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2028,"title":"父师善诱法","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父師善誘法》　　（清）唐彪 撰","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父子之間，不過不責善而已。然致功之法與所讀之書，不可不自我受也。孔子於伯魚，亦有學詩、學禮之訓。今怠忽之父兄，不能設立善法教其子弟，又不購覓好書與之誦讀，事事委之於師。不知我既無諄切教子弟之心，師窺我意淡漠，恐亦不盡心訓誨矣。","父兄於子弟課程，必宜詳加檢點，書文間時當令其面背，文藝間時當面課之。如己不諳於文，當轉質之於人，始知所學之虛實也。","人僅知尊敬經師，而不知蒙師教授幼學，其督責之勞，耳無停聽，目無停視，唇焦舌敝，其苦勝於經師數倍。且人生平學問得力全在十年內外；學生之言動宜時時訓誨，使歸於正也；所讀之經書，宜精熟也；書法與執筆，宜講明也；切音與平仄，宜調習也；經書之注，節讀宜有法也。工夫得失，全賴蒙師。非品端學優而又勤且嚴者，不克勝任。夫蒙師勞苦如此，關係之重又如此，豈可以子弟幼小因而輕視先生也哉！","凡書隨讀隨解，則能明晰其理，久久胸中自能有所開悟。若讀而不講，不明其理，雖所讀者盈笥，亦與不讀者無異矣。故先生教學工夫，必以勤講解為第一義也。","學生前師手中所讀之經書，全不成誦者，後師多不令其溫習，此甚非教誨之善法。必也於初入學時，悉令其開明前此讀過之書，於每冊中令學生背半或背三分之一，以驗其生熟。生則先令其溫習，不必授生書。一則能知學生底蘊，教誨易於成功；二則可免不肖子弟，避難就易，止溫其熟者，竟置其生者，以致長大經書不能成誦；三則經書既熟，學生受終身之益；四則我樂補前師之不足，後日之師，亦必樂補吾之所不足，此忠厚之道，感應之理也。","生子至三四歲時，口角清楚，知識稍開，即用小木板方寸許，四方者千塊，漆好，朱書《千字文》。每塊一字，盛以木匣，令其子每日識十字或三五字。復令其湊整合句讀之，或聚或散，或亂或齊，聽其玩耍，則識認是真。如資質聰慧者，百日可以識完。再加以《三字經》、《千家詩》等書，一年可識一二千字，然後從師入塾。字之識者過半則讀之易。且其目之所視，亦知屬意在書，而不仰天口誦矣。讀半年小書，便可教讀《四書》。即與之逐字講、逐句講，如俗語一般。使知書如說話，從前至後，如問如對，有上句便知應有下句。先將本日所教生書，講了一遍，然後教以讀。教讀數遍，已能成誦。如讀不下，再與之講以第二句之故。如資質可以讀十五行者，止讀十一二行。寧使其精力有餘，不可使之不足。","每見先生教了學生一首生書，並不計其遍數，唯期能背而已。今日教，或今晚背，或次早背。不知學生盡力一時強記，苟且塞責。及過數日，茫然不知，讀有何益？莫若教了一首生書，即令讀三十遍。令其寫字，以養其氣。字畢，令將昨日所教生書，讀二十遍。又令少息，再讀前日所教者二十遍。仍少息，再讀前一日所教者二十遍。又讀前二日者二十遍，總共一百十遍，連生書共讀五首。凡學生清晨一到書房，不許溫讀，即令其前背五首背起，連背至今早應背之書止，共背五首。是一首書，讀過五日，又背、帶背五日然後歇。是在學生口中習熟十日，可以永久不忘矣。萬一背時有差訛字句，即與他講明這句書原是這樣講，應該讀某字。如此教法，自然終身不忘。粗書理，可以漸次明白。讀完《四書》，而直講已明，讀經時，即可細為講究章旨矣。","未讀經時工夫有暇，當與調聲叶韻、講解故事。蓋聲韻調熟，則文章自有音律；故事博通，則對聯亦必精工，非徒為詞賦小道也。其日記故事，俱載前人嘉言懿行。以其雅俗共賞，易於通曉。講解透徹，不獨漸知文義，且足啟其效法之心。","欲學生書熟，必當設籌以記遍數。每讀十遍，令繳一籌。一者，書之遍數得實，不致虛冒；二者，按期令繳籌，遲則便可催促督責之；三者，籌不容不繳，則學生不得不勤讀以早完功課。殆一舉而三善備矣。","溫過之書，宜作標記。不作標記，多溫少溫，淆亂無稽。書之不熟，皆由於此。且有子弟避難就易，溫其熟者置其生者也。更宜置課程薄，五日一記。如初一至初五日，讀某書起至某書止；溫某書起至某書止。童蒙不能記者，先生代為記之，庶免混亂無稽之弊。","書，有不識字而讀訛別者，亦有識字而讀訛別者，在讀者俱不自知，先生須用心聽審。如有之，急令改正。否則，日久習以為常，以訛傳訛矣。然一人聽聞，恐有不及，宜遍示諸生曰：爾諸生誼屬朋友，凡讀書有訛別者，正當互相指點。即令其於訛別字旁加一角圈，為之標記。庶幾讀到其處，觸目動心，自能改正矣。童子讀《易經》，“九三”多讀“六三”；“六四”多讀“九四”；“上九”多讀“上六”。若先生講明陽九陰六之故，由於每卦卦畫而來。則學生胸中瞭然，自不至於誤讀矣。","歐陽文忠公曰：“立身以力學為先，力學以讀書為本。”今取《孝經》、《論語》、《孟子》、“六經”以字計之：《孝經》一千九百三字；《論語》一萬一幹七百五字；《孟子》三萬四千六百八十五字；《周易》二萬四千一百七字；《尚書》二萬五千七百字；《詩》三萬九千二百三十四字；《禮記》九萬九千一十字；《周禮》四萬五千八百六字；《春秋?左傳》一十九萬六千八百四十五字。止以中才為準，若日誦三百字，不過四年半可畢。或資鈍減中人之半，亦九年可畢。其餘觸類而長之。雖書卷浩繁，第能加日積之功，何患不至。諺曰：“積絲成縷，積寸成尺。寸尺不已，遂為丈匹”。此言雖小，可以喻大。爾輩勉之。","子弟年雖幼，讀過書宜及時與之講解，以開其智慧。然須專講其淺近者，若兼及深微之書，則茫乎不知其意旨，並其易者皆變為難，不能解矣。更有說焉：書雖淺近，若徒空解，猶未能即明其理，而亦無益身心。唯將所解之書義，盡證之以日用常行之事，庶幾能領會、能記憶。王虛中曰：宜取《孟子》書中易解者先言之。屠宛陵曰：先生講書，至有關德行倫理者，便說與學生知道，要這等行，才是好人；有關修己、治人、忠君、愛國者，便說道：你他日作官亦要如此。","先生止與學生講書而不令其覆書，最為無益。然每日既講書又令覆書，則工夫過煩，先生精力亦不能副。唯將前十日所講書，於後五日令覆完。覆書之日，不必講書。人或嫌其工夫稀少，而不知其得益良多。其間錯解者，可以改正；不解者，可以再解；不用心聽全不能覆者，懲儆之。"]}]}],"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父師善誘法》　　（清）唐彪 撰","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父師善誘法》　　（清）唐彪 撰\n父子之間，不過不責善而已。然致功之法與所讀之書，不可不自我受也。孔子於伯魚，亦有學詩、學禮之訓。今怠忽之父兄，不能設立善法教其子弟，又不購覓好書與之誦讀，事事委之於師。不知我既無諄切教子弟之心，師窺我意淡漠，恐亦不盡心訓誨矣。\n父兄於子弟課程，必宜詳加檢點，書文間時當令其面背，文藝間時當面課之。如己不諳於文，當轉質之於人，始知所學之虛實也。\n人僅知尊敬經師，而不知蒙師教授幼學，其督責之勞，耳無停聽，目無停視，唇焦舌敝，其苦勝於經師數倍。且人生平學問得力全在十年內外；學生之言動宜時時訓誨，使歸於正也；所讀之經書，宜精熟也；書法與執筆，宜講明也；切音與平仄，宜調習也；經書之注，節讀宜有法也。工夫得失，全賴蒙師。非品端學優而又勤且嚴者，不克勝任。夫蒙師勞苦如此，關係之重又如此，豈可以子弟幼小因而輕視先生也哉！\n凡書隨讀隨解，則能明晰其理，久久胸中自能有所開悟。若讀而不講，不明其理，雖所讀者盈笥，亦與不讀者無異矣。故先生教學工夫，必以勤講解為第一義也。\n學生前師手中所讀之經書，全不成誦者，後師多不令其溫習，此甚非教誨之善法。必也於初入學時，悉令其開明前此讀過之書，於每冊中令學生背半或背三分之一，以驗其生熟。生則先令其溫習，不必授生書。一則能知學生底蘊，教誨易於成功；二則可免不肖子弟，避難就易，止溫其熟者，竟置其生者，以致長大經書不能成誦；三則經書既熟，學生受終身之益；四則我樂補前師之不足，後日之師，亦必樂補吾之所不足，此忠厚之道，感應之理也。\n生子至三四歲時，口角清楚，知識稍開，即用小木板方寸許，四方者千塊，漆好，朱書《千字文》。每塊一字，盛以木匣，令其子每日識十字或三五字。復令其湊整合句讀之，或聚或散，或亂或齊，聽其玩耍，則識認是真。如資質聰慧者，百日可以識完。再加以《三字經》、《千家詩》等書，一年可識一二千字，然後從師入塾。字之識者過半則讀之易。且其目之所視，亦知屬意在書，而不仰天口誦矣。讀半年小書，便可教讀《四書》。即與之逐字講、逐句講，如俗語一般。使知書如說話，從前至後，如問如對，有上句便知應有下句。先將本日所教生書，講了一遍，然後教以讀。教讀數遍，已能成誦。如讀不下，再與之講以第二句之故。如資質可以讀十五行者，止讀十一二行。寧使其精力有餘，不可使之不足。\n每見先生教了學生一首生書，並不計其遍數，唯期能背而已。今日教，或今晚背，或次早背。不知學生盡力一時強記，苟且塞責。及過數日，茫然不知，讀有何益？莫若教了一首生書，即令讀三十遍。令其寫字，以養其氣。字畢，令將昨日所教生書，讀二十遍。又令少息，再讀前日所教者二十遍。仍少息，再讀前一日所教者二十遍。又讀前二日者二十遍，總共一百十遍，連生書共讀五首。凡學生清晨一到書房，不許溫讀，即令其前背五首背起，連背至今早應背之書止，共背五首。是一首書，讀過五日，又背、帶背五日然後歇。是在學生口中習熟十日，可以永久不忘矣。萬一背時有差訛字句，即與他講明這句書原是這樣講，應該讀某字。如此教法，自然終身不忘。粗書理，可以漸次明白。讀完《四書》，而直講已明，讀經時，即可細為講究章旨矣。\n未讀經時工夫有暇，當與調聲叶韻、講解故事。蓋聲韻調熟，則文章自有音律；故事博通，則對聯亦必精工，非徒為詞賦小道也。其日記故事，俱載前人嘉言懿行。以其雅俗共賞，易於通曉。講解透徹，不獨漸知文義，且足啟其效法之心。\n欲學生書熟，必當設籌以記遍數。每讀十遍，令繳一籌。一者，書之遍數得實，不致虛冒；二者，按期令繳籌，遲則便可催促督責之；三者，籌不容不繳，則學生不得不勤讀以早完功課。殆一舉而三善備矣。\n溫過之書，宜作標記。不作標記，多溫少溫，淆亂無稽。書之不熟，皆由於此。且有子弟避難就易，溫其熟者置其生者也。更宜置課程薄，五日一記。如初一至初五日，讀某書起至某書止；溫某書起至某書止。童蒙不能記者，先生代為記之，庶免混亂無稽之弊。\n書，有不識字而讀訛別者，亦有識字而讀訛別者，在讀者俱不自知，先生須用心聽審。如有之，急令改正。否則，日久習以為常，以訛傳訛矣。然一人聽聞，恐有不及，宜遍示諸生曰：爾諸生誼屬朋友，凡讀書有訛別者，正當互相指點。即令其於訛別字旁加一角圈，為之標記。庶幾讀到其處，觸目動心，自能改正矣。童子讀《易經》，“九三”多讀“六三”；“六四”多讀“九四”；“上九”多讀“上六”。若先生講明陽九陰六之故，由於每卦卦畫而來。則學生胸中瞭然，自不至於誤讀矣。\n歐陽文忠公曰：“立身以力學為先，力學以讀書為本。”今取《孝經》、《論語》、《孟子》、“六經”以字計之：《孝經》一千九百三字；《論語》一萬一幹七百五字；《孟子》三萬四千六百八十五字；《周易》二萬四千一百七字；《尚書》二萬五千七百字；《詩》三萬九千二百三十四字；《禮記》九萬九千一十字；《周禮》四萬五千八百六字；《春秋?左傳》一十九萬六千八百四十五字。止以中才為準，若日誦三百字，不過四年半可畢。或資鈍減中人之半，亦九年可畢。其餘觸類而長之。雖書卷浩繁，第能加日積之功，何患不至。諺曰：“積絲成縷，積寸成尺。寸尺不已，遂為丈匹”。此言雖小，可以喻大。爾輩勉之。\n子弟年雖幼，讀過書宜及時與之講解，以開其智慧。然須專講其淺近者，若兼及深微之書，則茫乎不知其意旨，並其易者皆變為難，不能解矣。更有說焉：書雖淺近，若徒空解，猶未能即明其理，而亦無益身心。唯將所解之書義，盡證之以日用常行之事，庶幾能領會、能記憶。王虛中曰：宜取《孟子》書中易解者先言之。屠宛陵曰：先生講書，至有關德行倫理者，便說與學生知道，要這等行，才是好人；有關修己、治人、忠君、愛國者，便說道：你他日作官亦要如此。\n先生止與學生講書而不令其覆書，最為無益。然每日既講書又令覆書，則工夫過煩，先生精力亦不能副。唯將前十日所講書，於後五日令覆完。覆書之日，不必講書。人或嫌其工夫稀少，而不知其得益良多。其間錯解者，可以改正；不解者，可以再解；不用心聽全不能覆者，懲儆之。","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