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并

凡食货事,难免课税,改革以来,税制多变,其不变者,百姓税赋之苦也。甲戌(一九九四年),行分税制,中央地方分设分管,各司其职。戊戌(二零一八年)夏,度征纳耗时费力管之不便,法度松弛怨声四起,乃合之,自省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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