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案

13(癸巳)年末,朝廷查封快播。

16(乙未)年初,公诉于海淀衙。是日,控辩者以“论合法与否”“快播纵淫邪事实”“寻可证快播涉黄”等要点舌战数轮,快播及黄欣等4人坚称冤枉。未果,酉正二刻许,休庭择日宣判。

此案乃我朝网络第一大案,直播与众,天下皆焦。“技术并不可耻”一句掷地有声,辩论厉害,获网民赞掌。

同年九月,海淀衙一宣,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成立。快播处以罚金千万;其首王欣狱年三年半,罚金百万;余人各狱罚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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