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1787,"title":"春秋公羊传注疏","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春秋公羊傳註疏》  漢 何休 注　 唐 徐彥　疏","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序","paragraphs":["隱公卷一（起元年，盡元年）","隱公卷二（起二年，盡四年）","隱公卷三（起五年，盡十一年）","桓公卷四（起元年，盡六年）","桓公卷五（起七年，盡十八年）","莊公卷六（起元年，盡七年）","莊公卷七（起八年，盡十七年）","莊公卷八（起十八年，盡二十七年）","莊公卷九（起二十八年，盡閔公二年）","僖公卷十（起元年，盡七年）","僖公卷十一（起八年，盡二十一年）","僖公卷十二（起二十二年，盡三十三年）","文公卷十三（起元年，盡九年）","文公卷十四（起十年，盡十八年）","宣公卷十五（起元年，盡九年）","宣公卷十六（起十年，盡十八年）","成公卷十七（起元年，盡十年）","成公卷十八（起十一年，盡十八年）","襄公卷十九（起元年，盡十一年）","襄公卷二十（起十二年，盡二十四年）","襄公卷二十一（起二十五年，盡三十一年）","昭公卷二十二（起元年，盡十二年）","昭公卷二十三（起十三年，盡二十三年）","昭公卷二十四（起二十三年，盡三十二年）","定公卷二十五（起元年，盡五年）","定公卷二十六（起六年，盡十五年）","哀公卷二十七（起元年，盡十年）","哀公卷二十八（起十一年，盡十四年）"]},{"id":"chapter-1-section-2","title":"序","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3","title":"序","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4","title":"漢司空掾任城樊何休序","paragraphs":["○陸氏《音義》曰：“掾，弋絹反。”","[疏]“漢司空掾”。解雲：漢者，巴漢之間地名也。於秦二世元年，諸侯叛秦，沛人共立劉季以為沛公。二年八月，沛公入秦，秦相趙高殺二世，立二世兄子子嬰。冬十月為漢元年，子嬰降。","○年春正月，項羽尊楚懷王以為義帝。其年三月，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分天下為十八國，更立沛公為漢王，王巴漢之間四十一縣，都於南鄭。至漢王五年冬十二月，乃破項羽軍斬之。六年正月乃稱皇帝，遂取漢為天下號，若夏、殷、周既克天下，乃取本受命之地為天下號。雲“司空”者，漢三公官名也。“掾”者，即其下屬官也，若今之三府掾是也。","○“任城樊何休序”。","○解雲：任城者，郡名。樊者，縣名。姓何，名休，字邵公。其《本傳》雲：“休為人質樸訥口，而雅有心思。精研六經，世儒無及者。大傳陳蕃闢之，與參政事。蕃敗，休坐廢錮，乃作《春秋公羊解詁》，覃思不闚門十有七年。”是也。序者，舒也，敘也，舒展已意，以次敘經傳之義，述已作注之意，故謂之序也。","昔者孔子有云：","[疏]“昔者，孔子有云”。","○解雲：昔者，古也，前也。故《孝經》雲：“昔者明王，”鄭注云“昔，古也。”《檀弓》上篇雲“予疇昔夜夢”，注云：“昔猶前也”。然則若對後言之，即言前；若對今言之，即言古。何氏言前古孔子有云，雲，言也。","“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經》。”","[疏]“吾志在”至“《孝經》”。","○解雲：案《孝經?鉤命決》雲“孔子在庶，德無所施，功無所就，志在《春秋》，行在《孝經》”是也。所以《春秋》言志在，《孝經》言行在。《春秋》者，賞善罰惡之書，見善能賞，見惡能罰，乃是王侯之事，非孔子所能行，故但言志在而已；《孝經》者，尊祖愛親，勸子事父，勸臣事君，理關貴賤，臣子所宜行，故曰行在《孝經》也。","此二學者，聖人之極致，","[疏]“此二”至“極致”。","○解雲：二學者，《春秋》、《孝經》也。極者，盡也。致之言至也，言聖人作此二經之時，盡已至誠而作之，故曰聖人之極致也。","治世之要務也。","○治，直吏反。","[疏]“治世”至“務也”。","○解雲：凡諸經藝等皆治世所須，但此經或是懲惡勸善，或是尊祖愛親，有國家者最所急行，故云“治世之要務也”，言治世之精要急務矣。《祭統》雲：“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禮。”禮者，謂三王以來也，若大道之時，禮於忠信為薄。正以孔子修《春秋》，祖述堯舜，故言此。考諸舊本皆作“也”字，又且於理亦宜然。若作“世”字者，俗誤已行。","傳《春秋》者非一。","[疏]“傳《春秋》者非一”。","○解雲：孔子至聖，觀無窮，知秦無道，將必燔書，故《春秋》之說口授子夏。度秦至漢，乃著竹帛，故《說題辭》雲“傳我書者，公羊高也。”戴宏序雲：“子夏傳與公羊高，高傳與其子平，平傳與其子地，地傳與其子敢，敢傳與其子壽。至漢景帝時，壽乃其弟子齊人胡毌子都著於竹帛，與董仲舒皆見於圖讖。”是也。故大史公雲：“董仲舒，廣川人也，以治《春秋》孝、景時為博士，下帷講誦。弟子傳以久次相受業，或莫見其面。董生相膠西王，疾免歸家，以修學著書為事，終不治產業。”是也。又《六藝論》雲：“治《公羊》者，胡毌生、董仲舒，董仲舒弟子嬴公，嬴公弟子眭孟，眭孟弟子莊彭祖及顏安樂，安樂弟子陰豐、劉向、王彥。”故曰傳《春秋》者非一。舊雲“傳《春秋》者非一”者，謂本出孔子而傳五家，故曰非一。","本據亂而作，","[疏]“本據亂而作”。","○解雲：孔子本獲麟之後得瑞門之命，乃作《春秋》，公取十二，則天之數。是以不得取周公、成王之史，而取隱公以下，故曰據亂而作，謂據亂世之史而為《春秋》也。","其中多非常異義可怪之論，","○論，盧困反，下“持論”同","[疏]“其中”至“之論”。","○解雲：由亂世之史，故有非常異義可怪之事也。“非常異義”者，即莊四年，齊襄復九世之讎而滅紀；僖元缺年，實與齊桓專封是也。此即是非常之異義，言異於文、武時。何者？若其常義，則諸侯不得擅滅諸侯，不得專封，故曰非常異義也。“其可怪之論”者，即昭三十一年，邾婁叔術妻嫂而《春秋》善之是也。","說者疑惑，","[疏]“說者疑惑”。","○解雲：此“說者”，謂胡毌子都、董仲舒之後，莊彭祖、顏安樂之徒。見經傳與奪異於常理，故致疑惑。","至有倍經、任意、反傳違戾者。","[疏]“至有”至“戾者”。","○解雲：此倍讀如反背之背，非倍半之倍也。言由疑惑之故，雖解經之理而反背於經。即成二年，逢醜父代齊侯當左，以免其主。《春秋》不非而說者非之，是背經也。任意者，《春秋》有三世異辭之言，顏安樂以為從襄二十一年之後，孔子生訖，即為所見之世，是任意。任意者，凡言見者，目睹其事，心識其理，乃可為見，故《演孔圖》雲“文、宣、成、襄，所聞之世也”。而顏氏分張一公而使兩屬，是其任意也。反傳違戾者，宣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食之”，案隱三年傳雲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食正朔也，其或日，或不日者，或失之前，或失之後。失之前者，朔在前也，謂二日乃食，失正朔於前，是以但書"]}]}],"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春秋公羊傳註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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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司空掾任城樊何休序\n○陸氏《音義》曰：“掾，弋絹反。”\n[疏]“漢司空掾”。解雲：漢者，巴漢之間地名也。於秦二世元年，諸侯叛秦，沛人共立劉季以為沛公。二年八月，沛公入秦，秦相趙高殺二世，立二世兄子子嬰。冬十月為漢元年，子嬰降。\n○年春正月，項羽尊楚懷王以為義帝。其年三月，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分天下為十八國，更立沛公為漢王，王巴漢之間四十一縣，都於南鄭。至漢王五年冬十二月，乃破項羽軍斬之。六年正月乃稱皇帝，遂取漢為天下號，若夏、殷、周既克天下，乃取本受命之地為天下號。雲“司空”者，漢三公官名也。“掾”者，即其下屬官也，若今之三府掾是也。\n○“任城樊何休序”。\n○解雲：任城者，郡名。樊者，縣名。姓何，名休，字邵公。其《本傳》雲：“休為人質樸訥口，而雅有心思。精研六經，世儒無及者。大傳陳蕃闢之，與參政事。蕃敗，休坐廢錮，乃作《春秋公羊解詁》，覃思不闚門十有七年。”是也。序者，舒也，敘也，舒展已意，以次敘經傳之義，述已作注之意，故謂之序也。\n昔者孔子有云：\n[疏]“昔者，孔子有云”。\n○解雲：昔者，古也，前也。故《孝經》雲：“昔者明王，”鄭注云“昔，古也。”《檀弓》上篇雲“予疇昔夜夢”，注云：“昔猶前也”。然則若對後言之，即言前；若對今言之，即言古。何氏言前古孔子有云，雲，言也。\n“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經》。”\n[疏]“吾志在”至“《孝經》”。\n○解雲：案《孝經?鉤命決》雲“孔子在庶，德無所施，功無所就，志在《春秋》，行在《孝經》”是也。所以《春秋》言志在，《孝經》言行在。《春秋》者，賞善罰惡之書，見善能賞，見惡能罰，乃是王侯之事，非孔子所能行，故但言志在而已；《孝經》者，尊祖愛親，勸子事父，勸臣事君，理關貴賤，臣子所宜行，故曰行在《孝經》也。\n此二學者，聖人之極致，\n[疏]“此二”至“極致”。\n○解雲：二學者，《春秋》、《孝經》也。極者，盡也。致之言至也，言聖人作此二經之時，盡已至誠而作之，故曰聖人之極致也。\n治世之要務也。\n○治，直吏反。\n[疏]“治世”至“務也”。\n○解雲：凡諸經藝等皆治世所須，但此經或是懲惡勸善，或是尊祖愛親，有國家者最所急行，故云“治世之要務也”，言治世之精要急務矣。《祭統》雲：“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禮。”禮者，謂三王以來也，若大道之時，禮於忠信為薄。正以孔子修《春秋》，祖述堯舜，故言此。考諸舊本皆作“也”字，又且於理亦宜然。若作“世”字者，俗誤已行。\n傳《春秋》者非一。\n[疏]“傳《春秋》者非一”。\n○解雲：孔子至聖，觀無窮，知秦無道，將必燔書，故《春秋》之說口授子夏。度秦至漢，乃著竹帛，故《說題辭》雲“傳我書者，公羊高也。”戴宏序雲：“子夏傳與公羊高，高傳與其子平，平傳與其子地，地傳與其子敢，敢傳與其子壽。至漢景帝時，壽乃其弟子齊人胡毌子都著於竹帛，與董仲舒皆見於圖讖。”是也。故大史公雲：“董仲舒，廣川人也，以治《春秋》孝、景時為博士，下帷講誦。弟子傳以久次相受業，或莫見其面。董生相膠西王，疾免歸家，以修學著書為事，終不治產業。”是也。又《六藝論》雲：“治《公羊》者，胡毌生、董仲舒，董仲舒弟子嬴公，嬴公弟子眭孟，眭孟弟子莊彭祖及顏安樂，安樂弟子陰豐、劉向、王彥。”故曰傳《春秋》者非一。舊雲“傳《春秋》者非一”者，謂本出孔子而傳五家，故曰非一。\n本據亂而作，\n[疏]“本據亂而作”。\n○解雲：孔子本獲麟之後得瑞門之命，乃作《春秋》，公取十二，則天之數。是以不得取周公、成王之史，而取隱公以下，故曰據亂而作，謂據亂世之史而為《春秋》也。\n其中多非常異義可怪之論，\n○論，盧困反，下“持論”同\n[疏]“其中”至“之論”。\n○解雲：由亂世之史，故有非常異義可怪之事也。“非常異義”者，即莊四年，齊襄復九世之讎而滅紀；僖元缺年，實與齊桓專封是也。此即是非常之異義，言異於文、武時。何者？若其常義，則諸侯不得擅滅諸侯，不得專封，故曰非常異義也。“其可怪之論”者，即昭三十一年，邾婁叔術妻嫂而《春秋》善之是也。\n說者疑惑，\n[疏]“說者疑惑”。\n○解雲：此“說者”，謂胡毌子都、董仲舒之後，莊彭祖、顏安樂之徒。見經傳與奪異於常理，故致疑惑。\n至有倍經、任意、反傳違戾者。\n[疏]“至有”至“戾者”。\n○解雲：此倍讀如反背之背，非倍半之倍也。言由疑惑之故，雖解經之理而反背於經。即成二年，逢醜父代齊侯當左，以免其主。《春秋》不非而說者非之，是背經也。任意者，《春秋》有三世異辭之言，顏安樂以為從襄二十一年之後，孔子生訖，即為所見之世，是任意。任意者，凡言見者，目睹其事，心識其理，乃可為見，故《演孔圖》雲“文、宣、成、襄，所聞之世也”。而顏氏分張一公而使兩屬，是其任意也。反傳違戾者，宣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食之”，案隱三年傳雲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食正朔也，其或日，或不日者，或失之前，或失之後。失之前者，朔在前也，謂二日乃食，失正朔於前，是以但書","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