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钱庄恩怨录

许君讳霆,晋临汾人。年少,游痒十有二载,欲游之官学,弗中,弃学。年及弱冠,欲务工于晋,奈何流年不至,不得。
  年少而金少,故远至粤谋一时之生,于差衙役事。
  丙戌年三月癸巳暮,许君自愧袋中金涩,携卡至黄埔大道钱庄而去。及至,钱庄已烊火三柱,无人迹之踪。
  霆欲去,而心则非甘。游于门外,忽见钱庄自动柜员机,喜而讯其账金。告之百有数者。霆错手告柜员机取金一千,弗料得透金。霆得金而诧,复讯其账金,扣金一也。
  霆窃喜,还之宿所,告其友郭安山者。友兴然同往。是夜,霆之获金十七万又五,郭得万八而归。
  后郭忐忑不安,怀金而归衙,获刑者一年;霆携金而逃,年后霆逃至三秦,至驿站,衙役视之其状非常人,心中异之,归之见榜图大悟,遂捕之。
  即擒,乃告之衙内,判者量其行而判其牢之无期。信出之衙府,遍及四海,海内哗辩,争论不一,言之四起。或讼师或判官或大官为之辩之不已。无奈何改刑于五年。
  或曰:吾曾闻国之法度,为治之根。当刑者以法而量之,当教者以言而劝之。然国之法度之国之大员,判之无据,刑之无绳,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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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紫霞仙子钱柜之过
  2. 傻大木亦有许君贪财之过 虽爱之亦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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