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1561,"title":"周易尚氏学","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周易尚氏學","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序言"]},{"id":"chapter-1-section-2","title":"自序","paragraphs":["說例","總論","第一論周易二字本詁","第二論周易大義之認識","第三論古易之類別","第四論周易誰作","第五論重卦","第六論十翼誰作","第七論十翼篇名","第八論彖象連經始於何人","第九論傳易之人","第十論訊息卦之古","第十一論先後天之方位","第十二論易理易象失傳後之易派"]},{"id":"chapter-1-section-3","title":"上經","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4","title":"卷一 乾","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5","title":"卷二 坤、屯、蒙、需、訟","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6","title":"卷三 師、比、小畜、履","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7","title":"卷四 泰、否","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8","title":"卷五 同人、大有、謙、豫","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9","title":"卷六 隨、蠱、臨、觀、噬嗑、賁","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0","title":"卷七 剝、復、無妄、大畜","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11","title":"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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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n左傳國語易象釋\n滋溪老人傳\n周易尚氏學序言\n於省吾\n易卦起源於原始宗教中巫術占驗方法之一的八索之佔。古也稱繩為索，八索即八條繩子。金川彝族所保持的原始式八索之佔，系用牛毛繩八條，擲諸地上以佔吉凶。《易?繫辭》稱庖犧氏（即伏義氏）始作八卦，乃指八索之佔言之。八索這一名稱，最早見於《左傳》、《國語》。八索之佔是八卦的前身，八卦是八索之佔的繼續和發展。近年來的學者們，都說八卦與伏義氏完全無涉，這就未免「數典忘祖」，截斷了易卦的來源。（詳拙著《伏羲氏與八卦的關係》）原始宗教的八索之佔，到了階級社會的西周就發展為八卦；到了戰國時人所作的《易傳》，又以卦爻辭為基礎，進一步作哲學理論的推闡。《易?繫辭傳》說：「剛柔相摩，八卦相蕩」；「日新之謂盛德，生生之謂易」；「易之為書也不可遠，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由此可見，作者認為宇宙間的萬事萬物都處於不斷運動、變化和矛盾互動的過程中，誠然具有辯證法的因素。但是，總的說來，還脫離不了否泰、剝復和訊息盈虛之說。例如《蠱?彖傳》所說的「終則有始」，《繫辭傳》所說的「原始反終」，仍然是迴圈論者的論調。\n左昭二年傳敘韓宣子適魯，「見《易象》與《魯春秋》」。其稱《易》為《易象》，足徵《易》之為書是以象為主的。《易?繫辭傳》也說：「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因為辭由象生，故《易》無象外之辭。《周易》的每一卦辭和每一爻辭，往往在幾句話裡有幾種不同的內容，假若不依象以釋辭，則奇奇怪怪，迷離惝恍，既不知其辭之所本，更不知其義之所由生。但是，《說卦傳》所敘的象頗為簡略，遠遠概括不了易卦中各種各樣的象。於是主漢易以說象者，對於不解之象，則以「卦變」、「爻變」為釋，故尚先生敘清儒解《易》說：「……而以漢人為依歸是矣。乃於漢人之曲說，亦靡不依據以為護符。至求象不得，亦使卦再三變以成其象，奉虞氏為不刊法則，而易學遂故步自封矣。」（見《焦氏易詁凡例》）\n魏晉以前之說《易》者都主象，自王輔嗣掃象不談，專以承乘比應為解，歷唐至宋，便極盛一時。尚先生說：「王輔嗣深知其謬，而不能求得其象，乃倡為得意忘象之說，以掩其短，此端一開，程伊川遂謂得其義則象數在其中，本未顛倒。」（見《焦氏易詁凡例》）這是說程氏不能依象數以解卦爻辭，全憑主觀臆想以為之說，反而說象數在臆想之中，這樣倒末為本，是極其荒謬的。\n先生鑽研《焦氏易林》十餘年，著《焦氏易林注》十六卷，參考各家詁訓，反覆推勘，積疑生悟，因而在《易林》中發現了久已失傳而與《周易》有關的內外卦象、互象、物件、正反象、半象、大象等凡百二十餘象的應用規律。驗之於《左傳》、《國語》的佔象而合，驗之於《逸周書?時訓》的準象而合，驗之於《周易》卦象也都基本上相合。先生以《易林》逸象與《周易》交融互證，分條加以闡發，著《焦氏易詁》十一卷。今就此書節錄三條於下：\n一、幹日：《易林》「幹之泰雲，白日皎皎，泰下幹，幹為日，互震為白，故曰皎皎。又泰之恆雲，踰日曆月，恆互兌為月，幹為日，故曰踰日曆月，是《易林》顯以幹為日也。後思易幹九三雲，君子終日干幹，幹為日，三居卦末，故日終日。大畜九三雲，日閒輿衛，日亦指幹。」（卷一）\n二、兌月：「《易林》復之臨雲，月出平地，坤為地，兌為月，在下故曰平地。又晉之小過雲，月出阜東，小過民為阜，互兌為月，震為東，故月出阜東。……後思易小畜之月幾望，中孚、歸妹之月幾望，恆彖之日月得天久照，蓋皆以兌為月，故《易林》用之，邵子亦用之也。」（卷一）\n三、坤水：《易林》「幹之觀雲，江河淮海，天之奧府。按觀下重坤，故曰江河淮海，又坤之升雲，憑河登山，升上坤，坤水，故曰憑河。又訟之泰，弱水之西，坤水、坤柔，故曰弱水。」（卷一）「凡易言利往、利涉者，義無不通。特坤水象至東漢失傳，必以坎為大川，遂爾歧誤，而解益之大川尤扞格難通。」（卷五「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解」。按「川」字原本誤作「利」）\n以上所引三條，用《易林》幹日、兌月、坤水之象，與《周易》相證發，六通四辟，若合符契。學者只知離為日，坎為月為水，則多與卦象不相應。先生以《焦氏易詁》為基礎（讀本書者，須參閱《焦氏易林注》、《焦氏易詁》、《左傳國語易象釋》三書），對於歷來的易象和易解，廣搜博採，評判其得失，取長舍短；同時，又結合其師吳摯甫《易說》的「陽遇陰則通、遇陽則阻」的原理（見本書「說例」）而加以發展，謂「易之道如電然，同性則相違，異性則相感」（見《易詁》「同人、利涉大川解」），著《周易尚氏學》二十卷。於是久已晦盲的易象，始昭然若揭，可謂發幽闡微，集象學之大成。《焦氏易林注》仵墉敘引王晉卿說：「此書將二千年易家之盲詞囈說，一一駁倒，使西漢易學復明於世，孟子所謂其功不在禹下。」又引陳散原說：「讀尚氏《焦氏易詁》，嘆為千古絕作。以今世竟有此人著此絕無僅有之書，本朝諸儒見之當有愧色。」\n以上所述，主要是說明先生對易象的卓越發明。但是，本書也還存在著某些缺點和錯誤，例如：\n一、關《周易》作者的問題，先生對於書卦者以及卦爻辭、《易傳》的作者，多因襲舊說。在本書「總論」中「第三論古易之類","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