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1637,"title":"六壬金铰剪","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大  六  壬  金  鉸  剪","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徐養浩著  陳維輝訂"]},{"id":"chapter-1-section-2","title":"第一部分 六  壬  課","paragraphs":["太陽加時佈局，以時為地盤，隱於意中，再以太陽加時上，作天盤布成局，用天盤基礎，始能發用。","天盤時時在動。","地盤基礎作用。","舉例如下，子將丑時：","辰 巳 午 未","卯       申","寅       酉","醜 子 亥 戌","由天地盤成立後，則由遁乾布局四課。其訣：甲課寅，乙課辰，丙戊課巳，丁己課未，庚課申，辛課戌，壬課亥，癸課醜。子午卯酉四正、二分二至不用。","如下圖：","丙戊    丁己","巳  午  未  申 庚","乙 辰          酉","卯          戌 辛","寅  醜  子  亥","甲  癸      壬","如上，子將丑時甲子日壬式：甲課在寅，寅上醜。醜又移作地，則醜上天盤子；及日支子地上，天盤為亥，又移亥為地，地盤亥上是戌。","辰  巳   午   未","卯    天盤    申","寅            酉","醜  子太陽亥  戌","四課：","戌     亥      子      醜","亥     子      醜      甲"]},{"id":"chapter-1-section-3","title":"第四課  第三課 第二課  第一課","paragraphs":["壬課乃地支學，隻日幹一個天干。","四課之甲為主宰，為我，為外事；子為內，為他，為物件。","另醜方上子為用神地盤。","由天地盤成立後，則開始用四課。其訣曰：甲課寅，丙課巳，戊隨之，庚課申，壬課亥，這是陽幹課體。乙課辰，丁己課未，辛課戌，癸課醜。如下圖：","四正卦不用。","丙戊    丁己巳  午  未  申 庚","乙 辰          酉","卯          戌 辛","寅  醜  子  亥","甲  癸      壬"]},{"id":"chapter-1-section-4","title":"起天乙貴人法","paragraphs":["1.貴人、2.螣蛇、3.朱雀、4.六合、5.勾陳、6.青龍、7.天空、8.白虎、9.太常、10.元武、11.太陰、12.天后","其排列如古代行軍官。","青龍     天空    白虎","勾陳      前     太常","中","六合   左    右  玄武","軍","朱雀     主帥    太陰","螣蛇     貴人    天后","至尊無上無對，故對為天空。","第一月將，又名太陽，即日躔宮也。為正月建寅，六合之亥即是。但須每月中氣後始過宮。如寅建必須雨水中氣過度後乃以亥為太陽，即月將。餘如上。","未  午","申 巳  午  未  申 巳","酉 辰          酉 辰","戌 卯          戌 卯","亥 寅  醜  子  亥 寅","子  醜","第二課體。即陽從祿，陰乾取刃，由地盤祿刃上取天盤。幹二課，支二課，共計四課。","地盤靜守、固定。","天盤主動、起作用。","丙戊      丁己巳  午  未  申 庚","乙 辰    地    酉","卯    盤    戌 辛","寅  醜  子  亥","甲  癸      壬"]},{"id":"chapter-1-section-5","title":"第三天乙。即貴人，分陽順陰逆旋行。","paragraphs":["貴人、螣蛇、朱雀、六合、勾陳、青龍、天空、白虎、太常、元武、太陰、天后。其根源本家出於紫垣支位。如貴人居首，至尊之辰，乃己丑陰土。醜為星紀，冬至鬥牛之墟，陽升初階，亦天乙貴星，主宰一切者。","丁巳火螣蛇，丙午火朱雀，乙卯木六合，戊辰土勾陳，甲寅木青龍，戊戌土天空，庚申金白虎，己未土太常，癸亥水元武，辛酉金太陰，壬子水天后。以上為十二貴神本位。","陰陽以體論，順逆以時推，一日二貴人，分行上下，晝夜取用。","貴人訣曰：","甲戊庚 牛羊 醜未，","乙己 鼠猴鄉 子申，","丙丁 豬雞位 亥酉，","壬癸 兔蛇藏 巳卯，","六辛 逢馬虎 午寅，","此是貴人方。","辰戌貴人不臨之地。","陽先，後陰。","白天為陽順行，夜為陰逆行。","例如，甲子日白天用事，則甲戊庚牛羊之醜，先一字起貴人。又視貴人出現在何卦。其立於幹、坎、艮、震四陽卦位上，則順轉之；相反，如立於巽、離、坤、兌四陰卦上，則逆轉。此定律，720課皆然。","離","巽  巳  午  未  申 坤","辰          酉 兌","震  卯          戌","寅  醜  子  亥","艮    坎    幹"]},{"id":"chapter-1-section-6","title":"三傳","paragraphs":["六壬最難的問題，就是發三傳。","初傳為發用，初傳起出，則中末傳迎刃解矣。其法有九，必須熟練而消化，始克有濟。","九法列後："]},{"id":"chapter-1-section-7","title":"第一 賊克","paragraphs":["訣雲：","取課先從下克呼，若無下克上為初。初傳本位明中次，中上因加是末居。","壬課用克應。","下盤克上盤課為賊，為害，為動。","上克下為克。","因者，乘也，因中而推末也。","但第一，先視下克上，否則用上克下矣。舉例如後：","元首課：上克下，三傳巳醜酉。","巳 醜 酉","巳  酉  亥  卯","酉  醜  卯  丁","醜 寅 卯 辰","子       巳","亥       午","戌 酉 申 未","重審課：下賊上。","申 亥 寅","辰  醜  亥  申","醜  戌  申  丙","申 酉 戌 亥","未       子","午       醜","巳 辰 卯 寅"]},{"id":"chapter-1-section-8","title":"第二 比用","paragraphs":["訣雲：下克或二三四侵，不然上克亦同論，常將天日相比取，陽日用陽陰用陰。","先視下賊之動機何在，否則乃取上克下者，此異中求同，陽日用陽，陰日用陰。所課比者，比而用之，又即所課知一。","天為日干，日，日元，同聲應而共鳴歸一。","戌 酉 申","寅  卯  酉  戌","卯  辰  戌  壬","辰 巳 午 未","卯       申","寅       酉","醜 子 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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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   午   未\n卯    天盤    申\n寅            酉\n醜  子太陽亥  戌\n四課：\n戌     亥      子      醜\n亥     子      醜      甲\n## 第四課  第三課 第二課  第一課\n壬課乃地支學，隻日幹一個天干。\n四課之甲為主宰，為我，為外事；子為內，為他，為物件。\n另醜方上子為用神地盤。\n由天地盤成立後，則開始用四課。其訣曰：甲課寅，丙課巳，戊隨之，庚課申，壬課亥，這是陽幹課體。乙課辰，丁己課未，辛課戌，癸課醜。如下圖：\n四正卦不用。\n丙戊    丁己巳  午  未  申 庚\n乙 辰          酉\n卯          戌 辛\n寅  醜  子  亥\n甲  癸      壬\n## 起天乙貴人法\n1.貴人、2.螣蛇、3.朱雀、4.六合、5.勾陳、6.青龍、7.天空、8.白虎、9.太常、10.元武、11.太陰、12.天后\n其排列如古代行軍官。\n青龍     天空    白虎\n勾陳      前     太常\n中\n六合   左    右  玄武\n軍\n朱雀     主帥    太陰\n螣蛇     貴人    天后\n至尊無上無對，故對為天空。\n第一月將，又名太陽，即日躔宮也。為正月建寅，六合之亥即是。但須每月中氣後始過宮。如寅建必須雨水中氣過度後乃以亥為太陽，即月將。餘如上。\n未  午\n申 巳  午  未  申 巳\n酉 辰          酉 辰\n戌 卯          戌 卯\n亥 寅  醜  子  亥 寅\n子  醜\n第二課體。即陽從祿，陰乾取刃，由地盤祿刃上取天盤。幹二課，支二課，共計四課。\n地盤靜守、固定。\n天盤主動、起作用。\n丙戊      丁己巳  午  未  申 庚\n乙 辰    地    酉\n卯    盤    戌 辛\n寅  醜  子  亥\n甲  癸      壬\n## 第三天乙。即貴人，分陽順陰逆旋行。\n貴人、螣蛇、朱雀、六合、勾陳、青龍、天空、白虎、太常、元武、太陰、天后。其根源本家出於紫垣支位。如貴人居首，至尊之辰，乃己丑陰土。醜為星紀，冬至鬥牛之墟，陽升初階，亦天乙貴星，主宰一切者。\n丁巳火螣蛇，丙午火朱雀，乙卯木六合，戊辰土勾陳，甲寅木青龍，戊戌土天空，庚申金白虎，己未土太常，癸亥水元武，辛酉金太陰，壬子水天后。以上為十二貴神本位。\n陰陽以體論，順逆以時推，一日二貴人，分行上下，晝夜取用。\n貴人訣曰：\n甲戊庚 牛羊 醜未，\n乙己 鼠猴鄉 子申，\n丙丁 豬雞位 亥酉，\n壬癸 兔蛇藏 巳卯，\n六辛 逢馬虎 午寅，\n此是貴人方。\n辰戌貴人不臨之地。\n陽先，後陰。\n白天為陽順行，夜為陰逆行。\n例如，甲子日白天用事，則甲戊庚牛羊之醜，先一字起貴人。又視貴人出現在何卦。其立於幹、坎、艮、震四陽卦位上，則順轉之；相反，如立於巽、離、坤、兌四陰卦上，則逆轉。此定律，720課皆然。\n離\n巽  巳  午  未  申 坤\n辰          酉 兌\n震  卯          戌\n寅  醜  子  亥\n艮    坎    幹\n## 三傳\n六壬最難的問題，就是發三傳。\n初傳為發用，初傳起出，則中末傳迎刃解矣。其法有九，必須熟練而消化，始克有濟。\n九法列後：\n## 第一 賊克\n訣雲：\n取課先從下克呼，若無下克上為初。初傳本位明中次，中上因加是末居。\n壬課用克應。\n下盤克上盤課為賊，為害，為動。\n上克下為克。\n因者，乘也，因中而推末也。\n但第一，先視下克上，否則用上克下矣。舉例如後：\n元首課：上克下，三傳巳醜酉。\n巳 醜 酉\n巳  酉  亥  卯\n酉  醜  卯  丁\n醜 寅 卯 辰\n子       巳\n亥       午\n戌 酉 申 未\n重審課：下賊上。\n申 亥 寅\n辰  醜  亥  申\n醜  戌  申  丙\n申 酉 戌 亥\n未       子\n午       醜\n巳 辰 卯 寅\n## 第二 比用\n訣雲：下克或二三四侵，不然上克亦同論，常將天日相比取，陽日用陽陰用陰。\n先視下賊之動機何在，否則乃取上克下者，此異中求同，陽日用陽，陰日用陰。所課比者，比而用之，又即所課知一。\n天為日干，日，日元，同聲應而共鳴歸一。\n戌 酉 申\n寅  卯  酉  戌\n卯  辰  戌  壬\n辰 巳 午 未\n卯       申\n寅       酉\n醜 子 亥 戌\n知一課，用一陽比者，三傳戌酉申。\n## 第三 涉害\n訣雲，涉害由來是本家，路途多克最堪誇。孟深仲淺季無取，復向柔辰剛日查。\n按：害為賊害，即下克上為賊克也。涉者，互動賊克而涉也。因四課中，或下上克俱同俱不同，則不能比，只能就克處地盤涉歸本家，以受克多者取用。\n再須知地盤寅申巳亥為孟，子午卯酉為仲，辰戌醜未為季。\n最後俱等，則取剛柔。\n壬課以涉害為最複雜，宜專心寡慾為之。例如後：\n例1、\n亥 酉 未\n亥  醜  卯  巳\n醜  卯  巳  丁\n己未土\n巳火 卯  辰  巳  午\n寅          未\n醜          申 戌土\n子  亥  戌  酉\n醜土\n受克取深，涉害課，三傳亥酉未。\n例2、\n午 辰 寅\n申  戌  辰  午\n戌  子  午  庚\n卯  辰  巳  午 庚申\n寅          未 酉\n醜          申 辛\n子  亥  戌  酉\n午之涉害最深，三傳午辰寅。\n例3、察微格，同比以先見者為仲，三傳辰申子。\n辰 申 子\n寅  戌  辰  子\n戌  午  子  庚\n酉 戌 亥 子\n申    ","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