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urce_id":10522,"title":"琴史尽美","format":"md","encoding":"utf-8","chapters":[{"id":"chapter-1","title":"琴史盡美","sections":[{"id":"chapter-1-section-1","title":"正文","paragraphs":["《琴史　盡美》　朱長文","《琴史》提要","六卷（浙江範懋柱家天一閣藏本）","宋朱長文撰。長文有《吳郡圖經續記》，已著錄。是書專述琴典。前五卷紀自古通琴理者一百四十六人，附見者九人，各臚舉其事蹟。後一卷分十一篇，一曰瑩律，二曰釋弦，三曰明度，四曰擬象，五曰論音，六曰審調，七曰聲歌，八曰廣制，九曰盡美，十曰志言，十一曰敘史。凡操弄沿起，制度損益，無不鹹具。採摭詳博，文詞雅贍，視所作墨池編更為勝之。錢曾《讀書敏求記》但錄其載太宗九絃琴條，以為異聞，其實可資博識者不止是也。紹定癸巳，其從孫正大始刊板，併為後序。又其五世孫夢炎所作長文事略一首，舊本並附於後。今仍錄之，以見是書之緣起與長文始末焉。","---出《四庫總目提要》","琴有四美：一曰良質，二曰善琢，三曰妙指，四曰正心。四美既備，則為天下之善琴，而可以感格幽冥，充被萬物，而況於人乎？況於己乎？昔司馬子徽謂：“伏羲以諧八音，皆相假合，思一器而備律呂者，遍琢眾木，得之於梧桐。”蓋聖人之於萬物也，亦各辨其材而為之器也。既知其材矣，又求其良者，以待於用，養其小者，以至於大。故禹作九州之貢，有嶧陽梧桐，而《詩》美周室之盛曰：“梧桐生矣，於彼朝陽。”又衛文公之作宮室也，亦云：“樹之榛慄，椅桐梓漆，爰伐琴瑟。”是所求其良者，以待於用，養其小者，以致於大也。古之聖賢留心於琴也如此。後之賦琴，言其材者，必取於高山峻谷、深溪絕澗、盤紆隱深、巉巖嶇險之地，其氣之鐘者至高至清矣。雷霆之所摧擊，霰雪之所飄壓，羈鸞獨鵠之所棲息，鸝黃乾旦（後兩字從鳥部）之所翔鳴，其聲之感者，至悲至苦矣。泉石之所磅礴，琅玕之所叢集，祥雲瑞靄之所護被，靈露惠風之所長育，其物之助者，至深至厚矣。根盤孥（下“子”應為“手”）以輪菌，枝紛鬱以葳蕤，歷千載猶不耀，挺百尺而見枝，其材之成者，至良至大矣。一日夔、襄、鍾、牙之儔，睨而視之，嘉其可以為琴也，於是命般、倕之徒，斤斧之，繩墨之，鎪中襄間，平面去病，按律呂以定徽，合鍾石以立度，法象完密，髹彩華煥。於是飾以金玉瓖奇之物，張以弦軫弘（左半邊應為勺）弭之用，而琴成矣。昔伏羲之“龍吟”，黃帝之“清角”，齊桓公之“號鍾”，楚莊王之“繞樑”，相如之“綠倚”（“人”應為“絲”），蔡邕之“焦尾”，傳於天下久矣。唐相李勉以響泉韻磬聞，白樂天以玉磬聞，而世稱有雷氏者，有張越者，尤精琢琴。歷代寶傳，以至於今，非力足而篤好者，不能致也。近世琢琴者間有之，然孰能桀然紹前人之作者與？昔聖人之作琴也，天地萬物之聲，皆在乎其中矣。有天地萬物之聲，非妙指無以發，故為之參彈復徵，攫援標拂，盡其和以至其變，激之而愈清，味之而無厭，非天下之敏手，孰能盡雅琴之所蘊乎？當其援琴而鼓之也，其視也必專，其聽也必切，其容也必恭，其思也必和。調之不亂，酏之甚愉，不使放聲邪氣，得奸其間，發於心，應於手，而後何以與言妙也。是故君子之於琴也，非徒取其聲音而已。達則於以觀政焉，窮則於以守命焉。堯之神人，舜之南風，武王之克商，周公之越裳，所以觀政也；許由之箕山，伯夷之采薇，夫子之漪蘭，王通之汾亭，所以守命也。又有所自得也。夫絲與梧桐皆至清之物也！而可以見人心者，至誠之所動也。是故孔子辨文王之操，子期識伯牙之心者，昭見精微，如親授於言也。故曰：惟樂不可以為偽。又曰：至誠動金石；不誠，未有能動者也。吾於樂，益知誠之不可不明也。夫金石絲桐，無情之物，又可以誠動，況穹穹而天，冥冥而神，誠之所格，猶影響也。君子慎獨，不愧屋漏，可不戒哉！是故黃帝作而鬼神會，後夔成而鳳凰至，子野奏而云鶴翔，瓠巴作而流魚聽，師文彈而寒暑變，可謂誠至也。是故良質而遇善琢，善琢既成，而得妙指，妙指既調，而資於正心，然後為天下之善琴也。總其能，作《盡美》。"]},{"id":"chapter-1-section-2","title":"——《樂圃琴史校》卷六","paragraphs":["琴訣","《琴訣》  唐 薛易簡","薛易簡以琴待詔翰林，蓋在天寶中也。嘗著《琴訣》七篇，辭賦近俚，義有可採，今掇其大概著焉，曰：“琴之為樂，可以觀風教，可以攝心魄，可以辨喜怒，可以悅情思，可以靜神慮，可以壯膽勇，可以絕塵俗，可以格鬼神，此琴之善者也。鼓琴之士，志靜氣正，則聽者易分，心亂神潤，則聽者難辨矣。常人但見用指輕利、取聲溫潤、音韻不絕、句度流美，但賞為能。殊不知志士彈之，聲韻皆有所主也。夫正直勇毅者聽之，則壯氣益增；孝行節操者聽之則中情傷感；貧乏孤苦者聽之則流涕縱橫；便佞浮囂者聽之則斂容莊謹。是以動人心，感神明者，無以加於琴。蓋其聲正而不亂，足以禁邪止淫也。今人多以雜音悅樂為貴，而琴見輕矣。夫琴士不易得，而知音亦難也。","——（宋）朱長文《琴史》卷第四《樂圃琴史校》","又曰：彈琴之法，必須簡靜。非謂人靜，乃手靜也。手指鼓動謂之喧，簡要輕穩謂之靜。又須乎兩乎相附，若雙鸞對舞，兩鳳同翔，往來之勢，附弦取聲，不需聲外搖指，正聲和暢，方為善矣。故古之君子，皆因事而制，或怡情以自適，或諷諫以寫心，或幽憤以傳志，故能專精注神，感動鬼神，或只能一兩弄而極精妙者。今之學者，惟為多能。故曰：多則不精，精則不多。知音君子，詳而察焉。"]},{"id":"chapter-1-section-3","title":"——（明）蔣克謙《琴書大全》卷十","paragraphs":[]}]}],"toc":[{"id":"chapter-1-section-1","chapter_title":"琴史盡美","section_title":"正文","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2","chapter_title":"琴史盡美","section_title":"——《樂圃琴史校》卷六","is_available":true},{"id":"chapter-1-section-3","chapter_title":"琴史盡美","section_title":"——（明）蔣克謙《琴書大全》卷十","is_available":true}],"plain_text":"# 琴史盡美\n《琴史　盡美》　朱長文\n《琴史》提要\n六卷（浙江範懋柱家天一閣藏本）\n宋朱長文撰。長文有《吳郡圖經續記》，已著錄。是書專述琴典。前五卷紀自古通琴理者一百四十六人，附見者九人，各臚舉其事蹟。後一卷分十一篇，一曰瑩律，二曰釋弦，三曰明度，四曰擬象，五曰論音，六曰審調，七曰聲歌，八曰廣制，九曰盡美，十曰志言，十一曰敘史。凡操弄沿起，制度損益，無不鹹具。採摭詳博，文詞雅贍，視所作墨池編更為勝之。錢曾《讀書敏求記》但錄其載太宗九絃琴條，以為異聞，其實可資博識者不止是也。紹定癸巳，其從孫正大始刊板，併為後序。又其五世孫夢炎所作長文事略一首，舊本並附於後。今仍錄之，以見是書之緣起與長文始末焉。\n---出《四庫總目提要》\n琴有四美：一曰良質，二曰善琢，三曰妙指，四曰正心。四美既備，則為天下之善琴，而可以感格幽冥，充被萬物，而況於人乎？況於己乎？昔司馬子徽謂：“伏羲以諧八音，皆相假合，思一器而備律呂者，遍琢眾木，得之於梧桐。”蓋聖人之於萬物也，亦各辨其材而為之器也。既知其材矣，又求其良者，以待於用，養其小者，以至於大。故禹作九州之貢，有嶧陽梧桐，而《詩》美周室之盛曰：“梧桐生矣，於彼朝陽。”又衛文公之作宮室也，亦云：“樹之榛慄，椅桐梓漆，爰伐琴瑟。”是所求其良者，以待於用，養其小者，以致於大也。古之聖賢留心於琴也如此。後之賦琴，言其材者，必取於高山峻谷、深溪絕澗、盤紆隱深、巉巖嶇險之地，其氣之鐘者至高至清矣。雷霆之所摧擊，霰雪之所飄壓，羈鸞獨鵠之所棲息，鸝黃乾旦（後兩字從鳥部）之所翔鳴，其聲之感者，至悲至苦矣。泉石之所磅礴，琅玕之所叢集，祥雲瑞靄之所護被，靈露惠風之所長育，其物之助者，至深至厚矣。根盤孥（下“子”應為“手”）以輪菌，枝紛鬱以葳蕤，歷千載猶不耀，挺百尺而見枝，其材之成者，至良至大矣。一日夔、襄、鍾、牙之儔，睨而視之，嘉其可以為琴也，於是命般、倕之徒，斤斧之，繩墨之，鎪中襄間，平面去病，按律呂以定徽，合鍾石以立度，法象完密，髹彩華煥。於是飾以金玉瓖奇之物，張以弦軫弘（左半邊應為勺）弭之用，而琴成矣。昔伏羲之“龍吟”，黃帝之“清角”，齊桓公之“號鍾”，楚莊王之“繞樑”，相如之“綠倚”（“人”應為“絲”），蔡邕之“焦尾”，傳於天下久矣。唐相李勉以響泉韻磬聞，白樂天以玉磬聞，而世稱有雷氏者，有張越者，尤精琢琴。歷代寶傳，以至於今，非力足而篤好者，不能致也。近世琢琴者間有之，然孰能桀然紹前人之作者與？昔聖人之作琴也，天地萬物之聲，皆在乎其中矣。有天地萬物之聲，非妙指無以發，故為之參彈復徵，攫援標拂，盡其和以至其變，激之而愈清，味之而無厭，非天下之敏手，孰能盡雅琴之所蘊乎？當其援琴而鼓之也，其視也必專，其聽也必切，其容也必恭，其思也必和。調之不亂，酏之甚愉，不使放聲邪氣，得奸其間，發於心，應於手，而後何以與言妙也。是故君子之於琴也，非徒取其聲音而已。達則於以觀政焉，窮則於以守命焉。堯之神人，舜之南風，武王之克商，周公之越裳，所以觀政也；許由之箕山，伯夷之采薇，夫子之漪蘭，王通之汾亭，所以守命也。又有所自得也。夫絲與梧桐皆至清之物也！而可以見人心者，至誠之所動也。是故孔子辨文王之操，子期識伯牙之心者，昭見精微，如親授於言也。故曰：惟樂不可以為偽。又曰：至誠動金石；不誠，未有能動者也。吾於樂，益知誠之不可不明也。夫金石絲桐，無情之物，又可以誠動，況穹穹而天，冥冥而神，誠之所格，猶影響也。君子慎獨，不愧屋漏，可不戒哉！是故黃帝作而鬼神會，後夔成而鳳凰至，子野奏而云鶴翔，瓠巴作而流魚聽，師文彈而寒暑變，可謂誠至也。是故良質而遇善琢，善琢既成，而得妙指，妙指既調，而資於正心，然後為天下之善琴也。總其能，作《盡美》。\n## ——《樂圃琴史校》卷六\n琴訣\n《琴訣》  唐 薛易簡\n薛易簡以琴待詔翰林，蓋在天寶中也。嘗著《琴訣》七篇，辭賦近俚，義有可採，今掇其大概著焉，曰：“琴之為樂，可以觀風教，可以攝心魄，可以辨喜怒，可以悅情思，可以靜神慮，可以壯膽勇，可以絕塵俗，可以格鬼神，此琴之善者也。鼓琴之士，志靜氣正，則聽者易分，心亂神潤，則聽者難辨矣。常人但見用指輕利、取聲溫潤、音韻不絕、句度流美，但賞為能。殊不知志士彈之，聲韻皆有所主也。夫正直勇毅者聽之，則壯氣益增；孝行節操者聽之則中情傷感；貧乏孤苦者聽之則流涕縱橫；便佞浮囂者聽之則斂容莊謹。是以動人心，感神明者，無以加於琴。蓋其聲正而不亂，足以禁邪止淫也。今人多以雜音悅樂為貴，而琴見輕矣。夫琴士不易得，而知音亦難也。\n——（宋）朱長文《琴史》卷第四《樂圃琴史校》\n又曰：彈琴之法，必須簡靜。非謂人靜，乃手靜也。手指鼓動謂之喧，簡要輕穩謂之靜。又須乎兩乎相附，若雙鸞對舞，兩鳳同翔，往來之勢，附弦取聲，不需聲外搖指，正聲和暢，方為善矣。故古之君子，皆因事而制，或怡情以自適，或諷諫以寫心，或幽憤以傳志，故能專精注神，感動鬼神，或只能一兩弄而極精妙者。今之學者，惟為多能。故曰：多則不精，精則不多。知音君子，詳而察焉。\n## ——（明）蔣克謙《琴書大全》卷十","is_preview":true,"preview_page_limi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