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1847,"title":"孝经注疏","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孝經註疏》　唐　李隆基疏　宋　邢昺注","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序","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2","title":"卷一開宗明義章第一","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3","title":"卷一天子章第二","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4","title":"卷二諸侯章第三","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5","title":"卷二卿大夫章第四","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6","title":"卷二士章第五","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7","title":"卷三庶人章第六","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8","title":"卷三三才章第七","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9","title":"卷四孝治章第八","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0","title":"卷五聖治章第九","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1","title":"卷六紀孝行章第十","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2","title":"卷六五刑章第十一","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3","title":"卷六廣要道章第十二","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4","title":"卷七廣至德章第十三","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5","title":"卷七廣揚名章第十四","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6","title":"卷七諫諍章第十五","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7","title":"卷八感應章第十六","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8","title":"卷八事君章第十七","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9","title":"卷九喪親章第十八","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20","title":"序","paragraphs":["《孝經》者，百行之宗，五教之要。自昔孔子述作，垂範將來，奧旨微言，已備解乎《註疏》。尚以辭高旨遠，後學難盡詩論。今特翦截元疏，旁引諸書，分義錯經，會合歸趣，一依講說，次第解釋，號之為講義也。","翰林侍講學士朝請大夫守國子祭酒上柱國賜紫金魚袋臣邢昺等奉敕校定註疏成都府學主鄉貢傅注奉右撰","夫《孝經》者，孔子之所述作也。述作之旨者，昔聖人蘊大聖德，生不偶時，適值周室衰微，王綱失墜，君臣僣亂，禮樂崩頹。居上位者賞罰不行，居下位者襃貶無作。孔子遂乃定禮、樂，刪《詩》、《書》，贊《易》道，以明道德仁義之源；修《春秋》，以正君臣父子之法。又慮雖知其法，未知其行，遂說《孝經》一十八章，以明君臣父子之行所寄。知其法者修其行，知其行者謹其法。故《孝經緯》曰：“孔子云：‘欲觀我襃貶諸侯之志，在《春秋》；崇人倫之行，在《孝經》。’”是知《孝經》雖居六籍之外，乃與《春秋》為表矣。先儒或雲“夫子為曾參所說”，此未盡其指歸也。蓋曾子在七十弟子中，孝行最著，孔子乃假立曾子為請益問答之人，以廣明孝道。既說之後，乃屬與曾子。洎遭暴秦焚書，併為煨燼。漢膺天命，復闡微言。《孝經》河間顏芝所藏，因始傳之於世。自西漢及魏，歷晉、宋、齊、梁，註解之者迨及百家。至有唐之初，雖備存秘府，而簡編多有殘缺，傳行者唯孔安國、鄭康成兩家之注，並有梁博士皇侃《義疏》，播於國序。然辭多紕繆，理昧精研。至唐玄宗朝，乃詔群儒學官，俾其集議。是以劉子玄辨鄭注有十謬七惑，司馬堅斥孔注多鄙俚不經。其餘諸家註解，皆榮華其言，妄生穿鑿。明皇遂於先儒注中，採摭菁英，芟去煩亂，撮其義理允當者，用為註解。至天寶二年注成，頒行天下，仍自八分御紥，勒於石碑，即今京兆石臺《孝經》是也。","翰林侍講學士朝請大夫守國子祭酒上柱國賜紫金魚袋臣邢昺等奉敕校定御製序並注","[疏]正義曰：《孝經》者，孔子為曾參陳孝道也。漢初，長孫氏、博士江翁、少府後倉、諫大夫翼奉、安昌侯張禹傳之，各自名家。經文皆同，唯孔氏壁中古文為異。至劉炫遂以《古孝經·庶人章》分為二，《曾子敢問章》分為三，又多《閨門》一章，凡二十二章。桓譚《新論》雲：“《古孝經》千八百七十二字，今異者四百餘字。孝者，事親之名；經者，常行之典。”按《漢書·藝文志》雲：“夫孝，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也。舉大者言，故曰《孝經》。”又按《禮記·祭統》雲：“孝者，畜也，畜養也。”《釋名》雲：“孝，好也。”《周書》：“諡法至順曰孝。”總而言之，道常在心，盡其色養，中情悅好，承順無怠之義也。《爾雅》曰：“善父母為孝。”皇侃曰：“經者，常也，法也。此經為教，任重道遠，雖復時移代革，金石可消，而為孝事親常行，存世不滅，是其常也。為百代規模，人生所資，是其法也。”言孝之為教，使可常而法之。《易》有上經、下經，《老子》有道經、德經。孝為百行之本，故名曰《孝經》。經之創制，孔子所撰也。前賢以為曾參唯有至孝之性，未達孝德之本，偶於間居，因得侍坐，參起問於夫子，夫子隨而答，參是以集錄，因名為《孝經》。尋繹再三，將未為得也，何者？夫子刊緝前史而修《春秋》。猶雲筆則筆，削則削，四科十哲，莫敢措辭。按《鉤命決》雲：“孔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經》。’”斯則修《春秋》、撰《孝經》，孔子之志、行也。何為重其志而自筆削，輕其行而假他人者乎？按劉炫《述義》，其略曰：“炫謂孔子自作《孝經》，本非曾參請業而對也。士有百行，以孝為本。本立而後道行，道行而後業就，故曰：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然則治世之要，孰能非乎？徒以教化之道，因時立稱，經典之目，隨事表名，至使威儀禮節之餘盛傳當代，孝悌德行之本隱而不彰。夫子運偶陵遲，禮樂崩壞，名教將絕，特感聖心，因弟子有請問之道，師儒有教誨之義，故假曾子之言以為對揚之體，乃非曾子實有問也。若疑而始問，答以申辭，則曾子應每章一問，仲尼應每問一答。按經，夫子先自言之，非參請也；諸章以次演之，非待問也。且辭義血脈文連旨環，而開宗題其端緒，餘音廣而成之，非一問一答之勢也。理有所極，方始發問，又非請業請答之事。首章言先王有至德要道，則下章雲此之謂要道也，非至德，其孰能順民，皆遙結道本，答曾子也。舉此為例，凡有數科，必其主為曾子言，首章答曾子已了，何由不待曾子問，更自述而修之？且三起曾參侍坐與之別，二者是問也，一者嘆之也。故假言乘閒曾子坐也，與之論孝。開宗明義上陳天子，下陳庶人，語盡無更端，於曾子未有請，故假參嘆孝之大，又說以孝為理之功。說之以終，欲言其聖道莫大於孝，又假參問，乃說聖人之德不加於孝。在前論敬順之道，未有規諫之事，殷勤在悅色，不可頓說犯顏，故須更借曾子言陳諫諍之義。此皆孔子須參問，非參須問孔子也。莊周之斥鷃笑鵬，罔兩問影；屈原之漁父鼓枻，大卜拂龜；馬卿之烏有無是；楊雄之翰林子墨，寧非師祖製作以為楷模者乎？若依鄭注實居講堂，則廣延生徒，侍坐非一，夫子豈凌人侮眾，獨與參言邪？且雲汝知之乎，何必直汝曾子，而參先避席乎？必其遍告諸生，又有對者，當參不讓儕輩而獨答乎？假使獨與參言，言畢，參自集錄，豈宜稱師字者乎？由斯言之，經教發極，夫子所撰也。”而《漢書·藝文志》雲：“《孝經》者，孔子為曾子陳孝道也。”謂其為曾子特說此經，然則聖人之有述作，豈為一人而已！斯皆誤本其文，致茲乖謬也。所以先儒註解，多所未行。唯鄭玄之《六藝論》曰：“孔子以六藝題目不同，指意殊別，恐道離散，後世莫知根源，故作《孝經》以總會之。”其言雖則不然，其意頗近之矣。然入室之徒不一，獨假曾子為言，以參偏得孝名也。《老子》曰：“六親不和有孝慈。”然則孝慈之名，因不和"]}]}],"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孝經註疏》　唐　李隆基疏　宋　邢昺注","section_title":"序","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孝經註疏》　唐　李隆基疏　宋　邢昺注","section_title":"卷一開宗明義章第一","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3","chapter_title":"《孝經註疏》　唐　李隆基疏　宋　邢昺注","section_title":"卷一天子章第二","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4","chapter_title":"《孝經註疏》　唐　李隆基疏　宋　邢昺注","section_title":"卷二諸侯章第三","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5","chapter_title":"《孝經註疏》　唐　李隆基疏　宋　邢昺注","section_title":"卷二卿大夫章第四","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6","chapter_title":"《孝經註疏》　唐　李隆基疏　宋　邢昺注","section_title":"卷二士章第五","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7","chapter_title":"《孝經註疏》　唐　李隆基疏　宋　邢昺注","section_title":"卷三庶人章第六","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8","chapter_title":"《孝經註疏》　唐　李隆基疏　宋　邢昺注","section_title":"卷三三才章第七","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9","chapter_title":"《孝經註疏》　唐　李隆基疏　宋　邢昺注","section_title":"卷四孝治章第八","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0","chapter_title":"《孝經註疏》　唐　李隆基疏　宋　邢昺注","section_title":"卷五聖治章第九","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1","chapter_title":"《孝經註疏》　唐　李隆基疏　宋　邢昺注","section_title":"卷六紀孝行章第十","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12","chapter_title":"《孝經註疏》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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n《孝經》者，百行之宗，五教之要。自昔孔子述作，垂範將來，奧旨微言，已備解乎《註疏》。尚以辭高旨遠，後學難盡詩論。今特翦截元疏，旁引諸書，分義錯經，會合歸趣，一依講說，次第解釋，號之為講義也。\n翰林侍講學士朝請大夫守國子祭酒上柱國賜紫金魚袋臣邢昺等奉敕校定註疏成都府學主鄉貢傅注奉右撰\n夫《孝經》者，孔子之所述作也。述作之旨者，昔聖人蘊大聖德，生不偶時，適值周室衰微，王綱失墜，君臣僣亂，禮樂崩頹。居上位者賞罰不行，居下位者襃貶無作。孔子遂乃定禮、樂，刪《詩》、《書》，贊《易》道，以明道德仁義之源；修《春秋》，以正君臣父子之法。又慮雖知其法，未知其行，遂說《孝經》一十八章，以明君臣父子之行所寄。知其法者修其行，知其行者謹其法。故《孝經緯》曰：“孔子云：‘欲觀我襃貶諸侯之志，在《春秋》；崇人倫之行，在《孝經》。’”是知《孝經》雖居六籍之外，乃與《春秋》為表矣。先儒或雲“夫子為曾參所說”，此未盡其指歸也。蓋曾子在七十弟子中，孝行最著，孔子乃假立曾子為請益問答之人，以廣明孝道。既說之後，乃屬與曾子。洎遭暴秦焚書，併為煨燼。漢膺天命，復闡微言。《孝經》河間顏芝所藏，因始傳之於世。自西漢及魏，歷晉、宋、齊、梁，註解之者迨及百家。至有唐之初，雖備存秘府，而簡編多有殘缺，傳行者唯孔安國、鄭康成兩家之注，並有梁博士皇侃《義疏》，播於國序。然辭多紕繆，理昧精研。至唐玄宗朝，乃詔群儒學官，俾其集議。是以劉子玄辨鄭注有十謬七惑，司馬堅斥孔注多鄙俚不經。其餘諸家註解，皆榮華其言，妄生穿鑿。明皇遂於先儒注中，採摭菁英，芟去煩亂，撮其義理允當者，用為註解。至天寶二年注成，頒行天下，仍自八分御紥，勒於石碑，即今京兆石臺《孝經》是也。\n翰林侍講學士朝請大夫守國子祭酒上柱國賜紫金魚袋臣邢昺等奉敕校定御製序並注\n[疏]正義曰：《孝經》者，孔子為曾參陳孝道也。漢初，長孫氏、博士江翁、少府後倉、諫大夫翼奉、安昌侯張禹傳之，各自名家。經文皆同，唯孔氏壁中古文為異。至劉炫遂以《古孝經·庶人章》分為二，《曾子敢問章》分為三，又多《閨門》一章，凡二十二章。桓譚《新論》雲：“《古孝經》千八百七十二字，今異者四百餘字。孝者，事親之名；經者，常行之典。”按《漢書·藝文志》雲：“夫孝，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也。舉大者言，故曰《孝經》。”又按《禮記·祭統》雲：“孝者，畜也，畜養也。”《釋名》雲：“孝，好也。”《周書》：“諡法至順曰孝。”總而言之，道常在心，盡其色養，中情悅好，承順無怠之義也。《爾雅》曰：“善父母為孝。”皇侃曰：“經者，常也，法也。此經為教，任重道遠，雖復時移代革，金石可消，而為孝事親常行，存世不滅，是其常也。為百代規模，人生所資，是其法也。”言孝之為教，使可常而法之。《易》有上經、下經，《老子》有道經、德經。孝為百行之本，故名曰《孝經》。經之創制，孔子所撰也。前賢以為曾參唯有至孝之性，未達孝德之本，偶於間居，因得侍坐，參起問於夫子，夫子隨而答，參是以集錄，因名為《孝經》。尋繹再三，將未為得也，何者？夫子刊緝前史而修《春秋》。猶雲筆則筆，削則削，四科十哲，莫敢措辭。按《鉤命決》雲：“孔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經》。’”斯則修《春秋》、撰《孝經》，孔子之志、行也。何為重其志而自筆削，輕其行而假他人者乎？按劉炫《述義》，其略曰：“炫謂孔子自作《孝經》，本非曾參請業而對也。士有百行，以孝為本。本立而後道行，道行而後業就，故曰：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然則治世之要，孰能非乎？徒以教化之道，因時立稱，經典之目，隨事表名，至使威儀禮節之餘盛傳當代，孝悌德行之本隱而不彰。夫子運偶陵遲，禮樂崩壞，名教將絕，特感聖心，因弟子有請問之道，師儒有教誨之義，故假曾子之言以為對揚之體，乃非曾子實有問也。若疑而始問，答以申辭，則曾子應每章一問，仲尼應每問一答。按經，夫子先自言之，非參請也；諸章以次演之，非待問也。且辭義血脈文連旨環，而開宗題其端緒，餘音廣而成之，非一問一答之勢也。理有所極，方始發問，又非請業請答之事。首章言先王有至德要道，則下章雲此之謂要道也，非至德，其孰能順民，皆遙結道本，答曾子也。舉此為例，凡有數科，必其主為曾子言，首章答曾子已了，何由不待曾子問，更自述而修之？且三起曾參侍坐與之別，二者是問也，一者嘆之也。故假言乘閒曾子坐也，與之論孝。開宗明義上陳天子，下陳庶人，語盡無更端，於曾子未有請，故假參嘆孝之大，又說以孝為理之功。說之以終，欲言其聖道莫大於孝，又假參問，乃說聖人之德不加於孝。在前論敬順之道，未有規諫之事，殷勤在悅色，不可頓說犯顏，故須更借曾子言陳諫諍之義。此皆孔子須參問，非參須問孔子也。莊周之斥鷃笑鵬，罔兩問影；屈原之漁父鼓枻，大卜拂龜；馬卿之烏有無是；楊雄之翰林子墨，寧非師祖製作以為楷模者乎？若依鄭注實居講堂，則廣延生徒，侍坐非一，夫子豈凌人侮眾，獨與參言邪？且雲汝知之乎，何必直汝曾子，而參先避席乎？必其遍告諸生，又有對者，當參不讓儕輩而獨答乎？假使獨與參言，言畢，參自集錄，豈宜稱師字者乎？由斯言之，經教發極，夫子所撰也。”而《漢書·藝文志》雲：“《孝經》者，孔子為曾子陳孝道也。”謂其為曾子特說此經，然則聖人之有述作，豈為一人而已！斯皆誤本其文，致茲乖謬也。所以先儒註解，多所未行。唯鄭玄之《六藝論》曰：“孔子以六藝題目不同，指意殊別，恐道離散，後世莫知根源，故作《孝經》以總會之。”其言雖則不然，其意頗近之矣。然入室之徒不一，獨假曾子為言，以參偏得孝名也。《老子》曰：“六親不和有孝慈。”然則孝慈之名，因不和","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