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1754,"title":"毛诗正义","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毛詩正義》　 漢　鄭玄疏　 唐　孔穎達","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序","paragraphs":["夫《詩》者，論功頌德之歌，止僻防邪之訓，雖無為而自發，乃有益於生靈。六情靜於中，百物蕩於外，情緣物動，物感情遷。若政遇醇和，則歡娛被於朝野，時當慘黷，亦怨剌形於詠歌。作之者所以暢懷舒憤，聞之者足以塞違從正。發諸情性，諧於律呂，故曰“感天地，動鬼神，莫近於《詩》”。此乃《詩》之為用，其利大矣。","若夫哀樂之起，冥於自然，喜怒之端，非由人事。故燕雀表啁噍之感，鸞鳳有歌舞之容。然則《詩》理之先，同夫開闢，《詩》跡所用，隨運而移。上皇道質，故諷諭之情寡。中古政繁，亦謳歌之理切。唐、虞乃見其初，犧、軒莫測其始。於後時經五代，篇有三千，成、康沒而頌聲寢，陳靈興而變風息。先君宣父，釐正遺文，緝其精華，褫其煩重，上從周始，下暨魯僖，四百年閒，六詩備矣。卜商闡其業，雅頌與金石同和；秦正燎其書，簡牘與煙塵共盡。漢氏之初，《詩》分為四：申公騰芳於鄢郢，毛氏光價於河閒，貫長卿傳之於前，鄭康成箋之於後。晉、宋、二蕭之世，其道大行；齊、魏兩河之閒，茲風不墜。","其近代為義疏者，有全緩、何胤、舒瑗、劉軌思、劉醜、劉焯、劉炫等。然焯、炫並聰穎特達，文而又儒，擢秀幹於一時，騁絕轡於千里，固諸儒之所揖讓，日下之無雙，於其所作疏內特為殊絕。今奉敕刪定，故據以為本。然焯、炫等負恃才氣，輕鄙先達，同其所異，異其所同，或應略而反詳，或宜詳而更略，準其繩墨，差忒未免，勘其會同，時有顛躓。今則削其所煩，增其所簡，唯意存於曲直，非有心於愛憎。謹與朝散大夫行太學博士臣王德韶、徵事郎守四門博士臣齊威等對共討論，辨詳得失。至十六年，又奉敕與前脩疏人及給事郎守太學助教雲騎尉臣趙乾葉、登仕郎守四門助教雲騎尉臣賈普曜等，對敕使趙弘智覆更詳正，凡為四十卷，庶以對揚聖範，垂訓幼蒙，故序其所見，載之於卷首云爾。"]},{"id":"chapter-1-section-2","title":"◎詩譜序","paragraphs":["詩之興也，諒不於上皇之世。","[疏]正義曰：上皇謂伏犧，三皇之最先者，故謂之上皇。鄭知於時信無詩者，上皇之時，舉代淳樸，田漁而食，與物未殊。居上者設言而莫違，在下者群居而不亂，未有禮義之教，刑罰之威，為善則莫知其善，為惡則莫知其惡，其心既無所感，其志有何可言，故知爾時未有詩詠。","大庭、軒轅逮於高辛，其時有亡載籍，亦蔑雲焉。","[疏]正義曰：鄭注《中候·敕省圖》，以伏犧、女媧、神農三代為三皇，以軒轅、少昊、高陽、高辛、陶唐、有虞六代為五帝。德合北辰者皆稱皇，感五帝座星者皆稱帝，故三皇三而五帝六也。大庭，神農之別號。大庭、軒轅疑其有詩者，大庭以還，漸有樂器，樂器之音，逐人為辭，則是為詩之漸，故疑有之也。《禮記·明堂位》曰：“土鼓、蕢桴、葦籥，伊耆氏之樂也。”注云：“伊耆氏，古天子號。”《禮運》雲：“夫禮之初，始諸飲食。蕢桴而土鼓。”注云：“中古未有釜甑。”而中古謂神農時也。《郊特牲》雲：“伊耆氏始為蠟。”蠟者，為田報祭。案《易·繫辭》稱農始作耒耜以教天下，則田起神農矣。二者相推，則伊耆、神農並與大庭為一。大庭有鼓籥之器，黃帝有《雲門》之樂，至周尚有《雲門》，明其音聲和集。既能和集，必不空弦，弦之所歌，即是詩也。但事不經見，故總為疑辭。案《古史考》雲“伏犧作瑟”，《明堂位》雲“女媧之笙簧”，則伏犧、女媧已有樂矣。鄭既信伏犧無詩，又不疑女媧有詩，而以大庭為首者，原夫樂之所起，發於人之性情，性情之生，斯乃自然而有，故嬰兒孩子則懷嬉戲抃躍之心，玄鶴蒼鸞亦合歌舞節奏之應，豈由有詩而乃成樂，樂作而必由詩？然則上古之時，徒有謳歌吟呼，縱令土鼓、葦籥，必無文字雅頌之聲。故伏犧作瑟，女媧笙簧，及蕢桴、土鼓，必不因詩詠。如此則時雖有樂，容或無詩。鄭疑大庭有詩者，正據後世漸文，故疑有爾，未必以土鼓、葦籥遂為有詩。若然，《詩序》雲“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乃永歌嗟嘆。聲成文謂之音”，是由詩乃為樂者。此據後代之詩因詩為樂，其上古之樂必不如此。鄭說既疑大庭有詩，則書契之前已有詩矣。而《六藝論·論詩》雲：“詩者，絃歌諷諭之聲也。自書契之興，樸略尚質，面稱不為諂，目諫不為謗，君臣之接如朋友然，在於懇誠而已。斯道稍衰，奸偽以生，上下相犯。及其制禮，尊君卑臣，君道剛嚴，臣道柔順，於是箴諫者希，情志不通，故作詩者以誦其美而譏其過。”彼書契之興既未有詩，制禮之後始有詩者，《藝論》所云今詩所用誦美譏過，故以制禮為限。此言有詩之漸，述情歌詠，未有箴諫，故疑大庭以還。由主意有異，故所稱不同。禮之初與天地並矣，而《藝論·論禮》雲“禮其初起，蓋與詩同時”，亦謂今時所用之禮，不言禮起之初也。","《虞書》曰：“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然則《詩》之道放於此乎！","[疏]正義曰：《虞書》者，《舜典》也。鄭不見《古文尚書》，伏生以《舜典》合於《堯典》，故鄭注在《堯典》之末。彼注云：“詩所以言人之志意也。永，長也，歌又所以長言詩之意。聲之曲折，又長言而為之。聲中律乃為和。”彼《舜典》命樂，已道歌詩，經典言詩，無先此者，故言《詩》之道也。“放於此乎”，猶言適於此也。“放於此乎”，隱二年《公羊傳》文。言放於此者，謂今誦美譏過之詩，其道始於此，非初作謳歌始於此也。《益稷》稱舜雲：“工以納言，時而颺之，格則乘之庸之，否則威之。”彼說舜誡群臣，使之用詩。是用詩規諫，舜時已然。大舜之聖，任賢使能，目諫面稱，似無所忌。而云“情志不通，始作詩”者，《六藝論》雲情志不通者，據今詩而論，故云“以誦其美而譏其過”。其唐虞之詩，非由情志不通，直對面歌詩以相誡勖，且為濫觴之漸，與今詩不一，故《皋陶謨》說皋陶與舜相答為歌，即是詩也。《虞書》所言，雖是舜之命夔，而舜承於堯，明堯已用詩矣，故《六藝論》雲唐、虞始造其初，至周分為六詩，亦指《堯典》之文。謂之造初，謂造今詩之初，非謳歌之初。謳歌之初，則疑其起自大庭時矣。然謳歌自當久遠，其名曰詩，未知何代。雖於舜世始見詩名，其名必不初起舜時也。名為詩者，《內則》說負子之禮雲“詩負之”，注云：“詩之言承也。”《春秋說題辭》雲：“在事為詩，未發為謀，恬"]}]}],"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毛詩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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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譜序\n詩之興也，諒不於上皇之世。\n[疏]正義曰：上皇謂伏犧，三皇之最先者，故謂之上皇。鄭知於時信無詩者，上皇之時，舉代淳樸，田漁而食，與物未殊。居上者設言而莫違，在下者群居而不亂，未有禮義之教，刑罰之威，為善則莫知其善，為惡則莫知其惡，其心既無所感，其志有何可言，故知爾時未有詩詠。\n大庭、軒轅逮於高辛，其時有亡載籍，亦蔑雲焉。\n[疏]正義曰：鄭注《中候·敕省圖》，以伏犧、女媧、神農三代為三皇，以軒轅、少昊、高陽、高辛、陶唐、有虞六代為五帝。德合北辰者皆稱皇，感五帝座星者皆稱帝，故三皇三而五帝六也。大庭，神農之別號。大庭、軒轅疑其有詩者，大庭以還，漸有樂器，樂器之音，逐人為辭，則是為詩之漸，故疑有之也。《禮記·明堂位》曰：“土鼓、蕢桴、葦籥，伊耆氏之樂也。”注云：“伊耆氏，古天子號。”《禮運》雲：“夫禮之初，始諸飲食。蕢桴而土鼓。”注云：“中古未有釜甑。”而中古謂神農時也。《郊特牲》雲：“伊耆氏始為蠟。”蠟者，為田報祭。案《易·繫辭》稱農始作耒耜以教天下，則田起神農矣。二者相推，則伊耆、神農並與大庭為一。大庭有鼓籥之器，黃帝有《雲門》之樂，至周尚有《雲門》，明其音聲和集。既能和集，必不空弦，弦之所歌，即是詩也。但事不經見，故總為疑辭。案《古史考》雲“伏犧作瑟”，《明堂位》雲“女媧之笙簧”，則伏犧、女媧已有樂矣。鄭既信伏犧無詩，又不疑女媧有詩，而以大庭為首者，原夫樂之所起，發於人之性情，性情之生，斯乃自然而有，故嬰兒孩子則懷嬉戲抃躍之心，玄鶴蒼鸞亦合歌舞節奏之應，豈由有詩而乃成樂，樂作而必由詩？然則上古之時，徒有謳歌吟呼，縱令土鼓、葦籥，必無文字雅頌之聲。故伏犧作瑟，女媧笙簧，及蕢桴、土鼓，必不因詩詠。如此則時雖有樂，容或無詩。鄭疑大庭有詩者，正據後世漸文，故疑有爾，未必以土鼓、葦籥遂為有詩。若然，《詩序》雲“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乃永歌嗟嘆。聲成文謂之音”，是由詩乃為樂者。此據後代之詩因詩為樂，其上古之樂必不如此。鄭說既疑大庭有詩，則書契之前已有詩矣。而《六藝論·論詩》雲：“詩者，絃歌諷諭之聲也。自書契之興，樸略尚質，面稱不為諂，目諫不為謗，君臣之接如朋友然，在於懇誠而已。斯道稍衰，奸偽以生，上下相犯。及其制禮，尊君卑臣，君道剛嚴，臣道柔順，於是箴諫者希，情志不通，故作詩者以誦其美而譏其過。”彼書契之興既未有詩，制禮之後始有詩者，《藝論》所云今詩所用誦美譏過，故以制禮為限。此言有詩之漸，述情歌詠，未有箴諫，故疑大庭以還。由主意有異，故所稱不同。禮之初與天地並矣，而《藝論·論禮》雲“禮其初起，蓋與詩同時”，亦謂今時所用之禮，不言禮起之初也。\n《虞書》曰：“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然則《詩》之道放於此乎！\n[疏]正義曰：《虞書》者，《舜典》也。鄭不見《古文尚書》，伏生以《舜典》合於《堯典》，故鄭注在《堯典》之末。彼注云：“詩所以言人之志意也。永，長也，歌又所以長言詩之意。聲之曲折，又長言而為之。聲中律乃為和。”彼《舜典》命樂，已道歌詩，經典言詩，無先此者，故言《詩》之道也。“放於此乎”，猶言適於此也。“放於此乎”，隱二年《公羊傳》文。言放於此者，謂今誦美譏過之詩，其道始於此，非初作謳歌始於此也。《益稷》稱舜雲：“工以納言，時而颺之，格則乘之庸之，否則威之。”彼說舜誡群臣，使之用詩。是用詩規諫，舜時已然。大舜之聖，任賢使能，目諫面稱，似無所忌。而云“情志不通，始作詩”者，《六藝論》雲情志不通者，據今詩而論，故云“以誦其美而譏其過”。其唐虞之詩，非由情志不通，直對面歌詩以相誡勖，且為濫觴之漸，與今詩不一，故《皋陶謨》說皋陶與舜相答為歌，即是詩也。《虞書》所言，雖是舜之命夔，而舜承於堯，明堯已用詩矣，故《六藝論》雲唐、虞始造其初，至周分為六詩，亦指《堯典》之文。謂之造初，謂造今詩之初，非謳歌之初。謳歌之初，則疑其起自大庭時矣。然謳歌自當久遠，其名曰詩，未知何代。雖於舜世始見詩名，其名必不初起舜時也。名為詩者，《內則》說負子之禮雲“詩負之”，注云：“詩之言承也。”《春秋說題辭》雲：“在事為詩，未發為謀，恬","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