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2116,"title":"颜氏家训","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顏氏家訓》目錄","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作者：顏之推","◇序致第一◇教子第二","◇兄弟第三◇後娶第四","◇治家第五◇風操第六","◇慕賢第七◇勉學第八","◇文章第九◇名實第十","◇涉務第十一◇省事第十二","◇止足第十三◇誡兵第十四","◇養生第十五◇歸心第十六","◇書證第十七◇音辭第十八","◇雜藝第十九◇終制第二十"]},{"id":"chapter-1-section-2","title":"◇附：顏氏家訓序","paragraphs":["《序致第一》","夫聖賢之書，教人誠孝，慎言檢跡，立身揚名，亦已備矣。魏、晉已來，所著諸子，理重事復，遞相模斅，猶屋下架屋，床上施床耳。吾今所以復為此者，非敢軌物範世也，業以整齊門內，提撕子孫。夫同言而信，信其所親；同命而行，行其所服。禁童子之暴謔，則師友之誡不如傅婢之指揮，止凡人之鬥鬩，則堯、舜之道不如寡妻之誨諭。吾望此書為汝曹之所信，猶賢於傅婢寡妻耳。","吾家風教，素為整密。昔在齠齔，便蒙誘誨；每從兩兄，曉夕溫凊，規行矩步，安辭定色，鏘鏘翼翼，若朝嚴君焉。賜以優言，問所好尚，勵短引長，莫不懇篤。年始九歲，便丁荼蓼，家塗離散，百口索然。慈兄鞠養，苦辛備至；有仁無威，導示不切。雖讀《禮傳》，微愛屬文，頗為凡人之所陶染，肆欲輕言，不修邊幅。年十八九，少知砥礪，習若自然，卒難洗盪。二十已後，大過稀焉；每常心共口敵，性與情競，夜覺曉非，今悔昨失，自憐無教，以至於斯。追思平昔之指，銘肌鏤骨，非徒古書之誡，經目過耳也。故留此二十篇，以為汝曹後車耳。","《教子第二》","上智不教而成，下愚雖教無益，中庸之人，不教不知也。古者，聖王有胎教之法：懷子三月，出居別宮，目不邪視，耳不妄聽，音聲滋味，以禮節之。書之玉版，藏諸金匱。生子咳<口是>，師保固明孝仁禮義，導習之矣。凡庶縱不能爾，當及嬰稚，識人顏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誨，使為則為，使止則止。比及數歲，可省笞罰。父母威嚴而有慈，則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見世間，無教而有愛，每不能然；飲食運為，恣其所欲；宜誡翻獎，應訶反笑，至有識知，謂法當爾。驕慢已習，方複製之，捶撻至死而無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於成長，終為敗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是也。俗諺曰：“教婦初來，教兒嬰孩。”誠哉斯語！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惡；但重於訶怒。傷其顏色，不忍楚撻慘其肌膚耳。當以疾病為諭，安得不用湯藥針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訓者，可願苛虐於骨肉乎？誠不得已也。","王大司馬母魏夫人，性甚嚴正。王在湓城時，為三千人將，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猶捶撻之，故能成其勳業。梁元帝時，有一學士，聰敏有才，為父所寵，失於教義：一言之是，遍於行路，終年譽之；一行之非，揜藏文飾，冀其自改。","年登婚宦，暴慢日滋，竟以言語不擇，為周逖抽腸釁鼓雲。","父子之嚴，不可以狎；骨肉之愛，不可以簡。簡則慈孝不接，狎則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異宮，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癢痛，懸衾篋枕，此不簡之教也。","或問曰：“陳亢喜聞君子之遠其子，何謂也？”對曰：“有是也。蓋君子之不親教其子也，《詩》有諷刺之辭，《禮》有嫌疑之誡，《書》有悖亂之事，《春秋》有邪僻之譏，《易》有備物之象：皆非父子之可通言，故不親授耳。”齊武成帝子琅邪王，太子母弟也，生而聰慧，帝及後並篤愛之，衣服飲食，與東宮相準。帝每面稱之曰：“此黠兒也，當有所成。”及太子即位，王居別宮，禮數優僣，不與諸王等；太后猶謂不足，常以為言。年十許歲，驕恣無節，器服玩好，必擬乘輿；嘗朝南殿，見典御進新冰，鉤盾獻早李，還索不得，遂大怒，訽曰：“至尊已有，我何意無？”不知分齊，率皆如此。識者多有叔段州籲之譏。後嫌宰相，遂矯詔斬之，又懼有救，乃勒麾下軍士，防守殿門；既無反心，受勞而罷，後竟坐此幽薨。","人之愛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賢俊者自可賞愛，頑魯者亦當矜憐，有偏寵者，雖欲以厚之，更所以禍之。共叔之死，母實為之；趙王之戮，父實使之。劉表之傾宗覆族，袁紹之地裂兵亡，可為靈龜明鑑也。","齊朝有一士大夫，嘗謂吾曰：“我有一兒，年已十七，頗曉書疏，教其鮮卑語及彈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無不寵愛，亦要事也。”吾時俯而不答。","異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業，自致卿相，亦不願汝曹為之。","《兄弟第三》","夫有人民而後有夫婦，有夫婦而後有父子，有父子而後有兄弟：一家之親，此三而已矣。自茲以往，至於九族，皆本於三親焉，故於人倫為重者也，不可不篤。兄弟者，分形連氣之人也，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前襟後裾，食則同案，衣則傳服，學則連業，遊則共方，雖有悖亂之人，不能不相愛也。及其壯也，各妻其妻，各子其子，雖有篤厚之人，不能不少衰也。娣姒之比兄弟，則疏薄矣；今使疏薄之人，而節量親厚之恩，猶方底而圓蓋，必不合矣。惟友悌深至，不為旁人之所移者，免夫！二親既歿，兄弟相顧，當如形之與影，聲之與響；愛先人之遺體，惜己身之分氣，非兄弟何念哉？兄弟之際，異於他人，望深則易怨，地親則易弭。譬猶居室，一穴則塞之，一隙則塗之，則無頹毀之慮；如雀鼠之不恤，風雨之不防，壁陷楹淪，無可救矣。僕妾之為雀鼠，妻子之為風雨，甚哉！兄弟不睦，則子侄不愛；子侄不愛，則群從疏薄；群從疏薄，則僮僕為讎敵矣。如此，則行路皆其面而蹈其心。誰救之哉？人或交天下之士，皆有歡愛，而失敬於兄者，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人或將數萬之師，得其死力，而失恩於弟者，何其能疏而不能親也！娣姒者，多爭之地也，使骨肉居之，亦不若各歸四海，感霜露而相思，佇日月之相望也。況以行路之人，處多爭之地，能無間者鮮矣。所以然者，以其當公務而執私情，處重責而懷薄義也；若能恕己而行，換子而撫，則此患不生矣。","人之事兄，不可同於事父，何怨愛弟不及愛子乎？是反照而不明也。沛國劉璡，嘗與兄瓛連棟隔壁，瓛呼之數聲不應，良久方答；瓛怪問之，乃曰：“向來未著衣帽故也。”以此事兄，可以免矣。","江陵王玄紹，弟孝英、子敏，兄弟三人，特相愛友，所得甘旨新異，非共聚食，必不先嚐，孜孜色貌，相見如不足者。及西臺陷沒，玄紹以形體魁梧，為兵所圍；二弟爭共抱持，各求代死，終不得解，遂並命爾。","《後娶第四》","吉甫，賢父也，伯奇，孝子也，以賢父御孝子，合得終於天性，而後妻間之，伯奇"]}]}],"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顏氏家訓》目錄","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顏氏家訓》目錄","section_title":"◇附：顏氏家訓序","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顏氏家訓》目錄\n作者：顏之推\n◇序致第一◇教子第二\n◇兄弟第三◇後娶第四\n◇治家第五◇風操第六\n◇慕賢第七◇勉學第八\n◇文章第九◇名實第十\n◇涉務第十一◇省事第十二\n◇止足第十三◇誡兵第十四\n◇養生第十五◇歸心第十六\n◇書證第十七◇音辭第十八\n◇雜藝第十九◇終制第二十\n## ◇附：顏氏家訓序\n《序致第一》\n夫聖賢之書，教人誠孝，慎言檢跡，立身揚名，亦已備矣。魏、晉已來，所著諸子，理重事復，遞相模斅，猶屋下架屋，床上施床耳。吾今所以復為此者，非敢軌物範世也，業以整齊門內，提撕子孫。夫同言而信，信其所親；同命而行，行其所服。禁童子之暴謔，則師友之誡不如傅婢之指揮，止凡人之鬥鬩，則堯、舜之道不如寡妻之誨諭。吾望此書為汝曹之所信，猶賢於傅婢寡妻耳。\n吾家風教，素為整密。昔在齠齔，便蒙誘誨；每從兩兄，曉夕溫凊，規行矩步，安辭定色，鏘鏘翼翼，若朝嚴君焉。賜以優言，問所好尚，勵短引長，莫不懇篤。年始九歲，便丁荼蓼，家塗離散，百口索然。慈兄鞠養，苦辛備至；有仁無威，導示不切。雖讀《禮傳》，微愛屬文，頗為凡人之所陶染，肆欲輕言，不修邊幅。年十八九，少知砥礪，習若自然，卒難洗盪。二十已後，大過稀焉；每常心共口敵，性與情競，夜覺曉非，今悔昨失，自憐無教，以至於斯。追思平昔之指，銘肌鏤骨，非徒古書之誡，經目過耳也。故留此二十篇，以為汝曹後車耳。\n《教子第二》\n上智不教而成，下愚雖教無益，中庸之人，不教不知也。古者，聖王有胎教之法：懷子三月，出居別宮，目不邪視，耳不妄聽，音聲滋味，以禮節之。書之玉版，藏諸金匱。生子咳<口是>，師保固明孝仁禮義，導習之矣。凡庶縱不能爾，當及嬰稚，識人顏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誨，使為則為，使止則止。比及數歲，可省笞罰。父母威嚴而有慈，則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見世間，無教而有愛，每不能然；飲食運為，恣其所欲；宜誡翻獎，應訶反笑，至有識知，謂法當爾。驕慢已習，方複製之，捶撻至死而無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於成長，終為敗德。\n孔子云“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是也。俗諺曰：“教婦初來，教兒嬰孩。”誠哉斯語！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惡；但重於訶怒。傷其顏色，不忍楚撻慘其肌膚耳。當以疾病為諭，安得不用湯藥針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訓者，可願苛虐於骨肉乎？誠不得已也。\n王大司馬母魏夫人，性甚嚴正。王在湓城時，為三千人將，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猶捶撻之，故能成其勳業。梁元帝時，有一學士，聰敏有才，為父所寵，失於教義：一言之是，遍於行路，終年譽之；一行之非，揜藏文飾，冀其自改。\n年登婚宦，暴慢日滋，竟以言語不擇，為周逖抽腸釁鼓雲。\n父子之嚴，不可以狎；骨肉之愛，不可以簡。簡則慈孝不接，狎則怠慢生焉。\n由命士以上，父子異宮，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癢痛，懸衾篋枕，此不簡之教也。\n或問曰：“陳亢喜聞君子之遠其子，何謂也？”對曰：“有是也。蓋君子之不親教其子也，《詩》有諷刺之辭，《禮》有嫌疑之誡，《書》有悖亂之事，《春秋》有邪僻之譏，《易》有備物之象：皆非父子之可通言，故不親授耳。”齊武成帝子琅邪王，太子母弟也，生而聰慧，帝及後並篤愛之，衣服飲食，與東宮相準。帝每面稱之曰：“此黠兒也，當有所成。”及太子即位，王居別宮，禮數優僣，不與諸王等；太后猶謂不足，常以為言。年十許歲，驕恣無節，器服玩好，必擬乘輿；嘗朝南殿，見典御進新冰，鉤盾獻早李，還索不得，遂大怒，訽曰：“至尊已有，我何意無？”不知分齊，率皆如此。識者多有叔段州籲之譏。後嫌宰相，遂矯詔斬之，又懼有救，乃勒麾下軍士，防守殿門；既無反心，受勞而罷，後竟坐此幽薨。\n人之愛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賢俊者自可賞愛，頑魯者亦當矜憐，有偏寵者，雖欲以厚之，更所以禍之。共叔之死，母實為之；趙王之戮，父實使之。劉表之傾宗覆族，袁紹之地裂兵亡，可為靈龜明鑑也。\n齊朝有一士大夫，嘗謂吾曰：“我有一兒，年已十七，頗曉書疏，教其鮮卑語及彈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無不寵愛，亦要事也。”吾時俯而不答。\n異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業，自致卿相，亦不願汝曹為之。\n《兄弟第三》\n夫有人民而後有夫婦，有夫婦而後有父子，有父子而後有兄弟：一家之親，此三而已矣。自茲以往，至於九族，皆本於三親焉，故於人倫為重者也，不可不篤。兄弟者，分形連氣之人也，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前襟後裾，食則同案，衣則傳服，學則連業，遊則共方，雖有悖亂之人，不能不相愛也。及其壯也，各妻其妻，各子其子，雖有篤厚之人，不能不少衰也。娣姒之比兄弟，則疏薄矣；今使疏薄之人，而節量親厚之恩，猶方底而圓蓋，必不合矣。惟友悌深至，不為旁人之所移者，免夫！二親既歿，兄弟相顧，當如形之與影，聲之與響；愛先人之遺體，惜己身之分氣，非兄弟何念哉？兄弟之際，異於他人，望深則易怨，地親則易弭。譬猶居室，一穴則塞之，一隙則塗之，則無頹毀之慮；如雀鼠之不恤，風雨之不防，壁陷楹淪，無可救矣。僕妾之為雀鼠，妻子之為風雨，甚哉！兄弟不睦，則子侄不愛；子侄不愛，則群從疏薄；群從疏薄，則僮僕為讎敵矣。如此，則行路皆其面而蹈其心。誰救之哉？人或交天下之士，皆有歡愛，而失敬於兄者，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人或將數萬之師，得其死力，而失恩於弟者，何其能疏而不能親也！娣姒者，多爭之地也，使骨肉居之，亦不若各歸四海，感霜露而相思，佇日月之相望也。況以行路之人，處多爭之地，能無間者鮮矣。所以然者，以其當公務而執私情，處重責而懷薄義也；若能恕己而行，換子而撫，則此患不生矣。\n人之事兄，不可同於事父，何怨愛弟不及愛子乎？是反照而不明也。沛國劉璡，嘗與兄瓛連棟隔壁，瓛呼之數聲不應，良久方答；瓛怪問之，乃曰：“向來未著衣帽故也。”以此事兄，可以免矣。\n江陵王玄紹，弟孝英、子敏，兄弟三人，特相愛友，所得甘旨新異，非共聚食，必不先嚐，孜孜色貌，相見如不足者。及西臺陷沒，玄紹以形體魁梧，為兵所圍；二弟爭共抱持，各求代死，終不得解，遂並命爾。\n《後娶第四》\n吉甫，賢父也，伯奇，孝子也，以賢父御孝子，合得終於天性，而後妻間之，伯奇","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