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12721,"title":"大乘百法明门论疏","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大乘百法明門論疏","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大乘百法明門論疏","唐 大乘光撰"]},{"id":"chapter-1-section-2","title":"大乘百法明門論疏捲上","paragraphs":["大慈恩寺沙門大乘光撰","將欲造文，略以三門分別：第一、明造論意，第二、釋題目，第三、隨文解釋。","第一、明造論意者，尋夫三界有情，五趣漂溺，迴圈不息，輪迴無替者，莫不以斷常空有紛糾於懷，所以菩薩降生垂範利物，為除空有兩執，故開空有二門，前明百法有體，為遣執空，後明人法二空，為除有見。所以有體，世諦非無，所以言空，真諦何有？隨病說藥，病息藥亡，執藥成病，悟病成藥，非空非有，即有即空，既絕百非，又亡四句。然因詮顯旨，故假論以明，既不說而說，亦聽無所聽，論之興也，其在茲乎！此即第一明造論意。","第二釋題目，言《大乘百法明門論》本事分中略錄名數者，大是遮小得名，乘以運載為義。此言大乘，遮詮立號，非是直詮。言遮詮者，簡小乘故，名曰遮詮。十十名百，廣如後釋。持自性故，名之為法。明者是慧，與明為門，故曰明門。問答往還，稱之為論。言〈本事分〉中者，即《百法明門論．本事分》中也。〈本事分〉中文繁浩博，此論文略故言略錄，非義略也。目召諸法，稱之曰名，一十百千名之為數，故言《大乘百法明門論．本事分》中略錄名數。此即第二釋其題目。","第三隨文解釋者，就此文中，義別不同，分為三段：第一、引經標宗，第二、尋經起問，第三、依問為通。","論雲：“如世尊言：‘一切法無我’”者。","解雲：“此初第一、引經標宗，明法無我。如佛世尊諸經，皆說一切法中都無有我。故今舉教標以為宗。”","論雲：“何等一切法？云何為無我”者。","解雲：“自下第二、依經起問。既引聖言‘諸法無我’，未知何者是一切法？云何為無我？”","論雲：“一切法等”者。","解雲：“自下第三、依問為通。就答文中有二，初答前問，第二、言無我者以下答後問。此言一切法者，略有五種等者，此答初問。就初答中有三：第一、牒前問舉數列名，第二、廢立五法前後次第，第三、別釋五法。就初有二：一、舉數，二、列名，此即第一、牒章舉數。”","論雲：“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應行法，五者、無為法”者。","此即第二、列五法名。","論雲：“一切最勝故”者。","解雲：“自下第二、廢立五法前後次第。","“問：‘何故第一明其心法？’","“一切法中，心法最勝，是故經言：‘心淨故眾生淨，心染故眾生染。’由此心故，或著生死、或證涅槃，以勝用強，是故第一明其心法。”","論雲：“與此相應故”者。","解雲：“何故第二明其心所有法？謂此心法常與心王同依、同緣及與同時；若約小乘，更有同行，今依大乘，心法與王不同其行。所以者何？由心法等與王行相各各不同，如緣青色，心王自變，心法自變，是故不同。此之心法與其心王，各緣諸境，一時相應，心起即起、心無即無，如王左右不離於王，心數相應亦復如是。”","論雲：“二所現影故”者。","解雲：“何故第三明其色法？謂此色法不能別起，依心及所數之所變生，是彼二法所現影故，是故第三明其色法。”","論雲：“三位差別故”者。","解雲：“何故第四明心不相應？謂不相應無別有體，總是假立，於前色心、及心所有法三法之上分位差別，假施設有，是故第四明心不相應。”","論雲：“四所顯示故”等。","解雲：“何故第五明其無為？無為之法，相難了知，若不約法以明，何能顯示？故能依色、心、心所有法、不相應行四法之上顯示無為，是故第五明無為法。”","論雲：“第一心法”者。","解雲：“自下第三，別解五法。於中有五：第一、解心法，第二、解心所有法，第三、解色法，第四、解心不相應行法，第五、解無為法。就第一解心法中有三：一、牒章，二、舉數，三、列名。此即第一牒章。”","論雲：“略有八種”者。","舉數。","論雲：“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者。","解雲：“自下第三列名，眼識、眼根。識能了別，謂此之識依於眼根了別色塵，識從所依，名為眼識。如眼識既然，耳、鼻、舌、身及與意識，隨義應知。七、末那者，末那梵音，此翻為意，意以思量為義，此即隨義立名。八、阿賴耶識者，阿賴耶識，西國梵音，此翻為藏，亦名為宅。宅即攝持諸法，藏即貯積無遺，藏宅之名，此皆從義立名。上來第一略釋其名，今復略以五門料簡八識。第一、緣境分別，第二、四緣分別，第三、四界分別，第四、重數分別，第五、三性分別。","“第一緣境分別者，就緣境中有二：初約因位辨，次約果位辨。初因位辨者，眼等五識所緣境界，西方諸師有其兩釋。第一釋雲：‘眼等五識，唯緣實塵，不緣於假。所以者何？眼等五識緣證量塵，不待名言，不待此餘根境，由長短等諸餘假色，要待名言，及待此餘根境，是故不緣長等假色。’”","問曰：“五塵之中，何者是實？何者是假？”","解雲：“色塵之中，青、黃、赤、白四種是實，餘並是假；聲塵之中，因執受大種聲、因不執受大種聲、因執受不執受大種聲，此三是實，餘並是假；香塵之中，好香、惡香、平等香，此三是實，餘並是假；味塵之中，苦、酢、甘、辛、鹹、淡，此六是實，餘並悉假；觸塵之中，地、水、火、風，四種是實，餘並是假有。”","問曰：“眼等五識既不緣假，何故諸論色塵之中說有長等假色，乃至觸塵之中說有滑等假觸？”","解雲：“所以色塵之中說有假色，乃至觸塵之中說有假觸者，此文但據攝假從實，是故合說；據實不緣。”","問曰：“若不緣者，猶如陰夜遠望樹林，唯見長等，不見青黃，云何眼識不緣其假？”","解雲：“此亦得緣青黃實色，陰夜遠望青、黃、赤、白，雖非分明瞭了至觸而見，然亦得緣，是故唯緣青等實色，不緣於假。”","問曰：“長等假色，眼識不緣，此諸假色，何色中攝？”答曰：“當知此諸假色法處之中，遍計所起色攝。”","問曰：“忿等諸惑是貪上假，則皆法處中攝，何故長等假色是青等上假，非色處中收？”","解雲：“忿貪俱意緣，是故法處攝，長等非眼見，故非色處收。如色塵中作此分別，乃至觸塵分別隨義應知。","“又一釋雲：‘眼等五識，假實並緣。若緣於假，必緣其實，緣實之時，不緣於假。所以者何？假依實有，緣假之時，其必緣實；實不依假，緣實之時，不緣於假。’此家所說諸假法等，非法處中遍計性攝。如長等假色，即色處中收，乃至觸塵之中滑等"]}]}],"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大乘百法明門論疏","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大乘百法明門論疏","section_title":"大乘百法明門論疏捲上","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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