財莫不盡取以歸京師，使東南之民力竭者，非軍也耶？或曰：畿甸之民大半為軍，今計口而給之，故天下有荒歲而畿甸不困，此明知其無益而不可已者也。曰：若是，則非養兵也，乃養民也。天下之民不耕而待養於上，則天下之耕者當何人哉？東南之民奚罪焉！夫以養軍之故至不得不養及於民，猶可謂其制之善與？餘以為天下之兵當取之於口，而天下為兵之養當取之於戶。其取之口也，教練之時五十而出二，調發之時五十而出一、其取之戶也，調發之兵十戶而養一，教練之兵則無資於養。如以萬曆六年戶口數目言之，人口六千六十九萬二千八百五十六，則得兵一百二十一萬三千八百五十人矣，人戶一千六十二萬一千四百三十六，則可養兵一百六萬二千一百四十三人矣。夫五十口而出一人，則其役不為重；一十戶而養一人，則其費不為難；而天下之兵滿一百二十餘萬，亦不為少矣。王畿之內，以二十萬人更番入衛，然亦不過千里，假如都金陵，其入衛者但盡今陵所屬之郡邑，而他省不與焉。金陵人口一千五十萬二千六百五十一，則得勝兵二十一萬五百，以十萬各守郡邑，以十萬入衛，次年則以守郡邑者入衛，以入衛者歸守郡邑，又次年則調發其同事教練之兵。其已經調發者則住糧歸家，但聽教練而已。夫五十口而出一人，而又四年方一行役，以一人計之，二十歲而入伍，五十歲而出伍，始終三十年，止歷七踐更耳，而又不出千里之遠，則為兵者其任亦不為過勞。國家無養兵之費則國富，隊伍眾老弱之卒則兵強。人主欲富國強兵而兵民太分，唐、宋以來但有彼善於此之制，其受兵之害，末嘗不與有明同也。"]},{"id":"chapter-1-section-2","title":"卷二","paragraphs":["國家當承平之時，武人至大帥者，干謁文臣，即其品級懸絕，亦必戒服，左握刀，右屬弓矢，帕首褲靴，趨入庭拜，其門狀自稱走狗，退而與其僕隸齒。兵興以後，有言於天子者曰：「今日不重武臣，故武功不立。」於是毅宗皇帝專任大帥，不使文臣節制。不二三年，武臣擁眾，與賊相望，同事虜略。李賊入京師，三輔至於青、齊諸鎮，櫛比而營，大子封公侯結其歡心，終莫肯以一矢入援。嗚呼，毅宗重武之效如此！然則武固不當重與？曰：毅宗輕武而不重武者也。武之所重者將；湯之伐桀，伊尹為將；武之入商，太公為將；晉作六軍，其為將者皆六卿之選也。有明雖失其制，總兵皆用武人，然必聽節制於督撫或經略。則是督撫、經略，將也；總兵，偏裨也。總兵有將之名而無將之實，然且不可，況竟與之以實乎！夫安國家，全社稷，君子之事也；供指使，用氣力，小人之事也。國冢社稷之事，孰有大於將？使小人而優為之，又何貴乎君子耶？今以天下之大託之於小人，為重武耶，為輕武耶？是故與毅宗從死者，皆文臣也。當其時，屬之以一旅，赴賊俱死，尚冀十有一二相全，何至自殊城破之日乎？是故建義於郡縣者，皆文臣及儒生也。當其時，有所藉手以從事，勝負亦未可知，何至驅市人而戰，受其屠醢乎？彼武人之為大帥者，方且飆浮雲起，昔之不敢一當敵者，乘時易幟，各以利刃而齒腐朽，鮑永所謂以其眾幸富貴矣，而後知承平之時待以僕隸者之未為非也。然則彭越、黥布非古之良將與？曰：彭越、黥布，非漢王將之者也，布、越無所藉於漢王而漢王藉之，猶治病者之服烏喙蔾蘆也。人見彭越、黥布之有功而欲將武人，亦猶見烏喙蔾蘆之愈病而欲以為服食也。彼粗暴之徒，乘世之衰，竊亂天常，吾可以權授之，使之出落鈐鍵也哉！然則叔孫通專言斬將搴旗之士，儒生無所言進，何也？曰：當是時，漢王已將韓信，彼通之所進者，以首爭首、以力搏力之兵子耳，豈所謂將哉？然則壯健輕死善擊刺者，非所貴與？曰：壯健輕死善擊刺之在人，猶精緻犀利之在器甲也。弓必欲無灂，治必欲援胡之稱，甲必欲上旅下旅札續之堅，人必欲壯健輕死善擊刺，其道一也。器甲之精緻犀利，用之者人也；人之壯健輕死善擊刺者，用之者將也。今以壯健輕死善擊刺之人而可使之為將，是精緻犀利之器甲可以不待人而戰也。"]},{"id":"chapter-1-section-3","title":"卷三","paragraphs":["唐、宋以來，文武分為兩途。然其職官，內而樞密，外而閫帥州軍，猶文武參用。惟有明截然不相出入，文臣之督撫，雖與軍事而專任節制，與兵士離而不屬。是故蒞軍者不"]}]}],"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兵制","section_title":"卷一","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兵制","section_title":"卷二","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3","chapter_title":"兵制","section_title":"卷三","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兵制\n## 卷一\n有明之兵制，蓋三變矣：衛所之兵，變而為召募，至崇禎、弘光間又變而為大將之屯兵。衛所之弊也，官軍三百十三萬八千三百，皆仰食於民，除西北邊兵三十萬外，其所以禦寇定亂者，不得不別設兵以養之。兵分於農，然且不可，乃又使軍分於兵，是一天下之民養兩天下之兵也。召募之弊也，如東事之起，安家、行糧、馬匹、甲仗費數百萬金，得兵十餘萬而不當三萬之選，天下已騷動矣。大將屯兵之弊也，擁眾自衛，與敵為市，搶殺不可問，宣召不能行，率我所養之兵反而攻我者，即其人也。有明之所以亡，其不在斯三者乎？議者曰：衛所之為召募，此不得已而行之者也，召募之為大將屯兵，此勢之所趨而非制也。原夫衛所，其制非不善也。一鎮之兵足守一鎮之地，一軍之田足瞻一軍之用，衛所、屯田，蓋相表裡者也。其後軍伍銷耗，耕者無人，則屯糧不足，增以客兵，坐食者眾，則屯糧不足，於是益之以民糧，又益之以鹽糧，又益之以京運，而衛所之制始破壞矣。都燕而後，歲漕四百萬石，十有二總領衛一百四十旗，軍十二萬六千八百人，輪年值運，有月糧，有行糧，一人兼二人之食，是歲有二十五萬三千六百不耕而食之軍矣。此又衛所之制破壞於輸挽者也。中都、大寧、山東、河南附近衛所，輪班上操，春班以三月至八月還，秋班以九月至二月還，有月糧，有行糧，一人兼二人之食，是歲有二十餘萬不耕而食之軍矣。此又衛所之制破壞於班操者也。一邊有事則調各邊之軍，應調者食此邊之新餉，其家口又支各邊之舊餉。舊兵不歸，各邊不得不補，補一名又添一名之新餉，是一兵而有三餉也。衛所之制，至是破壞而不可支矣。凡此皆末流之弊，其初制豈若是哉！為說者曰：末流之弊，亦由其制之不善所致也，制之不善，則軍民之太分也。凡人膂力不過三十年，以七十為率，則四十年居其老弱也。軍既不得復還為民，則一軍之在伍，其為老弱者亦復四十年，如是而焉得不銷耗乎？鄉井之思，誰則無有？今以謫發充之，遠者萬里，近者千餘里，違其土性，死傷逃竄十常八九，如是而焉得不銷耗乎？且都燕二百餘年，天下之財莫不盡取以歸京師，使東南之民力竭者，非軍也耶？或曰：畿甸之民大半為軍，今計口而給之，故天下有荒歲而畿甸不困，此明知其無益而不可已者也。曰：若是，則非養兵也，乃養民也。天下之民不耕而待養於上，則天下之耕者當何人哉？東南之民奚罪焉！夫以養軍之故至不得不養及於民，猶可謂其制之善與？餘以為天下之兵當取之於口，而天下為兵之養當取之於戶。其取之口也，教練之時五十而出二，調發之時五十而出一、其取之戶也，調發之兵十戶而養一，教練之兵則無資於養。如以萬曆六年戶口數目言之，人口六千六十九萬二千八百五十六，則得兵一百二十一萬三千八百五十人矣，人戶一千六十二萬一千四百三十六，則可養兵一百六萬二千一百四十三人矣。夫五十口而出一人，則其役不為重；一十戶而養一人，則其費不為難；而天下之兵滿一百二十餘萬，亦不為少矣。王畿之內，以二十萬人更番入衛，然亦不過千里，假如都金陵，其入衛者但盡今陵所屬之郡邑，而他省不與焉。金陵人口一千五十萬二千六百五十一，則得勝兵二十一萬五百，以十萬各守郡邑，以十萬入衛，次年則以守郡邑者入衛，以入衛者歸守郡邑，又次年則調發其同事教練之兵。其已經調發者則住糧歸家，但聽教練而已。夫五十口而出一人，而又四年方一行役，以一人計之，二十歲而入伍，五十歲而出伍，始終三十年，止歷七踐更耳，而又不出千里之遠，則為兵者其任亦不為過勞。國家無養兵之費則國富，隊伍眾老弱之卒則兵強。人主欲富國強兵而兵民太分，唐、宋以來但有彼善於此之制，其受兵之害，末嘗不與有明同也。\n## 卷二\n國家當承平之時，武人至大帥者，干謁文臣，即其品級懸絕，亦必戒服，左握刀，右屬弓矢，帕首褲靴，趨入庭拜，其門狀自稱走狗，退而與其僕隸齒。兵興以後，有言於天子者曰：「今日不重武臣，故武功不立。」於是毅宗皇帝專任大帥，不使文臣節制。不二三年，武臣擁眾，與賊相望，同事虜略。李賊入京師，三輔至於青、齊諸鎮，櫛比而營，大子封公侯結其歡心，終莫肯以一矢入援。嗚呼，毅宗重武之效如此！然則武固不當重與？曰：毅宗輕武而不重武者也。武之所重者將；湯之伐桀，伊尹為將；武之入商，太公為將；晉作六軍，其為將者皆六卿之選也。有明雖失其制，總兵皆用武人，然必聽節制於督撫或經略。則是督撫、經略，將也；總兵，偏裨也。總兵有將之名而無將之實，然且不可，況竟與之以實乎！夫安國家，全社稷，君子之事也；供指使，用氣力，小人之事也。國冢社稷之事，孰有大於將？使小人而優為之，又何貴乎君子耶？今以天下之大託之於小人，為重武耶，為輕武耶？是故與毅宗從死者，皆文臣也。當其時，屬之以一旅，赴賊俱死，尚冀十有一二相全，何至自殊城破之日乎？是故建義於郡縣者，皆文臣及儒生也。當其時，有所藉手以從事，勝負亦未可知，何至驅市人而戰，受其屠醢乎？彼武人之為大帥者，方且飆浮雲起，昔之不敢一當敵者，乘時易幟，各以利刃而齒腐朽，鮑永所謂以其眾幸富貴矣，而後知承平之時待以僕隸者之未為非也。然則彭越、黥布非古之良將與？曰：彭越、黥布，非漢王將之者也，布、越無所藉於漢王而漢王藉之，猶治病者之服烏喙蔾蘆也。人見彭越、黥布之有功而欲將武人，亦猶見烏喙蔾蘆之愈病而欲以為服食也。彼粗暴之徒，乘世之衰，竊亂天常，吾可以權授之，使之出落鈐鍵也哉！然則叔孫通專言斬將搴旗之士，儒生無所言進，何也？曰：當是時，漢王已將韓信，彼通之所進者，以首爭首、以力搏力之兵子耳，豈所謂將哉？然則壯健輕死善擊刺者，非所貴與？曰：壯健輕死善擊刺之在人，猶精緻犀利之在器甲也。弓必欲無灂，治必欲援胡之稱，甲必欲上旅下旅札續之堅，人必欲壯健輕死善擊刺，其道一也。器甲之精緻犀利，用之者人也；人之壯健輕死善擊刺者，用之者將也。今以壯健輕死善擊刺之人而可使之為將，是精緻犀利之器甲可以不待人而戰也。\n## 卷三\n唐、宋以來，文武分為兩途。然其職官，內而樞密，外而閫帥州軍，猶文武參用。惟有明截然不相出入，文臣之督撫，雖與軍事而專任節制，與兵士離而不屬。是故蒞軍者不","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