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3793,"title":"阴符经玄解正义","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陰符經玄解正義","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歸安閔一得箋註","paragraphs":["陰符經玄解者，範一中所著，名曰玄解而義不軌於正，遺誤非細，故述本經之義以正之。一得亦深懼饒舌之罰，惟是陰符經注凡數十家，各有玄義，何敢敢輕議而謂是，的解則未能治於心。","先師太虛翁遺有泥丸李真人《三一音符》一書。其後跋有曰：陰符一經為崆峒授受之文，不得口傳，無由心領。吾昔受教於二五道人，退而思之說，雖切近，而謂大道已賅，則心悉不安，反覆探索有年。一日泥丸氏老師自遠方來，謂餘曰：“餘首所聞，實是杏仙因文會意。奧訣貴能通會，舍跡求玄，則得矣。近聞自牧氏著有陰符發秘，然其言連心不普。夫陰符正宗，太上傳之西域。達摩東來複傳中國，此即世間教外別傳，乃即心即佛，即色即空之妙旨。我宗祖師長春真人身體而力行之，其道傳自火龍真人，重陽王祖。王祖晚歲得聞，取以印證於純陽呂祖。呂祖曰：是經玄旨在於觀天執天。相機取捨，作用合時。箇中玄義在於日月一節。陰陽體異，立基各判，各有妙用在於愚人一節。別開生面，觸處洞然，皆有滴滴歸源之妙在於人以一節。究其啟發心傳，在於“不”字，訣中之訣在於是經末節，是皆於虛極靜篤中討訊息。而其入手在於靜字，致之中和在於殺（去聲）字。更須於末“奇器”兩字裡作胎養入聖之究竟，蓋有澈終之妙在也。汝可先於篇中盜字參之。盜者，物次於皿之謂也。此盜字尚有端倪，而所次惟元，聖人言之，蓋惟培養色身，而元中有一故。亦可謂之培性，令汝先參盜字者以此。至於奇器之為物，難言也，跡求不得，形忘刀現。聖人以道不外身，用以渾煉，煉成神舍。動時鳶飛魚躍，靜則萬籟無聲。白長真元日返於一，不復有我神舍，靖矣。然有鄞鄂尚未修焉。於是聚精會神，虛位以凝，真一盈充一身，以渾合三才，須等色相於虛無，持之以俟。時至，三才之元必合箇中，富庶若固有之。化化生生，聽之自然，純之又純，三才之元化成一寶珠，惚兮恍兮，懸於我前，鄞鄂完矣。已而珠我忽合，惟覺光明無際，此是三才真一與我真一合一不二，乃謂胎結於器，即奇器也。奇器之用大矣哉！然窮其初功，還自煉己始，煉已功純，乃可從事奇器焉。經雖示末節，而此理聖凡男女鹹處具於性體者。世人專貼男子說，誤也。第其正用，即在天人合發一節。故曰：不得口傳，難以心領。是經之大略如此。讀此經者心眼貴明，離合字型，固為玄妙，然須會而通之，維持調護，觸類圓通。法無定法，不外於訊息生殺四字。蓋有雙管齊下處，指不勝指，處處有之，切不可忽，尤不可穿鑿。一失正旨，而橫墜三肢，救不及救者也。居我語汝，從事此道步驟推三。始則自有人無；繼則無中有；末則攝有歸無。是即退密於密之義，無非出於自然。蓋有莫之為有者在也。天仙大道備是經矣。修道而舍是經，將何所適從。以是經為體，大用之則可醫世；小用之則三千行滿，八百功圓，亦可以證果。王祖拜而受之。斯論也，王祖述之，邱祖志之，未嘗筆之書，歷授至餘。近聞好事者誤會正解，語涉陰陽邪說，是文禍世之文，餘為世道述玄旨。汝其志之。”太虛翁拜而受之，筆此語於《三一音符》之後。是書蓋與陰陽經相表裡也，一得藏之四十春秋矣。","茲因門下施生兆麟於案頭探閱《陰符經玄解》，質之於餘。餘取閱之，不覺為之三嘆。是難蓋潘陽範君儒名宜賓者，據所聞而迷，其志可嘉，惜所聞不全，故其所解不正。味其語句，中溺邪說，而以世傳拆字訣證之，正合泥丸氏真人所謂禍世之文。今且收入道藏。蓋我祖我師必早知，故宜明玄旨於八十年前，以救後世之迷惑。可見大道不終晦也。一得既沐師傳，敢避玄罰乎？爰力謹述於範注之後，名是書曰《陰符經玄解正義》，志在紹述師傳，昌明正道。一得又按，陰符經解，《道藏輯要》所載者，有十真集解。十真者，赤松子、子房張真人良、太極左宮葛仙翁玄、西山許真人遜、正陽帝君鍾離祖師權、純陽帝君呂祖師巖、華陽施真人肩吾、至一崔真人、明公海蟾帝君劉祖、玄英清虛曹真人道衝。蓋系憑沙演說者也。文有唐通玄先生張果注、元混然子王道淵注、明時復初道人高時明訂正，亦屬亂筆。一本沈亞夫注、一本蒼崖氏注、一本元陽子頌，均屬乩筆。此外，古注善本有如：張洪陽序本，陳希未珍本，李荃注本，朱紫陽注本。《輯要》均未收入，採書須具隻眼也。"]},{"id":"chapter-1-section-2","title":"陰符經","paragraphs":["範氏曰：陰者，太陰月也。符者，太陰與太陽相交。一年有十二次合朔，十二次圓滿，引合朔圓滿之期即為符候。第太陰借日生光，內含真火，故又謂之火符。至經者，即月節有五六之數，如海之潮汐，不失之謂。前人以暗解陰及寸陰分之說，皆屬錯認。此乃顯言，太陰正見，太陰中有太陽真火，在依符盜取，誠為修道之玄範，是此三字為全章之秘旨云爾。","一得曰：斯解至切近，不支離，學者會斯解而歸於正，則無蹈空之弊。若泥斯解而以跡求，則墜入旁門，適以輕命矣。"]},{"id":"chapter-1-section-3","title":"上篇","paragraphs":["觀天之道，執天之行，盡矣。","範氏曰：道者，下交之義，如初功自首下走之意，合首走豈非道字乎。而道功二人成大，今言天，乃純陽之謂。第此純陽實非一人能居，必須二人，而二字即陰之謂，以二人而合歸一處，又豈非天字乎？至觀字中具妙義，是用二口於佳花之上，自必有日見之機，故以觀字隱含其義也。第陰陽之闔闢，如天之虛靜，自然而然，現其交光。的須效天之逆行，執中過渡，幸得一九以為造化樞機。人體此施功，則陰符之秘在此。二句為全經之綱領，以起下文也。","一得曰：範氏不得真傳，徒泥拆字訣，因以誣聖惑眾，縱其所聞有自，總是旁門。蓋此一節為全經總綱，依經直解，得在觀天執天。是以天字為體，觀字、執字為用。是故曰道，曰行。道字無庸拆看。道字拆看，乃屬陰陽門不入品之最下乘。其門開自番僧，漢後傳入中夏，碧眼胡僧是也。世有其書，為吾宗鄙棄者。此道字直解為是，天字亦然。惟觀字拆之，卻有妙理，而又不眾正體拆看。執字拆之，亦有理。而採法須從觀字正體體入，加功於虛於寂，則個中妙義妙應，層出無窮，洵光玄秘。吾願學者合而參之，其義極中正者，此節已有雙管齊下之妙。觀字知從正體拆看，即玄解自見，頭頭是道矣。","天有五賊，見之者昌。五賊在心，施行於天。宇宙在乎手，萬化生乎身。","範氏曰：二人之天，有眼、耳、鼻舌、身之五累。識此五者為我之累，是能見之，而"]}]}],"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陰符經玄解正義","section_title":"歸安閔一得箋註","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陰符經玄解正義","section_title":"陰符經","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3","chapter_title":"陰符經玄解正義","section_title":"上篇","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陰符經玄解正義\n## 歸安閔一得箋註\n陰符經玄解者，範一中所著，名曰玄解而義不軌於正，遺誤非細，故述本經之義以正之。一得亦深懼饒舌之罰，惟是陰符經注凡數十家，各有玄義，何敢敢輕議而謂是，的解則未能治於心。\n先師太虛翁遺有泥丸李真人《三一音符》一書。其後跋有曰：陰符一經為崆峒授受之文，不得口傳，無由心領。吾昔受教於二五道人，退而思之說，雖切近，而謂大道已賅，則心悉不安，反覆探索有年。一日泥丸氏老師自遠方來，謂餘曰：“餘首所聞，實是杏仙因文會意。奧訣貴能通會，舍跡求玄，則得矣。近聞自牧氏著有陰符發秘，然其言連心不普。夫陰符正宗，太上傳之西域。達摩東來複傳中國，此即世間教外別傳，乃即心即佛，即色即空之妙旨。我宗祖師長春真人身體而力行之，其道傳自火龍真人，重陽王祖。王祖晚歲得聞，取以印證於純陽呂祖。呂祖曰：是經玄旨在於觀天執天。相機取捨，作用合時。箇中玄義在於日月一節。陰陽體異，立基各判，各有妙用在於愚人一節。別開生面，觸處洞然，皆有滴滴歸源之妙在於人以一節。究其啟發心傳，在於“不”字，訣中之訣在於是經末節，是皆於虛極靜篤中討訊息。而其入手在於靜字，致之中和在於殺（去聲）字。更須於末“奇器”兩字裡作胎養入聖之究竟，蓋有澈終之妙在也。汝可先於篇中盜字參之。盜者，物次於皿之謂也。此盜字尚有端倪，而所次惟元，聖人言之，蓋惟培養色身，而元中有一故。亦可謂之培性，令汝先參盜字者以此。至於奇器之為物，難言也，跡求不得，形忘刀現。聖人以道不外身，用以渾煉，煉成神舍。動時鳶飛魚躍，靜則萬籟無聲。白長真元日返於一，不復有我神舍，靖矣。然有鄞鄂尚未修焉。於是聚精會神，虛位以凝，真一盈充一身，以渾合三才，須等色相於虛無，持之以俟。時至，三才之元必合箇中，富庶若固有之。化化生生，聽之自然，純之又純，三才之元化成一寶珠，惚兮恍兮，懸於我前，鄞鄂完矣。已而珠我忽合，惟覺光明無際，此是三才真一與我真一合一不二，乃謂胎結於器，即奇器也。奇器之用大矣哉！然窮其初功，還自煉己始，煉已功純，乃可從事奇器焉。經雖示末節，而此理聖凡男女鹹處具於性體者。世人專貼男子說，誤也。第其正用，即在天人合發一節。故曰：不得口傳，難以心領。是經之大略如此。讀此經者心眼貴明，離合字型，固為玄妙，然須會而通之，維持調護，觸類圓通。法無定法，不外於訊息生殺四字。蓋有雙管齊下處，指不勝指，處處有之，切不可忽，尤不可穿鑿。一失正旨，而橫墜三肢，救不及救者也。居我語汝，從事此道步驟推三。始則自有人無；繼則無中有；末則攝有歸無。是即退密於密之義，無非出於自然。蓋有莫之為有者在也。天仙大道備是經矣。修道而舍是經，將何所適從。以是經為體，大用之則可醫世；小用之則三千行滿，八百功圓，亦可以證果。王祖拜而受之。斯論也，王祖述之，邱祖志之，未嘗筆之書，歷授至餘。近聞好事者誤會正解，語涉陰陽邪說，是文禍世之文，餘為世道述玄旨。汝其志之。”太虛翁拜而受之，筆此語於《三一音符》之後。是書蓋與陰陽經相表裡也，一得藏之四十春秋矣。\n茲因門下施生兆麟於案頭探閱《陰符經玄解》，質之於餘。餘取閱之，不覺為之三嘆。是難蓋潘陽範君儒名宜賓者，據所聞而迷，其志可嘉，惜所聞不全，故其所解不正。味其語句，中溺邪說，而以世傳拆字訣證之，正合泥丸氏真人所謂禍世之文。今且收入道藏。蓋我祖我師必早知，故宜明玄旨於八十年前，以救後世之迷惑。可見大道不終晦也。一得既沐師傳，敢避玄罰乎？爰力謹述於範注之後，名是書曰《陰符經玄解正義》，志在紹述師傳，昌明正道。一得又按，陰符經解，《道藏輯要》所載者，有十真集解。十真者，赤松子、子房張真人良、太極左宮葛仙翁玄、西山許真人遜、正陽帝君鍾離祖師權、純陽帝君呂祖師巖、華陽施真人肩吾、至一崔真人、明公海蟾帝君劉祖、玄英清虛曹真人道衝。蓋系憑沙演說者也。文有唐通玄先生張果注、元混然子王道淵注、明時復初道人高時明訂正，亦屬亂筆。一本沈亞夫注、一本蒼崖氏注、一本元陽子頌，均屬乩筆。此外，古注善本有如：張洪陽序本，陳希未珍本，李荃注本，朱紫陽注本。《輯要》均未收入，採書須具隻眼也。\n## 陰符經\n範氏曰：陰者，太陰月也。符者，太陰與太陽相交。一年有十二次合朔，十二次圓滿，引合朔圓滿之期即為符候。第太陰借日生光，內含真火，故又謂之火符。至經者，即月節有五六之數，如海之潮汐，不失之謂。前人以暗解陰及寸陰分之說，皆屬錯認。此乃顯言，太陰正見，太陰中有太陽真火，在依符盜取，誠為修道之玄範，是此三字為全章之秘旨云爾。\n一得曰：斯解至切近，不支離，學者會斯解而歸於正，則無蹈空之弊。若泥斯解而以跡求，則墜入旁門，適以輕命矣。\n## 上篇\n觀天之道，執天之行，盡矣。\n範氏曰：道者，下交之義，如初功自首下走之意，合首走豈非道字乎。而道功二人成大，今言天，乃純陽之謂。第此純陽實非一人能居，必須二人，而二字即陰之謂，以二人而合歸一處，又豈非天字乎？至觀字中具妙義，是用二口於佳花之上，自必有日見之機，故以觀字隱含其義也。第陰陽之闔闢，如天之虛靜，自然而然，現其交光。的須效天之逆行，執中過渡，幸得一九以為造化樞機。人體此施功，則陰符之秘在此。二句為全經之綱領，以起下文也。\n一得曰：範氏不得真傳，徒泥拆字訣，因以誣聖惑眾，縱其所聞有自，總是旁門。蓋此一節為全經總綱，依經直解，得在觀天執天。是以天字為體，觀字、執字為用。是故曰道，曰行。道字無庸拆看。道字拆看，乃屬陰陽門不入品之最下乘。其門開自番僧，漢後傳入中夏，碧眼胡僧是也。世有其書，為吾宗鄙棄者。此道字直解為是，天字亦然。惟觀字拆之，卻有妙理，而又不眾正體拆看。執字拆之，亦有理。而採法須從觀字正體體入，加功於虛於寂，則個中妙義妙應，層出無窮，洵光玄秘。吾願學者合而參之，其義極中正者，此節已有雙管齊下之妙。觀字知從正體拆看，即玄解自見，頭頭是道矣。\n天有五賊，見之者昌。五賊在心，施行於天。宇宙在乎手，萬化生乎身。\n範氏曰：二人之天，有眼、耳、鼻舌、身之五累。識此五者為我之累，是能見之，而","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