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2361,"title":"南华真经章句音义余事杂录","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南華真經餘事雜錄","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經名：南華真經徐事雜錄。北宋陳景元撰。二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洞神部玉訣類。","南華真經餘事雜錄上","公孫龍論三首","元有六論，今祇錄莊子所引三首。","白馬論","白馬非馬，可乎？曰：可。夫聞微言，明王道，莫不立賓主，致往復，假一物以為萬化之宗，寄言論而齊彼我之謬，故舉白馬以混同異。曰：何哉？曰：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形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馬非馬。馬形者，喻萬物之形皆材用也；馬色者，況萬物種類各有親疏也。以養萬物則天下歸，存親疏以待人則海內叛。譬如離色命馬，眾馬斯應，守白求馬，唯得白馬。故命馬形而守一白色者，非命眾馬也。曰：有白馬不可謂無馬也，不可謂無馬者，非馬也。既有白馬不可謂之無馬，則白馬豈非馬乎？有白馬為有馬，白之非馬，何也。白與馬連而白非馬，何故。曰：求馬，黃黑馬皆可致；求白馬，黃黑馬不可致。凡物親者少，疏者多，如一白之於眾色也。故離白求馬，黃黑皆至，兼白命馬，眾色鹹去。懷柔之道亦猶此也。使白馬乃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異馬也。設使白馬乃為有馬者，但是一馬耳，其材不異眾馬也。猶君之所私者，但是一人耳，其賢不異眾人也。人心不常於一君，亦猶馬形不專於一色，故君之愛己則附之，君之疏己則叛之，何可私其親黨而疏於天下乎。所求不異如黃黑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與不可，其相非明，故黃黑馬一也。而可以應有馬，而不可以應有白馬，是白馬之非馬審矣。如黃黑馬亦各一馬，不異馬也。而不可以應。眾馬不可以應白馬者，何哉。白非黃，黃非白，五色相非分明矣。君既私以待人，人亦私以叛君，寧肯應君命乎。故守白命馬者非能致眾馬審矣。曰：以馬之有色為非馬，天下非有無色之馬也，天下無馬可乎。以馬有色為非馬者，天下馬皆有色，豈無馬乎。猶人皆有親疏，不可謂無人也。曰：馬固有色，故有白馬。使馬無色，有馬如已耳，安取白馬。故白者非馬也。如，而也。馬皆有色，故有白馬耳。若使馬元無色，而獨有馬而已者，則馬耳，安取白馬乎？如人必因種類而生，故有華夷之別，若使元無氏族而獨有人者，安取親疏乎。故白者自是自，非馬者也。白馬者，馬與白也。馬與白馬也，故曰：白馬非馬也。白既非馬，則白與馬二物矣，合二物以共體，則不可偏謂之馬，故以馬而喻白，則白馬為非馬也。曰：馬未與白為馬，白未與馬為白，合馬與白復名白馬，是相與以不相與為名，未可。故曰白馬非馬未可。此賓述主義而難之也。馬自與馬為類，白自與白為類，故曰相與也。馬不與白為馬，白不與馬為白，故曰不相與也。合馬與白，復名白馬，乃是強用白色以為馬名，其義未可，故以白馬為非馬者未可也。上之未可主義，下之未可賓難也。曰：以有白馬為有馬，謂有白馬為有黃馬，可乎曰未可。主責賓曰，定以白馬為有馬者，則白馬可得為黃馬乎。賓曰，未可也。曰：以有馬為異有黃馬，是異黃馬於馬也。異黃馬於馬，是以黃馬為非馬。既以白馬為有馬，而黃馬不得為白馬，則黃馬為非馬；明執者未嘗不失矣。以黃馬為非馬，而以白馬為有馬，此飛者入池而棺槨異處，此天下之悖言亂辭也。黃白，色也，眾馬，形也，而強以色為形，飛者入池之謂也。黃馬白馬同為馬也，而取白棄黃，棺槨異處之謂也。凡棺槨之相待，猶唇齒之相依，曆亡齒寒，不可異處也。夫四夷守外，諸夏待內，內外相依，天下安矣。若乃私諸夏而疏夷狄；則夷狄叛矣，勒兵伐遠，人不堪會，則諸夏亂矣。內離外叛，棺槨異所，則君之所私者，不能獨輔君矣。故棄黃取白，悖亂之甚矣。曰：有白馬不可謂無馬者，離白之謂也。不離者，有白馬不可謂有馬也。故所以為有馬者，獨以馬為有馬耳，非有白馬為有馬，故其為有馬也，不可以謂馬馬也。賓曰，離白是為有馬，不離實為非馬。但以馬形馬色堅相連屬，便是二馬共體，不可謂之馬馬，故連稱白馬也。曰：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萬物通有白色，故曰不定所白，白既不定在馬，馬亦不專於白，故忘色以求馬，眾馬皆應矣，忘私以親人，天下皆親矣。白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定白在馬者，乃馬之白也；安得自為白乎。馬者無去取於色，故黃黑次所以應。直雲馬者，是於眾色無所去取也，無取，故馬無不應，無去，故色無不在。是以聖人澹然忘懷，而以虛統物，故物無不治而理無不極。白馬者有去取於色，黃黑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馬獨可以應耳。去黃取白，則眾馬各守其色，自殊而去，故唯白馬獨應矣。王者黨其所私而疏天下，則天下各守其疏，自殊而叛矣。天下俱叛，誰當應君命哉。其應所私乎，所私獨應，命適足以增禍，不能靜亂也。無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馬非馬。不取於白者，是不去於黃也，不去於色則色之與馬非有能去，故曰無去者，非有去也。凡黃白之在馬，猶親疏之在人，私親而背疏則疏者叛矣，疏者離叛則親不能獨存矣。故曰白馬非馬。是以聖人虛心玄照，理無不統，懷六合於胸中而靈鑒有餘，鏡萬像於方寸而其神彌靜。故能處親而無親，在疏而無疏，雖不取於親疏，亦不捨於親疏，所以四海同親，萬國共貫也。","指物論","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物我殊能，莫非相指，故曰物莫非指。相指者，相是非也。彼此相推，是非混一，歸於無指，故曰，而指非指。天下無指，物無可以謂物。指皆謂是非也，所以物莫非指者，凡物之情必相是非，天下若無是非之物，則無一物而可謂之物。是以有物即相是非，故物莫非指也。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謂指乎。物莫非指而又謂之非指者，天下齊焉，而物其可謂之指乎。物物皆妄相指，故指皆非指也。指也者，天下之所無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為天下之所無，未可。天下無一日而無物，無一物而非適，故彊以物為指者，未可也。天下無指，而物不可謂指也，所以天下無是非者，物各適其適，不可謂之是非，故無是非也，不可謂指者，非指也。譬如水火殊性，各適其用，既無是非，安可謂之是非乎。非指者，物莫非指也。即夫非指之物，莫不妄相指也。天下無指而物不可謂指者，非有非指也。物不可謂指者，無是非也。豈唯無是非乎，亦無無是非也。故曰非有非指。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以其無無是非，"]}]}],"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南華真經餘事雜錄","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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