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1809,"title":"陆桴亭论小学","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陸桴亭論小學　　（明清）陸世儀 撰","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古者八歲入小學，十五入大學，此自是正理。然古者人心質樸，風俗淳厚，孩提至七八歲時，知識尚未開。今則人心風俗遠不如古，人家子弟，至五六歲已多知誘物化矣。又二年而始入小學，即使父教師嚴，已費一番手腳，況父兄之教，又未必盡如古法乎？故愚謂今之教子弟入小學者，決當自五六歲始。","小學之書，文公所集備矣。然予以為，古人之意，小學之設是教人由之；大學之道，乃使人知之。今文公所集，多窮理之事，近於大學。又所集之語，多出四書五經，讀者以為重複。且類引多古禮，不諧今俗；開卷多難字，不便童子。此小學所以多廢也。愚意小兒五六歲時，語音未朗，未能便讀長句。竊欲仿明道之意，採擇《禮經》中《曲禮》、《幼儀》，參以近禮，斟酌古今，擇其可通行者編成一書。或三字，或五字，節為韻語，務令易曉，名曰《節韻幼儀》，俾之即讀即教。如“頭容直”，即教之端正頭項。“手容恭”，即教之整齊手足。合下便教他知行並進，似於造就人材之法，更為容易。","禮樂不可斯須去身。古人教人，自幼便教他禮樂，所以德性氣質易於成就。今人自讀書外一無所事，不知禮樂為何物，身子從幼便驕惰壞了。愚意自《節韻幼儀》外，更欲參酌古今之制，輯冠、婚、祭及鄉飲、鄉射諸禮為禮書。文廟樂舞及宴飲、升歌諸儀為樂書。俾童子十數歲時仍讀四書，兼習書數。暇日，則序一處，教升歌、習禮，如古人舞勺、舞象之類，務使之鬱郁彬彬。則涵養氣質，薰陶德性，或可不勞而致。","凡人有記性、有悟性。自十五以前，物慾未染、知識未開，多記性。十五後，知識既開、物慾漸染，則多悟性，少記性。故凡所當讀書，皆當自十五前使之熟讀。不但四書五經，即如天文、地理、史學、算學之類，皆有歌訣，皆須熟讀。若年稍長，不惟不肯讀，且不能讀矣！今人村塾中開蒙，多教子弟唸詩句，直是無謂。","凡子弟學寫仿書，不獨教他字好，即可兼識字及記誦之功。","四明程端禮有《家塾分年讀書法》。教童子讀四書五經，先令讀正文既畢，然後卻讀注，亦可。蓋子弟讀書，大約十歲前有記性，以後漸否。若令先讀正文，雖子弟至愚，未有不於十歲前完過者。此亦讀書之一法。文公有言：古有小學，今無小學，須以“敬”字補之。此但可為年長學道者言，若童子，定須教以前法。","古人設社學法最好。欲教童子歌詩習禮，發其志意，肅其威儀。蓋恐蒙師唯督句讀，則學者苦於簡束而無鼓舞入道之樂也。然歌詩近於鼓舞，習禮便有簡束的意在。古人十三學樂、誦詩，二十而冠，始學禮。蓋人當少年時，雖有童心，然父兄在前，終有畏憚，故法不妨與之以寬。寬者，所以誘其入道也。年力既壯，則智計漸生，此時純用誘掖，則將有放蕩不制之患，故法又當與之以嚴。嚴者，所以禁其或放也。二者因其年力各有妙用。故古時成就人多。今之社學，止以句讀簡束童子，固失鼓舞之意矣！若誤認古人純用鼓舞，又豈成就之法乎？立教者當知所以善其施矣。","近日人才之壞，皆由子弟早習時文。蓋古人之法，四十始仕。即國初童子試，亦必俟二十後方許進學。進學者，必試經論。養之者深，故其出之者大也。近日人務捷得，聰明者讀摘段數葉，便可拾青紫，胸中何嘗一毫道理知覺。乃欲責其致君澤民？！故欲人才之端，必先令子弟讀書務實。","昔人之患在樸，今人之患在文。文翁治蜀，教之以文。今日之勢，正與文翁相反，使民能反一分樸，則世界受一分惠。而反樸之道，當自教童子始。有心世道者，慎毋於時文更揚其波哉！","教小兒，不但是出就外傅謂之教，凡家庭之教最急。每見人家養子，當其知識乍開時，即戲教以打人、罵人及玩以聲色玩好之具。此等氣習，沁入心腑，人才何緣得成就？","家庭之教，又必原於朝廷之教。朝廷之教以道德，則家庭之教亦以道德；朝廷之教以名利，則家庭之教亦以名利。嘗有友人問建文時何多忠義，予曰：“此父兄之教嚴耳。”友人問：“何以知之？”曰：“以朝廷之教知之。”蓋當時朝廷重名節、勵清修，其教甚嚴。苟子弟居官不肖，則累及父母、累及宗族。故孩提之時倘或不肖，則父兄必變色而訓之。語曰：“少成若天性，習慣如自然。”積累既深，所以居官之時，雖九死而靡悔也。","灑掃、應對、進退，此真弟子事。自世俗習於侈靡，一切以僕隸當之，此理不講久矣。然應對、進退，貧士家猶或有之，至於灑掃，則貧士家亦絕無之矣。偶過友人姚文初家，見其門庭蕭然，一切灑掃、應對、進退，皆令次公執役，猶有古風。文初，現聞先生後也，其高風如此，為貧士者，可以愧矣！","或問“六藝”，童子十五以內，恐未必能習？曰：玩禮、樂、射、御、書、數之文，“文”字則與“義”字有別。“文”是習其事，“義”是詳其理。禮、樂雖精微，然《禮記》雲：“十三學樂誦詩。”又曰：“十三舞勺，成童舞象。”則知由粗及精，自有因年而進之法。射、御雖非童子事，然北人與南人不同。曹丕《典論?論文》自言八歲即學騎射，是射、御亦非難事也。至於書、數，尤易為力。","古者八歲入小學，周官保氏掌養國子，教之六書。漢興，蕭何草律令，太史試學童，能諷九千字以上，乃得為史。又以六體試之，課最者，以為尚書御史史書令史。六體者，古文、奇字、篆書、隸書、繆篆、蟲書，皆所以通知古今文字，摹印章、書幡信也。則知古人皆以字學為小學，故人皆識字。今俗崇尚制科，人務捷得，至貴為公卿，而目不識古文奇字，且並音劃亦多訛謬者，少此一段工夫也。","人少小時，未有不好歌舞者，蓋天籟之發、天機之動。歌舞，即禮樂之漸也。聖人因其歌舞，教以禮樂，所謂因其勢而利導之。今人教子，寬者或流於放蕩，嚴者並遏其天機，皆不識聖人禮樂之意。欲蒙養之端，難矣。","朱子蒙卦注曰“去其外誘，全其真純”八字最妙。童子時，唯外誘最壞事，如樗蒲博弈及看搬演故事之類，極易使人流蕩志反。善教子者只是形格勢禁，不使得親外誘。《樂記》所謂“奸聲亂色不留聰明，淫樂匿禮不接心術”是也。然其尤要在端本清源，使父兄不為非禮之戲，則子弟自無從得接耳目。"]}]}],"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陸桴亭論小學　　（明清）陸世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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