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15364,"title":"剑经","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劍經","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劍》 明 俞大猷","劍經並序","猷學荊楚長劍，頗得其要法。吾師虛舟趙先生，見而笑曰：若知敵一人之法矣，詎知敵百萬人之法本於是乎?猷退而思，思而學，學而又思，思而又學，乃知天下之理原於約者，未嘗不散於繁。散於繁者，未嘗不原於約。復以質之，先師曰：得之矣。夫首之大， 嘴牙之小，不相稱焉，兩不相為用也。手足之大，指爪之小，不相稱焉，兩不相為用也。鳧以掌大而不能棲，鶩以嘴大而不能啄，鳶以翼大而不能擊，狼以尾大而不能掉，鹿以角長而困，豕以肉多而喘，駑以鬣濃而鈍，虎以項短而力，兔以前短而狡，雞以爪細肩廣而善鬥，犬以毛淺尾銳而善獵。疾病之人，手足鞅掌者懶，臍腹彭亨者倦，頭項癭瘤者偏，腰膂薄弱者痿，前急後曳者躓：無不有勢存焉。聖人制兵師之陣，必有奇有正，必有從有伏，必有揚有備，必有前後、有中央、有左右，必有握奇，必有遊闕。其陣不一，各有輕重、饒減、盈縮、遠近、疏數之權。度大以稱小，小以稱大，人以稱地，地以稱人，無不勝也。然則舍萬 物之情，以求行陣之法者，遠矣。一人之鬥，有五體焉：一身居中，二手二足，為之前後左右，有防有擊，有立有踢，一體偏廢，不能為也。唯伍法具於一人，故起伍之數，必五人兩之數，必五伍隊之數，必五十卒之數；必四兩一車，車之數必五乘，偏之數必五隊，軍之數必五偏，陣之數必五軍，自一人以至百千萬人，同一法也。一人之鬥，身體手足，皆有屈伸之節。屈於後者，伸之於前；屈於右者，伸之於左。使皆屈而無伸，與皆伸而無屈，僵人而已耳!雖具五體，不能為也。故伍必以三人為正，二為奇；什必七人為正，三為奇；八陣必四隅為正，四方為奇；自一人以至百千萬人，同一法也。人之善鬥者，一身四肢屈伸變化，有無窮盡之形，故前正而後奇，忽焉正後而奇前，正聚而奇散；忽焉正散而奇聚，車正而騎奇；忽焉騎正而車奇；自一人以至百千萬人，同一法也。萬人之變化，猶一人之伸縮；萬人之從令，猶五體之從心，無不勝也。然則舍一人之身，以求行陣之法者，遠矣。上古聖人觀之於天，察之於數，驗之於易，推之於度，取之於身，證之於物，曲盡其理，而立為伍，法以教人，可謂明且盡矣。忠臣義士，志可以矢，效公忠而學，必求乎實用。氣可以運，量宇宙而謀，又貴於有成，彼覽影偶質，豈能改?獨指跡慕遠，何救於遲也耶?猷謹將所得要法，著為《劍經》，以告後人，世有真丈夫，當亮予志。","○用棍如讀《四書》，鉤、刀、槍、鈀，如各習一經。《四書》既明，六經之理亦明矣。 若能棍，則各利器之法，從此得矣。","○總訣歌，中直八剛十二柔，上剃下滾分左右；打殺高低左右接，手動足進參互就。","○總訣歌，卻在他力前，柔乘他力後。彼忙我靜待，知拍任君鬥。","○總訣歌，陰陽要轉，兩手要直；前腳要曲，後腳要直。一打一揭，遍身著力；步步進前 ，天下無敵。","鈀習步法","○習鈀簡步十進，足如環無端。進一足中平當大壓；又進一足，壓死；又進一足，小壓；又進一步，壓死；又進一步，高大當；又進一足，大壓死；又進一步，高小當；又進一足，小壓死；又進一足，高大當；又進一足，大壓死。","○鈀習步法　中平起，大斜壓。他大飛天，我轉角趕上壓。他再大飛高，我小高直，當即小壓下。他小飛高，我小高直，當直小壓下。他再小飛高，我大高直，當即大壓下過小。他抽直殺來，我再大壓過小。他入我大上角，我用身力轉角趕上，略收低。他再入我大上角，我轉角對手直殺去，跳回一步。他打來，我伏回即趕上大起，一掃下，再跳回中欄止。大壓小壓，已粘他杆，即大進上，斬死他。","小直當，小斜壓；大直當，大斜壓。","○總訣歌　視不能如能，生疏莫臨敵。後手須用功，遍身俱有力。動時把得固，一發未深入。打剪急進鑿，後發勝先實。步步俱要進，時時俱取直。更有陰陽訣，請君要熟識。","○習步法　起中平，推牽，扁身殺，丁字回殺，旋手進五步殺，跳進三步原位，直打直挑進五步殺，腰力挑打，滴水獻花，殺，跳進三步原位進打，穿後手馬前雞啄進三步殺，馬前斬草進三步殺，跳進原位，打沉讓他先起穿後手，抽回，吊前抽回，三腳並進五步，大門趁棍走，進殺，小門趁棍走進直符殺，洗，倒頭，直打，直起磕，打殺擺腰進三步，剪，殺，跳退原位。","○總步目　直破打剃大剪，小剪，揭(用手力)，上扁身，滴水獻花，吊剪，下起接，讓高低俱有大單鞭壓，子午，陰陽，下起穿手上，喜鵲過枝，趁棍走，走馬回頭丁字步(大僻)，雞啄谷，高欄兇棍，直鑿，閃腰剪，三腳峙，倒頭，馬前斬草，上捧鑿，小剪下小起，小單鞭壓就手鑿，下扁身，二龍爭珠，直符送書殺，齊眉殺(後手高妙)，順勢打盤山託，定四步行，固。","○侵他一尺(如上攔殺狀)，直破打他棍(打下作敗狀亦可)，就進步侵四五尺小門一揭(或流水小剪，他起我揭)，大進步對手鑿，或再大進步，倚他棍尾，直剃下打他手，或頭急變扁身中攔殺。","○侵他一尺，直破他棍，就進侵四五尺，小門，一揭一小剪(近他手一尺為妙)，走腳過一大剪(近他手五寸為妙)，急變扁身中攔殺。","○侵他三尺，直破打他棍。他過枝向小門來傷我，我急變滴水，大進步捧他棍。若他棍不起，我就小門進步(若鉤刀，就將他割來)，扁身中攔鑿結尾。若他棍起，我棍粘他，獻花直破打落，急變二龍爭珠，大門手兜殺。","○侵他二尺，低打低揭連幾下，待他忙時，徑進步大起棍，從小門去打他手，不論中不中，須急退丁字回。他決進我小門來傷我，此時我一揭一進，壓剃落，打他手，決中矣。","○侵他二尺，低打抵揭，連幾下，待他忙時，急退丁字一步，急大進步，吊剪他手。急收回原勢立，他進來打我，我就大門下起接。他一大剪，急變扁身，中攔殺。","○兩人小門，對打對揭，須急變(急變時，勿使他揭著，揭著則不及矣)，大門下起接大剪(或順勢打)，中攔殺，或於揭時即用小剪變大剪，中攔殺。","○兩人大門對打，不進前腳，不折後腳，不能勝(須知有順勢折腳，是逃閃之法)。","○兩人大門齊對打，我且將棍提在高(連腳抽回些)，遲斯須進步壓打下，即進變扁身中攔。若我打去，他棍提回讓我，我須勿將棍尾打下，只進步對他胸喉，直殺去。","○我從大門順用單鞭深入"]}]}],"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劍經","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劍經\n《劍》 明 俞大猷\n劍經並序\n猷學荊楚長劍，頗得其要法。吾師虛舟趙先生，見而笑曰：若知敵一人之法矣，詎知敵百萬人之法本於是乎?猷退而思，思而學，學而又思，思而又學，乃知天下之理原於約者，未嘗不散於繁。散於繁者，未嘗不原於約。復以質之，先師曰：得之矣。夫首之大， 嘴牙之小，不相稱焉，兩不相為用也。手足之大，指爪之小，不相稱焉，兩不相為用也。鳧以掌大而不能棲，鶩以嘴大而不能啄，鳶以翼大而不能擊，狼以尾大而不能掉，鹿以角長而困，豕以肉多而喘，駑以鬣濃而鈍，虎以項短而力，兔以前短而狡，雞以爪細肩廣而善鬥，犬以毛淺尾銳而善獵。疾病之人，手足鞅掌者懶，臍腹彭亨者倦，頭項癭瘤者偏，腰膂薄弱者痿，前急後曳者躓：無不有勢存焉。聖人制兵師之陣，必有奇有正，必有從有伏，必有揚有備，必有前後、有中央、有左右，必有握奇，必有遊闕。其陣不一，各有輕重、饒減、盈縮、遠近、疏數之權。度大以稱小，小以稱大，人以稱地，地以稱人，無不勝也。然則舍萬 物之情，以求行陣之法者，遠矣。一人之鬥，有五體焉：一身居中，二手二足，為之前後左右，有防有擊，有立有踢，一體偏廢，不能為也。唯伍法具於一人，故起伍之數，必五人兩之數，必五伍隊之數，必五十卒之數；必四兩一車，車之數必五乘，偏之數必五隊，軍之數必五偏，陣之數必五軍，自一人以至百千萬人，同一法也。一人之鬥，身體手足，皆有屈伸之節。屈於後者，伸之於前；屈於右者，伸之於左。使皆屈而無伸，與皆伸而無屈，僵人而已耳!雖具五體，不能為也。故伍必以三人為正，二為奇；什必七人為正，三為奇；八陣必四隅為正，四方為奇；自一人以至百千萬人，同一法也。人之善鬥者，一身四肢屈伸變化，有無窮盡之形，故前正而後奇，忽焉正後而奇前，正聚而奇散；忽焉正散而奇聚，車正而騎奇；忽焉騎正而車奇；自一人以至百千萬人，同一法也。萬人之變化，猶一人之伸縮；萬人之從令，猶五體之從心，無不勝也。然則舍一人之身，以求行陣之法者，遠矣。上古聖人觀之於天，察之於數，驗之於易，推之於度，取之於身，證之於物，曲盡其理，而立為伍，法以教人，可謂明且盡矣。忠臣義士，志可以矢，效公忠而學，必求乎實用。氣可以運，量宇宙而謀，又貴於有成，彼覽影偶質，豈能改?獨指跡慕遠，何救於遲也耶?猷謹將所得要法，著為《劍經》，以告後人，世有真丈夫，當亮予志。\n○用棍如讀《四書》，鉤、刀、槍、鈀，如各習一經。《四書》既明，六經之理亦明矣。 若能棍，則各利器之法，從此得矣。\n○總訣歌，中直八剛十二柔，上剃下滾分左右；打殺高低左右接，手動足進參互就。\n○總訣歌，卻在他力前，柔乘他力後。彼忙我靜待，知拍任君鬥。\n○總訣歌，陰陽要轉，兩手要直；前腳要曲，後腳要直。一打一揭，遍身著力；步步進前 ，天下無敵。\n鈀習步法\n○習鈀簡步十進，足如環無端。進一足中平當大壓；又進一足，壓死；又進一足，小壓；又進一步，壓死；又進一步，高大當；又進一足，大壓死；又進一步，高小當；又進一足，小壓死；又進一足，高大當；又進一足，大壓死。\n○鈀習步法　中平起，大斜壓。他大飛天，我轉角趕上壓。他再大飛高，我小高直，當即小壓下。他小飛高，我小高直，當直小壓下。他再小飛高，我大高直，當即大壓下過小。他抽直殺來，我再大壓過小。他入我大上角，我用身力轉角趕上，略收低。他再入我大上角，我轉角對手直殺去，跳回一步。他打來，我伏回即趕上大起，一掃下，再跳回中欄止。大壓小壓，已粘他杆，即大進上，斬死他。\n小直當，小斜壓；大直當，大斜壓。\n○總訣歌　視不能如能，生疏莫臨敵。後手須用功，遍身俱有力。動時把得固，一發未深入。打剪急進鑿，後發勝先實。步步俱要進，時時俱取直。更有陰陽訣，請君要熟識。\n○習步法　起中平，推牽，扁身殺，丁字回殺，旋手進五步殺，跳進三步原位，直打直挑進五步殺，腰力挑打，滴水獻花，殺，跳進三步原位進打，穿後手馬前雞啄進三步殺，馬前斬草進三步殺，跳進原位，打沉讓他先起穿後手，抽回，吊前抽回，三腳並進五步，大門趁棍走，進殺，小門趁棍走進直符殺，洗，倒頭，直打，直起磕，打殺擺腰進三步，剪，殺，跳退原位。\n○總步目　直破打剃大剪，小剪，揭(用手力)，上扁身，滴水獻花，吊剪，下起接，讓高低俱有大單鞭壓，子午，陰陽，下起穿手上，喜鵲過枝，趁棍走，走馬回頭丁字步(大僻)，雞啄谷，高欄兇棍，直鑿，閃腰剪，三腳峙，倒頭，馬前斬草，上捧鑿，小剪下小起，小單鞭壓就手鑿，下扁身，二龍爭珠，直符送書殺，齊眉殺(後手高妙)，順勢打盤山託，定四步行，固。\n○侵他一尺(如上攔殺狀)，直破打他棍(打下作敗狀亦可)，就進步侵四五尺小門一揭(或流水小剪，他起我揭)，大進步對手鑿，或再大進步，倚他棍尾，直剃下打他手，或頭急變扁身中攔殺。\n○侵他一尺，直破他棍，就進侵四五尺，小門，一揭一小剪(近他手一尺為妙)，走腳過一大剪(近他手五寸為妙)，急變扁身中攔殺。\n○侵他三尺，直破打他棍。他過枝向小門來傷我，我急變滴水，大進步捧他棍。若他棍不起，我就小門進步(若鉤刀，就將他割來)，扁身中攔鑿結尾。若他棍起，我棍粘他，獻花直破打落，急變二龍爭珠，大門手兜殺。\n○侵他二尺，低打低揭連幾下，待他忙時，徑進步大起棍，從小門去打他手，不論中不中，須急退丁字回。他決進我小門來傷我，此時我一揭一進，壓剃落，打他手，決中矣。\n○侵他二尺，低打抵揭，連幾下，待他忙時，急退丁字一步，急大進步，吊剪他手。急收回原勢立，他進來打我，我就大門下起接。他一大剪，急變扁身，中攔殺。\n○兩人小門，對打對揭，須急變(急變時，勿使他揭著，揭著則不及矣)，大門下起接大剪(或順勢打)，中攔殺，或於揭時即用小剪變大剪，中攔殺。\n○兩人大門對打，不進前腳，不折後腳，不能勝(須知有順勢折腳，是逃閃之法)。\n○兩人大門齊對打，我且將棍提在高(連腳抽回些)，遲斯須進步壓打下，即進變扁身中攔。若我打去，他棍提回讓我，我須勿將棍尾打下，只進步對他胸喉，直殺去。\n○我從大門順用單鞭深入","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