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15046,"title":"房中补益","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房中補益","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房中補益（唐）孫思邈撰","（一）論曰：人生四十已下，多有放恣；四十已上，即頓覺氣力一時衰退。衰退既至，眾病蜂起，久而不治，遂至不救。所以彭祖曰：“以人療人，真得其真。”故年至四十，須識房中之術。","（二）夫房中術者，其道甚近，而人莫能行。其法一夕御十人，閉固為謹，此房中之術畢也。【兼之藥餌四肘時勿絕，則氣力百倍而智慧日新。然此方之作也，】非欲務於淫佚，苟求快意，務存節慾，以廣養生也；非苟欲強身，以行女色，以縱情意，在補益以遣疾也。此房中之微旨也。","（三）是以人年四十以下即服房中之藥者，皆所以速禍，慎之慎之！故年未滿四十者，不足與論房中之事。欲心未止，兼餌補藥，倍力耗喪。不過半年，精髓枯竭，惟向死近，少年極須慎之！人年四十已上，常固精養氣而不耗，可以不老。又餌雲母，足以愈疾延年。人年四十已上，勿服瀉藥，常餌補藥，大佳。劃分黃帝御女一千二百而登仙，而俗人以一女伐命，知與不知，豈不遠矣？其知道者，御女苦不多耳。","（四）凡婦人，不必須有顏色妍麗，但得少年，未經生乳，多肌肉，益也。若足財力，選取細發，目睛黑白分明，體柔骨軟，肌膚細滑，言語聲音和調，四肢骨節皆欲足肉而骨不大，其體及腋皆不欲有毫，有毫當軟細不可極於相者；但蓬頭蠅面，槌頂結喉，雄聲大口，高鼻麥齒，目睛渾濁，口頷有毫，骨節高大，發黃少肉，陰毫多而且強，又生逆毫，此相不可，皆賊命損壽也。","（五）凡御女之道，不欲令氣未感動、陽氣微弱即以交合。必須先徐徐調和，使神和意感，良久乃可令得陰氣。陰氣推之，須臾自強，所謂“弱而內迎，堅急出之”，進退欲令疏遲，情動而止，不可高自投擲，顛倒五臟，傷絕精脈，生致百病。但數交而慎密者，諸病皆愈，年壽日益，去仙不遠矣。","（六）不必九一三五之數也，能百接而不施瀉者，長生矣。若御女多者，可採氣。採氣之道，但深接勿動，便良久氣上面熱，以口相當，引取女氣而吞之。可疏疏進退，意動便止，緩息瞑目，偃臥道引，身體更強。可復御他女也，數數易之則得益多。人常御一女，陰氣轉弱，為益亦少。陽道法火，陰家法水，水能制火，陰亦消陽，久用不止，陰氣逾陽，陽則轉損，所得不補所失。但能御十二女而不復施瀉者，令人不老，有美色。若御九十三女而自固者，年萬歲矣。","（七）凡精少則病，精盡則死，不可不思！不可不慎！數交而一瀉，精氣隨長，不能使人虛也。若不數交，交而即瀉，則不得益。瀉之，精氣自然生長，但遲微，不如數交接不瀉之速也。","（八）凡人習交合之時，常以鼻多內氣，口微吐氣，自然益矣。交會畢，蒸熱，是得氣也。以菖蒲末三分、白梁粉傳磨令燥，既使強盛，又溼瘡不生也。","（九）凡欲施瀉者，當閉口張目，閉氣握固，兩手左右上下，縮鼻取氣，又縮下部及吸腹，小偃脊膂，急以左手中兩指抑屏翳穴，長吐氣，並琢齒千遍，則精上補腦，使人長生。若精妄出，則損神也。《仙經》曰：“令人長生不老，先與女戲，飲玉漿，玉漿，口中津也。使男女感動，以左手握持，思在丹田中有赤氣，內黃外白，亦為日月，徘徊丹田中，俱入泥垣，兩半合成一。因閉氣深內，勿出入，但上下徐徐嚥氣，情動欲出，急退之。此非上土有智者不能行也。其丹田在臍下三寸。泥垣者，在頭中，對兩目直入內。思作日月，想合經三寸許，兩半放形而一，謂日月相者也。雖出入，仍思念所作者勿廢，佳也。”","（十）又曰：“男女俱仙之道，深內勿動精，思臍中赤色，大如雞子形，乃徐徐出入，情動乃退。一日一夕，可數十為定。令人益壽。”","（十一）御女之法，能一月再洩，一歲二十四洩，皆得二百歲，有顏色，無疾病。若加以藥，則可長生也。人年二十者，四日一洩；三十者，八日一洩；四十者，十六日一洩；五十者，二十日一洩；六十者，閉精勿洩，若體力猶壯者，一月一洩。","（十二）凡人氣力，自有盛而過人者。亦不可抑忍，久而不洩，致生癰疽。若年過六十強，有數旬不得交合，意中平平者，自可閉固也。昔貞觀初，有一野老，年七十餘，詣餘雲：“數日來陽氣益盛，思與家嫗晝寢，春事皆成，未知垂老有此，為善惡耶？”餘答之曰：“是大不祥。子獨不聞膏火乎？夫膏火之將竭也，必先暗而後明，明止則滅。今足下年邁桑榆，久當閉精息欲，茲忽春情猛發，豈非反常耶？竊為足下憂之，子其勉歟！”後四旬發病而死，此其不慎之效也。如斯之輩非一，且疏一人，以勖將來耳。","（十三）所以善攝生者，凡覺陽事輒盛，必謹而抑之，不可縱心竭意以自賊也。若一度製得，則一度火滅，一度增油：若不能制，縱情施瀉，即是膏火將滅，更去其油，可不深自防！所患人少年時不知道，知道亦不能信行之，至老乃知道，便以晚矣！病難養也，晚而自保，猶得延年益壽。若年少壯而能行道者，神仙速矣。","（十四）或曰：年未六十，當閉精守一，為可爾否？曰：不然。男不可無女，女不可無男。無女則意動，意動則神勞，神勞則損壽。若念真正無可思者，則大佳長生也，然而萬無一有。強抑鬱閉之，難持易失，使人漏精尿濁以致鬼交之病，損一而當百也。【其服食藥物見別卷中。】","（十五）御女之法，交會者當避丙丁日及弦望、晦朔、大風、大雨、大霧、大寒、大暑、雷電霹靂、天地晦冥、日月薄蝕、虹、地動，若御女則損人神，不吉。損男百倍，令女得病，有子必顛痴頑愚、喑瘂聾聵、攣跛、盲眇、多病短壽、不壽不仁。又避日月星辰火光之下、神廟佛寺之中、井灶圊廁之側、冢墓屍柩這傍，皆所不可。","（十六）夫交合如法，則有福德大智善人降托胎中，仍令性行調順、所作和合、家道日隆、祥瑞競集；若不如法，則有薄福愚痴惡人來托胎中，仍令父母性行兇險、所作不成、家道日否、殃咎屢至，雖生成長，家國滅亡。夫禍福之應，有如影響，此乃必然之理，可不再思之！","（十七）若欲求子者，但待婦人月經絕後一日三日五日，擇其王相日及月宿在貴宿日，以生氣時夜半後，乃施瀉。有子皆男，必壽而賢明高爵也。以月經絕後二日四日六日施瀉，有子必女。過六日後，勿得施瀉，既不得子，亦不成人。王相日春甲乙　夏丙丁　秋庚辛　冬壬癸月宿日正月一日　六日　九日　十日　十一日　十二日　十四日　二十一日　二十四日　二十九日二日四"]}]}],"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房中補益","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房中補益\n房中補益（唐）孫思邈撰\n（一）論曰：人生四十已下，多有放恣；四十已上，即頓覺氣力一時衰退。衰退既至，眾病蜂起，久而不治，遂至不救。所以彭祖曰：“以人療人，真得其真。”故年至四十，須識房中之術。\n（二）夫房中術者，其道甚近，而人莫能行。其法一夕御十人，閉固為謹，此房中之術畢也。【兼之藥餌四肘時勿絕，則氣力百倍而智慧日新。然此方之作也，】非欲務於淫佚，苟求快意，務存節慾，以廣養生也；非苟欲強身，以行女色，以縱情意，在補益以遣疾也。此房中之微旨也。\n（三）是以人年四十以下即服房中之藥者，皆所以速禍，慎之慎之！故年未滿四十者，不足與論房中之事。欲心未止，兼餌補藥，倍力耗喪。不過半年，精髓枯竭，惟向死近，少年極須慎之！人年四十已上，常固精養氣而不耗，可以不老。又餌雲母，足以愈疾延年。人年四十已上，勿服瀉藥，常餌補藥，大佳。劃分黃帝御女一千二百而登仙，而俗人以一女伐命，知與不知，豈不遠矣？其知道者，御女苦不多耳。\n（四）凡婦人，不必須有顏色妍麗，但得少年，未經生乳，多肌肉，益也。若足財力，選取細發，目睛黑白分明，體柔骨軟，肌膚細滑，言語聲音和調，四肢骨節皆欲足肉而骨不大，其體及腋皆不欲有毫，有毫當軟細不可極於相者；但蓬頭蠅面，槌頂結喉，雄聲大口，高鼻麥齒，目睛渾濁，口頷有毫，骨節高大，發黃少肉，陰毫多而且強，又生逆毫，此相不可，皆賊命損壽也。\n（五）凡御女之道，不欲令氣未感動、陽氣微弱即以交合。必須先徐徐調和，使神和意感，良久乃可令得陰氣。陰氣推之，須臾自強，所謂“弱而內迎，堅急出之”，進退欲令疏遲，情動而止，不可高自投擲，顛倒五臟，傷絕精脈，生致百病。但數交而慎密者，諸病皆愈，年壽日益，去仙不遠矣。\n（六）不必九一三五之數也，能百接而不施瀉者，長生矣。若御女多者，可採氣。採氣之道，但深接勿動，便良久氣上面熱，以口相當，引取女氣而吞之。可疏疏進退，意動便止，緩息瞑目，偃臥道引，身體更強。可復御他女也，數數易之則得益多。人常御一女，陰氣轉弱，為益亦少。陽道法火，陰家法水，水能制火，陰亦消陽，久用不止，陰氣逾陽，陽則轉損，所得不補所失。但能御十二女而不復施瀉者，令人不老，有美色。若御九十三女而自固者，年萬歲矣。\n（七）凡精少則病，精盡則死，不可不思！不可不慎！數交而一瀉，精氣隨長，不能使人虛也。若不數交，交而即瀉，則不得益。瀉之，精氣自然生長，但遲微，不如數交接不瀉之速也。\n（八）凡人習交合之時，常以鼻多內氣，口微吐氣，自然益矣。交會畢，蒸熱，是得氣也。以菖蒲末三分、白梁粉傳磨令燥，既使強盛，又溼瘡不生也。\n（九）凡欲施瀉者，當閉口張目，閉氣握固，兩手左右上下，縮鼻取氣，又縮下部及吸腹，小偃脊膂，急以左手中兩指抑屏翳穴，長吐氣，並琢齒千遍，則精上補腦，使人長生。若精妄出，則損神也。《仙經》曰：“令人長生不老，先與女戲，飲玉漿，玉漿，口中津也。使男女感動，以左手握持，思在丹田中有赤氣，內黃外白，亦為日月，徘徊丹田中，俱入泥垣，兩半合成一。因閉氣深內，勿出入，但上下徐徐嚥氣，情動欲出，急退之。此非上土有智者不能行也。其丹田在臍下三寸。泥垣者，在頭中，對兩目直入內。思作日月，想合經三寸許，兩半放形而一，謂日月相者也。雖出入，仍思念所作者勿廢，佳也。”\n（十）又曰：“男女俱仙之道，深內勿動精，思臍中赤色，大如雞子形，乃徐徐出入，情動乃退。一日一夕，可數十為定。令人益壽。”\n（十一）御女之法，能一月再洩，一歲二十四洩，皆得二百歲，有顏色，無疾病。若加以藥，則可長生也。人年二十者，四日一洩；三十者，八日一洩；四十者，十六日一洩；五十者，二十日一洩；六十者，閉精勿洩，若體力猶壯者，一月一洩。\n（十二）凡人氣力，自有盛而過人者。亦不可抑忍，久而不洩，致生癰疽。若年過六十強，有數旬不得交合，意中平平者，自可閉固也。昔貞觀初，有一野老，年七十餘，詣餘雲：“數日來陽氣益盛，思與家嫗晝寢，春事皆成，未知垂老有此，為善惡耶？”餘答之曰：“是大不祥。子獨不聞膏火乎？夫膏火之將竭也，必先暗而後明，明止則滅。今足下年邁桑榆，久當閉精息欲，茲忽春情猛發，豈非反常耶？竊為足下憂之，子其勉歟！”後四旬發病而死，此其不慎之效也。如斯之輩非一，且疏一人，以勖將來耳。\n（十三）所以善攝生者，凡覺陽事輒盛，必謹而抑之，不可縱心竭意以自賊也。若一度製得，則一度火滅，一度增油：若不能制，縱情施瀉，即是膏火將滅，更去其油，可不深自防！所患人少年時不知道，知道亦不能信行之，至老乃知道，便以晚矣！病難養也，晚而自保，猶得延年益壽。若年少壯而能行道者，神仙速矣。\n（十四）或曰：年未六十，當閉精守一，為可爾否？曰：不然。男不可無女，女不可無男。無女則意動，意動則神勞，神勞則損壽。若念真正無可思者，則大佳長生也，然而萬無一有。強抑鬱閉之，難持易失，使人漏精尿濁以致鬼交之病，損一而當百也。【其服食藥物見別卷中。】\n（十五）御女之法，交會者當避丙丁日及弦望、晦朔、大風、大雨、大霧、大寒、大暑、雷電霹靂、天地晦冥、日月薄蝕、虹、地動，若御女則損人神，不吉。損男百倍，令女得病，有子必顛痴頑愚、喑瘂聾聵、攣跛、盲眇、多病短壽、不壽不仁。又避日月星辰火光之下、神廟佛寺之中、井灶圊廁之側、冢墓屍柩這傍，皆所不可。\n（十六）夫交合如法，則有福德大智善人降托胎中，仍令性行調順、所作和合、家道日隆、祥瑞競集；若不如法，則有薄福愚痴惡人來托胎中，仍令父母性行兇險、所作不成、家道日否、殃咎屢至，雖生成長，家國滅亡。夫禍福之應，有如影響，此乃必然之理，可不再思之！\n（十七）若欲求子者，但待婦人月經絕後一日三日五日，擇其王相日及月宿在貴宿日，以生氣時夜半後，乃施瀉。有子皆男，必壽而賢明高爵也。以月經絕後二日四日六日施瀉，有子必女。過六日後，勿得施瀉，既不得子，亦不成人。王相日春甲乙　夏丙丁　秋庚辛　冬壬癸月宿日正月一日　六日　九日　十日　十一日　十二日　十四日　二十一日　二十四日　二十九日二日四","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