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忆祖父

一、祖父之身世:“忆往昔,列祖列宗无不功德昭著;看今朝,后代子孙安能碌碌无为?!”
吾族世代为书香门第,太祖超宏公,号玉山,乃清嘉庆壬戍科(1802年)之监生。太祖之文采,时无人与之比肩者,村中历代族人,亦唯此一人也。其次子仕先、胞侄伯先,皆乃文武双全之武生,其殊荣亦仅此二人也。
世传,太祖宏公与本乡富社赵氏合建铁厂,时为村中首富。长子仲先开派罗塘,置水田八百担。宏公尚有一女,适于富有乡(今莲塘镇)锦湖塘傅氏,傅氏亦为禀生,可谓门当户对。 次子仕先,号林翰,乃吾之烈祖也。其精通箭术,箭无虚发,百步穿杨。仕先公“自古文武少全才,熟弓者多不善…词章精劈,不类众人…”。仕先配下南塘王氏,其岳父亦为庠生。仕先生子一,曰德球。 德球公,乃吾之玄祖也。其“英气豪爽,饶有父风,子孙耕读兼营…”。德球热心公益,其捐建之凉亭,至今尚存。德球生子四,曰忠炳、辉、煌、耀。 长子忠炳公,乃吾之高祖也。忠炳公亦耕读传家,不忘置业,乃开办土纸坊,今谓之“晒纸得”。忠炳生子六,曰孝麒、麟、狮、象、彪、熊。 孝象行四,乃吾之曾祖也。孝象生子一,曰正鹦,吾祖是也。吾祖尚有一姊,适于本乡富社,其次子亦官居正团之职。

二、一忆祖父:“信念:就是天天信、日日念”
吾曾祖讳孝象,配本乡沧海宁氏,生一女一子,合字为“好”,生活亦安康。然天不眷佑,曾祖不幸英年早逝,卒年三十有七(1880-1917年)。吾祖时年仅七岁,其姊亦不足十岁,孤儿寡母相依为命。未几,家道中落,钱财无一分文,薄田尚无一亩。 吾祖虽人穷,志非短!母子三人,租种族中之公田,勉糊其口。吾祖长大成年,娶妻宁氏,婆、媳二人,原系同村之同族,今生有缘同聚一家,甚是和睦。然世事难料,媳难产,致一尸殒两命,吾祖永不言弃! 本乡板桥欧家村有一女,为地主欧阳氏之养女,传乃邻县常宁无名氏之弃女,自幼不知父母为何人,亦不知生于何地、何时生?欧女名为养女,实乃家之奴婢,自幼尝尽人间遍苦。 民国二十九(1940)年,欧女年近十八,地主欲将其适于李氏,李氏者,乃本乡豪塘村之教师也。地主另有一亲女,为家中之独女,亲女恃宠而骄,亦贪慕李氏之才,乃夺其所爱,私奔不归,地主虽心有不甘,却无以奈何。吾祖见机相媒,穷男苦女,终续为夫妻。是年,吾祖岁近三十。 民国三十八(1949)年初,吾祖三十近九,方得一子曰富(付),吾父也。又逾五年,新元一九五四,添次子曰宏(仜),吾叔也。再逾三年,新元一九五七,另添一女,吾姑也。 新元一九五八,“大跃进”,全民“砸锅为铁”、大炼钢。次年,“三年大饥荒”,既是天灾,亦为人祸,吾姑因饥而去,时不足三岁!其时,吾叔尚幼,亦缺衣乏食,三餐不继,吾曾母不忍,乃舍其食而喂之。吾曾母其年已逾七旬,却仍身强体健,虽食不果腹,却日夜劳作,新元一九六三,吾曾母亦因此饥而去! 吾祖悲痛欲绝,竟大病一场。吾曾母之恩德,族人赞誉有加,乃破其例,允葬于太祖宏公、宏婆之侧,以彰显其德,示育我族后人。新元一九九九,吾祖亦无疾而终!享年八十有九,乃葬于祖地,吾曾母之右后侧也,真可谓:今生为母子,九泉亦同聚! 呜呼,吾曾母有仁德也!善哉!吾祖有信念也!撰其文,一忆我的爷爷,人生需奋斗,当永不言弃!

三、二忆祖父:
七十三年前,我爷爷在桂阳二中的誓言 民国三十二(1943)年,县二中筹建本乡,吾祖观之,携同族共游。吾祖虽结婚多年,却子嗣未添,祖母初适吾祖,时体小力弱,尚未成年,所生之子,多因病、因饥而幼年夭折。同族借此相讥,曰:“汝膝下无子且无女,学堂与你何干?”。 吾祖有志,答曰:“吾虽三十有三,今虽已婚无子,然吾正值壮年,儿女尚可生,怎不与我何干?”。吾祖以此明志,奋发图强,未几,终添诸子嗣。 吾祖时时教导子孙,誓言曰:“再穷亦须用心读书,虽卖砖卖瓦,亦在所不惜!”。 子孙谨循其志,莫敢忘其训,新元一九六二,长子曰富(付),因学业优绩,考入县一中;新元一九七二,次子曰宏(仜),因军功三等,旋任兰州空军地勤连之司务长;新元一九八八,长子长孙曰孤帆(吾今之笔名),中考以语文“北乡”第一名之佳绩,入读县二中,任班语文课代表,始完成吾祖之心愿。吾祖三十五年前之誓言,时得以实现,欣慰之心,自不可言表! 吾当谨遵吾祖之训,学有所成,然吾不才,致学业中缀,吾抱憾终生,愧对吾祖!幸有吾叔之女曰婉昱,学业终有成,为研究生、学士。婉昱能文亦武,原系国家武术运动员二级,多获殊荣,金、银牌无数,乃吾族之骄傲,他人之榜样也!吾叔之子曰广泽,今亦为大学之学子。 吾祖之子孙、曾孙等,今居湘、甘、鲁诸省,承吾祖之训,皆有志于四方,或学业有成,或事业有就。吾祖之期望,可慰藉一二也!吾祖誓言于桂阳二中,今已逾七十三载。撰其文,二忆我的爷爷,吾当谨铭其志,事业当有就,且奋斗! 四、三忆祖父:“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吾祖吃苦耐劳,起早贪黑,初赴广东坪石,徒步挑盐,贩至“北乡”。虽往返行走,行程近千里之遥,亦未曾言苦。未几,吾祖家境渐裕,乃购置水田十担,籍以养家。 民国三十八年,全国解放,改新元一九四九。次年,“土地改革”,经此“土改”,吾祖一无所有,其田产皆悉数充公,却毫无怨言。吾祖积极拥护人民政府,拥护毛主席,因众望,举村贫协主席。

吾祖一生,生性豁达,虽历尽诸多“磨难”,却始未言弃。民国二十七(1938)年秋,日占长沙,祸及本乡,时“北乡”瘟疫,多人因此疫而去,吾祖正值壮年,籍得以幸免。 民国三十三(1944)年冬,日本侵至我县“九龙关”,吾祖因属家中之独子,按例未征入伍,乃编入“壮丁队”,运送给养,虽有惊无险,却亦安然无恙。 新元一九八四,吾祖已七十有四,时吾叔归家探亲,携战友同行,战友者,乃埠头同族坤其之子也。慈父盼子归,乃赴同族家,却久候未至,遂未果而返。途经杞木“三十担”地界,时细雨飘絮,路滑,不慎坠落河中! 时节已是腊月寒冬,雨中夹雪,又值夜幕降临,几呼路人,无人应!幸有河坢之树根,如神相助,将其拦阻。寒风冷雨夜,吾祖水中屹立!生存之信念,永不言弃!毕竟年事已高,吾祖实难以支撑。

然天不亡我祖,幸另有路人从旁而过,吾祖大呼,几呼始应,救人者,乃邻村杞木坤富等,吾同族诸叔侄也!吾祖感其恩,备酒相谢,又备重礼,叔侄婉然相拒,曰:“一家之人,何以称谢?!”。 吾祖俗名“土根”,“树根”生于土,即为“土根”也!今“树根”救其命,乃冥冥中之定数乎?吾祖晚年历此“大劫”,仍大难不死,俗曰:“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也。 吾祖余生安享晚年,添寿十五载。吾祖老当益壮,不减当年,八十有六,尚能下水耕田;八十有七,尚能上山牧牛;八十有八,尚能清明祭祖;新元一九九九,吾祖无疾而终!享年八十有九,历清、民、新(中国)三朝,其高寿者,时无人能及其右也!
今撰其文,三忆我的爷爷。吾时年已是四十又四,不教空度蹉跎月,誓将人生终有成,正当年,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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