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1563,"title":"周易本义","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周易本義","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南宋〕朱熹注"]},{"id":"chapter-1-section-2","title":"序","paragraphs":["《易》之為書，卦、爻、彖、象之義備，而天地萬物之情見。聖人之憂天下來世，其至矣！先天下而開其物，後天下而成其務，是故極其數以定天下之象，著其象以定天下之吉凶。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皆所以順性命之理，盡變化之道也。散之在理，則有萬殊；統之在道，則無二致。所以，「《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太極者，道也；兩儀者，陰陽也。","陰陽，一道也。太極，無極也。萬物之生，負陰而抱陽，莫不有太極，莫不有兩儀。糹因縕交感，變化不窮。形一受其生，神一發其智，情偽出焉，萬緒起焉。《易》所以定吉凶而生大業，故《易》者，陰陽之道也；卦者，陰陽之物也；爻者，陰陽之動也。卦雖不同，所同者奇、耦；爻雖不同，所同者九、六。是以六十四卦為其體，三百八十四爻互為其用，遠在六合之外，近在一身之中。暫於瞬息，微於動靜，莫不有卦之象焉，莫不有爻之義焉。至哉《易》乎！其道至大而無不包，其用至神而無不存。","時固未始有一，而卦未始有定象；事固未始有窮，而爻亦未始有定位。","以一時而索卦，則拘於無變，非《易》也；以一事而明爻，則窒而不通，非《易》也。知所謂卦、爻、彖、象之義，而不知有卦、爻、彖、象之用，亦非《易》也。故得之於精神之運，心術之動，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然後可以謂之知《易》也。雖然，《易》之有卦，《易》之已形者也；卦之有爻，卦之已見者也。已形已見者，可以言知；未形未見者，不可以名求，則所謂《易》者，果何如哉？此學者所當知也。"]},{"id":"chapter-1-section-3","title":"第一卷","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4","title":"上經","paragraphs":["周，代名也。易，書名也。其卦本伏羲所畫，有交易、變易之義，故謂之易。其辭則文王、周公所繫，故系之周。以其簡袠重大，故分為上下兩篇。《經》則伏羲之畫，文王、周公之辭也。並孔子所作之《傳》十篇，凡十二篇。中間頗為諸儒所亂。近世晁氏始正其失，而未能盡合古文。呂氏又更定著為《經》二卷、《傳》十卷，乃復孔氏之舊雲。","乾下，乾上。","乾：元亨利貞。乾，渠焉反。六畫者，伏羲所畫之卦也。「—」者，奇也，陽之數也。乾者，健也，陽之性也。本注乾字，三畫卦之名也。下者，內卦也；上者，外卦也。經文乾字，六畫卦之名也。伏羲仰觀俯察，見陰陽有奇耦之數，故畫一奇以象陽，畫一耦以象陰。見一陰一陽有各生一陰一陽之象，故自下而上，再倍而三，以成八卦。見陽之性健，而其成形之大者為天，故三奇之卦，名之曰乾，而擬之於天也。三畫已具，八卦已成，則又三倍其畫，以成六畫，而於八卦之上，各加八卦，以成六十四卦也。此卦六畫皆奇，上下皆乾，則陽之純而","健之至也。故乾之名，天之象，皆不易焉。元亨利貞，文王所繫之辭，以斷一卦之吉凶，所謂《彖辭》者也。元，大也。亨，通也。利，宜也。貞，正而固也。文王以為乾道大通而至正，故於筮得此卦，而六爻皆不變者，言其佔當得大通，而必利在正固，然後可以保其終也。此聖人所以作《易》，教人卜筮，而可以開物成務之精意。餘卦放此。","初九，潛龍勿用。潛，捷言反。初九者，卦下陽爻之名。凡畫卦者，自下而上，故以下爻為初。陽數九為老，七為少，老變而少不變，故謂陽爻為九。潛龍勿用，周公所繫之辭，以斷一爻之吉凶，所謂《爻辭》者也。潛，藏也。龍，陽物也。初陽在下，未可施用，故其象為潛龍。其佔日勿用。凡遇乾而此爻變者，當觀此象，而玩其佔也。餘爻放此。","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見龍」之見，賢遍反。卦內「見龍」並同。二，謂自下而上，第二爻也。後放此。九二，剛健中正，出潛離隱，澤及於物，物所利見，故其象為見龍在田，其佔為利見大人。九二雖未得位，而大人之德已著，常人不足以當之，故值此爻之變者，但為利見此人而已。蓋亦謂在下之大人也。此以爻與佔者相為主賓，自為一例。若有見龍之德，則為利見九五在上之大人矣。","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九，陽爻。三，陽位。重剛不中，居下之上，乃危地也。然性體剛健，有能乾乾惕厲之象，故其佔如此。君子，指佔者而言。言能憂懼如是，則雖處危地而無咎也。","九四，或躍在淵，無咎。躍，羊灼反。或者，疑而未定之辭。躍者，無所緣而絕於地，特未飛爾。淵者，上空下洞，深昧不測之所。龍之在是，若下於田，或躍而起，則向乎天矣。九陽四陰，居上之下，改革之際，進退未定之時也。故其象如此，其佔能隨時進退，則無咎也。","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剛健中正以居尊位，如以聖人之德，居聖人之位。故其象如此，而佔法與九二同，特所利見者在上之大人爾。若有其位，則為利見九二在下之大人也。","上九，亢龍有悔。亢，苦浪反。上者，最上一爻之名。亢者，過於上而不能下之意也。陽極於上，動必有悔，故其象佔如此。","用九，見群龍無首，吉。用九，言凡筮得陽爻者，皆用九而不用七。蓋諸卦百九十二陽爻之通例也。","以此卦純陽而居首，故於此發之，而聖人因系之辭，使遇此卦而六爻皆變者，即此佔之。蓋六陽皆變，剛而能柔，吉之道也，故為「群龍無首」之象，而其佔為如是，則吉也。《春秋傳》曰：「《乾》之《坤》，曰：‘見群龍無首，吉。’」蓋即純《坤》卦辭「牝馬之貞，先迷後得，東北喪朋」之意。","《彖》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彖，吐亂反。彖，即文王所繫之辭。傳者，孔子所以釋經之辭也。後凡言傳者，放此。此專以天道明乾義，又析「元亨利貞」為四德以發明之。而此一節，首釋元義也。大哉，嘆辭。元，大也，始也。乾元，天德之大始。故萬物之生，皆資之以為始也。又為四德之首，而貫乎天德之始終，故曰統天。雲行雨施，品物流形。施，始豉反。卦內同。此釋《乾》之「亨」也。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御天。始，即元也。終，謂貞也。不終則無始，不貞則無以為元也。此言聖人大明乾道之終始，則見卦之六位各以時成，而乘此六陽以行天道，是乃聖人之元亨也。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變者，化之漸。化者，變之成。物所受為性，天所賦為命。太和，陰陽會合沖和之氣也。","各正者，得於有生之初。保合者，全於已生之後。此言乾道變化，無所不利，而萬物各得其性命以自全，以釋利貞之義也。首出庶物，萬國咸寧。"]}]}],"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周易本義","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周易本義","section_title":"序","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3","chapter_title":"周易本義","section_title":"第一卷","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4","chapter_title":"周易本義","section_title":"上經","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周易本義\n〔南宋〕朱熹注\n## 序\n《易》之為書，卦、爻、彖、象之義備，而天地萬物之情見。聖人之憂天下來世，其至矣！先天下而開其物，後天下而成其務，是故極其數以定天下之象，著其象以定天下之吉凶。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皆所以順性命之理，盡變化之道也。散之在理，則有萬殊；統之在道，則無二致。所以，「《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太極者，道也；兩儀者，陰陽也。\n陰陽，一道也。太極，無極也。萬物之生，負陰而抱陽，莫不有太極，莫不有兩儀。糹因縕交感，變化不窮。形一受其生，神一發其智，情偽出焉，萬緒起焉。《易》所以定吉凶而生大業，故《易》者，陰陽之道也；卦者，陰陽之物也；爻者，陰陽之動也。卦雖不同，所同者奇、耦；爻雖不同，所同者九、六。是以六十四卦為其體，三百八十四爻互為其用，遠在六合之外，近在一身之中。暫於瞬息，微於動靜，莫不有卦之象焉，莫不有爻之義焉。至哉《易》乎！其道至大而無不包，其用至神而無不存。\n時固未始有一，而卦未始有定象；事固未始有窮，而爻亦未始有定位。\n以一時而索卦，則拘於無變，非《易》也；以一事而明爻，則窒而不通，非《易》也。知所謂卦、爻、彖、象之義，而不知有卦、爻、彖、象之用，亦非《易》也。故得之於精神之運，心術之動，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然後可以謂之知《易》也。雖然，《易》之有卦，《易》之已形者也；卦之有爻，卦之已見者也。已形已見者，可以言知；未形未見者，不可以名求，則所謂《易》者，果何如哉？此學者所當知也。\n## 第一卷\n## 上經\n周，代名也。易，書名也。其卦本伏羲所畫，有交易、變易之義，故謂之易。其辭則文王、周公所繫，故系之周。以其簡袠重大，故分為上下兩篇。《經》則伏羲之畫，文王、周公之辭也。並孔子所作之《傳》十篇，凡十二篇。中間頗為諸儒所亂。近世晁氏始正其失，而未能盡合古文。呂氏又更定著為《經》二卷、《傳》十卷，乃復孔氏之舊雲。\n乾下，乾上。\n乾：元亨利貞。乾，渠焉反。六畫者，伏羲所畫之卦也。「—」者，奇也，陽之數也。乾者，健也，陽之性也。本注乾字，三畫卦之名也。下者，內卦也；上者，外卦也。經文乾字，六畫卦之名也。伏羲仰觀俯察，見陰陽有奇耦之數，故畫一奇以象陽，畫一耦以象陰。見一陰一陽有各生一陰一陽之象，故自下而上，再倍而三，以成八卦。見陽之性健，而其成形之大者為天，故三奇之卦，名之曰乾，而擬之於天也。三畫已具，八卦已成，則又三倍其畫，以成六畫，而於八卦之上，各加八卦，以成六十四卦也。此卦六畫皆奇，上下皆乾，則陽之純而\n健之至也。故乾之名，天之象，皆不易焉。元亨利貞，文王所繫之辭，以斷一卦之吉凶，所謂《彖辭》者也。元，大也。亨，通也。利，宜也。貞，正而固也。文王以為乾道大通而至正，故於筮得此卦，而六爻皆不變者，言其佔當得大通，而必利在正固，然後可以保其終也。此聖人所以作《易》，教人卜筮，而可以開物成務之精意。餘卦放此。\n初九，潛龍勿用。潛，捷言反。初九者，卦下陽爻之名。凡畫卦者，自下而上，故以下爻為初。陽數九為老，七為少，老變而少不變，故謂陽爻為九。潛龍勿用，周公所繫之辭，以斷一爻之吉凶，所謂《爻辭》者也。潛，藏也。龍，陽物也。初陽在下，未可施用，故其象為潛龍。其佔日勿用。凡遇乾而此爻變者，當觀此象，而玩其佔也。餘爻放此。\n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見龍」之見，賢遍反。卦內「見龍」並同。二，謂自下而上，第二爻也。後放此。九二，剛健中正，出潛離隱，澤及於物，物所利見，故其象為見龍在田，其佔為利見大人。九二雖未得位，而大人之德已著，常人不足以當之，故值此爻之變者，但為利見此人而已。蓋亦謂在下之大人也。此以爻與佔者相為主賓，自為一例。若有見龍之德，則為利見九五在上之大人矣。\n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九，陽爻。三，陽位。重剛不中，居下之上，乃危地也。然性體剛健，有能乾乾惕厲之象，故其佔如此。君子，指佔者而言。言能憂懼如是，則雖處危地而無咎也。\n九四，或躍在淵，無咎。躍，羊灼反。或者，疑而未定之辭。躍者，無所緣而絕於地，特未飛爾。淵者，上空下洞，深昧不測之所。龍之在是，若下於田，或躍而起，則向乎天矣。九陽四陰，居上之下，改革之際，進退未定之時也。故其象如此，其佔能隨時進退，則無咎也。\n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剛健中正以居尊位，如以聖人之德，居聖人之位。故其象如此，而佔法與九二同，特所利見者在上之大人爾。若有其位，則為利見九二在下之大人也。\n上九，亢龍有悔。亢，苦浪反。上者，最上一爻之名。亢者，過於上而不能下之意也。陽極於上，動必有悔，故其象佔如此。\n用九，見群龍無首，吉。用九，言凡筮得陽爻者，皆用九而不用七。蓋諸卦百九十二陽爻之通例也。\n以此卦純陽而居首，故於此發之，而聖人因系之辭，使遇此卦而六爻皆變者，即此佔之。蓋六陽皆變，剛而能柔，吉之道也，故為「群龍無首」之象，而其佔為如是，則吉也。《春秋傳》曰：「《乾》之《坤》，曰：‘見群龍無首，吉。’」蓋即純《坤》卦辭「牝馬之貞，先迷後得，東北喪朋」之意。\n《彖》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彖，吐亂反。彖，即文王所繫之辭。傳者，孔子所以釋經之辭也。後凡言傳者，放此。此專以天道明乾義，又析「元亨利貞」為四德以發明之。而此一節，首釋元義也。大哉，嘆辭。元，大也，始也。乾元，天德之大始。故萬物之生，皆資之以為始也。又為四德之首，而貫乎天德之始終，故曰統天。雲行雨施，品物流形。施，始豉反。卦內同。此釋《乾》之「亨」也。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御天。始，即元也。終，謂貞也。不終則無始，不貞則無以為元也。此言聖人大明乾道之終始，則見卦之六位各以時成，而乘此六陽以行天道，是乃聖人之元亨也。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變者，化之漸。化者，變之成。物所受為性，天所賦為命。太和，陰陽會合沖和之氣也。\n各正者，得於有生之初。保合者，全於已生之後。此言乾道變化，無所不利，而萬物各得其性命以自全，以釋利貞之義也。首出庶物，萬國咸寧。","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