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2150,"title":"太白经","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太白經","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經名：太白經。原未題撰人，約出樸唐末五代。《道藏子目引得》題作施肩吾撰。一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洞神部眾街類。","太白經","《黃帝聖記經》曰：黃帝元年寅月寅日，齋於首山，方明、力牧從黃帝，以上具茨，謁大陳君，授以黃帝《神芝靈圖》十二卷，金銀方十九首。黃帝又登王屋山，開石函，發玉岌，得九鼎神丹飛雪鑪火之道。黃帝復到峨媚山，見天真皇人，禮請神仙之道。皇人曰：子豈不知天有玄一，生於太陽，名為流珠，為眾妙之門，得而修之，可令子長生，昇雲飛朝玉帝。黃帝拜受，於刻山鑄金鼎，修合流珠大還神丹。令傳後人，而於鼎湖，服而上昇。時有大臣七十二人，得丹服者，亦從黃帝上昇。先是黃帝恐金丹道絕，授與元子九鼎神丹。令傳後人。而誠之日：此道至重，必以授賢。苟非其人，自招災咎。元子則齋於東明山，以金魚投於束流水，敵血而盟。後元子又傳束山子。自此以聖傳聖，以賢傳賢，以仁傳仁，得道者不可勝計。天之愛人甚矣。而人自非心不合道，固難成也。返成不信，天下十有九矣。聞道撫掌，此亦明矣。是則天機不可輕洩，鼎器不可竊弄，愚下狡詐貪婪欺妄者，故不可令見，不可與語。然傳修鍊有十不可者，有十可者，為之十誠雲耳。","十不可者","一、以巧言媚容，急向熱取。謂他人為痴，謂我為奸，自雲若是道不違人，即心無憎惜。一言道合，必傳與我。或說他事並此事，或指他人喻此人，狡詐多方，甘言出口，此輩慎不可與語也。","二、先自說大丹方術，金石門庭，伏毗撲茅，尋草結汞。又曰曾親經手嫌，不能為意在。先說我彊，博換他事。謂我機關，羅籠天地，頻來數到，束問西探，慎不可與語也。","三、只以盞嘐蠻炙，雙襪緬鞋，自說貧寒，望垂救拔，生成荷德，死歿知恩，指天地為盟，向神祇作誓，此輩慎不可與語也。","四、入頭相狎，巧語多辭，探蹟淺探，考求道理，問得即喜我，乃稱揚彼人者，神仙中人。難問則瞋我，則誹謗彼人者，誑妄之士，浮學日淺，不及我長，此輩慎不可與語也。","五、立性好利，柢待要金，怯貪不使於一文，奸．狡但求於好事，乾語濕咯，低拜屈腰，自稱爾好事，必然不要我錢。空把兩拳。堅求至藝，此輩慎不可與語也。","六、自無見識，不按方書，任意看量，不從師授，或一千文為一火，或五百文作一灰，金逐煙消，石隨焰散，不稱愚意，卻謗真賢，以謂從來伏丹萬無一成，大約世問終無此事，見仙人則謗，逢處士即瞋，將謂他人並同於我，此輩慎不可與語也。","七、自觀彼人，言此人無福，· 以條滅士，言此人惡心。我尚不成爾，焉能遂我已。歲時久歷爾，且年紀未多，以老人為褊知，以廣行為歷事，便擬指呼賢達，孩問智人，握管窺天，拋磚引玉，此輩慎不可與語也。","八、根性淺劣，寧知造化之源。見識昏蒙，不達乾坤之道。只求小術，專在利門，所務家資，懶成意氣。伏毗伏粉丹砂，以銀鉛銅，用碌煮汞。論此事即聽心歡喜，聞至藥則玲笑不言。自此以假求真，且說從小入大，此輩慎不可與語也。","九、既知出塵之術，能求得道之人。偏能屈節低心，亦甚瞻顏望色。入夜則尋思計較。明朝則便去推求。但有納璧之心，殊無割城之意。專呈小巧，擬弄大賢。敢於容易之問，獲起殊常之事。又日：下坡不走快，便難逢事在。乘時人不再遇，或自談儉素，自說忠良，於己自怯，勸人行陰驚，假陳慈惠，妄說方書，迷誑小人，平欺君子，為求好事，幹送小心。又曰：傳我者祇為於人情酬爾，不言於財寶，此輩慎不可與語也。","十、偶遇名人，少知宗旨，自為輕薄，不辯陰陽。或得其頭，不盡其尾。得其尾，不得其頭。是何小器易盈，向人自街。或知者則慇蔥承侍，拜告仙兄，而見妾出妻，同生同活，願為奴賽，永奉指呼，唯期地久天長，終願粉身碎骨。後乃薄知去處，將謂萬全，便於仙兄，當時解體，姿顏漸玲，盤酌日疏，自以得魚忘荃，到岸捨械，我今已得大事，不要前人，請去門欄，自修鉛汞。殊不知至人鑒人識物，佔往知來，先審斯人，終非大器，豈以口言貌笑，杯酒家餐，而傳授神仙大事，天地至機者哉。如此輩始則自謂事了，先負仙兄，終則漸覺事非，卻謗高士，自貽伊戚，誰致悔尤。噫，茫茫古今，世問此輩甚多，慎不可與語也。","右此十不可與語者，得道君子慎而鑒之。若洩玄機，自招悔咎。然則得人不傳，謂之秘藏天道，亦不可也。非其人而傳者，枉洩天道，竊弄陰陽，大不可也。","十可者","一、不問貧窮富貴尊卑，帝王宰輔，侯伯文武，庶人士農工商等，但有道者可傳。然先審其人，評其可否，方可傳授。","二、不以黃白事，不以勢力所知，在富如貧，居官若庶，志求大道，只慕長生，言不諂諛，行無狡曲，不可以暫時為事，故審平昔之期，若是其人，此可傳付。","三、先與言論，審察根基，儻若不昧陰陽，能明卦象，知造化之理，識天地之恩，洞達晦明，深曉進退，五行四象，七返九還，行與業同，身將心正，又慮福而無德，聰而不明，始吉終兇，先得後失，不可追悔，必也藏機密事，抱智而愚，慎審其人，此可傳授。","四、若見孜孜於家事，苦苦於身名，務於意氣，事於風雅，此不可與語也。若見守真任直，少能自足，薄於人事，不與家累，淡薄名利，於親無情，於人不詐，此可傳授。","五、有慈惠之心，無親疏之意，欲博施而力不備，重高人而傢俱貧，細察行藏，此可傳授。","六、事君忠節，居上不矜，俸薄家貧，守真不躁，而能恬淡自牧，不事輕浮，心在虛無，不急名祿，此可傳授。","七、事親於家，孝聞聞裡，仁德兼著，清淡自持，志慕長生，此可傳授。","八、與物無競，心絕冤親，自將天道為心，不以還丹為念，無心合道，道自目前，此可傳授。","九、無家絕累，野鶴孤雲，不為人事所拘，不備時宜之禮，人不識我，我不識人，心慕長生，不逢至道者，此可傳授。","十、時有道倡，多居巖室，獨處雲林，歲臘齊高，親交雙泯。然後察言觀行，不欺彼弱無心者，此可傳授。","右此十可者，得道之士，百年之內，可傳三人。前有十不可者，慎勿傳也。然傳授之時，須具十全，方得成就大丹，若不十全，不可妄為也。","十全者","一全，有修鍊之地。慎擇名山大嶽，來山去水，五行相生，不為兇山惡水，虛耗所忌，不為凡人俗眼，來去穢惡混雜，此未可也。","二全，備其財本，財本若備，無所牽率，不令所少短，並須修鍊之人心意，自然"]}]}],"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太白經","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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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條滅士，言此人惡心。我尚不成爾，焉能遂我已。歲時久歷爾，且年紀未多，以老人為褊知，以廣行為歷事，便擬指呼賢達，孩問智人，握管窺天，拋磚引玉，此輩慎不可與語也。\n八、根性淺劣，寧知造化之源。見識昏蒙，不達乾坤之道。只求小術，專在利門，所務家資，懶成意氣。伏毗伏粉丹砂，以銀鉛銅，用碌煮汞。論此事即聽心歡喜，聞至藥則玲笑不言。自此以假求真，且說從小入大，此輩慎不可與語也。\n九、既知出塵之術，能求得道之人。偏能屈節低心，亦甚瞻顏望色。入夜則尋思計較。明朝則便去推求。但有納璧之心，殊無割城之意。專呈小巧，擬弄大賢。敢於容易之問，獲起殊常之事。又日：下坡不走快，便難逢事在。乘時人不再遇，或自談儉素，自說忠良，於己自怯，勸人行陰驚，假陳慈惠，妄說方書，迷誑小人，平欺君子，為求好事，幹送小心。又曰：傳我者祇為於人情酬爾，不言於財寶，此輩慎不可與語也。\n十、偶遇名人，少知宗旨，自為輕薄，不辯陰陽。或得其頭，不盡其尾。得其尾，不得其頭。是何小器易盈，向人自街。或知者則慇蔥承侍，拜告仙兄，而見妾出妻，同生同活，願為奴賽，永奉指呼，唯期地久天長，終願粉身碎骨。後乃薄知去處，將謂萬全，便於仙兄，當時解體，姿顏漸玲，盤酌日疏，自以得魚忘荃，到岸捨械，我今已得大事，不要前人，請去門欄，自修鉛汞。殊不知至人鑒人識物，佔往知來，先審斯人，終非大器，豈以口言貌笑，杯酒家餐，而傳授神仙大事，天地至機者哉。如此輩始則自謂事了，先負仙兄，終則漸覺事非，卻謗高士，自貽伊戚，誰致悔尤。噫，茫茫古今，世問此輩甚多，慎不可與語也。\n右此十不可與語者，得道君子慎而鑒之。若洩玄機，自招悔咎。然則得人不傳，謂之秘藏天道，亦不可也。非其人而傳者，枉洩天道，竊弄陰陽，大不可也。\n十可者\n一、不問貧窮富貴尊卑，帝王宰輔，侯伯文武，庶人士農工商等，但有道者可傳。然先審其人，評其可否，方可傳授。\n二、不以黃白事，不以勢力所知，在富如貧，居官若庶，志求大道，只慕長生，言不諂諛，行無狡曲，不可以暫時為事，故審平昔之期，若是其人，此可傳付。\n三、先與言論，審察根基，儻若不昧陰陽，能明卦象，知造化之理，識天地之恩，洞達晦明，深曉進退，五行四象，七返九還，行與業同，身將心正，又慮福而無德，聰而不明，始吉終兇，先得後失，不可追悔，必也藏機密事，抱智而愚，慎審其人，此可傳授。\n四、若見孜孜於家事，苦苦於身名，務於意氣，事於風雅，此不可與語也。若見守真任直，少能自足，薄於人事，不與家累，淡薄名利，於親無情，於人不詐，此可傳授。\n五、有慈惠之心，無親疏之意，欲博施而力不備，重高人而傢俱貧，細察行藏，此可傳授。\n六、事君忠節，居上不矜，俸薄家貧，守真不躁，而能恬淡自牧，不事輕浮，心在虛無，不急名祿，此可傳授。\n七、事親於家，孝聞聞裡，仁德兼著，清淡自持，志慕長生，此可傳授。\n八、與物無競，心絕冤親，自將天道為心，不以還丹為念，無心合道，道自目前，此可傳授。\n九、無家絕累，野鶴孤雲，不為人事所拘，不備時宜之禮，人不識我，我不識人，心慕長生，不逢至道者，此可傳授。\n十、時有道倡，多居巖室，獨處雲林，歲臘齊高，親交雙泯。然後察言觀行，不欺彼弱無心者，此可傳授。\n右此十可者，得道之士，百年之內，可傳三人。前有十不可者，慎勿傳也。然傳授之時，須具十全，方得成就大丹，若不十全，不可妄為也。\n十全者\n一全，有修鍊之地。慎擇名山大嶽，來山去水，五行相生，不為兇山惡水，虛耗所忌，不為凡人俗眼，來去穢惡混雜，此未可也。\n二全，備其財本，財本若備，無所牽率，不令所少短，並須修鍊之人心意，自然","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