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2858,"title":"虚皇天尊初真十戒文","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虛皇天尊初真十戒文","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經名：虛皇天尊初真十戒文。一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洞真部戒律類。","虛皇天尊初真十戒文","謹按虛皇天尊言：出家超俗，皆宿有良契，故能獨拔常倫，若慎終如始，精至修鍊，當福及七租，慶流一門。所謂九層之臺，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入道之門，積德之基，亦必由此始。開度之時，宜受初真之戒，其戒有十，爾當受之。","第一戒者，不得不忠、不孝、不仁、不信，當盡節君親，推誠萬物。","按傳曰：仙經萬卷，忠孝為先。蓋致身事君，勤勞王事，所以荅覆庇之恩也；修身慎行，善事父母，所以答生育之恩也；事師如事父母，所以荅教誨之恩也。民生於三，事之如一，乃報本之大者，加以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敬信神明，所以荅造化之恩也。併前三事，謂之四恩。至於祝國延禧，除妖卻害，化民為善，禆王化之所未及，乃出家之忠也。生則誘其親，以惜福向道；死則為之，遷神福鄉。其處己，則離諸恩愛，息諸塵緣，專精一心，勤於學道。道功既就，則雖億劫種親，皆得超度，上可以報四重之恩，下可以濟三途之苦，廼出家之孝也。至於不仁者，欺心妄作，越禮非為；不信者，虛誕自矜，華辭惑眾。要當知大忠者，不昧其心，至一物不欺；大孝者，不悖於理，至一體皆愛。然則一語欺心，非忠也；一事悖禮，非孝也。故忠孝為諸戒之首，百行之源，學者之先務也。若能依上遵守而行，則可以盡節君親，推誠萬物矣。","第二戒者，不得陰賊潛謀，害物利己，當行陰德，廣濟群生。","夫陰賊潛謀者，是暗中使人為非，教唆詞訟之謂也。令人入於陷阱憲網之中而自得快樂，害物利己之念，迨不可勝言。若或返照迴光，化人為善，則廣陰德，普濟群生，斯廼入道之第一義也。","第三戒者，不得殺害含生，以充滋味，當行慈惠，以及昆蟲。","蓋不殺生者，所以存仁愛也。夫禽獸旁生，性命同稟，有夫婦之配，有父子之情，有巢穴之居，有飲食之念，愛僧喜懼，何異於人。能懷惻隱之心，不忍殺戮而食，以證慈悲之行，不亦善乎？或心雖仁民愛物，而跡廼混俗眾中，有所未便，則不起意殺、不下手殺、不眼見殺三淨，是則飲食隨緣，又何殺生之有？且聖賢於肉食，固未常必其有無，而仁愛之及物，亦何常間乎彼此，如網解三面，跡遠庖廚，釣而不綱，弋不射宿，啟蟄不殺，方長不折。德惠之普，人蟲草木，一視同仁。後之不肉食者，果能然乎？又當知人生衣食之豐儉，皆因前世修積之淺深，今日分應所受，廼能節之，則當來之福益厚，莫可量也。果能如是，則慈惠以及昆蟲，豈虛言哉。","第四戒者，不得淫邪敗真，穢慢靈炁，當守真操，使無缺犯。","蓋不淫邪者，所以戒亂倫也。夫有家者，特為繼後承先而設，故憑媒議通書娉，明白婚娶。又為酒食，以召鄉黨僚友，以厚男女之別，則夫婦之道，禮所當然，實不犯他人之色，又何淫之有？娼妓之徒，名曰下賤，正以其苟合，亂人倫也。若親此輩，是與等矣。然前代仙師亦有遊戲妓門者，蓋或以試鍊道心，令見境不動，或從化導有緣，令背塵合覺。後之凡夫，或引以證己，實乃左道濫遊，真妄不同，仙凡異致。端人正士，自善主張，未必溺於其所惑也。其出家超俗者，皆因宿有善慶，所以獨拔常倫，果能頓息塵緣，斷絕色慾，精修道行，當證仙階，福及九祖，慶流一門。經曰：仙人道士，非有靈質，積精養炁，以成真者，此也。然或初基，未明志節，早宜修省，以勗將來，毋負善因，復墮塵網，當守真操，使毋缺犯，則福德日新，道功可就矣。","第五戒者，不得敗人成功，離人骨肉，當以道助物，令九族雍和。","夫不敗人成功者，蓋聞人有一善，則贊和之，聞有諸惡，必當掩之，使之成功，不至喪德。又不離人骨肉者，或見有親族不和，父子、夫妻、兄弟、師友，因矛盾而至參商者，當以道勸勉，使之雍和，令不離間，則人倫不廢，道義兩全，實聲真之要路也。學道之士，宜各體知。","第六戒者，不得讒毀賢良，露才揚己，當稱人之美善，不自伐其功能。","蓋誠為入道之門。語者，心之聲也；語之妄，由心之不誠也。心既不誠而謂之道，是謂背道求道，無有是處。但遇賢良而讒毀之，則露才揚己，自伐功能，皆非正士之所宜有，必當稱人之美善，庶幾成己之功動，此固學者之深戒也。","第七戒者，不得飲酒過差，食肉違禁，當調和氣性，專務清虛。","夫不飲酒者，所以戒亂性也。蓋酒本以行禮，浹洽和氣，古人主賓百拜，終日而不至醉，示有節也。後人嗜慾無厭，縱飲謀醉，遂至形骸顛倒，禮法喪失，或以致病，或以搆禍，罔覺其非，儻隨平日酒量深淺，減節飲之，不使過量，又何亂性之有？且食肉違禁者，如牛之有功，犬之有義，鴈之有序，鯉鱔朝鬥，此等之肉，又安忍食之？能推此心，戒而不食，則可以調和氣性，感格真靈，專務清虛而道業日新，玄功時著矣。凡所學者，宜自慎焉。","第八戒者，不得貪求無厭，積財不散，當行節儉，惠恤貧窮。","夫人之貧富，命稟生初，悉已前定。若生財有分，用盡還來；若胎骨受貧，廣求不富。能明此理，一切取覓，付之自然。非己之財，不妄取；非義之財，不苟得；合得之財，隨分取。可不陷於食求無厭之慾，亦有積而不散，致招殃禍者。然吾黨之士，先須識破幻假，以惠恤貧窮，節儉謹守，隨緣度日，勿苦責求常，使心地虛閑，物慾消遣，久則自然與道合真矣。","第九戒者，不得交遊非賢，居處雜穢，當慕勝己，棲集清虛。","夫初心出家，未能獨立，須仗叢林，或結道伴，遞相扶持，不至偏頗。然友分三等，有雲朋霞友，有良朋知友，有狂朋恠友。凡有志節、鍊心地、究罪福、絕塵情，逍遙方外，同志相求，遂與為友，此等謂之雲朋霞友，以其心與雲霞相似，塵事礙他不住故也。又有習學經書，高談闊論，此等謂之良朋知友，以其不鍊心，亦不能作惡故也。又有一等，不治心地，不習經典，不顧罪福，出語乖訛，作事狂橫，觸著一毫，便起爭鬭，誇強逞俊，恃力恃勝，欺壓良善，相率成黨，此等謂之狂朋恠友。此三等人身謝之後，各有安置去處，隨其功業，各得受報。其雲朋霞友，昇入無形，遊宴玉京，或為神仙，或為天官；其良朋知友，塵心未盡，不出人倫；其狂朋恠友，受了十分供養，全無功德，填還口債，或墮酆都，或墮旁生，輪迴苦惱，若到如斯，悔之何及。如上三友，宜審擇焉。學者思之，各尋長便，當慕"]}]}],"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虛皇天尊初真十戒文","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虛皇天尊初真十戒文\n經名：虛皇天尊初真十戒文。一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洞真部戒律類。\n虛皇天尊初真十戒文\n謹按虛皇天尊言：出家超俗，皆宿有良契，故能獨拔常倫，若慎終如始，精至修鍊，當福及七租，慶流一門。所謂九層之臺，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入道之門，積德之基，亦必由此始。開度之時，宜受初真之戒，其戒有十，爾當受之。\n第一戒者，不得不忠、不孝、不仁、不信，當盡節君親，推誠萬物。\n按傳曰：仙經萬卷，忠孝為先。蓋致身事君，勤勞王事，所以荅覆庇之恩也；修身慎行，善事父母，所以答生育之恩也；事師如事父母，所以荅教誨之恩也。民生於三，事之如一，乃報本之大者，加以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敬信神明，所以荅造化之恩也。併前三事，謂之四恩。至於祝國延禧，除妖卻害，化民為善，禆王化之所未及，乃出家之忠也。生則誘其親，以惜福向道；死則為之，遷神福鄉。其處己，則離諸恩愛，息諸塵緣，專精一心，勤於學道。道功既就，則雖億劫種親，皆得超度，上可以報四重之恩，下可以濟三途之苦，廼出家之孝也。至於不仁者，欺心妄作，越禮非為；不信者，虛誕自矜，華辭惑眾。要當知大忠者，不昧其心，至一物不欺；大孝者，不悖於理，至一體皆愛。然則一語欺心，非忠也；一事悖禮，非孝也。故忠孝為諸戒之首，百行之源，學者之先務也。若能依上遵守而行，則可以盡節君親，推誠萬物矣。\n第二戒者，不得陰賊潛謀，害物利己，當行陰德，廣濟群生。\n夫陰賊潛謀者，是暗中使人為非，教唆詞訟之謂也。令人入於陷阱憲網之中而自得快樂，害物利己之念，迨不可勝言。若或返照迴光，化人為善，則廣陰德，普濟群生，斯廼入道之第一義也。\n第三戒者，不得殺害含生，以充滋味，當行慈惠，以及昆蟲。\n蓋不殺生者，所以存仁愛也。夫禽獸旁生，性命同稟，有夫婦之配，有父子之情，有巢穴之居，有飲食之念，愛僧喜懼，何異於人。能懷惻隱之心，不忍殺戮而食，以證慈悲之行，不亦善乎？或心雖仁民愛物，而跡廼混俗眾中，有所未便，則不起意殺、不下手殺、不眼見殺三淨，是則飲食隨緣，又何殺生之有？且聖賢於肉食，固未常必其有無，而仁愛之及物，亦何常間乎彼此，如網解三面，跡遠庖廚，釣而不綱，弋不射宿，啟蟄不殺，方長不折。德惠之普，人蟲草木，一視同仁。後之不肉食者，果能然乎？又當知人生衣食之豐儉，皆因前世修積之淺深，今日分應所受，廼能節之，則當來之福益厚，莫可量也。果能如是，則慈惠以及昆蟲，豈虛言哉。\n第四戒者，不得淫邪敗真，穢慢靈炁，當守真操，使無缺犯。\n蓋不淫邪者，所以戒亂倫也。夫有家者，特為繼後承先而設，故憑媒議通書娉，明白婚娶。又為酒食，以召鄉黨僚友，以厚男女之別，則夫婦之道，禮所當然，實不犯他人之色，又何淫之有？娼妓之徒，名曰下賤，正以其苟合，亂人倫也。若親此輩，是與等矣。然前代仙師亦有遊戲妓門者，蓋或以試鍊道心，令見境不動，或從化導有緣，令背塵合覺。後之凡夫，或引以證己，實乃左道濫遊，真妄不同，仙凡異致。端人正士，自善主張，未必溺於其所惑也。其出家超俗者，皆因宿有善慶，所以獨拔常倫，果能頓息塵緣，斷絕色慾，精修道行，當證仙階，福及九祖，慶流一門。經曰：仙人道士，非有靈質，積精養炁，以成真者，此也。然或初基，未明志節，早宜修省，以勗將來，毋負善因，復墮塵網，當守真操，使毋缺犯，則福德日新，道功可就矣。\n第五戒者，不得敗人成功，離人骨肉，當以道助物，令九族雍和。\n夫不敗人成功者，蓋聞人有一善，則贊和之，聞有諸惡，必當掩之，使之成功，不至喪德。又不離人骨肉者，或見有親族不和，父子、夫妻、兄弟、師友，因矛盾而至參商者，當以道勸勉，使之雍和，令不離間，則人倫不廢，道義兩全，實聲真之要路也。學道之士，宜各體知。\n第六戒者，不得讒毀賢良，露才揚己，當稱人之美善，不自伐其功能。\n蓋誠為入道之門。語者，心之聲也；語之妄，由心之不誠也。心既不誠而謂之道，是謂背道求道，無有是處。但遇賢良而讒毀之，則露才揚己，自伐功能，皆非正士之所宜有，必當稱人之美善，庶幾成己之功動，此固學者之深戒也。\n第七戒者，不得飲酒過差，食肉違禁，當調和氣性，專務清虛。\n夫不飲酒者，所以戒亂性也。蓋酒本以行禮，浹洽和氣，古人主賓百拜，終日而不至醉，示有節也。後人嗜慾無厭，縱飲謀醉，遂至形骸顛倒，禮法喪失，或以致病，或以搆禍，罔覺其非，儻隨平日酒量深淺，減節飲之，不使過量，又何亂性之有？且食肉違禁者，如牛之有功，犬之有義，鴈之有序，鯉鱔朝鬥，此等之肉，又安忍食之？能推此心，戒而不食，則可以調和氣性，感格真靈，專務清虛而道業日新，玄功時著矣。凡所學者，宜自慎焉。\n第八戒者，不得貪求無厭，積財不散，當行節儉，惠恤貧窮。\n夫人之貧富，命稟生初，悉已前定。若生財有分，用盡還來；若胎骨受貧，廣求不富。能明此理，一切取覓，付之自然。非己之財，不妄取；非義之財，不苟得；合得之財，隨分取。可不陷於食求無厭之慾，亦有積而不散，致招殃禍者。然吾黨之士，先須識破幻假，以惠恤貧窮，節儉謹守，隨緣度日，勿苦責求常，使心地虛閑，物慾消遣，久則自然與道合真矣。\n第九戒者，不得交遊非賢，居處雜穢，當慕勝己，棲集清虛。\n夫初心出家，未能獨立，須仗叢林，或結道伴，遞相扶持，不至偏頗。然友分三等，有雲朋霞友，有良朋知友，有狂朋恠友。凡有志節、鍊心地、究罪福、絕塵情，逍遙方外，同志相求，遂與為友，此等謂之雲朋霞友，以其心與雲霞相似，塵事礙他不住故也。又有習學經書，高談闊論，此等謂之良朋知友，以其不鍊心，亦不能作惡故也。又有一等，不治心地，不習經典，不顧罪福，出語乖訛，作事狂橫，觸著一毫，便起爭鬭，誇強逞俊，恃力恃勝，欺壓良善，相率成黨，此等謂之狂朋恠友。此三等人身謝之後，各有安置去處，隨其功業，各得受報。其雲朋霞友，昇入無形，遊宴玉京，或為神仙，或為天官；其良朋知友，塵心未盡，不出人倫；其狂朋恠友，受了十分供養，全無功德，填還口債，或墮酆都，或墮旁生，輪迴苦惱，若到如斯，悔之何及。如上三友，宜審擇焉。學者思之，各尋長便，當慕","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