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1627,"title":"六壬神定经","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六壬神定經","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上卷"]},{"id":"chapter-1-section-2","title":"釋天第一","paragraphs":["《乾鑿度》曰:氣象未分，謂之太易（謂始生於玄牝）。元氣始萌，謂之太初（陰陽初生）。氣象之端，謂之太始（始有清濁之形）。形變有質，謂之太素（清濁己分）。形質已具，謂之太極（二儀初立）。","《釋名》曰：天，坦也，坦然而高遠也。《物理論》曰：水土之氣，升而為天。《桓譚新論》曰：天以為蓋左旋，日月星辰，隨而東西。虞喜曰：天確乎在上，有常安之形，故天行健而不息也。《尚書考靈曜》曰：觀二儀之旋，昏明之時。《禮記》曰：天之道，高也，明也，悠也，久也。《易》曰：天垂象，見吉凶。故後世聖人造式，以楓子為天，圓其質，法天而動，以取其義也。"]},{"id":"chapter-1-section-3","title":"釋地第二","paragraphs":["昔大禹觀於洛河而受錄，於寰瀛之內，可得而言也。地有四表四瀆，八紘之外，名為八極，地不足東南。其廣東西二億三萬二千里，其南北三億三萬一千三百里。南北為經，東西為緯。乃曰地有十二辰，王侯之所國也。昔黃帝旁行天下，方制萬里，得百里之國萬區。則《周易》所謂首出庶物，萬國咸寧者也。故後世聖人造式。以棗心為地，方其體。法地而靜，其義在茲爾。"]},{"id":"chapter-1-section-4","title":"釋四時第三","paragraphs":["《淮南子》曰：天地之道，襲精為陰陽，專精為四時。四時者，春夏秋冬也。","春  班固曰：春為少陽也，主東方。東，動也，陽氣動物，於時為春。春蠢也，萬物之生，蠢然而運動。","夏  班固曰：夏為太陽也，主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萬物，於時為夏。夏假也，萬物假火乃宣平。","秋  班固曰：秋，為少陰也，主酉方。西，零也。陰氣零落，於時為秋。秋也，（顏師古曰：□，子由切）。萬物收斂乃成熟。","冬  班固曰：冬，為太陰也，主北方。北，伏也。陽氣伏於下，於時為冬。冬，終也。萬物終藏，乃不可稱。","四季班固曰：中央者，陰陽之內，四方之中。經緯通達，乃能端直。於四時為四季。土主稼穡蕃息也。"]},{"id":"chapter-1-section-5","title":"釋日第四","paragraphs":["黃帝遣大撓造甲子，大撓以日之功能生萬物，故隨四時、因萬物而為名，故成陰陽之施化，萬物之始終，十干之象具焉。","甲  《春秋元命包》曰：甲者，狎也。春即開，冬即合。鄭司農曰：甲者，拆也，萬物甲拆而後出。班固曰：萬物出於甲也。","乙  《春秋元命包》曰：乙者，屈也，盤屈芒而欲伸。鄭司農曰：乙，軋也，萬物自軋而出。班固曰：萬物奮軋於乙。","丙  《春秋元命包》曰：丙者，明也，言太陽明盛。鄭司農曰：丙，炳也，萬物盛茂，炳然而明。班固曰：萬物明炳於丙。","丁  《春秋元命包》曰：丁者，強也，言萬物此時強盛。鄭司農曰：萬物長養，於此剛強。班固曰：萬物強盛於丁。","戊  《春秋元命包》曰：戊者，勉也，土勉勵萬物所生。鄭司農曰：戊、茂也，言萬物於此盛茂。班固曰：萬物豐茂於戊。","己  《春秋元命包》曰：己者，甘也，言萬物既生，人皆甘之。鄭司農曰：己者，紀也，言萬物皆有條貫成紀。□□□□□。班固曰：萬物出於甲，終於己也。","庚  《春秋元命包》曰：庚者，更也，言萬物至秋秀實。鄭司農曰：庚，更也，萬物至秋更空也。班固曰：萬物欲斂更於庚也。","辛  《春秋元命包》曰：辛者，新也，言萬物更前體而新。鄭司農曰：萬物秀而新。班固曰：萬物悉新於辛也。","壬  《春秋元命包》曰：壬者，任也，萬物於此時而懷妊。鄭司農曰：言冬時閉藏，萬物懷妊於下。班固曰：萬物懷孕於壬。","癸  《春秋元命包》曰：癸者，揆也，言萬物成熟，揆而藏之。鄭司農曰：物懷任，於此時揆然萌芽。班固曰：萬物陳揆於癸。"]},{"id":"chapter-1-section-6","title":"釋辰第五","paragraphs":["《易》曰：分陰分陽，為用柔剛。謂甲、丙、戊、庚、壬、五幹為陽日，為剛日。子、寅、辰、午、戌、六支為陽辰，為剛辰。謂乙、丁、己、辛、癸、五幹為陰日，為柔日。醜、卯、已、未、酉、亥、六支為陰辰，為柔辰。","子  班固曰：萬物孳生萌於子。《樂志》曰：子者，孳也。謂陽氣至子，更孳生也。","醜  班固曰：萬物紐芽於醜。《樂志》曰：醜者，紐也。言終始之際，故以紐結為名也。","寅  班固曰：萬物引達於寅。《樂志》曰：寅者，津也。謂生萬物之津途也。","卯  班固曰：萬物冒茆於卯。《樂志》曰：卯者，茆也。言陽氣生而孳茂。","辰  班固曰：萬物振美於辰。《樂志》曰：辰者，震也。謂萬物震動而長也。","巳  班固曰：萬物巳盛於巳。《樂志》曰：巳者，起也。萬物已盛，此時畢盡而起也。","午  班固曰：萬物萼而佈於午。《樂志》曰：午者，長也，大也。言萬物皆長大也。","未  班固曰：萬物昧蔓於未（蔓者，散也）。《樂志》曰：未者，味也。言萬物生成有滋味也。","申  班固曰：萬物申堅於申。《樂志》曰：申者，身也。言此時物身體皆成就也。","酉  班固曰：萬物皆熟於酉。《樂志》曰：酉者，猶也。謂此時萬物皆猶縮也。","戌  班固曰：萬物畢入行戌。《樂志》曰：戌者，滅也。謂此時萬物衰滅也。","亥  班固曰：萬物該閡於亥。《樂志》曰：亥者，刻也。言此時陰陽刻殺萬物也。"]},{"id":"chapter-1-section-7","title":"釋陰陽第六","paragraphs":["董鍾舒曰：王者欲有所為，宜求其端於天。天道大者在於陰陽，陽為德，陰為刑，刑主殺，德主生。陽常居大夏，以生育長養為事。使陰常居大冬，而積於空虛不用之處。此以見天之任德不任刑也。陽出佈施於上，而主歲功。陰入伏藏於下，而時出佐陽，陽不得陰之助，亦不能獨成歲功。王者承天意以後事，故務德教而省刑罰。刑罰不可任以治也，猶陰之不可任成歲也。"]},{"id":"chapter-1-section-8","title":"釋五行第七","paragraphs":["《白虎通》曰：五行者，謂水、火、木、金、土也。言五行相生，為天行氣之義也。地承天，猶妻之事夫，臣之事君也。","水：天以一生水於北方。北方者，陰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為言準也。許慎曰:水準也，平也。","火：天以二生火於南方。南方者，陽，在上，萬物垂枝。火之為言委隨也。化也。陽用事，萬物變化也。許鎮曰:火，熾也，炎而上也。","木：天以三生木於東方。東方者，陽之氣始動，萬物始生。木之為言觸也，陽氣觸物而生也。許填曰：木冒也，冒地而生也。","金：天以四生金於西方。西方者，陰始起，萬物禁止。金之為言禁止也。許慎曰：金，禁也。為進退之禁也。","土：天以五生土於中央。中央者，主吐含萬物。土之為言吐也。土者最大，包含萬物。將生者出，將死者歸，不嫌清濁。"]},{"id":"chapter-1-section-9","title":"釋五色第八","paragraphs":["傳曰：章為五色。蔡邕曰：通於眼者為五色。釋例曰：五方正色有五間，色亦有五也。","青："]}]}],"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六壬神定經","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六壬神定經","section_title":"釋天第一","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3","chapter_title":"六壬神定經","section_title":"釋地第二","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4","chapter_title":"六壬神定經","section_title":"釋四時第三","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5","chapter_title":"六壬神定經","section_title":"釋日第四","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6","chapter_title":"六壬神定經","section_title":"釋辰第五","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7","chapter_title":"六壬神定經","section_title":"釋陰陽第六","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8","chapter_title":"六壬神定經","section_title":"釋五行第七","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9","chapter_title":"六壬神定經","section_title":"釋五色第八","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六壬神定經\n上卷\n## 釋天第一\n《乾鑿度》曰:氣象未分，謂之太易（謂始生於玄牝）。元氣始萌，謂之太初（陰陽初生）。氣象之端，謂之太始（始有清濁之形）。形變有質，謂之太素（清濁己分）。形質已具，謂之太極（二儀初立）。\n《釋名》曰：天，坦也，坦然而高遠也。《物理論》曰：水土之氣，升而為天。《桓譚新論》曰：天以為蓋左旋，日月星辰，隨而東西。虞喜曰：天確乎在上，有常安之形，故天行健而不息也。《尚書考靈曜》曰：觀二儀之旋，昏明之時。《禮記》曰：天之道，高也，明也，悠也，久也。《易》曰：天垂象，見吉凶。故後世聖人造式，以楓子為天，圓其質，法天而動，以取其義也。\n## 釋地第二\n昔大禹觀於洛河而受錄，於寰瀛之內，可得而言也。地有四表四瀆，八紘之外，名為八極，地不足東南。其廣東西二億三萬二千里，其南北三億三萬一千三百里。南北為經，東西為緯。乃曰地有十二辰，王侯之所國也。昔黃帝旁行天下，方制萬里，得百里之國萬區。則《周易》所謂首出庶物，萬國咸寧者也。故後世聖人造式。以棗心為地，方其體。法地而靜，其義在茲爾。\n## 釋四時第三\n《淮南子》曰：天地之道，襲精為陰陽，專精為四時。四時者，春夏秋冬也。\n春  班固曰：春為少陽也，主東方。東，動也，陽氣動物，於時為春。春蠢也，萬物之生，蠢然而運動。\n夏  班固曰：夏為太陽也，主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萬物，於時為夏。夏假也，萬物假火乃宣平。\n秋  班固曰：秋，為少陰也，主酉方。西，零也。陰氣零落，於時為秋。秋也，（顏師古曰：□，子由切）。萬物收斂乃成熟。\n冬  班固曰：冬，為太陰也，主北方。北，伏也。陽氣伏於下，於時為冬。冬，終也。萬物終藏，乃不可稱。\n四季班固曰：中央者，陰陽之內，四方之中。經緯通達，乃能端直。於四時為四季。土主稼穡蕃息也。\n## 釋日第四\n黃帝遣大撓造甲子，大撓以日之功能生萬物，故隨四時、因萬物而為名，故成陰陽之施化，萬物之始終，十干之象具焉。\n甲  《春秋元命包》曰：甲者，狎也。春即開，冬即合。鄭司農曰：甲者，拆也，萬物甲拆而後出。班固曰：萬物出於甲也。\n乙  《春秋元命包》曰：乙者，屈也，盤屈芒而欲伸。鄭司農曰：乙，軋也，萬物自軋而出。班固曰：萬物奮軋於乙。\n丙  《春秋元命包》曰：丙者，明也，言太陽明盛。鄭司農曰：丙，炳也，萬物盛茂，炳然而明。班固曰：萬物明炳於丙。\n丁  《春秋元命包》曰：丁者，強也，言萬物此時強盛。鄭司農曰：萬物長養，於此剛強。班固曰：萬物強盛於丁。\n戊  《春秋元命包》曰：戊者，勉也，土勉勵萬物所生。鄭司農曰：戊、茂也，言萬物於此盛茂。班固曰：萬物豐茂於戊。\n己  《春秋元命包》曰：己者，甘也，言萬物既生，人皆甘之。鄭司農曰：己者，紀也，言萬物皆有條貫成紀。□□□□□。班固曰：萬物出於甲，終於己也。\n庚  《春秋元命包》曰：庚者，更也，言萬物至秋秀實。鄭司農曰：庚，更也，萬物至秋更空也。班固曰：萬物欲斂更於庚也。\n辛  《春秋元命包》曰：辛者，新也，言萬物更前體而新。鄭司農曰：萬物秀而新。班固曰：萬物悉新於辛也。\n壬  《春秋元命包》曰：壬者，任也，萬物於此時而懷妊。鄭司農曰：言冬時閉藏，萬物懷妊於下。班固曰：萬物懷孕於壬。\n癸  《春秋元命包》曰：癸者，揆也，言萬物成熟，揆而藏之。鄭司農曰：物懷任，於此時揆然萌芽。班固曰：萬物陳揆於癸。\n## 釋辰第五\n《易》曰：分陰分陽，為用柔剛。謂甲、丙、戊、庚、壬、五幹為陽日，為剛日。子、寅、辰、午、戌、六支為陽辰，為剛辰。謂乙、丁、己、辛、癸、五幹為陰日，為柔日。醜、卯、已、未、酉、亥、六支為陰辰，為柔辰。\n子  班固曰：萬物孳生萌於子。《樂志》曰：子者，孳也。謂陽氣至子，更孳生也。\n醜  班固曰：萬物紐芽於醜。《樂志》曰：醜者，紐也。言終始之際，故以紐結為名也。\n寅  班固曰：萬物引達於寅。《樂志》曰：寅者，津也。謂生萬物之津途也。\n卯  班固曰：萬物冒茆於卯。《樂志》曰：卯者，茆也。言陽氣生而孳茂。\n辰  班固曰：萬物振美於辰。《樂志》曰：辰者，震也。謂萬物震動而長也。\n巳  班固曰：萬物巳盛於巳。《樂志》曰：巳者，起也。萬物已盛，此時畢盡而起也。\n午  班固曰：萬物萼而佈於午。《樂志》曰：午者，長也，大也。言萬物皆長大也。\n未  班固曰：萬物昧蔓於未（蔓者，散也）。《樂志》曰：未者，味也。言萬物生成有滋味也。\n申  班固曰：萬物申堅於申。《樂志》曰：申者，身也。言此時物身體皆成就也。\n酉  班固曰：萬物皆熟於酉。《樂志》曰：酉者，猶也。謂此時萬物皆猶縮也。\n戌  班固曰：萬物畢入行戌。《樂志》曰：戌者，滅也。謂此時萬物衰滅也。\n亥  班固曰：萬物該閡於亥。《樂志》曰：亥者，刻也。言此時陰陽刻殺萬物也。\n## 釋陰陽第六\n董鍾舒曰：王者欲有所為，宜求其端於天。天道大者在於陰陽，陽為德，陰為刑，刑主殺，德主生。陽常居大夏，以生育長養為事。使陰常居大冬，而積於空虛不用之處。此以見天之任德不任刑也。陽出佈施於上，而主歲功。陰入伏藏於下，而時出佐陽，陽不得陰之助，亦不能獨成歲功。王者承天意以後事，故務德教而省刑罰。刑罰不可任以治也，猶陰之不可任成歲也。\n## 釋五行第七\n《白虎通》曰：五行者，謂水、火、木、金、土也。言五行相生，為天行氣之義也。地承天，猶妻之事夫，臣之事君也。\n水：天以一生水於北方。北方者，陰氣，在黃泉之下。任養萬物。水之為言準也。許慎曰:水準也，平也。\n火：天以二生火於南方。南方者，陽，在上，萬物垂枝。火之為言委隨也。化也。陽用事，萬物變化也。許鎮曰:火，熾也，炎而上也。\n木：天以三生木於東方。東方者，陽之氣始動，萬物始生。木之為言觸也，陽氣觸物而生也。許填曰：木冒也，冒地而生也。\n金：天以四生金於西方。西方者，陰始起，萬物禁止。金之為言禁止也。許慎曰：金，禁也。為進退之禁也。\n土：天以五生土於中央。中央者，主吐含萬物。土之為言吐也。土者最大，包含萬物。將生者出，將死者歸，不嫌清濁。\n## 釋五色第八\n傳曰：章為五色。蔡邕曰：通於眼者為五色。釋例曰：五方正色有五間，色亦有五也。\n青：","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