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2771,"title":"江淮异人录","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江淮異人錄","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經名：江淮異人錄。一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洞玄部記傳類。《通志》著錄《江淮異人錄》三卷，題宋朝吳淑撰。《宋史·吳淑傳》亦稱淑撰《江淮異人錄》三卷。可知吳淑即該書作者。","江淮異人錄","司馬郊","司馬郊，一名凝‘正，一名守中。遊於江表，常被冠褐，躡屐而行，日可千百里。衣褐不改，作而常新。所為廳暴，人無敢近之者。能詐死，以至青腫臭腐，俄而復活。嘗止於宣州開元觀，自宣之歙，時道士紹修默亦往歙州，至城門遇之，與同行。修默避之先往，至一鎮戍，方息於逆旅，郊續至。修默隱身潛窺之，見郊入別店中，召主人與飲，因而凌辱之。主人初亦敬謝，郊不為已，而更擊之。既而互相搏擊，郊忽路於地，視之已死，體玲色變，一市皆聚觀。乃召集鄉裡，縛其主人，檢屍責詞，將送於州。時已向夕，欲明日一乃行。至中夜，復聞店中喧然，曰已失司馬尊師矣。而人方悟郊詐死，釋其主人。修默明日侵曉乃行，至前百里許，問人曰：司馬尊師何時過此？曰：今早已過矣。明日復行百里問之，曰：昨日已早過矣。及到歙州問之，亦然。每往來上江諸州，至一旅舍，安泊久之，將去，告其主曰：我所有竹器，不能將行，取火焚之。主人曰：方風高，且竹屋低隘，不可舉火。郊不已，眾人共拜勸之，郊怒不聽，乃發火於室中，持一大杖立於門側，敢至者擊之。郊有力，人無敢近之者。俄而火盛，焰出於竹瓦之隙，人皆惶駭。既而火滅，郊所有器什皆盡，所外床皆重灼，而薦席無有焦者。有朱翱者，為池州法橡，郊過詣之，謂朱曰：君色甚惡，當病。我即去，君病中能念我，或呼我姓名，當有所應。翱不之信，後十餘日果病熱疾，數日甚劇。忽憶郊之言，意甚神之，因稽首思念，求祐。初朱已病惡，見人在己前，有小吏陳某者常指使如意，令入室侍疾，亦叱去之。家人守之戶外，無得入者。至是朱恍惚見陳某持一甌藥進之，朱飲之，便覺意爽體佳，呼家人曰：適陳某所持來藥甚效，當令更進一服。家人驚曰：比不令人入室，陳安得至此。朱乃悟郊之垂祐也。自是朱疾漸平。郊嘗居歙州某觀，病痢困劇，觀主欲申白官司，先以意聞郊。郊怒曰：吾疾方愈，何勞若此。既漸困篤，觀主不得已，乃口白縣令姚蘊。蘊使人候問之，郊曰：姚長官何故知吾病也？來者以告。郊怒，忽起結束，徑入某山中，其行如飛。後十餘日，持一大杖，求觀主，將捶之。觀中道士共禮拜求救，乃免。嘗至洪州市中探鮮食之，市中小兒呼曰：道士吃鮮。郊怒，以物擊小兒，中流血。巡人執郊送於虞候，素知其名，方善勸說之。郊乃極口罵怒，虞候不勝其忿，杖之至十。郊謂人曰：彼杖我十五，可得十五日活。杖我十，十日死矣。既而果然。後入盧山居簡寂觀，因醉臥數日而卒。臨終，令置一杖於棺中。及葬，覺棺空，發之，唯杖在焉。","錢處士","錢處士，天祐末遊於江淮。嘗止於金陵楊某家。初，昊朝以金陵為州，築城，西拋江，束至潮溝。錢指城西里餘荒穢之地，勸楊買之。楊從其言。及建為都邑，而楊氏所買地正在繁會之處，乃搆層樓為酒肆焉。嘗宿於楊家，中夜忽起，謂人曰：地下兵馬喧闐，雲接令公，聒我不得眠。人皆莫之測也。明日，義祖自京口至金陵，時人無有預知者。嘗見一人，謂之曰：爾天罰將及，可急告謝自責。人曰：我未省有過。錢曰：爾深思之。人良久乃曰：昨日飲食不如意，因怒其下，棄食於溝中。錢曰：正是此爾。可急取所棄食之。乃取之，將以水汰去其穢。俄而雷電大震。錢曰：急取穢食之。如言而雷電果息。嘗有人圖錢之狀，錢見之曰：吾反不若此，常對聖人也。人不之悟。後有僧取其圖置於誌公塔中，人以為應。後烈祖復取之入宮，陳於內寢焉。又每為讖語，說方來事。言李氏之祚曰：髻髭之問一倍楊。初，昊氏有江之地凡四十六年，而李氏三十九年。或謂楊氏自稱尊，至禪代二十年，故髻髭倍之耳。","聶師道","聶師道，歙人，少好道。唐末于濤為歙州刺史，其兄方外為道士，居於郡南山中，師道往事之。濤時往詣方外，至於郡政，鹹以諮之。乃名其山為問政山。昊朝以師道嘗居是山，因號為問政先生焉。初，方外在山中，郡人少信奉者。及師道至，脆信日至‘而富實。師道嘗與友人同行，至一逆旅，友病熱疾，村中無復醫藥，或教病者曰：能食少不潔，可以解。及病危，因復勸之，人有難色。師道諭之曰：事急矣，何難於此，吾為汝先嘗之。乃取喟之。人感其意，乃食，而病果愈。後給事中裴樞為歙州，當唐祚之季，詔令不通。宣州田瀕、池州陶雅舉兵圍之累月，歙人頻破之。後食盡援絕，議以城降。而城中殺外軍已多，無敢將命出者。師道乃自請行。樞曰：君乃道士，豈可遊兵革中耶？請易服以往。師道曰：吾已受道法科教，不容易服。乃鎚之出城。二將初亦甚怪，及與之語，乃大喜曰：真道人也。誓約已定，復遣還城中。及期樞適有未盡，復欲延期，更令師道出諭之。人謂其二三，鹹為危之。師道亦無難色。及復見二將，皆日無不可，唯給事命時。城中人獲全，師道之力也。昊太祖聞其名，召至廣陵，建紫極宮以居之。一夜有掌盜入其所止，至於什器，皆盡取之。師道謂之曰：汝為盜，取吾財以救飢寒也，持此將安用之？乃引於曲室，盡取金帛與之。仍謂之曰：爾當從其處出，無巡人，可以無患。盜如所教，竟以不敗。後昊朝遣師道至龍虎山設醮，道遇群盜劫之，將加害，其中一人熟視師道，謂同黨曰：勿犯先生。令盡以所得還之。草盜亦皆從其言。因謂師道曰：某即昔年揚洲紫極宮中為盜者。感先生至仁之心，今以奉報。後卒於廣陵。時方遣使於湖湘，使還至某處，見師道，問之曰：何以至此？師道曰：朝廷遣我醮南嶽。使者以為然。及入昊境，方知師道卒矣。師道姪孫紹元，少入道，風貌和雅，善屬文。年二十餘卒。初，紹元既病劇，有四鶴集於紹元所處屋上。及其卒，人見五鶴沖天而去。","於大","於大，居洪州西山中，無四時，常持花，不欲近人。嘗至應聖宮，以花置道像前。道士為設荼，置之食案，須人退，於及取飲。飲訖，置茶盞於案，長揖而去。人或揖之，亦復相揖。但不與人語耳。有少年好道，欲往事之，而不能得。一日少年拜曰：願事先生。於走不顧。少年逐之，而持其衣，於驅之不去。上山渡水，不暫置之。至一處，臨水而坐，問少年曰：頗渴否？曰：然。"]}]}],"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江淮異人錄","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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