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15333,"title":"马王堆帛书五十二病方","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馬王堆帛書五十二病方","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五十二病方 漢 撰者不詳","【諸傷】：","□□膏、甘草各二，桂、 （姜）、椒□□□□□□□□□□□□□□□□□□□□□（一）□□毀一垸 （杯）酒中，飲之，日【壹】飲，以□其■（二）","【一】，□□□□朐，令大如答，即以赤答一斗並□，復冶□□□□□□□□□□□（三）","孰一，冶齊□，□淳酒漬而餅之， 瓦 炭□□□□□□□□□□□□□漬□（五） 之如□，即冶，入三指最（撮）半 （杯）溫酒□□□□□□□□□□□□□□□者（六） 百冶，大□者一，燔白雞毛及人發，冶【各】等。百草末八灰，冶而□□□□□□□一垸溫酒一 （杯）","中一，以刃傷， （燔）羊矢，敷之（一○）。","一，止血出者，燔發，以安（按）其 （一一）。","一，令傷者毋痛，毋血出，取故蒲席厭□□□燔□□□□ （一二）。","一，傷者血出，祝曰：“男子竭，女子 。”五畫地□之（一三）。","一，令傷毋般（瘢），取彘膏、□衍並冶，敷之（一四）。","一，以男子洎敷之，皆不般（瘢）（一五）。","一，金傷者，以方（肪）膏、烏 （喙）□□，皆相□煎， （施）之（一六）。","一，傷者，以續【KT （斷）】根一把，獨□長支（枝）者二廷（梃），黃KT （芩）","二□梃，甘草□廷（梃），秋烏 （喙）二□□（一七）□□□者二甌，即並煎□孰（熟），以布捉取，出其汁，以陳【一】，□者，冶黃黔（芩）與□□□□□彘膏□□之，即以布捉【取】，□□□□□□□□（一九） 之（二○）。","一，久傷者，薺（齏）杏KT 〈KT （核）〉中人（仁），以職（ ）膏弁，封 ，蟲即出。【●嘗】試（二一）。","一，稍（消）石直（置）溫湯中，以灑癰（二二）。","一，令金傷毋痛方，取鼢鼠，幹而冶；取彘魚，燔而冶；□□、薪（辛）夷、甘草各與【鼢】（二三）鼠等，皆合撓，取三指最（撮）一，入溫酒一 （杯）中而飲之。不可，財益藥，至不癰而止。●【令】（二四）。","一，令金傷毋痛，取薺孰（熟）幹實，KT （熬）令焦黑，冶一； （術）根去皮，冶二，凡二物並和，取三（二五）指最（撮）到節一，醇酒盈一衷 （杯），入藥中，撓飲不者，灑半 （杯）。已飲，有頃不痛（二六）。復痛，飲藥如數。不痛，毋飲藥。","藥先食後食次（恣）。治病時，毋食魚、彘肉、馬肉、龜（二七）、蟲、葷、麻○洙採（菜），毋近內，病已如故。治病毋時。壹冶藥，足治病。藥已冶，裹以（二八）繒臧（藏）。冶 （術），暴（曝）若有所燥，冶。令（二九）。","傷痙：","痙者，傷，風入傷，身信（伸）而不能 （屈）。治之，KT （熬）鹽令黃，取一斗，裹以布，卒（淬）醇酒中，入（三○）即出，蔽以布，以熨頭。熬則舉，適下。為□裹更【熨，熨】寒，更KT （熬）鹽以熨，熨勿（三一）絕。一熨寒汗出，汗出多，能 （屈）信（伸），止。熨時及已熨四日內，□□衣，毋見風，過四日自（三二）適。熨先食後食次（恣）。毋禁，毋時。●令（一，傷而頸（痙）者，以水財煮李實，疾沸而抒，浚取其汁，寒和，以飲病者，飲以□□（三四）故。節（即）其病甚弗能飲者，強啟其口，為灌之。節（即）毋李實時□□□□□□（三五）煮炊，飲其汁，如其實數。毋禁。嘗【試】。●令（三六）。","一，諸傷，風入傷，傷癰痛，治以 絮為獨□□□傷，漬□□□□□彘膏煎汁□（三七）□□沃，數□注，下膏勿絕，以歐（驅）寒氣，□□□□舉□□□□□，以敷傷空（孔），KT （蔽）□（三八）休得為□□□□□□□□□□□□□□□□□□□□癰□□□□□（三九）。敷藥先食後食次（恣）。毋禁，【毋】時。□ 不□□□盡□（四○）。","一，傷而頸（痙）者，小KT 一犬， 與薛（ ）半鬥，毋去其足，以□並盛，漬井KT□□□（四一）出之，陰乾百日。即有頸（痙）者，冶，以三指一撮，和以溫酒一（杯），飲之（四二）。","一，傷脛（痙）者，擇薤一把，以敦（淳）酒半鬥者（煮）KT （沸），【飲】之，即溫衣陝（夾）坐四旁，汗出到足，乃□（四三）。","一，冶黃黔（芩）、甘草相半，即以彘膏財足以煎之。煎之KT （沸），即以布足（捉）","之，予（抒）其汁，□敷□（四四）。","嬰兒索痙：","索痙者，如產時居溼地久，其 （ ）直而口扣，筋KT （攣）難以信（伸）。取封殖土冶之，□□（四五）二，鹽一，合撓而 （蒸），以扁（遍）熨直 （ ）攣筋所。道頭始，稍□手足而已。熨寒□□（四六）復 （蒸），熨幹更為。令（四七）。","嬰兒病間（癇）方：","取雷尾〈KT （矢）〉三果（顆），冶，以豬煎膏和之。小嬰兒以水【半】鬥，大者以一斗，三分和，取（四八）一分置水中，撓，以浴之。浴之道頭上始，下盡身，四支（肢）","毋濡。三日一浴，三日已。已浴，輒棄其（四九）水 中。間（癇）者，身熱而數驚，頸脊","嬰兒螈：","嬰兒螈者，目 KT 然，脅痛，息癭（嚶）癭（嚶）然，KT （矢）不○化而青。取屋榮蔡，薪燔之而□（五一）匕焉。為湮汲三渾，盛以 （杯）。因唾匕，祝之曰：“噴者居（劇）噴，上○○○○○○（五二）如KT （彗）星，下如KT （ ）血，取若門左，斬若門右，為若不已，磔薄（膊）若市。”因以匕周KT （五三）嬰兒螈所，而灑之 （杯）","水中，候之，有血如蠅羽者，而棄之於垣。更取水（五四），復唾匕KT （漿）以KT ，如前。毋徵，數復之，徵盡而止。●令（五五）。","狂犬齧人：","取恆石兩，以相靡（磨） （也），取其靡（磨）如麋（糜）者，以敷犬所齧者，已矣（一，狂【犬】齧人者，孰澡（操）湮汲，注 （杯）中，小（少）多如再食浮（漿），取灶末灰三指最（撮）□□（五七）水中，以飲病者。已飲，令孰奮兩手如□□間手□道□□□□□□（五八）","一，狂犬傷人，冶 與橐莫，【醯】半 （杯），飲之。女子同藥。如■（六○）","犬筮（噬）人傷者：","取丘（蚯）引（蚓）矢二升，以井上 斷處土與等，並熬之，而以美【醯】□□□□（六一）之，稍垸，以熨其傷。犬毛盡，敷傷而已（六二）。","一，煮莖，以汁灑之。冬日煮其本（六三）。","一，犬所齧，令毋痛及易瘳方，令【齧】者臥，而令人以酒財沃其傷。已沃而□（六四）越之。嘗試。毋禁（六五）。","巢者：","侯（候）天甸（電）而"]}]}],"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馬王堆帛書五十二病方","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馬王堆帛書五十二病方\n五十二病方 漢 撰者不詳\n【諸傷】：\n□□膏、甘草各二，桂、 （姜）、椒□□□□□□□□□□□□□□□□□□□□□（一）□□毀一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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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鹽令黃，取一斗，裹以布，卒（淬）醇酒中，入（三○）即出，蔽以布，以熨頭。熬則舉，適下。為□裹更【熨，熨】寒，更KT （熬）鹽以熨，熨勿（三一）絕。一熨寒汗出，汗出多，能 （屈）信（伸），止。熨時及已熨四日內，□□衣，毋見風，過四日自（三二）適。熨先食後食次（恣）。毋禁，毋時。●令（一，傷而頸（痙）者，以水財煮李實，疾沸而抒，浚取其汁，寒和，以飲病者，飲以□□（三四）故。節（即）其病甚弗能飲者，強啟其口，為灌之。節（即）毋李實時□□□□□□（三五）煮炊，飲其汁，如其實數。毋禁。嘗【試】。●令（三六）。\n一，諸傷，風入傷，傷癰痛，治以 絮為獨□□□傷，漬□□□□□彘膏煎汁□（三七）□□沃，數□注，下膏勿絕，以歐（驅）寒氣，□□□□舉□□□□□，以敷傷空（孔），KT （蔽）□（三八）休得為□□□□□□□□□□□□□□□□□□□□癰□□□□□（三九）。敷藥先食後食次（恣）。毋禁，【毋】時。□ 不□□□盡□（四○）。\n一，傷而頸（痙）者，小KT 一犬， 與薛（ ）半鬥，毋去其足，以□並盛，漬井KT□□□（四一）出之，陰乾百日。即有頸（痙）者，冶，以三指一撮，和以溫酒一（杯），飲之（四二）。\n一，傷脛（痙）者，擇薤一把，以敦（淳）酒半鬥者（煮）KT （沸），【飲】之，即溫衣陝（夾）坐四旁，汗出到足，乃□（四三）。\n一，冶黃黔（芩）、甘草相半，即以彘膏財足以煎之。煎之KT （沸），即以布足（捉）\n之，予（抒）其汁，□敷□（四四）。\n嬰兒索痙：\n索痙者，如產時居溼地久，其 （ ）直而口扣，筋KT （攣）難以信（伸）。取封殖土冶之，□□（四五）二，鹽一，合撓而 （蒸），以扁（遍）熨直 （ ）攣筋所。道頭始，稍□手足而已。熨寒□□（四六）復 （蒸），熨幹更為。令（四七）。\n嬰兒病間（癇）方：\n取雷尾〈KT （矢）〉三果（顆），冶，以豬煎膏和之。小嬰兒以水【半】鬥，大者以一斗，三分和，取（四八）一分置水中，撓，以浴之。浴之道頭上始，下盡身，四支（肢）\n毋濡。三日一浴，三日已。已浴，輒棄其（四九）水 中。間（癇）者，身熱而數驚，頸脊\n嬰兒螈：\n嬰兒螈者，目 KT 然，脅痛，息癭（嚶）癭（嚶）然，KT （矢）不○化而青。取屋榮蔡，薪燔之而□（五一）匕焉。為湮汲三渾，盛以 （杯）。因唾匕，祝之曰：“噴者居（劇）噴，上○○○○○○（五二）如KT （彗）星，下如KT （ ）血，取若門左，斬若門右，為若不已，磔薄（膊）若市。”因以匕周KT （五三）嬰兒螈所，而灑之 （杯）\n水中，候之，有血如蠅羽者，而棄之於垣。更取水（五四），復唾匕KT （漿）以KT ，如前。毋徵，數復之，徵盡而止。●令（五五）。\n狂犬齧人：\n取恆石兩，以相靡（磨） （也），取其靡（磨）如麋（糜）者，以敷犬所齧者，已矣（一，狂【犬】齧人者，孰澡（操）湮汲，注 （杯）中，小（少）多如再食浮（漿），取灶末灰三指最（撮）□□（五七）水中，以飲病者。已飲，令孰奮兩手如□□間手□道□□□□□□（五八）\n一，狂犬傷人，冶 與橐莫，【醯】半 （杯），飲之。女子同藥。如■（六○）\n犬筮（噬）人傷者：\n取丘（蚯）引（蚓）矢二升，以井上 斷處土與等，並熬之，而以美【醯】□□□□（六一）之，稍垸，以熨其傷。犬毛盡，敷傷而已（六二）。\n一，煮莖，以汁灑之。冬日煮其本（六三）。\n一，犬所齧，令毋痛及易瘳方，令【齧】者臥，而令人以酒財沃其傷。已沃而□（六四）越之。嘗試。毋禁（六五）。\n巢者：\n侯（候）天甸（電）而","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