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4939,"title":"野老书","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野老書    玉函山房輯佚書 農家書目","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目錄","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2","title":"序","paragraphs":["上農篇","任地篇","辯土篇","審時篇"]},{"id":"chapter-1-section-3","title":"序","paragraphs":["《野老書》一卷，撰人名氏闕。案《漢志農家》有《野老》十七篇，注「六國時在齊楚間。」應邵曰：「年老居田野，相民耕種，故號野老。」《隋》、《唐志》皆不著錄，書佚已久。考《呂氏春秋》載《上農》、《任地》、《辯土》、《審時》四篇，家宛斯先生《繹史》雲：「蓋古農家野老之言，而呂子述之。」茲據補錄。書中稱后稷語，古奧精微，其論得時失時，形色情狀，洵非老農不能道。以此勞民，勸相洵堪，矜式宜。呂氏賓客取載多篇，與周公月令相輔而行也。歷城馬國翰竹吾甫。","上農篇","古先聖王之所以導其民者，先務於農。民農非徒為地利也，貴其志也。民農則樸，樸則易用，易用則邊境安，主位尊（次易用《呂氏春秋》舊本脫，用字，據《太平御覽》卷七十七補）。民農則重，重則少私義，少私義則公法立、力專一。民農則其產復（《御覽》復作厚，《亢倉子．農道篇》作復），其產復則重徙，重徙則死處而無二慮。民捨本而事末則不令，不令則不可以守、不可以戰。民捨本而事末則其產約，其產約則輕遷徙，輕遷徙則國家有患，皆有遠志無居心。民捨本而事末則好智，好智則多詐，多詐則巧法令，以是為非，以非為是。后稷曰：「所以務耕織者，以為本教也。」是故天子親率諸侯耕帝籍田，大夫士皆有功業。是故當時之務，農不見於國，以教民尊地產也。后妃率九嬪蠶於郊，桑於公田。是以春秋冬夏皆有麻枲絲繭之功，以力婦教也。是故丈夫不織而衣，婦人不耕而食，男女貿功以長生，此聖人之制也。故敬時愛日，非老不休，非疾不息，非死不捨。上田，夫食九人。下田，夫食五人。可以益，不可以損。一人治之，十人食之，六畜皆在其中矣。此大任地之道也。故當時之務，不興土功，不作師徒，庶人不冠弁、娶妻、嫁女、享祀，不酒醴聚眾，農不上聞，不敢私籍於庸，為害於時也。然後制野禁，苟非同姓，農不出御，女不外嫁，以安農也。野禁有五：地未辟易，不操麻，不出糞。齒年未長，不敢為園囿。量力不足，不敢渠地而耕。農不敢行賈，不敢為異事。為害於時也。然後制四時之禁：山不敢伐材下木，澤人不敢灰僇，繯網罝罦不敢出於門，罛罟不敢入於淵，澤非舟虞，不敢緣名，為害其時也。若民不力田，墨乃家畜，國家難治，三疑乃極，是謂背本反則，失毀其國。凡民自七尺以上，屬諸三官。農攻粟，工攻器，賈攻貨。時事不共，是謂大凶。奪之以土功，是謂稽，不絕憂唯，必喪其米比。奪之以水事，是謂鑰，喪以繼樂，四鄰來虛。奪之以兵事，是謂厲，禍因胥歲，不舉銍艾。數奪民時，大飢乃來。野有寢耒，或談或歌，旦則有昏，喪粟甚多。皆知其末，莫知其本真。（《呂氏春秋》卷二十六）","任地篇","后稷曰：子能以窐為突乎？子能藏其惡而揖之以陰乎？子能使吾士靖而甽浴士乎？子能使保溼安地而處乎？子能使雚夷毋淫乎？子能使子之野盡為冷風乎？子能使槁數節而莖堅乎？子能使穗大而堅、均乎？子能使粟圜糠薄乎？子能使米多沃而食之強乎？無之若何？凡耕之大方：力者欲柔，柔者欲力。息者欲勞，勞者欲息。棘者欲肥，肥者欲棘。急者欲緩，緩者欲急。溼者欲燥，燥者欲溼。上田棄畝，下田棄甽。五耕五耨，必審以盡。其深殖之度，陰土必得，大草不生，又無螟蜮。今茲美禾，來茲美麥。是以六尺之耜，所以成畝也；其博八寸，所以成甽也；耨柄尺，此其度也；其耨六寸，所以閒稼也。地可使肥，又可使棘。肥必以澤，使苗堅而地隙；人耨必以旱，使地肥而土緩。草諯大月。冬至後五旬七日，菖始生，菖者百草之先生者也，於是始耕。孟夏之昔，殺三葉而獲大麥（徐堅《初學記》卷二十七引作「孟夏之山，百穀三葉而獲大麥」）。日至，苦菜死而資生，而樹麻與菽，此告民地寶盡死。凡草生藏日中出，狶首生而麥無葉，而從事於蓄藏，此告民究也。五時見生而樹生，見死而獲死。天下時，地生財，不與民謀。有年瘞土，無年瘞土。無失民時，無使之治下。知貧富利器，皆時至而作，渴時而止。是以老弱之力可盡起，其用日半，其功可使倍。不知事者，時未至而逆之，時既往而慕之，當時而薄之，使其民而郄之。民既郄，乃以良時慕，此從事之下也。操事則苦，不知高下，民乃逾處。種稑禾不為稑，種重禾不為重，是以粟少而失功。（同上）","辯土篇","凡耕之道：必始於壚，為其寡澤而後枯；必厚其革內，為其唯厚而及；缶食者　之，堅者耕之，澤其革內而後之；上田則被其處，下田則盡其汙。無與三盜任地：夫四序參發，大甽小畝，為青魚胠，苗若直獵，地竊之也；既種而無行，耕而不長，則苗相竊也；弗除則蕪，除之則虛，則草竊之也。故去此三盜者，而後粟可多也。所謂今之耕也，營而無獲者，其蚤者先時，晚者不及時，寒暑不節，稼乃多菑實。其為畝也，高而危則澤奪，陂則埒，見風則　，高培則拔，寒則雕，熱則修，一時而五六死，故不能為來。不俱生而俱死，虛稼先死，眾盜乃竊。望之似有餘，就之則虛。農夫知其田之易也，不知其稼之疏而不適也；知其田之際也，不知其稼居地之虛也；不除則蕪，除之則虛，此事之傷也。故畝欲廣以平，甽欲小以深（《文選．王元長策秀才文》李善注引此深作清。《亢倉子》作「甽欲深以端」）；下得陰，上得陽，然後鹹生。稼欲生於塵，而殖于堅者。慎其種，勿使數，亦無使疏。於其施土，無使不足，亦無使有餘。熟有耰也，必務其培。其耰也植，植者其生也必先。其施土也均，均者其生也必堅。是以畝廣以平，則不喪本莖；生於地者，五分之以地。莖生有行，故遫長；弱不相害，故遫大。衡行必得，縱行必術。正其行，通其風，夬心中央，帥為泠風（《文選》注引作「夬必中央，師為泠風。」又引注云「必於苗中央師，帥然肅泠風以搖長也」）。苗，其弱也欲孤，其長也欲相與居（賈思勰《齊民要術》引居作俱），其熟也欲相扶。是故三以為族，乃多粟（《亢倉子》作「稼乃多谷」）。凡禾之患，不俱生而俱死。是以先生者美米，後生者為秕。是故其耨也，長其兄而去其弟。樹肥無使扶疏，樹磽不欲專生而族居。肥而扶疏則多秕，磽而專居則多死。不知稼者，其耨也去其兄而養其弟，不收其粟而收其秕，上下不安，則禾多死，厚土則孽不通，薄土"]}]}],"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野老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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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n《野老書》一卷，撰人名氏闕。案《漢志農家》有《野老》十七篇，注「六國時在齊楚間。」應邵曰：「年老居田野，相民耕種，故號野老。」《隋》、《唐志》皆不著錄，書佚已久。考《呂氏春秋》載《上農》、《任地》、《辯土》、《審時》四篇，家宛斯先生《繹史》雲：「蓋古農家野老之言，而呂子述之。」茲據補錄。書中稱后稷語，古奧精微，其論得時失時，形色情狀，洵非老農不能道。以此勞民，勸相洵堪，矜式宜。呂氏賓客取載多篇，與周公月令相輔而行也。歷城馬國翰竹吾甫。\n上農篇\n古先聖王之所以導其民者，先務於農。民農非徒為地利也，貴其志也。民農則樸，樸則易用，易用則邊境安，主位尊（次易用《呂氏春秋》舊本脫，用字，據《太平御覽》卷七十七補）。民農則重，重則少私義，少私義則公法立、力專一。民農則其產復（《御覽》復作厚，《亢倉子．農道篇》作復），其產復則重徙，重徙則死處而無二慮。民捨本而事末則不令，不令則不可以守、不可以戰。民捨本而事末則其產約，其產約則輕遷徙，輕遷徙則國家有患，皆有遠志無居心。民捨本而事末則好智，好智則多詐，多詐則巧法令，以是為非，以非為是。后稷曰：「所以務耕織者，以為本教也。」是故天子親率諸侯耕帝籍田，大夫士皆有功業。是故當時之務，農不見於國，以教民尊地產也。后妃率九嬪蠶於郊，桑於公田。是以春秋冬夏皆有麻枲絲繭之功，以力婦教也。是故丈夫不織而衣，婦人不耕而食，男女貿功以長生，此聖人之制也。故敬時愛日，非老不休，非疾不息，非死不捨。上田，夫食九人。下田，夫食五人。可以益，不可以損。一人治之，十人食之，六畜皆在其中矣。此大任地之道也。故當時之務，不興土功，不作師徒，庶人不冠弁、娶妻、嫁女、享祀，不酒醴聚眾，農不上聞，不敢私籍於庸，為害於時也。然後制野禁，苟非同姓，農不出御，女不外嫁，以安農也。野禁有五：地未辟易，不操麻，不出糞。齒年未長，不敢為園囿。量力不足，不敢渠地而耕。農不敢行賈，不敢為異事。為害於時也。然後制四時之禁：山不敢伐材下木，澤人不敢灰僇，繯網罝罦不敢出於門，罛罟不敢入於淵，澤非舟虞，不敢緣名，為害其時也。若民不力田，墨乃家畜，國家難治，三疑乃極，是謂背本反則，失毀其國。凡民自七尺以上，屬諸三官。農攻粟，工攻器，賈攻貨。時事不共，是謂大凶。奪之以土功，是謂稽，不絕憂唯，必喪其米比。奪之以水事，是謂鑰，喪以繼樂，四鄰來虛。奪之以兵事，是謂厲，禍因胥歲，不舉銍艾。數奪民時，大飢乃來。野有寢耒，或談或歌，旦則有昏，喪粟甚多。皆知其末，莫知其本真。（《呂氏春秋》卷二十六）\n任地篇\n后稷曰：子能以窐為突乎？子能藏其惡而揖之以陰乎？子能使吾士靖而甽浴士乎？子能使保溼安地而處乎？子能使雚夷毋淫乎？子能使子之野盡為冷風乎？子能使槁數節而莖堅乎？子能使穗大而堅、均乎？子能使粟圜糠薄乎？子能使米多沃而食之強乎？無之若何？凡耕之大方：力者欲柔，柔者欲力。息者欲勞，勞者欲息。棘者欲肥，肥者欲棘。急者欲緩，緩者欲急。溼者欲燥，燥者欲溼。上田棄畝，下田棄甽。五耕五耨，必審以盡。其深殖之度，陰土必得，大草不生，又無螟蜮。今茲美禾，來茲美麥。是以六尺之耜，所以成畝也；其博八寸，所以成甽也；耨柄尺，此其度也；其耨六寸，所以閒稼也。地可使肥，又可使棘。肥必以澤，使苗堅而地隙；人耨必以旱，使地肥而土緩。草諯大月。冬至後五旬七日，菖始生，菖者百草之先生者也，於是始耕。孟夏之昔，殺三葉而獲大麥（徐堅《初學記》卷二十七引作「孟夏之山，百穀三葉而獲大麥」）。日至，苦菜死而資生，而樹麻與菽，此告民地寶盡死。凡草生藏日中出，狶首生而麥無葉，而從事於蓄藏，此告民究也。五時見生而樹生，見死而獲死。天下時，地生財，不與民謀。有年瘞土，無年瘞土。無失民時，無使之治下。知貧富利器，皆時至而作，渴時而止。是以老弱之力可盡起，其用日半，其功可使倍。不知事者，時未至而逆之，時既往而慕之，當時而薄之，使其民而郄之。民既郄，乃以良時慕，此從事之下也。操事則苦，不知高下，民乃逾處。種稑禾不為稑，種重禾不為重，是以粟少而失功。（同上）\n辯土篇\n凡耕之道：必始於壚，為其寡澤而後枯；必厚其革內，為其唯厚而及；缶食者　之，堅者耕之，澤其革內而後之；上田則被其處，下田則盡其汙。無與三盜任地：夫四序參發，大甽小畝，為青魚胠，苗若直獵，地竊之也；既種而無行，耕而不長，則苗相竊也；弗除則蕪，除之則虛，則草竊之也。故去此三盜者，而後粟可多也。所謂今之耕也，營而無獲者，其蚤者先時，晚者不及時，寒暑不節，稼乃多菑實。其為畝也，高而危則澤奪，陂則埒，見風則　，高培則拔，寒則雕，熱則修，一時而五六死，故不能為來。不俱生而俱死，虛稼先死，眾盜乃竊。望之似有餘，就之則虛。農夫知其田之易也，不知其稼之疏而不適也；知其田之際也，不知其稼居地之虛也；不除則蕪，除之則虛，此事之傷也。故畝欲廣以平，甽欲小以深（《文選．王元長策秀才文》李善注引此深作清。《亢倉子》作「甽欲深以端」）；下得陰，上得陽，然後鹹生。稼欲生於塵，而殖于堅者。慎其種，勿使數，亦無使疏。於其施土，無使不足，亦無使有餘。熟有耰也，必務其培。其耰也植，植者其生也必先。其施土也均，均者其生也必堅。是以畝廣以平，則不喪本莖；生於地者，五分之以地。莖生有行，故遫長；弱不相害，故遫大。衡行必得，縱行必術。正其行，通其風，夬心中央，帥為泠風（《文選》注引作「夬必中央，師為泠風。」又引注云「必於苗中央師，帥然肅泠風以搖長也」）。苗，其弱也欲孤，其長也欲相與居（賈思勰《齊民要術》引居作俱），其熟也欲相扶。是故三以為族，乃多粟（《亢倉子》作「稼乃多谷」）。凡禾之患，不俱生而俱死。是以先生者美米，後生者為秕。是故其耨也，長其兄而去其弟。樹肥無使扶疏，樹磽不欲專生而族居。肥而扶疏則多秕，磽而專居則多死。不知稼者，其耨也去其兄而養其弟，不收其粟而收其秕，上下不安，則禾多死，厚土則孽不通，薄土","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