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14898,"title":"《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卷407至卷410-小儿初生诸疾门","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古今圖書整合","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古今圖書整合醫部全錄卷四百七","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2","title":"小兒初生諸疾門","paragraphs":["黃帝素問"]},{"id":"chapter-1-section-3","title":"奇病論篇","paragraphs":["帝曰：人生而有病巔疾者，病名曰何？安所得之？岐伯曰：病名為胎病。此得之在母腹中時，其母有所大驚，氣上而不下，精氣並居，故令子發為巔疾也。","【注　此女子胞之為病也。有所大驚，則氣暴上而不下。夫精以養胎，而精氣並居者也。母受驚而氣上，則子之精氣亦逆，故令子發為巔疾也。思謂巔當作癲。按嬰兒癲癎，多因母腹中受驚所致。然癲疾者逆氣之所生也，故因氣上逆而發為癲疾。兆璜曰：胎中受病，非止驚癎。妊娠女子飲食起居，大宜謹慎，則生子聰俊，無病長年。】","千金方 【唐　孫思邈】"]},{"id":"chapter-1-section-4","title":"初生出腹論","paragraphs":["小兒初生出腹，骨肉未斂，肌肉猶是血也，血凝乃堅成肌肉耳。其血沮敗，不成肌肉，則使面目繞鼻口左右悉黃而啼，閉目聚口撮面，口中乾燥，四肢不能伸縮者，皆是血脈不斂也，多不育。若有如此者，皆宜與龍膽湯也。","兒生落地不作聲者，取暖水一器灌之，須臾當啼。兒生不作聲者，此由難產氣少故也。可取兒臍帶向身卻捋之，令氣入腹，仍呵之至百度，啼聲自發。亦可以蔥白徐徐鞭之，即啼。","兒生十許日怒啼。似衣中有刺者，此或臍燥還刺其腹，當解之，易衣更裹，仍以溫粉粉之。若臍不愈，燒絳帛末粉之。若過一月臍有汁不愈，燒蝦蟆灰粉之，日三四度。若臍中水及中冷，則令兒腹絞痛，夭糾啼呼，面目青黑，此是中水之過，當炙粉絮以熨之，不時治護。臍至腫者，皆隨輕重，重者便灸之，乃可至八九十壯；輕者臍不大腫，但出汁，時時啼呼者，搗當歸末和胡粉傅之，炙絮日熨之，至百日愈，以啼呼止為候。【按初生小兒，針灸不可妄施，茲雲炙之可至八九十壯，雖今古異宜，亦須斟酌。】","若兒糞青者，冷也。與臍中水同。","乳哺不進者，腹中皆有痰癖也，當以四物紫丸微下之，節哺乳，數日便自愈。小兒微寒熱，亦當爾利之，要當下之，然後乃瘥。","驚癎","新生即癎者，是其五臟不收斂，血氣不聚，五脈不流，骨怯不成也，多不全育。其一月四十日已上，至期歲而癎者，亦由乳養失理，血氣不和，風邪所中也。病先身熱掣瘲，駕啼叫喚而後發癎，脈浮者為陽癎，病在六腑，外在肌膚，猶易治也。病先身冷，不驚掣，不啼呼，而病發時脈沉者為陰癎，病在五臟，內在骨髓，極難治也。","初出腹，血脈不斂，五臟未成，稍將養失宜，即為病也，時不成人。其經變蒸之後有病，餘證並寬，惟中風最暴卒也。小兒四肢不好驚掣，氣息小異，欲作癎，及變蒸日滿不解者，並宜與龍膽湯。","凡小兒不能乳哺，當與紫丸下之。小兒始生，生氣尚盛，但有微惡，則須下之，必無所損。及其愈病，則致深益。若不時下則成大疾，疾成難治矣。凡下，四味紫丸最善。雖下，不損人，足以去疾。若四味紫丸不得下者，當以赤丸下之；赤丸不下，當倍之。若已下而有餘熱不盡，當按方作龍膽湯稍稍服之，並摩赤膏。","風癎亦當下之，然當以豬心湯下之。驚癎但按圖灸之，及摩生膏，不可大下也。何者？驚癎心氣不定，下之內虛，益令甚爾。驚癎甚者，特為難治。故養小兒常慎驚，勿令聞大聲，抱持之間當安徐，勿令驚布。又天雷時，當塞兒耳，並作餘細聲以亂之也。凡養小兒，皆微驚以長其血脈，但不欲大驚。大驚乃灸驚脈。若五六十日灸者，驚復更甚；生百日後灸驚脈，乃善。"]},{"id":"chapter-1-section-5","title":"變蒸論","paragraphs":["凡兒生三十二日一變；六十四日再變，變且蒸；九十六日三變；一百二十八日四變，變且蒸；一百六十日五變；一百九十二日六變，變且蒸；二百二十四日七變；二百五十六日八變，變且蒸；二百八十八日九變；三百二十日十變，變且蒸。積三百二十日小蒸畢後，六十四日大蒸；蒸後六十四日復大蒸；蒸後一百二十八日復大蒸。凡小兒自生三十二日一變，再變為一蒸；凡十變而五小蒸，又三大蒸；積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都畢，乃成人。小兒所以變蒸者，是榮其血脈，改其五臟，故一變竟，輒覺情態有異。其變蒸之候，變者上氣，蒸者體熱。變蒸有輕重：其輕者體熱而微驚，耳冷尻冷，上唇頭白泡起如魚目珠子，微汗出；其重者體壯熱而脈亂，或汗或不汗，不欲食，食輒吐哯，目白睛微赤，黑睛微白。又云目白者重，赤黑者微，變蒸畢，自精明矣。此其證也。單變小微，兼蒸小劇。凡蒸平者五日而衰，遠者十日而衰。先期五日，後期五日，為十日之中，熱乃除耳。兒生三十二日一變，二十九日先期而熱，便治之如法，至三十六七日蒸乃畢耳。恕不解了，故重說之。且變蒸之時，不欲驚動，勿令傍多人。兒變蒸或早或晚，不如法者多。又初變之時或熱甚者，違日數不歇，審計變蒸之日，當其時有熱微驚，慎不可治及灸刺，但和視之，若良久熱不可已，少與紫丸微下，熱歇便止。若於變蒸之中，加以時行溫病，或非變蒸時而得時行者，其診皆相似，惟耳及尻通熱，口上無白泡耳。當先服黑散以發其汗，汗出溫粉粉之，熱當歇，便就瘥；若猶不都除，乃與紫丸下之。兒變蒸時，若有寒加之，即寒熱交爭，腹腰夭糾，啼不止者，熨之則愈也。【熨法即炙粉絮熨之。】 變蒸與溫壯傷寒相似。若非變蒸，身熱耳熱尻亦熱，此乃為他病，可作餘治。審是變蒸，不得為餘治也。","又一法：凡兒生三十二日始變，變者身熱也；至六十四日再變，幾且蒸，其狀臥端正也；至九十六日三變，定者候丹孔出而洩；至一百二十八日四變，變且蒸，以能咳笑也；至一百六十日五變，以成機關也；至一百九十二日六變，變且蒸，五機成也；至二百二十四日七變，以能匍匐也；至二百五十六日八變，變且蒸，以知欲學語也；至二百八十八日九變，以亭亭然也。凡小兒生至二百八十八日，九變四蒸也。當其變之日，慎不可妄治之，則加其疾。變且蒸者，是兒送迎月也。蒸者，甚熱而脈亂汗出是也。近者五日歇，遠者八九日歇也。當是蒸上，不可灸刺妄治之也。","小兒直訣 【宋　錢乙】","胎驚","小兒初生，壯熱吐哯，身體強直，手足抽掣，目反直視，是胎驚風證也。","【注　按前證多因娠婦忿怒驚恐，調攝乖常，或挾外邪內傷於胎。蓋母有所觸，胎必感之。當用豬乳膏拭兒口中，或用惺惺散加漏蘆令母烈服，使藥通乳中，兒病自愈矣。】","百日內發搐，真者不過兩三次必死，假者頻發不死。真者內生驚癎，假者外傷風冷。血氣未實，不能勝任，故發搐，口中氣熱，用大青膏塗顖、浴體二法。","【注　按前證多因胎中"]}]}],"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古今圖書整合","section_title":"古今圖書整合醫部全錄卷四百七","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古今圖書整合","section_title":"小兒初生諸疾門","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3","chapter_title":"古今圖書整合","section_title":"奇病論篇","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4","chapter_title":"古今圖書整合","section_title":"初生出腹論","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5","chapter_title":"古今圖書整合","section_title":"變蒸論","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古今圖書整合\n## 古今圖書整合醫部全錄卷四百七\n## 小兒初生諸疾門\n黃帝素問\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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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生出腹論\n小兒初生出腹，骨肉未斂，肌肉猶是血也，血凝乃堅成肌肉耳。其血沮敗，不成肌肉，則使面目繞鼻口左右悉黃而啼，閉目聚口撮面，口中乾燥，四肢不能伸縮者，皆是血脈不斂也，多不育。若有如此者，皆宜與龍膽湯也。\n兒生落地不作聲者，取暖水一器灌之，須臾當啼。兒生不作聲者，此由難產氣少故也。可取兒臍帶向身卻捋之，令氣入腹，仍呵之至百度，啼聲自發。亦可以蔥白徐徐鞭之，即啼。\n兒生十許日怒啼。似衣中有刺者，此或臍燥還刺其腹，當解之，易衣更裹，仍以溫粉粉之。若臍不愈，燒絳帛末粉之。若過一月臍有汁不愈，燒蝦蟆灰粉之，日三四度。若臍中水及中冷，則令兒腹絞痛，夭糾啼呼，面目青黑，此是中水之過，當炙粉絮以熨之，不時治護。臍至腫者，皆隨輕重，重者便灸之，乃可至八九十壯；輕者臍不大腫，但出汁，時時啼呼者，搗當歸末和胡粉傅之，炙絮日熨之，至百日愈，以啼呼止為候。【按初生小兒，針灸不可妄施，茲雲炙之可至八九十壯，雖今古異宜，亦須斟酌。】\n若兒糞青者，冷也。與臍中水同。\n乳哺不進者，腹中皆有痰癖也，當以四物紫丸微下之，節哺乳，數日便自愈。小兒微寒熱，亦當爾利之，要當下之，然後乃瘥。\n驚癎\n新生即癎者，是其五臟不收斂，血氣不聚，五脈不流，骨怯不成也，多不全育。其一月四十日已上，至期歲而癎者，亦由乳養失理，血氣不和，風邪所中也。病先身熱掣瘲，駕啼叫喚而後發癎，脈浮者為陽癎，病在六腑，外在肌膚，猶易治也。病先身冷，不驚掣，不啼呼，而病發時脈沉者為陰癎，病在五臟，內在骨髓，極難治也。\n初出腹，血脈不斂，五臟未成，稍將養失宜，即為病也，時不成人。其經變蒸之後有病，餘證並寬，惟中風最暴卒也。小兒四肢不好驚掣，氣息小異，欲作癎，及變蒸日滿不解者，並宜與龍膽湯。\n凡小兒不能乳哺，當與紫丸下之。小兒始生，生氣尚盛，但有微惡，則須下之，必無所損。及其愈病，則致深益。若不時下則成大疾，疾成難治矣。凡下，四味紫丸最善。雖下，不損人，足以去疾。若四味紫丸不得下者，當以赤丸下之；赤丸不下，當倍之。若已下而有餘熱不盡，當按方作龍膽湯稍稍服之，並摩赤膏。\n風癎亦當下之，然當以豬心湯下之。驚癎但按圖灸之，及摩生膏，不可大下也。何者？驚癎心氣不定，下之內虛，益令甚爾。驚癎甚者，特為難治。故養小兒常慎驚，勿令聞大聲，抱持之間當安徐，勿令驚布。又天雷時，當塞兒耳，並作餘細聲以亂之也。凡養小兒，皆微驚以長其血脈，但不欲大驚。大驚乃灸驚脈。若五六十日灸者，驚復更甚；生百日後灸驚脈，乃善。\n## 變蒸論\n凡兒生三十二日一變；六十四日再變，變且蒸；九十六日三變；一百二十八日四變，變且蒸；一百六十日五變；一百九十二日六變，變且蒸；二百二十四日七變；二百五十六日八變，變且蒸；二百八十八日九變；三百二十日十變，變且蒸。積三百二十日小蒸畢後，六十四日大蒸；蒸後六十四日復大蒸；蒸後一百二十八日復大蒸。凡小兒自生三十二日一變，再變為一蒸；凡十變而五小蒸，又三大蒸；積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都畢，乃成人。小兒所以變蒸者，是榮其血脈，改其五臟，故一變竟，輒覺情態有異。其變蒸之候，變者上氣，蒸者體熱。變蒸有輕重：其輕者體熱而微驚，耳冷尻冷，上唇頭白泡起如魚目珠子，微汗出；其重者體壯熱而脈亂，或汗或不汗，不欲食，食輒吐哯，目白睛微赤，黑睛微白。又云目白者重，赤黑者微，變蒸畢，自精明矣。此其證也。單變小微，兼蒸小劇。凡蒸平者五日而衰，遠者十日而衰。先期五日，後期五日，為十日之中，熱乃除耳。兒生三十二日一變，二十九日先期而熱，便治之如法，至三十六七日蒸乃畢耳。恕不解了，故重說之。且變蒸之時，不欲驚動，勿令傍多人。兒變蒸或早或晚，不如法者多。又初變之時或熱甚者，違日數不歇，審計變蒸之日，當其時有熱微驚，慎不可治及灸刺，但和視之，若良久熱不可已，少與紫丸微下，熱歇便止。若於變蒸之中，加以時行溫病，或非變蒸時而得時行者，其診皆相似，惟耳及尻通熱，口上無白泡耳。當先服黑散以發其汗，汗出溫粉粉之，熱當歇，便就瘥；若猶不都除，乃與紫丸下之。兒變蒸時，若有寒加之，即寒熱交爭，腹腰夭糾，啼不止者，熨之則愈也。【熨法即炙粉絮熨之。】 變蒸與溫壯傷寒相似。若非變蒸，身熱耳熱尻亦熱，此乃為他病，可作餘治。審是變蒸，不得為餘治也。\n又一法：凡兒生三十二日始變，變者身熱也；至六十四日再變，幾且蒸，其狀臥端正也；至九十六日三變，定者候丹孔出而洩；至一百二十八日四變，變且蒸，以能咳笑也；至一百六十日五變，以成機關也；至一百九十二日六變，變且蒸，五機成也；至二百二十四日七變，以能匍匐也；至二百五十六日八變，變且蒸，以知欲學語也；至二百八十八日九變，以亭亭然也。凡小兒生至二百八十八日，九變四蒸也。當其變之日，慎不可妄治之，則加其疾。變且蒸者，是兒送迎月也。蒸者，甚熱而脈亂汗出是也。近者五日歇，遠者八九日歇也。當是蒸上，不可灸刺妄治之也。\n小兒直訣 【宋　錢乙】\n胎驚\n小兒初生，壯熱吐哯，身體強直，手足抽掣，目反直視，是胎驚風證也。\n【注　按前證多因娠婦忿怒驚恐，調攝乖常，或挾外邪內傷於胎。蓋母有所觸，胎必感之。當用豬乳膏拭兒口中，或用惺惺散加漏蘆令母烈服，使藥通乳中，兒病自愈矣。】\n百日內發搐，真者不過兩三次必死，假者頻發不死。真者內生驚癎，假者外傷風冷。血氣未實，不能勝任，故發搐，口中氣熱，用大青膏塗顖、浴體二法。\n【注　按前證多因胎中","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