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14740,"title":"医家秘奥之脉法解","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醫家秘奧之脈法解","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醫家秘奧》 脈法","paragraphs":[]},{"id":"chapter-1-section-2","title":"捲上","paragraphs":["（一）凡脈左手血中之氣，右手氣中之血。","人之左手三脈寸關尺，以胞絡、膽、膀眺、小腸為府；心、肝、腎為藏。心主血，肝藏血，腎為精血之原，是三部皆屬血矣。殊不知血無氣則不流，故心為君火，神明之官，火即氣也。《內經》 雲：“少火生氣。”肝膽之位，相火寄焉；且木逢陰即不生，必得陽春之氣始生，至夏方盛，是肝必藉陽氣而生矣。腎為藏精之所，其中有真氣存焉；若無此氣則為寒精死水，焉能生育哉。故知血部之脈必得氣而後調也。至於右手三脈寸關尺，以胸中、胃、大腸、三焦為府；以肺、脾、命門為藏（或雲兩尺俱屬腎，命門在兩腎中央，此說亦通。而懊齋先生俱以命門配右尺。餘嘗以左尺作水，右尺作火，屢試屢合．固知慎齋之學有本也）。肺主氣，脾為生氣之原，命門與丹田合為氣海，是三部皆屬氣矣。殊不知金能生水，水即血也，金被火克，火克則肺金燥，而不能生血矣。脾胃腐熟水谷而亦生血，又脾能攝血。命門雖屬火，然無血以養之，此火必騰焰播燎而無制矣。此火上升，則為痰為熱，為喘為咳，為面紅耳赤等症。故虛損、勞察等症，皆由腎經水少致命門火焰上升。故知氣部之脈，必得血而後成也。然更有說焉，人身血氣原自周流，本無界限，若據左主血、右主氣之說而言．豈血皆聚於左而不及於右，氣皆聚於右而不及於左哉，此不通之論也。故慎齋先生首發明此條，見部位雖呆列，而氣血則未嘗不相通。左脈雖屬血分．而氣實統之，故左脈為血中之氣。右脈雖為氣分，而血實生之，故右脈為氣中之血。此論實發前人所未發也。醫書雲：“左屬血，右屬氣。”又云：“左主外，右主內。”心竊疑之。以為既屬血則當主內，何以反主外？既屬氣則當主外，何以反主內？今讀此論而知，左藏血而氣實煦之，故可主外；右藏氣，血從之而生，故可主內也。《 內經》 雲：“營氣出於中焦，衛氣出於下焦。’”中焦脾胃之脈升於肺而生血，故右有血；下焦腎脈氣行佈於心肝，故左有氣。此一條獨提出諸脈之大綱，後七十餘條皆有此條之意在內。","江重慶曰：予友何陋齋出其脈法一編示予日，此吾細繹慎齋先生之旨而發明其微蘊者也。予閱其書，誦其言，皆從肺府中來。而千移萬轉，妙義無窮，且上宗聖經，次微賢論，以生平學力有得於心者筆之於書．皆前人未發之秘，足以針貶愚俗，羽翼經文。慎齋為軒岐之功臣，而陳子註解此書，又為慎齋之功臣矣。鶴道人日：餘見左歸飲、右歸飲及左歸丸、右歸丸，皆以左尺屬水，右尺屬火立方。可知左水右火不待言矣。《 經》 雲：“尺裡以侯腹。”則大腸、小腸、三焦、膀耽、命門俱當侯於尺部。但分小腸、膀眺於左與腎合看；分大腸、命門於右與命門合看，不但為一定之理，亦且屢試屢驗。其寸口左手心與擅中，擅中即包絡也。其寸口右手候肺與胸中，胸中即宗氣也。遵（內經》 配定部位確有考微。近世有心、小腸合於左寸，肺與大腸合右寸看脈者，乃大謬也。","（二）左手寸心脈旺，右手尺命門脈亦旺，是心君不主令，而命門相火代之矣，宜六味地黃丸主之。如單左寸旺，為肝盛生心火，生脈散加筷神、遠志、酸棗仁。相火上人心部宜壯水制火。心火旺，清而斂之；心火盛，斂而下之；相火盛，養而平之。左手寸脈正屬心經。（內經》 雲：“心脈浮大而散。”浮大自是君火陽位之體，而散字乃舒緩之義，此為平脈。若旺則是浮大有力，火過盛矣。君火無為，端拱深居無外用之理，是必有相火助其邪焉。及稽右尺為相火所居之地，今右尺旺，則是相火代君行令無疑。二火合行，非細故也，治法只宜抑相火而君火自安。欲抑相火，必須滋腎水而邪火方不焰。相火在腎中方為真火，出外行事則為邪火。故宜六味地黃丸滋腎而相火自斂，相火斂，君火不治而自定矣。如單左寸旺，為相火未動而君火獨盛，此為心腎不交，亦系水衰之故，宜麥冬、人參、五味子保金而生水之上源，加獲神、遠志、棗仁入心而斂之使下也。觀此一條治法，君相兩旺者，但滋腎以降火；君火獨旺者，用斂火之法，從上而歸之下，微有不同耳。故下自注雲：“相火上人心部宜壯水制火。”又云：“相火盛，養而平之。”即六味地黃丸法也。言外有不宜用苦寒降火之意。至心火獨盛而旺者，唯有清之、斂之使下耳。後一段即前一段之註腳。觀後十二條雲：“兩寸洪而有力宜降火”，固知此之左寸旺，乃肝木過盛生心火，故只用甘寒斂火之法。若兩寸俱旺，則心火已延及於肺，肺金不勝受其制矣，故竟用涼隔散等法，降滅為急。彼此參看，細心體認。","（三）右手寸肺脈旺，左手尺腎脈亦旺，清肺為主，生脈散加當歸。如單左尺旺，六味地黃丸。如單右寸旺，當清肺，以金被火克不能生水，水涸火起。右寸正屬肺部。《 內經》 雲：“肺脈浮澀而短。”曰澀曰短，則無旺之體矣。而今旺者，是金被火克也。火克不得不求救於子水。腎屬水，為肺之子，若腎氣充足，火必不放諮至此。因稽之左尺，而左尺亦旺焉，是知腎水原微，火乘水位，自顧不暇，焉能救母哉。故急以清肺為主，生脈散保肺，加當歸滋腎，是其治也。如只左尺旺，是腎中之火自發，水虛無疑，六味地黃丸以救腎水也。設單右寸旺，則肺家純是火聚，當急清其肺，遲則肺液必涸，涸則不能生水，腎家亦枯，將成一無水之象，幹搞立至矣。故一清肺而自能生水，子母俱無殃焉。","（四）兩尺脈腎與命門俱旺，生脈散加當歸，滋木以及水也，兼六味以養之。兩尺脈左右尺也。《 內經》 雲：“腎脈沉濡而滑。”唯沉濡之中而兼滑，則為水足之象。今兩尺俱旺，則必兼浮大而硬矣，是為水室空虛而有火也。水者，天一所生，人生根本，命門真火系焉。此水一虛，火必無制，而火外出，虛勞百病從此而生，故必用生脈散以補腎之母，用人參為陽生陰長之義，又加當歸以滋木。相火寄於肝木，腎水既動，相火必俞然從之，故用當歸人肝以養木，使相火息．當歸潤劑，亦能益血，是則肺氣自足，肝木亦平；又必以六味地黃養足腎水方無他慮，不然腎水一空，相火既動，縱使肺金生水，而火動必先克肺，而水終不得生矣。玩此一條，腎脈旺反用補腎之藥，其理微妙。稍知脈者，診得腎脈旺，便為腎經已無恙矣。蓋一脈有一脈之象，腎脈沉滑者為無恙。若旺，則指下必浮、必堅"]}]}],"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醫家秘奧之脈法解","section_title":"《醫家秘奧》 脈法","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醫家秘奧之脈法解","section_title":"捲上","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醫家秘奧之脈法解\n## 《醫家秘奧》 脈法\n## 捲上\n（一）凡脈左手血中之氣，右手氣中之血。\n人之左手三脈寸關尺，以胞絡、膽、膀眺、小腸為府；心、肝、腎為藏。心主血，肝藏血，腎為精血之原，是三部皆屬血矣。殊不知血無氣則不流，故心為君火，神明之官，火即氣也。《內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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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定部位確有考微。近世有心、小腸合於左寸，肺與大腸合右寸看脈者，乃大謬也。\n（二）左手寸心脈旺，右手尺命門脈亦旺，是心君不主令，而命門相火代之矣，宜六味地黃丸主之。如單左寸旺，為肝盛生心火，生脈散加筷神、遠志、酸棗仁。相火上人心部宜壯水制火。心火旺，清而斂之；心火盛，斂而下之；相火盛，養而平之。左手寸脈正屬心經。（內經》 雲：“心脈浮大而散。”浮大自是君火陽位之體，而散字乃舒緩之義，此為平脈。若旺則是浮大有力，火過盛矣。君火無為，端拱深居無外用之理，是必有相火助其邪焉。及稽右尺為相火所居之地，今右尺旺，則是相火代君行令無疑。二火合行，非細故也，治法只宜抑相火而君火自安。欲抑相火，必須滋腎水而邪火方不焰。相火在腎中方為真火，出外行事則為邪火。故宜六味地黃丸滋腎而相火自斂，相火斂，君火不治而自定矣。如單左寸旺，為相火未動而君火獨盛，此為心腎不交，亦系水衰之故，宜麥冬、人參、五味子保金而生水之上源，加獲神、遠志、棗仁入心而斂之使下也。觀此一條治法，君相兩旺者，但滋腎以降火；君火獨旺者，用斂火之法，從上而歸之下，微有不同耳。故下自注雲：“相火上人心部宜壯水制火。”又云：“相火盛，養而平之。”即六味地黃丸法也。言外有不宜用苦寒降火之意。至心火獨盛而旺者，唯有清之、斂之使下耳。後一段即前一段之註腳。觀後十二條雲：“兩寸洪而有力宜降火”，固知此之左寸旺，乃肝木過盛生心火，故只用甘寒斂火之法。若兩寸俱旺，則心火已延及於肺，肺金不勝受其制矣，故竟用涼隔散等法，降滅為急。彼此參看，細心體認。\n（三）右手寸肺脈旺，左手尺腎脈亦旺，清肺為主，生脈散加當歸。如單左尺旺，六味地黃丸。如單右寸旺，當清肺，以金被火克不能生水，水涸火起。右寸正屬肺部。《 內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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