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15015,"title":"尚论后篇","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尚論後篇","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尚論後篇 清 喻昌"]},{"id":"chapter-1-section-2","title":"卷一","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3","title":"尚論春三月溫證大意","paragraphs":["仲景書詳於治傷寒，略於治溫，以法度俱錯出於治傷寒中耳，後人未解義例，故春溫一證，漫無成法可師，而況觸胃寒邪之病少，感發溫氣之病多，寒病之傷人什之三，溫病之傷人什之七，古今缺典，莫此為大，昌特會內經之旨，以暢發仲景不宜之奧，然僭竊無似矣，厥旨維何，內經雲，冬傷於寒，春必病溫，此一大例也，又云冬不藏精，春必病溫，此一大例也，既冬傷於寒，又冬不藏精，至春月同時病發，此一大例也，舉此三例，以論溫證，而詳其治，然後與三陽三陰之例，先後同符，蓋冬傷於寒，邪藏肌膚，即邪中三陽之謂也，冬不藏精，邪入陰髒，即邪中三陰之謂也，陽分之邪淺而易療，陰分之邪深而難愈，所以病溫之人，有發表三五次，而外證不除者，攻裡三五次，而內證不除者，源遠流長，少減復劇，以為在表也，又似在裡，以為在裡也，又似在表，用溫熱則陰立亡，用寒涼則陽隨絕，凡傷寒之種種危候，溫證皆得有之，亦以正虛邪盛，不能勝其任耳，至於熱證，尤為十中八九，緣真陰為熱邪久耗，無以制亢陽，而燎原不熄也，以故病溫之人，邪退而陰氣猶存一線者，方可得生，然多骨瘦皮幹，澤枯肉爍，經年善調，始復未病之體，實緣醫者於此一證，茫然不識病之所在，用藥不當，邪無從解，留連展轉，莫必其命，昌之目擊心傷者久之，茲特出手眼，以印正先人之法則，祈以永登斯人於壽域，後有作者，諒必不以為狂誕也。"]},{"id":"chapter-1-section-4","title":"溫證上篇","paragraphs":["謹將冬傷於寒春必病溫定為一大例冬傷於寒，藏於肌膚，感春月之溫氣而始發，肌膚者，陽明胃經之所主也，陽明經中久鬱之熱，一旦發出，而外達於太陽，有略惡寒而即發熱者，有大熱而全不惡寒者，有表未除而裡已先實者，有邪久住太陽一經者，有從陽明而外達於太陽者，有從太陽復傳陽明，不傳他經者，有自三陰傳入胃腑者，有從太陽循經傳三陰，如冬月傷寒之例者，大率太陽陽明二經，是邪所蟠據之地，在太陽則寒傷營之證，十不一見，在陽番明則讝語發斑，衄血畜血，發黃脾約等熱證，每每兼見，而凡發表不遠熱之法，適以增溫病之困阨耳，況於治太陽經之證，其法度不與冬月相同，蓋春月風傷衛之證或有之，而寒傷營之證則無矣，且由陽明而達太陽者多，不盡由太陽而陽明少陽也，似此則溫證之分經用法，比之傷寒大有不同，而世方屈指雲某日某經，某日傅經已盡，究竟於受病之經，不能摸索以求良治，所謂一盲而引眾盲，相將入火坑也，冤哉生命，古今誠莫控制矣。按溫熱病，亦有先見表證，而後傳裡者，溫熱自內達外，熱鬱腠理，不得外洩，遂復還裡，而成可攻之證，非如傷寒從表而始也，蓋傷寒從表而始，故誤攻而生變者多溫證，未必從表始，故攻之亦不為大變，然鬱熱必從外洩為易，誤攻而引邪深入，終非法也。按溫熱病表證間見，而裡病為多，故少有不渴者，法當以治裡為主，而解肌兼之，亦有治裡而表自解者，其間有誤攻裡而致害者，乃春夏暴寒所中之疫證，邪純在表，未入於裡故也，不可與溫熱病同論。","（一）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原文］ 昌按溫者，春令之氣也，冬夏秋雖有氣溫之日，不加春令之正且久也，不惡寒三字內有奧義，蓋時令至春，則為厥陰風木主事，而與太陽之寒水，不相涉矣，故經雖從太陽，而證則從春令而不惡寒也。 再按溫病，或有新中風寒者，或有表氣虛不禁風寒者，衛虛則惡風，營虛則惡寒，又不可因是遂指為非溫病也，然即有之，亦必微而不甚，除太陽一經，則必無之矣。","（二）形作［似也］傷寒，其脈不弦緊而弱，［非傷寒矣］，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讝語，弱者發熱，［所以渴也］，脈浮解之，當汗出愈。［原文］ 風性弱緩，故脈亦弱，弱者發熱，即內經諸弱發熱之義也，脈既浮，當以汗解之，使汗出而愈，取解肌不取發汗之意。按溫熱病，原無風傷衛寒傷營之例，原無取於桂枝麻黃二方也，表藥中，即敗毒散參蘇飲等方，亦止可用於春氣未熱之時，若過時而發之，溫病暑病，尚嫌藥性之帶溫，況於桂麻之辛熱乎，然仲景不言桂麻為不可用者，有二說焉，一者以剔出桂麻，則三陰絕無表藥也，一者以桂麻用之不當，在冬月巳屢致戒，春月更無可贅也，後之紛紛訾議桂麻之熱者，未嘗計及於冬不藏精之治耳，惟知春夏有不得不用也，誰知仲景立方之神哉。","（三）脈浮熱甚，反炙之，此為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必咽躁吐血。［原文］ 脈浮熱甚，邪氣勝也，邪氣勝則實，反炙之，是實以虛治也，血隨火炙，而妄逆在所必至矣，咽躁者火勢上逼，枯涸之應耳，若是少陰見證，當不止此一端，故不入冬不藏精一例。","（四）病加桂枝證，［似乎中風］，頭不痛，項不強，［則太陽無外入之邪，而非中風］，寸脈微浮，［則邪自內出而不當過表］，胸中痞鞭，［痰涎塞隔］，氣上衝，咽喉不得息者，胸中有塞也，當吐之，宜瓜蒂散，病人有寒復發汗者，胃中冷必吐 蚘。［原文］","昌按仲景不日病似中風證，而曰病加桂枝證者，恐後人誤以治溫一例，混入太陽中風之例而滋擾，故更換其名也，吐法多用梔豉湯，此用瓜蒂散者，取其吐頑痰而快膈，湧風涎而逐水也，有痰而誤發汗，徙亡津液，胃中容虛，蚘失所養，故悖逆而上出也。","（五）病人手足厥冷，［似涉厥陰］，脈乍緊者，邪結在胸中，［非厥陰也］，心中滿而煩，飢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須吐之，宜瓜蒂散。［原文］","按此證乃痰邪自內而作，即四證類傷寒之瘧證者也，仲景雲，病人身大熱，反欲得近衣者，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表實裡虛］，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膚，熱在骨髓也，［畏虛裡實］，此以互合之表裡言，設合臟腑而統言之，則皆謂之表矣。","（六）病在陽，［表未罷熱未除］，應以汗解之，反以冷水噀之，其熱被卻不得去，彌更益煩，肉上粟起，意欲飲水反不渴者，［熱邪為水寒所制］，服文蛤散，［鹹寒利水］，若不瘥者，與五苓散。寒實結胸，無熱證者，［兩寒相搏］，與三物小陷胸湯。白散亦可服。［寒結重者，原文］","按病在陽，則不兼陰可知，正合第一例也。","（七）病人髒無他病，［裡氣和也］，時發熱，［或然或不然］，自汗出而不愈者，此胃氣不和也，先其時，［未發熱之時］，發汗則愈，宜桂枝湯主之。［原文］","（八）病常自汗出，［無時不"]}]}],"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尚論後篇","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尚論後篇","section_title":"卷一","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3","chapter_title":"尚論後篇","section_title":"尚論春三月溫證大意","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4","chapter_title":"尚論後篇","section_title":"溫證上篇","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尚論後篇\n尚論後篇 清 喻昌\n## 卷一\n## 尚論春三月溫證大意\n仲景書詳於治傷寒，略於治溫，以法度俱錯出於治傷寒中耳，後人未解義例，故春溫一證，漫無成法可師，而況觸胃寒邪之病少，感發溫氣之病多，寒病之傷人什之三，溫病之傷人什之七，古今缺典，莫此為大，昌特會內經之旨，以暢發仲景不宜之奧，然僭竊無似矣，厥旨維何，內經雲，冬傷於寒，春必病溫，此一大例也，又云冬不藏精，春必病溫，此一大例也，既冬傷於寒，又冬不藏精，至春月同時病發，此一大例也，舉此三例，以論溫證，而詳其治，然後與三陽三陰之例，先後同符，蓋冬傷於寒，邪藏肌膚，即邪中三陽之謂也，冬不藏精，邪入陰髒，即邪中三陰之謂也，陽分之邪淺而易療，陰分之邪深而難愈，所以病溫之人，有發表三五次，而外證不除者，攻裡三五次，而內證不除者，源遠流長，少減復劇，以為在表也，又似在裡，以為在裡也，又似在表，用溫熱則陰立亡，用寒涼則陽隨絕，凡傷寒之種種危候，溫證皆得有之，亦以正虛邪盛，不能勝其任耳，至於熱證，尤為十中八九，緣真陰為熱邪久耗，無以制亢陽，而燎原不熄也，以故病溫之人，邪退而陰氣猶存一線者，方可得生，然多骨瘦皮幹，澤枯肉爍，經年善調，始復未病之體，實緣醫者於此一證，茫然不識病之所在，用藥不當，邪無從解，留連展轉，莫必其命，昌之目擊心傷者久之，茲特出手眼，以印正先人之法則，祈以永登斯人於壽域，後有作者，諒必不以為狂誕也。\n## 溫證上篇\n謹將冬傷於寒春必病溫定為一大例冬傷於寒，藏於肌膚，感春月之溫氣而始發，肌膚者，陽明胃經之所主也，陽明經中久鬱之熱，一旦發出，而外達於太陽，有略惡寒而即發熱者，有大熱而全不惡寒者，有表未除而裡已先實者，有邪久住太陽一經者，有從陽明而外達於太陽者，有從太陽復傳陽明，不傳他經者，有自三陰傳入胃腑者，有從太陽循經傳三陰，如冬月傷寒之例者，大率太陽陽明二經，是邪所蟠據之地，在太陽則寒傷營之證，十不一見，在陽番明則讝語發斑，衄血畜血，發黃脾約等熱證，每每兼見，而凡發表不遠熱之法，適以增溫病之困阨耳，況於治太陽經之證，其法度不與冬月相同，蓋春月風傷衛之證或有之，而寒傷營之證則無矣，且由陽明而達太陽者多，不盡由太陽而陽明少陽也，似此則溫證之分經用法，比之傷寒大有不同，而世方屈指雲某日某經，某日傅經已盡，究竟於受病之經，不能摸索以求良治，所謂一盲而引眾盲，相將入火坑也，冤哉生命，古今誠莫控制矣。按溫熱病，亦有先見表證，而後傳裡者，溫熱自內達外，熱鬱腠理，不得外洩，遂復還裡，而成可攻之證，非如傷寒從表而始也，蓋傷寒從表而始，故誤攻而生變者多溫證，未必從表始，故攻之亦不為大變，然鬱熱必從外洩為易，誤攻而引邪深入，終非法也。按溫熱病表證間見，而裡病為多，故少有不渴者，法當以治裡為主，而解肌兼之，亦有治裡而表自解者，其間有誤攻裡而致害者，乃春夏暴寒所中之疫證，邪純在表，未入於裡故也，不可與溫熱病同論。\n（一）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原文］ 昌按溫者，春令之氣也，冬夏秋雖有氣溫之日，不加春令之正且久也，不惡寒三字內有奧義，蓋時令至春，則為厥陰風木主事，而與太陽之寒水，不相涉矣，故經雖從太陽，而證則從春令而不惡寒也。 再按溫病，或有新中風寒者，或有表氣虛不禁風寒者，衛虛則惡風，營虛則惡寒，又不可因是遂指為非溫病也，然即有之，亦必微而不甚，除太陽一經，則必無之矣。\n（二）形作［似也］傷寒，其脈不弦緊而弱，［非傷寒矣］，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讝語，弱者發熱，［所以渴也］，脈浮解之，當汗出愈。［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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蚘。［原文］\n昌按仲景不日病似中風證，而曰病加桂枝證者，恐後人誤以治溫一例，混入太陽中風之例而滋擾，故更換其名也，吐法多用梔豉湯，此用瓜蒂散者，取其吐頑痰而快膈，湧風涎而逐水也，有痰而誤發汗，徙亡津液，胃中容虛，蚘失所養，故悖逆而上出也。\n（五）病人手足厥冷，［似涉厥陰］，脈乍緊者，邪結在胸中，［非厥陰也］，心中滿而煩，飢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須吐之，宜瓜蒂散。［原文］\n按此證乃痰邪自內而作，即四證類傷寒之瘧證者也，仲景雲，病人身大熱，反欲得近衣者，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表實裡虛］，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膚，熱在骨髓也，［畏虛裡實］，此以互合之表裡言，設合臟腑而統言之，則皆謂之表矣。\n（六）病在陽，［表未罷熱未除］，應以汗解之，反以冷水噀之，其熱被卻不得去，彌更益煩，肉上粟起，意欲飲水反不渴者，［熱邪為水寒所制］，服文蛤散，［鹹寒利水］，若不瘥者，與五苓散。寒實結胸，無熱證者，［兩寒相搏］，與三物小陷胸湯。白散亦可服。［寒結重者，原文］\n按病在陽，則不兼陰可知，正合第一例也。\n（七）病人髒無他病，［裡氣和也］，時發熱，［或然或不然］，自汗出而不愈者，此胃氣不和也，先其時，［未發熱之時］，發汗則愈，宜桂枝湯主之。［原文］\n（八）病常自汗出，［無時不","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