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2149,"title":"太清金液神气经","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太清金液神氣經","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經名：太清金液神氣經。撰人不詳，似出於隋唐。係摘錄《三皇經》、《真誥》等六期道書改編而成。有各種外丹方訣，並言服丹效驗。三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洞神部眾術類。"]},{"id":"chapter-1-section-2","title":"太清金液神氣經捲上","paragraphs":["夫清虛太皇者，蓋太初之混化，邃古之元靈也。以幽廓玄化，遂遊乎上清。菈四司於極，肇圖變於八冥，登紫空以迴晏，隱九晨以化、靈，渺渺躍天九空，麗神微於虛清。登五神於七元，妙六氣於混成，。非夫玉章之高文，孰能致妙真於靈津矣。然後致三素於九霄，御龍剛於太微，宴紫房之微邈，妙虛運於扶羲。登七剛於圓化，欻空洞以散儀，策表玄。神符玉篆，九變結於玉章。玉精緘於千金。於是幽門既靈一啟，皇經以陳，金光之章見，而明明之道臻。然靈霞潛耀，幽曖傍申，周流獨化，惚恍靈混，撲手則大明分耀，擊石則五嶽迴遷，微詠則絳晨結耀，騰躍則奔景虛玄，四真翼其左右，五帝輔其威神，七政守乎玉衡，三光紛乎散影。萬化流遷，闢常之戶，啟七變之津。大哉，清虛之靈章，混洞之赤文，三奇之神符，登太初之靈門，服盡一劑，則上遊九天，可不崇歟。寶於明玉之堂，戒以太皇之妙哉。爾慎傳妄人。","《玄元太皇靈策》曰：","玉章神符見吾堂，五靈結情還其方。七神正氣伏朱光，隱耀玄圖合五行。","三奇九轉成琅玕，清虛上真絳晨丹。長生不死在金根，圓化萬變法九晨。","一轉而成九化真，丸陽通氣伏靈盤。能得其要為天仙，十世流德結大恩。","玄門已闢見吾言，得吾道者命長存。失吾道者墜黃泉，野俗愚瞽勿令聞。","戒慎丁寧莫妄傳。","右《太皇靈策》一百一十九言，封之玉筐，不傳於世，得聞之者皆有神童玉女侍之，秘藏清室，勿輕侮也，三光伐人。","清虛真人曰：玉章神丹，至道之大。蓋太元混化，五色流精，結耀星辰日月之明，合符天圖，混氣五靈，太陽通氣，五石發精，朱紫翠綠，極耀光明，能得其要，上升泰清，三都六虛，肆心所經，得一足矣，勿用多營。此其要道，見者長生。","清虛真人曰：","三丹要道，太皇所紀，秘之玉堂，不示凡子。","絳晨神丹，上真所始，瓊藥入口，氣絕復起，","地品陰丹，長生不死，常圓化，分形翳已，","招召行廚，神靈為使。一品萬金，壽至無已。","秘之秘之，勿傳其旨。","《太玄清虛上皇太真玄丹經》一名《三光神符》，一名《絳晨未讒》，一名《剛華上丹》，一名《八瓊飛華》，一名《太微紫 明珠》。","第一八靈神童八斤，第二玄陽流一精五斤，第三沈華神女四斤，第四玄英玉華八斤，第五素靈雲石九斤，第六五英沈精二斤，第七八瓊流膏十二兩，第八素靈明景八兩，第九日耀沈精七兩，第十月精剛華十兩，第十一玄景珠琳八兩，第十二日精合耀十兩，第十三素景飛剛十二兩，第十四東華清景七兩，第十五素符龍剛八兩，第十六九陽明光六兩，第十七北剛玄華十三兩，第十八飛剛金兵八兩，第十九五雲明英六兩，第二十日景七華七兩，第二十一北極丈人九兩，第二十二金虎餘骨六兩，第二十三玄剛子明八兩，第二十四九靈沈石九兩，第二十五威七明七兩，第二十六兩華沈精十兩，第二十七玄符石母七兩，第二十八太靈甘華八兩。","凡二十八物，象二十八宿星之靈符也。刻於清虛之堂，太皇君之寶章也。見古文者有九人，命日紫 明珠之丹。","太皇君合神丹之要，先作太一土釜二，令受一斛二斗，使內外令厚，內二寸極使精密。畢乃檮二十八石，各四千杵，皆以絹素篩之。凡二十八物，合檮十一萬二千杵也。如是治藥畢。又用天玄地黃，以薦覆之。當以礬石水和地黃六斤，令如封泥，泥下釜為薦也，使厚一寸五分，置日中乾之，使精燥，乃納諸石物。次納神童，次納流精，次納神女，次納玉華，後納二十八石，又覆以天玄五斤，於是安藥都畢，可以一釜上合之。又以太一泥封其會際，復陰乾十五日，使內外堅密，令有坼。畢乃安釜於鐵 之上，令 腳高二尺五寸，以糠火燒之。初起火之日，可半 腳，至一十二日日足，令火去下釜七寸。又至二十四日日足，令火去下釜五寸。復足十二日，令火去下釜三寸。又十三日，火去下釜一寸。復八日，可引火平釜下。復至二十四日，可進火令平下釜腹也。從九十二日後，可小進火，令未及下釜之上一寸，復二十八日止，凡一百二十日也。","又清之五日，可以開之。藥當丹紫寶耀，華光文蔚，不可名字。或化為五雲之精，或結成日月之明。乃以三歲雄雞左羽掃取之，藏金器銀器，夜則降覆焉。","以五月五日及夏至日、二月八月朔日清朝，以寒水服一丸，則白日昇晨矣。若不樂昇者，可服半劑，則使鬼神真人來降，運上清之廚，乘龍上昇，所須隨意，命曰無極真人。服如大豆者，以清水三合和丹。若死者未至三年，以漱其白骨，皆愈氣還同生。又以丹水一合投口中，至口則語矣。當陰地為之，勿見三光也。","右太皇絳晨第一篇，服之白日昇晨，出入虛元，萬化隨心。若火日足而光華未發五色不具者，此日未服於火故也。當更泥如先，可重火之。初火之日，使以火釜下，至二十八日，可引火至下釜之上，復三十二日止。凡六十日，萬元不成也。又清之五日，開之如初。","《太玄新都元常品剛七化上經高章第二》清虛真人曰：開元迴化，混爾而分，陰陽屢變，其道自然。玄圖七轉，至九而還。《太皇命策書》曰：靈篇常品，法象九晨。陽光潛啟，明景流煙。三迴五變，和以七津。隨色鬱曜，各歸其神。得此之道，位為上真。秘之秘之，慎爾傳。","清虛真人曰：迴元七化，至道之靈。霞耀日月，蓊然九明。欻爾而化，翳景藏形。噓吸靈和，貫盈八冥。神奇萬化，隨意所營。乘虛駕空，上遊天庭。迴元之始，知者光明。大黃首篇，是曰玉英上真寶之命，日第一元經。","《太玄元常品第九剛七化丹經》，一名《陰陽神符》，一名《日月玄剛》，一名《素華明景》，一名《九晨朱房》，一名《欻化靈童》，一名《極沈暉》，一名《八明神丹》。","第一八靈朱童四斤，第二玄陽沈精二斤，第三沈華神女十八斤，第四玄陰玉華一斤，第五六液沈華十兩，第六日暉沈精五兩，第七八靈雲光八兩，第八素景飛剛七兩，第九太虛素女十二兩，第十靈華沈液十兩，第十一華泉水母十兩，第十二月景沈剛六兩，第十三七曜靈童五兩，第十四玄剛子明八兩，第十五靈符石母九兩，第十六黃元甘石一斤。","凡十六種，以象九晨七元之靈符，結五行之精微氣，"]}]}],"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太清金液神氣經","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太清金液神氣經","section_title":"太清金液神氣經捲上","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太清金液神氣經\n經名：太清金液神氣經。撰人不詳，似出於隋唐。係摘錄《三皇經》、《真誥》等六期道書改編而成。有各種外丹方訣，並言服丹效驗。三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洞神部眾術類。\n## 太清金液神氣經捲上\n夫清虛太皇者，蓋太初之混化，邃古之元靈也。以幽廓玄化，遂遊乎上清。菈四司於極，肇圖變於八冥，登紫空以迴晏，隱九晨以化、靈，渺渺躍天九空，麗神微於虛清。登五神於七元，妙六氣於混成，。非夫玉章之高文，孰能致妙真於靈津矣。然後致三素於九霄，御龍剛於太微，宴紫房之微邈，妙虛運於扶羲。登七剛於圓化，欻空洞以散儀，策表玄。神符玉篆，九變結於玉章。玉精緘於千金。於是幽門既靈一啟，皇經以陳，金光之章見，而明明之道臻。然靈霞潛耀，幽曖傍申，周流獨化，惚恍靈混，撲手則大明分耀，擊石則五嶽迴遷，微詠則絳晨結耀，騰躍則奔景虛玄，四真翼其左右，五帝輔其威神，七政守乎玉衡，三光紛乎散影。萬化流遷，闢常之戶，啟七變之津。大哉，清虛之靈章，混洞之赤文，三奇之神符，登太初之靈門，服盡一劑，則上遊九天，可不崇歟。寶於明玉之堂，戒以太皇之妙哉。爾慎傳妄人。\n《玄元太皇靈策》曰：\n玉章神符見吾堂，五靈結情還其方。七神正氣伏朱光，隱耀玄圖合五行。\n三奇九轉成琅玕，清虛上真絳晨丹。長生不死在金根，圓化萬變法九晨。\n一轉而成九化真，丸陽通氣伏靈盤。能得其要為天仙，十世流德結大恩。\n玄門已闢見吾言，得吾道者命長存。失吾道者墜黃泉，野俗愚瞽勿令聞。\n戒慎丁寧莫妄傳。\n右《太皇靈策》一百一十九言，封之玉筐，不傳於世，得聞之者皆有神童玉女侍之，秘藏清室，勿輕侮也，三光伐人。\n清虛真人曰：玉章神丹，至道之大。蓋太元混化，五色流精，結耀星辰日月之明，合符天圖，混氣五靈，太陽通氣，五石發精，朱紫翠綠，極耀光明，能得其要，上升泰清，三都六虛，肆心所經，得一足矣，勿用多營。此其要道，見者長生。\n清虛真人曰：\n三丹要道，太皇所紀，秘之玉堂，不示凡子。\n絳晨神丹，上真所始，瓊藥入口，氣絕復起，\n地品陰丹，長生不死，常圓化，分形翳已，\n招召行廚，神靈為使。一品萬金，壽至無已。\n秘之秘之，勿傳其旨。\n《太玄清虛上皇太真玄丹經》一名《三光神符》，一名《絳晨未讒》，一名《剛華上丹》，一名《八瓊飛華》，一名《太微紫 明珠》。\n第一八靈神童八斤，第二玄陽流一精五斤，第三沈華神女四斤，第四玄英玉華八斤，第五素靈雲石九斤，第六五英沈精二斤，第七八瓊流膏十二兩，第八素靈明景八兩，第九日耀沈精七兩，第十月精剛華十兩，第十一玄景珠琳八兩，第十二日精合耀十兩，第十三素景飛剛十二兩，第十四東華清景七兩，第十五素符龍剛八兩，第十六九陽明光六兩，第十七北剛玄華十三兩，第十八飛剛金兵八兩，第十九五雲明英六兩，第二十日景七華七兩，第二十一北極丈人九兩，第二十二金虎餘骨六兩，第二十三玄剛子明八兩，第二十四九靈沈石九兩，第二十五威七明七兩，第二十六兩華沈精十兩，第二十七玄符石母七兩，第二十八太靈甘華八兩。\n凡二十八物，象二十八宿星之靈符也。刻於清虛之堂，太皇君之寶章也。見古文者有九人，命日紫 明珠之丹。\n太皇君合神丹之要，先作太一土釜二，令受一斛二斗，使內外令厚，內二寸極使精密。畢乃檮二十八石，各四千杵，皆以絹素篩之。凡二十八物，合檮十一萬二千杵也。如是治藥畢。又用天玄地黃，以薦覆之。當以礬石水和地黃六斤，令如封泥，泥下釜為薦也，使厚一寸五分，置日中乾之，使精燥，乃納諸石物。次納神童，次納流精，次納神女，次納玉華，後納二十八石，又覆以天玄五斤，於是安藥都畢，可以一釜上合之。又以太一泥封其會際，復陰乾十五日，使內外堅密，令有坼。畢乃安釜於鐵 之上，令 腳高二尺五寸，以糠火燒之。初起火之日，可半 腳，至一十二日日足，令火去下釜七寸。又至二十四日日足，令火去下釜五寸。復足十二日，令火去下釜三寸。又十三日，火去下釜一寸。復八日，可引火平釜下。復至二十四日，可進火令平下釜腹也。從九十二日後，可小進火，令未及下釜之上一寸，復二十八日止，凡一百二十日也。\n又清之五日，可以開之。藥當丹紫寶耀，華光文蔚，不可名字。或化為五雲之精，或結成日月之明。乃以三歲雄雞左羽掃取之，藏金器銀器，夜則降覆焉。\n以五月五日及夏至日、二月八月朔日清朝，以寒水服一丸，則白日昇晨矣。若不樂昇者，可服半劑，則使鬼神真人來降，運上清之廚，乘龍上昇，所須隨意，命曰無極真人。服如大豆者，以清水三合和丹。若死者未至三年，以漱其白骨，皆愈氣還同生。又以丹水一合投口中，至口則語矣。當陰地為之，勿見三光也。\n右太皇絳晨第一篇，服之白日昇晨，出入虛元，萬化隨心。若火日足而光華未發五色不具者，此日未服於火故也。當更泥如先，可重火之。初火之日，使以火釜下，至二十八日，可引火至下釜之上，復三十二日止。凡六十日，萬元不成也。又清之五日，開之如初。\n《太玄新都元常品剛七化上經高章第二》清虛真人曰：開元迴化，混爾而分，陰陽屢變，其道自然。玄圖七轉，至九而還。《太皇命策書》曰：靈篇常品，法象九晨。陽光潛啟，明景流煙。三迴五變，和以七津。隨色鬱曜，各歸其神。得此之道，位為上真。秘之秘之，慎爾傳。\n清虛真人曰：迴元七化，至道之靈。霞耀日月，蓊然九明。欻爾而化，翳景藏形。噓吸靈和，貫盈八冥。神奇萬化，隨意所營。乘虛駕空，上遊天庭。迴元之始，知者光明。大黃首篇，是曰玉英上真寶之命，日第一元經。\n《太玄元常品第九剛七化丹經》，一名《陰陽神符》，一名《日月玄剛》，一名《素華明景》，一名《九晨朱房》，一名《欻化靈童》，一名《極沈暉》，一名《八明神丹》。\n第一八靈朱童四斤，第二玄陽沈精二斤，第三沈華神女十八斤，第四玄陰玉華一斤，第五六液沈華十兩，第六日暉沈精五兩，第七八靈雲光八兩，第八素景飛剛七兩，第九太虛素女十二兩，第十靈華沈液十兩，第十一華泉水母十兩，第十二月景沈剛六兩，第十三七曜靈童五兩，第十四玄剛子明八兩，第十五靈符石母九兩，第十六黃元甘石一斤。\n凡十六種，以象九晨七元之靈符，結五行之精微氣，","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