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14886,"title":"《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卷384至卷384-妇人子嗣门","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古今圖書整合","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古今圖書整合醫部全錄卷三百八十四","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2","title":"婦人子嗣門","paragraphs":["黃帝素問"]},{"id":"chapter-1-section-3","title":"上古天真論","paragraphs":["女子二七而天癸至，任脈通，太沖脈盛，月事以時下，故有子。","【注　天癸，天乙所生之癸水也。衝脈任脈，奇經脈也。二脈並起於少腹之內胞中，循腹上行，為經血之海，女子主育胞胎。夫月為陰，女為陰，月一月而一周天，有盈有虧，故女子亦一月而經水應時下洩也。虧即復生，故於初生之時，男女構精，當為有子，虛則易受故也。】","七七任脈虛，太沖脈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壞而無子也。","【注　地道，下部之脈道，足少陰也。癸水藏於腎，天癸竭，是足少陰下部之脈道不通。衝任虛，是以形衰而無子也。】"]},{"id":"chapter-1-section-4","title":"骨空論","paragraphs":["督脈生病，其女子不孕。","【注　督脈同衝任，並起於胞間，故女子則為不孕。】","扁鵲難經","命門系胞","髒各有一耳，腎獨有兩者，非皆腎也。其左者為腎，右者為命門。命門者，諸神精之所舍，原氣之所繫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千金方 【唐　孫思邈】"]},{"id":"chapter-1-section-5","title":"求子論","paragraphs":["夫婦人之別有方者，以其胎妊生產崩傷之異故也。是以婦人之病，比之男子十倍難療。經言婦人者眾陰所集，常與溼居。十四已上，陰氣浮溢，百想經心，內傷五臟，外損姿顏，月水去留，前後互動，瘀血停凝，中道斷絕，其中傷墮，不可具論，生熟五臟[五臟　《千金》卷二婦人方作「二髒」。]，虛實交錯，惡血內漏，氣脈損竭，或飲食無度，損傷非一，或瘡痍未愈，便合陰陽，或便利於懸廁之上，風從下入，便成十二痼疾，所以婦人別立方也。若是四時節氣為病，虛實冷熱為患者，故與丈夫同也。惟懷胎妊而挾病者，避其毒藥耳。其雜病與丈夫同，則散在諸卷中，可得而知也。然而女人嗜慾多於丈夫，感病倍於男子，加以慈戀愛憎，嫉妒憂恚，染著堅牢，情不自抑，所以為病根深，療之難瘥。故養生之家，特須教子女學此三卷婦人方，令其精曉，即於倉卒之秋，何憂畏也。夫四德者，女子立身之樞機；產育者，婦人性命之長務。若不通明於此，則何以免於夭枉者哉！故傅母之徒，亦不可不學。常宜繕寫一本，懷挾隨身以防不虞也。","人之情性，皆願賢己而疾不及人，至於學問，則隨情逐物，墮於事業，詎肯專一推求至理，莫不虛棄光陰，沒齒無益。夫婚姻養育者，人倫之本，王化之基。聖人設教，備論厥旨，後生莫能精曉，臨事之日，惛爾若愚，是則徒願賢己而疾不及人之謬也。斯實不達賢己之趣，而妄徇虛聲，以終無用。今具述求子之法，以貽後嗣，同志之士，或可覽焉。","夫欲求子者，當先知夫妻本命，五行相生，及與德合，並本命不在子[子　原作「於」，據《千金》卷二婦人方改。]休廢死墓中者，則求子必得。若其本命五行相剋，及與刑殺衝破，並在子休廢死墓中者，則求子了不可得，慎無措意！縱或得者，於後終亦累人。若其相生，並遇福德者，仍須依法如方，避諸禁忌，則所誕兒子，盡善盡美，難以具陳。","凡人無子，當為夫妻俱有五勞七傷，虛羸百病所致，故有絕嗣之患。夫治之法，男服七子散，女服紫石門冬圓，及坐藥蕩胞湯，無不有子也。","古者求子多用慶雲散、承澤圓，今代人絕不用此，雖未試驗，其法可重，故述之。"]},{"id":"chapter-1-section-6","title":"種子法","paragraphs":["進火之時，當至陰節間而止，不爾則過子宮矣。蓋深則少陰之分，肅殺之方，何以生化？淺則厥陰之分，融和之方，故能發生。所以受胎之處，在淺而不在深也。非月經來後，皆不可用事。惟經後一日男，二日女，三日男，此外皆不成胎。大風大雨，大寒大暑，陰晦日月蝕，皆不可交接，所生男女痴聾，四體不完矣。","婦人良方 【宋　陳自明】"]},{"id":"chapter-1-section-7","title":"求男論","paragraphs":["建平孝王妃姬皆麗，無子。擇民家未笄女子入御，又無子。問曰：求男有道乎？澄對曰：合男女必當其年。男雖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雖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陰陽完實，然後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子堅壯強壽。今未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色，陰氣早洩，未完而傷，未實而動，是以交而不孕，孕而不育，育而子脆不壽，此王之所以無子也。然婦人有所產皆女者，有所產皆男者，大王誠能訪求多男婦人至宮中，有男之道也。王曰：善。未再期，生六男。夫老陽遇少陰，老陰遇少陽，亦有子之道也。","有夫婦則有父子，婚姻之後，必求嗣續，故古人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者，言嗣續之至重也。凡欲求子，當先察夫婦有無勞傷痼疾，而依方調治，使內外和平則有子矣。","【注　按丹溪先生雲：人之育胎者，陽精之施也，陰血能攝之，精成其子，血成其胞，胎孕乃成。今婦人無子者，率由血少不足以攝精也。血之少也，固非一端，然欲得子者，必須補其精血，使無虧欠，乃可以成胎孕。竊謂婦人之不孕，亦有因六淫七情之邪有傷衝任，或宿疾淹留傳遺臟腑，或子宮虛冷，或氣旺血衰，或血中伏熱；又有脾胃虛損，不能榮養衝任。審此更當察其男子之形氣虛實何如，有腎虛精弱不能融育成胎者，有稟賦原弱氣血虛損者，有嗜慾無度陰精衰憊者，各當求其原而治之。至於大要則當審男女之尺脈，若右尺微細，或虛大無力者，用八味丸；左尺洪大，按之無力者，用六味丸；兩尺俱微細或浮大者，用十補丸。又巢氏謂夫妻年命制克，墳墓不利者，理或有之。若誤用辛熱燥血，不惟無益，反受其害。】","無子論","夫無子者，其因有三：一墳墓風水不利；二夫婦年命相剋；三夫婦疾病。墳墓不利，年命相剋，此非藥力可致。若夫婦疾病，必須藥餌。然婦人無子，或勞傷氣血，或月經閉濇，或崩漏帶下，右尺浮則為陽絕，或尺微濇，或少陰脈浮緊，或尺寸俱微弱者，皆致絕產。若調攝失宜，飲食不節，乘風襲冷，結於子髒，亦令無子也。","交會禁忌","凡求子，宜吉良日交會，當避丙丁及弦望晦朔，大風雨霧，寒暑雷電霹靂，天地昏冥。日月無光，虹霓地動，日月薄蝕，及日月火光星辰神廟、井灶圊廁家、墓屍柩之旁；若交會，受胎多損，父母生子，殘疾夭枉，愚頑不孝。若交會如法，則生子福德智慧。驗如影響，可不慎哉！"]},{"id":"chapter-1-section-8","title":"男女受胎時日法","paragraphs":["凡男女受胎，皆以婦人經絕一日、三日、五日為男，仍遇月宿在貴宿日。若以經絕後二日、四日、六日瀉精者皆女。過六日皆不成胎。又遇旺相日尤吉。夜半入房生子者，賢明貴壽，餘時皆兇。"]},{"id":"chapter-1-section-9","title":"推支幹旺相日法","paragraphs":["春甲乙，夏丙丁，秋庚辛，冬壬癸，春寅卯，夏巳午，秋申酉，冬亥子。","推每月宿日","正月　初一、初六、初九、初十、十一、十二、十"]}]}],"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古今圖書整合","section_title":"古今圖書整合醫部全錄卷三百八十四","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古今圖書整合","section_title":"婦人子嗣門","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3","chapter_title":"古今圖書整合","section_title":"上古天真論","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4","chapter_title":"古今圖書整合","section_title":"骨空論","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5","chapter_title":"古今圖書整合","section_title":"求子論","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6","chapter_title":"古今圖書整合","section_title":"種子法","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7","chapter_title":"古今圖書整合","section_title":"求男論","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8","chapter_title":"古今圖書整合","section_title":"男女受胎時日法","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9","chapter_title":"古今圖書整合","section_title":"推支幹旺相日法","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古今圖書整合\n## 古今圖書整合醫部全錄卷三百八十四\n## 婦人子嗣門\n黃帝素問\n## 上古天真論\n女子二七而天癸至，任脈通，太沖脈盛，月事以時下，故有子。\n【注　天癸，天乙所生之癸水也。衝脈任脈，奇經脈也。二脈並起於少腹之內胞中，循腹上行，為經血之海，女子主育胞胎。夫月為陰，女為陰，月一月而一周天，有盈有虧，故女子亦一月而經水應時下洩也。虧即復生，故於初生之時，男女構精，當為有子，虛則易受故也。】\n七七任脈虛，太沖脈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壞而無子也。\n【注　地道，下部之脈道，足少陰也。癸水藏於腎，天癸竭，是足少陰下部之脈道不通。衝任虛，是以形衰而無子也。】\n## 骨空論\n督脈生病，其女子不孕。\n【注　督脈同衝任，並起於胞間，故女子則為不孕。】\n扁鵲難經\n命門系胞\n髒各有一耳，腎獨有兩者，非皆腎也。其左者為腎，右者為命門。命門者，諸神精之所舍，原氣之所繫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n千金方 【唐　孫思邈】\n## 求子論\n夫婦人之別有方者，以其胎妊生產崩傷之異故也。是以婦人之病，比之男子十倍難療。經言婦人者眾陰所集，常與溼居。十四已上，陰氣浮溢，百想經心，內傷五臟，外損姿顏，月水去留，前後互動，瘀血停凝，中道斷絕，其中傷墮，不可具論，生熟五臟[五臟　《千金》卷二婦人方作「二髒」。]，虛實交錯，惡血內漏，氣脈損竭，或飲食無度，損傷非一，或瘡痍未愈，便合陰陽，或便利於懸廁之上，風從下入，便成十二痼疾，所以婦人別立方也。若是四時節氣為病，虛實冷熱為患者，故與丈夫同也。惟懷胎妊而挾病者，避其毒藥耳。其雜病與丈夫同，則散在諸卷中，可得而知也。然而女人嗜慾多於丈夫，感病倍於男子，加以慈戀愛憎，嫉妒憂恚，染著堅牢，情不自抑，所以為病根深，療之難瘥。故養生之家，特須教子女學此三卷婦人方，令其精曉，即於倉卒之秋，何憂畏也。夫四德者，女子立身之樞機；產育者，婦人性命之長務。若不通明於此，則何以免於夭枉者哉！故傅母之徒，亦不可不學。常宜繕寫一本，懷挾隨身以防不虞也。\n人之情性，皆願賢己而疾不及人，至於學問，則隨情逐物，墮於事業，詎肯專一推求至理，莫不虛棄光陰，沒齒無益。夫婚姻養育者，人倫之本，王化之基。聖人設教，備論厥旨，後生莫能精曉，臨事之日，惛爾若愚，是則徒願賢己而疾不及人之謬也。斯實不達賢己之趣，而妄徇虛聲，以終無用。今具述求子之法，以貽後嗣，同志之士，或可覽焉。\n夫欲求子者，當先知夫妻本命，五行相生，及與德合，並本命不在子[子　原作「於」，據《千金》卷二婦人方改。]休廢死墓中者，則求子必得。若其本命五行相剋，及與刑殺衝破，並在子休廢死墓中者，則求子了不可得，慎無措意！縱或得者，於後終亦累人。若其相生，並遇福德者，仍須依法如方，避諸禁忌，則所誕兒子，盡善盡美，難以具陳。\n凡人無子，當為夫妻俱有五勞七傷，虛羸百病所致，故有絕嗣之患。夫治之法，男服七子散，女服紫石門冬圓，及坐藥蕩胞湯，無不有子也。\n古者求子多用慶雲散、承澤圓，今代人絕不用此，雖未試驗，其法可重，故述之。\n## 種子法\n進火之時，當至陰節間而止，不爾則過子宮矣。蓋深則少陰之分，肅殺之方，何以生化？淺則厥陰之分，融和之方，故能發生。所以受胎之處，在淺而不在深也。非月經來後，皆不可用事。惟經後一日男，二日女，三日男，此外皆不成胎。大風大雨，大寒大暑，陰晦日月蝕，皆不可交接，所生男女痴聾，四體不完矣。\n婦人良方 【宋　陳自明】\n## 求男論\n建平孝王妃姬皆麗，無子。擇民家未笄女子入御，又無子。問曰：求男有道乎？澄對曰：合男女必當其年。男雖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雖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陰陽完實，然後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子堅壯強壽。今未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色，陰氣早洩，未完而傷，未實而動，是以交而不孕，孕而不育，育而子脆不壽，此王之所以無子也。然婦人有所產皆女者，有所產皆男者，大王誠能訪求多男婦人至宮中，有男之道也。王曰：善。未再期，生六男。夫老陽遇少陰，老陰遇少陽，亦有子之道也。\n有夫婦則有父子，婚姻之後，必求嗣續，故古人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者，言嗣續之至重也。凡欲求子，當先察夫婦有無勞傷痼疾，而依方調治，使內外和平則有子矣。\n【注　按丹溪先生雲：人之育胎者，陽精之施也，陰血能攝之，精成其子，血成其胞，胎孕乃成。今婦人無子者，率由血少不足以攝精也。血之少也，固非一端，然欲得子者，必須補其精血，使無虧欠，乃可以成胎孕。竊謂婦人之不孕，亦有因六淫七情之邪有傷衝任，或宿疾淹留傳遺臟腑，或子宮虛冷，或氣旺血衰，或血中伏熱；又有脾胃虛損，不能榮養衝任。審此更當察其男子之形氣虛實何如，有腎虛精弱不能融育成胎者，有稟賦原弱氣血虛損者，有嗜慾無度陰精衰憊者，各當求其原而治之。至於大要則當審男女之尺脈，若右尺微細，或虛大無力者，用八味丸；左尺洪大，按之無力者，用六味丸；兩尺俱微細或浮大者，用十補丸。又巢氏謂夫妻年命制克，墳墓不利者，理或有之。若誤用辛熱燥血，不惟無益，反受其害。】\n無子論\n夫無子者，其因有三：一墳墓風水不利；二夫婦年命相剋；三夫婦疾病。墳墓不利，年命相剋，此非藥力可致。若夫婦疾病，必須藥餌。然婦人無子，或勞傷氣血，或月經閉濇，或崩漏帶下，右尺浮則為陽絕，或尺微濇，或少陰脈浮緊，或尺寸俱微弱者，皆致絕產。若調攝失宜，飲食不節，乘風襲冷，結於子髒，亦令無子也。\n交會禁忌\n凡求子，宜吉良日交會，當避丙丁及弦望晦朔，大風雨霧，寒暑雷電霹靂，天地昏冥。日月無光，虹霓地動，日月薄蝕，及日月火光星辰神廟、井灶圊廁家、墓屍柩之旁；若交會，受胎多損，父母生子，殘疾夭枉，愚頑不孝。若交會如法，則生子福德智慧。驗如影響，可不慎哉！\n## 男女受胎時日法\n凡男女受胎，皆以婦人經絕一日、三日、五日為男，仍遇月宿在貴宿日。若以經絕後二日、四日、六日瀉精者皆女。過六日皆不成胎。又遇旺相日尤吉。夜半入房生子者，賢明貴壽，餘時皆兇。\n## 推支幹旺相日法\n春甲乙，夏丙丁，秋庚辛，冬壬癸，春寅卯，夏巳午，秋申酉，冬亥子。\n推每月宿日\n正月　初一、初六、初九、初十、十一、十二、十","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