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2232,"title":"上清镇元荣灵经","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上清鎮元榮靈經","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上清鎮元榮靈經","經名：上清鎮元榮靈經。撰人。一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洞神部方法類。","上清鎮元榮靈經","太上受與仙公天目山，修行了道，白日昇天自在。","太上曰：凡為通靈，此法元日為始，餘隨所月建，而作其方。","上文，朱書紙上吞之，然後可行餘文，神驗。呪曰：","黃帝太甲，運神追靈。精氣助我，神仙佐形。急急如律令。","先齋五日，以元日醜時用三穀，穀燭下元人之處，朱書符紙上七箇，燒灰置一碩水中。用洗耳，聞鬼神語。洗手腳，即能捉一切鬼神。漱口，可與鬼共言。若飲之，能察一切鬼神意。元日洗訖，其日至暮不食，不與一切人言，不見畜生、婦人、孝子。其夜於庭中鋪一領淨席，頭南仰臥，視北斗星。至夜半，乃見紫微宮內物事，及聞琴瑟之聲，又見天地赫然而居，乃呪曰：隔居小人，至紫微帝君。畢，便閉目，鼻吸炁三次，存天炁入身。次口吸三炁，存地精入身。次口鼻俱吸黑三次，存人神入身。吸之法，一吸一通息，更通再三，乃開目視北斗，至日出便見，任食齋戒。至二月建卯，立壇為下法，合明天帝日二諱，朱書符三寸，五彩袋盛之，二月卯日，然後書七星，壇上佩之。","破軍","右破軍星符，星君朱服赤幘，朱陽從者二十五人，赤蓋車。欲受知天下盛衰、帝王治否、與兵相攻，已知執仇邊敵，及自興兵，佩符人不見。凡有所宜，執酒脯，於星下立念，神即應念而至，不過五六句語。但所為事置口中唱集，鬼兵即應聲至，使役由人。若不須，去符即散。欲知鬼名便問，立知。","武曲","右武曲星符，君服上赤下黃，十六人，赤車黃蓋。學武藝，用月晦日夜，密處將弓一張、箭一隻、刀一口，並持酒念，神立至，教人百事了去。","廉貞","右康貞星符，星君服白，十五人，素車蓋。與他丈夫妻婚姻、田宅安危、習學道衛及家子孫與外人奸邪，問之通說也。","文曲","右文曲星符，星君服青，百人，青蓋車。欲通未來、求長生、探靈芝者，依人定時，持酒脯祭之，問神指受人也。並忘失塚墓。並可問之夢中惡事為怪，非時風雨，星墮日蝕，地泉怪異，日月薄食，皆可問之。","巨門","右巨門星符，星君服黃，五十人，黃蓋車。子欲佐弼君王、公候、二千石，逃遁兇疾所逼，又求仕不得，問如上法。諸學有所疑惑，藥物不決，文字虧漏，問之。懷符而往，天之貴臣，愛男女，並亦問之。","祿存","右祿存星符，星君服上青下白，二十人，車蓋白。子欲商賈求利，規覓伏藏，婦人求子，亡失奴婢財物，年有水旱，人壽長短，病人不愈，求官得失，與人爭訟，持符而往，王侯敬愛，男女歸伏。置符頭上，人不見。安足下，入水不溺，入火不焚，刀兵不傷，事如前。","貪狼","右貴狼星符，星君服黑，八十一人，黑車蓋，從者皆牟劍，令人怖畏。子欲行兇、惡淩他人子女、欲報冤讎、諸甚惡險者，問如上法。符下注姓名，密置門戶前埋之，夜鬼神喚聲不絕，去之止。姓名置屋上三日，野犴怪烏諸惡禽獸，皆集舍下，一十日滅門，去符即止。符下鼇下五日，醫不愈，去之止。置符口中，官事自散得理。","右七星符，朱書紙上，方三寸，問神及餘用符，但隨心所作。下元生人有沉重疾厄、治不癢者，用酒祭之，後問神吉凶天晴，念立現形，勿畏也。符別有用，依文書符，並祭後見神，拜益善，不見不拜。元若紫微天帝，北極也，服變無恆，從千萬人，不可輕問。子欲去死籍、益生名者，皆山居，絕五穀，棄所好，離榮華，避喧譁，捨聲色，念道遠塵，子能如是，方可受持，得預天帝也。朱書素三寸，日吞一道，三十六日畢。閉目思真一旦，腸化為金，骨化為銀，功參天帝。久服不止，神化自在，無所不為，駕鶴乘龍，靡所不從，策役鬼神，壽天地同矣。","太上曰：此乃萬行之本，召神之道，道士得之，神仙候聖，都亦不難矣。諸不能居山而有此文者，以朱書黃素五寸，符下書己姓名、生月，五色袋盛，置頭上、衣領中，求官如意，財寶資生，惡道遠利身，眾人愛敬。受此符，升壇，朱書三寸。凡此符朱書，壇上燈八盞，香油八方，刀四口，堅四階道也。符如七星，相去一尺二寸，以破軍符隨月建，置之紫微符壇中心。符下各安白紙一張，布一丈二尺，為座位，酒五盞，脯七碟，箋香火四，器皿皆異色。壇高四尺，安四階道，作壇上鋪設，人在壇南北正立，用揪板，上書章文。其壇或在庭中，若空宅中，皆無人之處為之，必須精潔，不可穢汙也。","維年月朔日辰，大玄都正一弟子臣某，謹啟九天尊君、大帝皇君、大極老君：臣質滯愚盲心，無所識於大道，錯亂代乏明師，敢屈天儀，就臣斯座。再拜。","七星君一時在壇坐，目見瞭然，勿懼更啟白曰：臣性頑無所識，虛承道法，戴天履地，志願長生。臣又欲知過去未來，一切吉凶之事。臣又欲習學武藝博通，離合夫妻，規覓財產。臣又欲知代問不祥之事，遣之皆令吉慶。臣欲令所求者得，所作者成，行符靈驗，求道得仙，治生利順。畢後，天垂哀矜愍，受臣微願。","復爐送神","常醮之時，七星臨坐，天上現形，紫微令人見，不得別祭也。畢，自取酒噉，使盡。如不食時，埋之。器物中並棄東流水中，及章板燒了，符便吞之。掃除立壇，正服如常，一無所忌。後有疑似，問如上法。若欲學紫微者，皆如上文。","太上曰：凡為此文，法用天晴明無風雲雨日，二月卯日。若陰不見，至三月建辰為之，或四月。一百日已上，加齋尤善。若能常用思念者，常來現形，數示人也。並取初建，以破軍符隨月建而置之。二月卯日依法。皆須酒脯，立念神名，見其所屬之星，別祠之。有危，本辰常來救人，隨人所在。","凡書符，以正月一日為之，餘隨月告。皆用雞嗚時，然三盞燈於北極下，以井水，用丹砂書之。欲書先面北立，啟雲：某小兆，謹啟太上老君、天地日月、北極北斗。若為法都書符，即雲七星尊神，餘但隨所求事某姓星尊神，清信弟子若干歲、鄉里人。今受太上老君真帝靈符，願靈符尊神來輔弟子某，願求如意，所願從心。啟訖再拜，向北面坐書符。法常閉炁，勿令奔走，微微鼻內，輕出炁動。下筆閉炁，舉筆出炁，不令頭痛。","凡人，不問貴賤，年生大小，皆屬北斗星君。記其所屬星君，若有急難困厄，當呼其名，救我助我，三呼三拜止，其星辰即救之。若不記所屬星君，通呼七星名，救護解之矣。此天道大要也。","子生人屬貪狼，靈神子。醜亥生屬巨門，貞文子。寅戌生屬祿存，衛府子。卯酉生屬文"]}]}],"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上清鎮元榮靈經","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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