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3528,"title":"玄坛刊误论","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玄壇刊誤論","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玄壇刊誤論","經名：玄壇刊誤論。原題賬若海集。一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正一部。","玄壇刊誤論","悟微子張若海集","悟微子世叅簪褐，業在焚修，三洞齋科，誠為己任，因循而已。踳駮有疑，未遇通人，無所質正。一日，有霓襟雲帔者，雲自天台四明而來，容止粹和，瞻視端肅，不言姓氏，稱雲光先生，誠方外逍遙之人也。儒釋該通，仍精三洞科教，由是捨策憩止，獲與之遊，且曰鹹洛江湖、甌閩隴蜀、仙壇靈嶽，皆得徧遊。每見齋醮舊儀，不免倒置，子之習誤，能服義而改之乎？悟微子曰：小人顓愚，欣聞良訓，稽首作禮，幸得摳衣。凡蒙指疵，書諸紳帶，其玄壇謬誤，有二十品目，實前賢未曾商榷，輒思流行，奉三天之法者目之曰：《玄壇刊誤論》，無或執迷而違義也。"]},{"id":"chapter-1-section-2","title":"論入靖品第一","paragraphs":["雲光先生曰：凡修齋，三日前，道士入齋堂靖室，澡雪襟神，止息妄念，不履殗穢，不聽笙歌，端然一心，唯在齋法而已。今之道士預於齋官者，能孤潔無雜，常自默朝，造次昇壇，固無觸穢，猶於教法，須示規繩，雖雲道德內充，亦在威儀外備，而苟非此輩，寧兔混淆，豈可旦在塵埃，暮登陛級，俾其自省，汝意安乎。若宮觀之中，不能三日，或一日、二日亦可也。俗家修設，一晝夜入精，其義且通。悟微子稽首曰：敬聞命矣。"]},{"id":"chapter-1-section-3","title":"重論入靖品第二","paragraphs":["悟微子白先生曰：入靖之事，近多因循，苟能至誠，豈在預事。雲光先生曰：此乃庸俗道士欺謾庸俗之夫，非通論也。假如國家有事郊廟，其齋官太常卿，上至太尉，並散齋四日，致齋三日，受戒誓後，不弔喪問疾，不作樂，不判刑殺文書，不行刑罰，不親穢事，不入妻妾之房。祭前一夜，都省鑠宿，明日御史清道。其所往郊廟之路，金吾司勒地界，禁斷師僧、孝子、喪車，不許觸汙齋官，有瀆尊神也，況三清上聖乎？悟微子曰：若在官宅，即然。若在宮觀，道士各居靖室，豈俟齋時，方更入靖，得無自鄙耶？先生曰：不然。道士所居靖室，是寢止之室，非入靖朝真之室。今宮觀有精思堂、凝神堂、思微堂、存真堂者，即是入靖之所也。若就所居之室，即精思諸堂復設何用？悟微子曰：誠哉斯言，爾後敢不依稟。"]},{"id":"chapter-1-section-4","title":"論說戒署職品第三","paragraphs":["雲光先生曰：說戒署職修齋前，若入靖三日，即於初日戒誓。若入靖一日，即於其日清旦戒誓。集道眾於法堂，玄中法師前啟靈寶自然朝，高功法師即宣揚戒誓，各令淨心，專於齋事，秉持教戒之旨也。然後署六職，各供其職，不得有闕。說戒署職畢，即監齋宣職狀後牓白於齋堂中是也。今睹修齋道士，當日齋集至夜，自玄中法師前，齋主投詞，法師關告後，便昇壇行事。至重謝後，卻轉洞案，說戒署職，此乃先行其事，然後署職，何倒錯之甚也。悟微子載詳斯禮，始覺前科之非，而今而後，得以遵行。"]},{"id":"chapter-1-section-5","title":"重論說戒事品第四","paragraphs":["悟微子屏肅，重白先生曰：今之重謝後說戒，其來久矣，一旦改革，豈有說乎？先生曰：是何言歟，是何言歟，事之不經，何必襲舊，復坐，吾語汝。夫朝真之科，與國家禋祀禮同，而香蔬般醴有異。享前七日，太尉於都省集齋官戒誓，雲某月某日有事，於某廟各揚其職，不供其事，國有常刑，苟致闕遺，祭後舉罰。未聞徹祭之後，方補齋官也。今道士登壇重謝後，是行一朝法事畢也，特地卻重說戒，聽其戒詞，又非齋意。自說初入道披度，戒文次第乖違，庠序顛倒，良由昔人不能刊改，按用謬科，致使後來承此誤本。雖雲道門高德曾經校勘，吾弗信也。一如王侯命官，豈可蒞事後方受簡牒。子但質於通論，必有尚理者，為吾攘臂也。悟微子聞義，方悟前非。"]},{"id":"chapter-1-section-6","title":"論發鑪品第五","paragraphs":["雲光先生曰：發鑪者，即高功法師對三清秉鑪，關啟修齋之旨也。其詞雲：無上玄元始三炁、無極大道、元始天尊、太上大道君、太上老君、自然玉陛下，然後雲：臣今奉為大道弟子某官姓名，為某事修某齋，此乃法師面覿元皇之祖也，以上更無上於三清也，故不兼稱諸聖矣。今之修齋道士，稱無上三天玄元始三炁、太上老君，召出臣身中三五功曹、左右官使者，是令老君召出身中神也。又云當召此間土地，速出嚴裝關啟，臣今所為某人修某齋者，且法象三天，建立壇級，法師升壇，已在三天之上，對御啟奏之次，豈合方仗身神，喚召土地，證明功德，大不可也。未審土地之神，得上三清之壇否？兼雲嚴裝，猶慮秘露也，真可笑哉。況道士受法籙者，九州社令一階尚不許入神廟，恐與鬼神不安。今召土地之神，登三清之壇，俾其何以安處？假如人臣朝對次，或令從者，喚街吏市，胥預丹墀，證明功業，其可耶？其不可耶？悟微子鞠躬稟聽，慙汗沾渙，不知昔人之誤也。"]},{"id":"chapter-1-section-7","title":"論方懺品第六","paragraphs":["雲光先生曰：法師上十方香，是先降十方真炁，自下昇上，然後到上清至尊前。凡對三清啟奏，不兼稱諸天尊號者，所以尊三清而已，乃是土無二王，尊無二上者也。今之修齋者，宣詞及三上香後，卻禮十方，兼之懺謝，此又非也無是。入靖時，道士以靈寶自然朝為諸齋之祖。諸齋法出洞玄靈寶部，所以為齋之祖也。","禮十方靈寶天尊，或兼懺謝，不在壇上，而在法堂也。其懺文，或以紙書，或以板札，安於十方香幾前，不宜輒朝次宣讀，禱祝下方天尊也。而又更禮日月星宿、五嶽洞府、三河四海、九江水帝，及上方下方，並經寶等，亦有懺文，謂之二十方也。更向其中穿鑿，凡唱禮，禮東方九拜，南方三拜，西方七拜，北方五拜，四維各三拜，上方三十二拜，下方二十四拜，此不軌之甚也。十方天尊與日月星辰，於三清前，猶可庶幾，五嶽水府之神，大不穩便也。五嶽又不禮海外五嶽，局見之甚也。假如人臣對君，有事啟奏，或有關宰臣者，須候退朝巡廳，詣宅啟白，豈可輒於對揚之次，迴首啟白宰相也。夫三清即帝也，十方天尊即臣也，天上人間，尊卑無異，宣讀方懺，於理未安。悟微子退思其言，高卑甚當，敢不遵聽也。"]},{"id":"chapter-1-section-8","title":"論去繁就簡品第七","paragraphs":["悟微子白先生曰：方懺之言，既已聞義，但行之斯久，人其從之乎？先生曰：禮主於敬，不尚於繁，方懺之文，後人所述，雖詞華典贍，首露周旋，豈令其上聖徘徊，待聽下方祈懺，非所宜也。昔者，季文子祭，繼之以燭，有司跛倚以臨祭，雖有莊敬之心，亦已怠矣。他日，子路預祭，始質明而祭，晏朝而退。孔子嘆曰：孰謂由也不知禮乎？此即多其簡敬也。今開三日道場，凡有十一朝法事，至於方懺，尚佔九朝。齋主齋官，久立行事，跛倚壇席，"]}]}],"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玄壇刊誤論","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玄壇刊誤論","section_title":"論入靖品第一","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3","chapter_title":"玄壇刊誤論","section_title":"重論入靖品第二","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4","chapter_title":"玄壇刊誤論","section_title":"論說戒署職品第三","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5","chapter_title":"玄壇刊誤論","section_title":"重論說戒事品第四","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6","chapter_title":"玄壇刊誤論","section_title":"論發鑪品第五","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7","chapter_title":"玄壇刊誤論","section_title":"論方懺品第六","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8","chapter_title":"玄壇刊誤論","section_title":"論去繁就簡品第七","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玄壇刊誤論\n玄壇刊誤論\n經名：玄壇刊誤論。原題賬若海集。一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正一部。\n玄壇刊誤論\n悟微子張若海集\n悟微子世叅簪褐，業在焚修，三洞齋科，誠為己任，因循而已。踳駮有疑，未遇通人，無所質正。一日，有霓襟雲帔者，雲自天台四明而來，容止粹和，瞻視端肅，不言姓氏，稱雲光先生，誠方外逍遙之人也。儒釋該通，仍精三洞科教，由是捨策憩止，獲與之遊，且曰鹹洛江湖、甌閩隴蜀、仙壇靈嶽，皆得徧遊。每見齋醮舊儀，不免倒置，子之習誤，能服義而改之乎？悟微子曰：小人顓愚，欣聞良訓，稽首作禮，幸得摳衣。凡蒙指疵，書諸紳帶，其玄壇謬誤，有二十品目，實前賢未曾商榷，輒思流行，奉三天之法者目之曰：《玄壇刊誤論》，無或執迷而違義也。\n## 論入靖品第一\n雲光先生曰：凡修齋，三日前，道士入齋堂靖室，澡雪襟神，止息妄念，不履殗穢，不聽笙歌，端然一心，唯在齋法而已。今之道士預於齋官者，能孤潔無雜，常自默朝，造次昇壇，固無觸穢，猶於教法，須示規繩，雖雲道德內充，亦在威儀外備，而苟非此輩，寧兔混淆，豈可旦在塵埃，暮登陛級，俾其自省，汝意安乎。若宮觀之中，不能三日，或一日、二日亦可也。俗家修設，一晝夜入精，其義且通。悟微子稽首曰：敬聞命矣。\n## 重論入靖品第二\n悟微子白先生曰：入靖之事，近多因循，苟能至誠，豈在預事。雲光先生曰：此乃庸俗道士欺謾庸俗之夫，非通論也。假如國家有事郊廟，其齋官太常卿，上至太尉，並散齋四日，致齋三日，受戒誓後，不弔喪問疾，不作樂，不判刑殺文書，不行刑罰，不親穢事，不入妻妾之房。祭前一夜，都省鑠宿，明日御史清道。其所往郊廟之路，金吾司勒地界，禁斷師僧、孝子、喪車，不許觸汙齋官，有瀆尊神也，況三清上聖乎？悟微子曰：若在官宅，即然。若在宮觀，道士各居靖室，豈俟齋時，方更入靖，得無自鄙耶？先生曰：不然。道士所居靖室，是寢止之室，非入靖朝真之室。今宮觀有精思堂、凝神堂、思微堂、存真堂者，即是入靖之所也。若就所居之室，即精思諸堂復設何用？悟微子曰：誠哉斯言，爾後敢不依稟。\n## 論說戒署職品第三\n雲光先生曰：說戒署職修齋前，若入靖三日，即於初日戒誓。若入靖一日，即於其日清旦戒誓。集道眾於法堂，玄中法師前啟靈寶自然朝，高功法師即宣揚戒誓，各令淨心，專於齋事，秉持教戒之旨也。然後署六職，各供其職，不得有闕。說戒署職畢，即監齋宣職狀後牓白於齋堂中是也。今睹修齋道士，當日齋集至夜，自玄中法師前，齋主投詞，法師關告後，便昇壇行事。至重謝後，卻轉洞案，說戒署職，此乃先行其事，然後署職，何倒錯之甚也。悟微子載詳斯禮，始覺前科之非，而今而後，得以遵行。\n## 重論說戒事品第四\n悟微子屏肅，重白先生曰：今之重謝後說戒，其來久矣，一旦改革，豈有說乎？先生曰：是何言歟，是何言歟，事之不經，何必襲舊，復坐，吾語汝。夫朝真之科，與國家禋祀禮同，而香蔬般醴有異。享前七日，太尉於都省集齋官戒誓，雲某月某日有事，於某廟各揚其職，不供其事，國有常刑，苟致闕遺，祭後舉罰。未聞徹祭之後，方補齋官也。今道士登壇重謝後，是行一朝法事畢也，特地卻重說戒，聽其戒詞，又非齋意。自說初入道披度，戒文次第乖違，庠序顛倒，良由昔人不能刊改，按用謬科，致使後來承此誤本。雖雲道門高德曾經校勘，吾弗信也。一如王侯命官，豈可蒞事後方受簡牒。子但質於通論，必有尚理者，為吾攘臂也。悟微子聞義，方悟前非。\n## 論發鑪品第五\n雲光先生曰：發鑪者，即高功法師對三清秉鑪，關啟修齋之旨也。其詞雲：無上玄元始三炁、無極大道、元始天尊、太上大道君、太上老君、自然玉陛下，然後雲：臣今奉為大道弟子某官姓名，為某事修某齋，此乃法師面覿元皇之祖也，以上更無上於三清也，故不兼稱諸聖矣。今之修齋道士，稱無上三天玄元始三炁、太上老君，召出臣身中三五功曹、左右官使者，是令老君召出身中神也。又云當召此間土地，速出嚴裝關啟，臣今所為某人修某齋者，且法象三天，建立壇級，法師升壇，已在三天之上，對御啟奏之次，豈合方仗身神，喚召土地，證明功德，大不可也。未審土地之神，得上三清之壇否？兼雲嚴裝，猶慮秘露也，真可笑哉。況道士受法籙者，九州社令一階尚不許入神廟，恐與鬼神不安。今召土地之神，登三清之壇，俾其何以安處？假如人臣朝對次，或令從者，喚街吏市，胥預丹墀，證明功業，其可耶？其不可耶？悟微子鞠躬稟聽，慙汗沾渙，不知昔人之誤也。\n## 論方懺品第六\n雲光先生曰：法師上十方香，是先降十方真炁，自下昇上，然後到上清至尊前。凡對三清啟奏，不兼稱諸天尊號者，所以尊三清而已，乃是土無二王，尊無二上者也。今之修齋者，宣詞及三上香後，卻禮十方，兼之懺謝，此又非也無是。入靖時，道士以靈寶自然朝為諸齋之祖。諸齋法出洞玄靈寶部，所以為齋之祖也。\n禮十方靈寶天尊，或兼懺謝，不在壇上，而在法堂也。其懺文，或以紙書，或以板札，安於十方香幾前，不宜輒朝次宣讀，禱祝下方天尊也。而又更禮日月星宿、五嶽洞府、三河四海、九江水帝，及上方下方，並經寶等，亦有懺文，謂之二十方也。更向其中穿鑿，凡唱禮，禮東方九拜，南方三拜，西方七拜，北方五拜，四維各三拜，上方三十二拜，下方二十四拜，此不軌之甚也。十方天尊與日月星辰，於三清前，猶可庶幾，五嶽水府之神，大不穩便也。五嶽又不禮海外五嶽，局見之甚也。假如人臣對君，有事啟奏，或有關宰臣者，須候退朝巡廳，詣宅啟白，豈可輒於對揚之次，迴首啟白宰相也。夫三清即帝也，十方天尊即臣也，天上人間，尊卑無異，宣讀方懺，於理未安。悟微子退思其言，高卑甚當，敢不遵聽也。\n## 論去繁就簡品第七\n悟微子白先生曰：方懺之言，既已聞義，但行之斯久，人其從之乎？先生曰：禮主於敬，不尚於繁，方懺之文，後人所述，雖詞華典贍，首露周旋，豈令其上聖徘徊，待聽下方祈懺，非所宜也。昔者，季文子祭，繼之以燭，有司跛倚以臨祭，雖有莊敬之心，亦已怠矣。他日，子路預祭，始質明而祭，晏朝而退。孔子嘆曰：孰謂由也不知禮乎？此即多其簡敬也。今開三日道場，凡有十一朝法事，至於方懺，尚佔九朝。齋主齋官，久立行事，跛倚壇席，","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